文/韩瑜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21世纪教育报告《学习:内在的财富》提出:21世纪教育有四大支柱,即学知、学做、学会与人相处、学会生存,其中后面三点都同实践能力有关。能力不能仅靠传授,要让学生与现实社会零距离接触,通过实践锻炼来提高。为此,本文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
学生从入学开始,就一直在学校里上课、学习,总体特点是自主思考能力薄弱,语言表达能力欠缺,实践调查能力不足。文科类院校以理论教学为主,辅助以实训教学,实训环节大多是通过课堂模拟来完成,学生缺乏直接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很少一部分学生会在节假日通过商品促销、传单发放等形式的兼职,赚取相应报酬;大部分学生由于缺乏经验,要么不敢参与,要么被拒之门外。这样,就没有机会通过社会实践来锻炼自己,学生实践调查能力普遍不足[1]。
学生的生活状态比较简单,缺乏直接参与社会实践的渠道。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可以通过家长的关系资源,找到合适的机会参与社会实践,而大部分学生都是被动地等待,以至于在毕业之前从未参与过社会实践。这就需要教师通过自己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学生争取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可以是基于课程教学内容,针对某一个选题,教师指导学生通过实践性调查去寻找问题,进而思考问题的原因及如何解决问题[2]。也可以是通过短期实习的形式,学生直接参与到实际的岗位工作中,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通过观察、参与、总结、反思,提升自己的实践调查能力。
在校生普遍认为,只要所有开设的课程都能通过考试,不影响毕业就可以,对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教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要注重学生能动性的发挥,让学生根据课题题内容先做计划,然后根据计划一步步开展调查工作。从联系选题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沟通开展调查的相关事宜,到后期的调查和调查报告的撰写,学生全程参与,教师只提指导性意见,以此来提升学生的实践调查能力。
接触并了解社会,是高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这种经历的过程和收获将会影响他们之后的学习生活,也会影响到参加工作以后的状态。书本上的知识固然有用,但实践调查能力也同样重要。现代社会特别强调创新,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实践调查的基础上,实践调查能力强,则可以在书本之外,通过自己的观察、体验,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调查是研究工作、提出看法的前提,实践调查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因此,注重考查学生的实践调查能力的提升尤为重要。
基于以上情况,结合教学实际,通过“银川市未成年人保护”这个选题,教师和学生一起,指导学生拟定工作提纲,明确工作目标与步骤,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全方位的准备,保证工作按时完成并拟定调查报告。
项目组共有5名学生,他们通过到银川市救助管理站表明身份,说明缘由,和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沟通等方式,确定了实践调查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此次的社会调查分为四个阶段完成。
银川市救助管理站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银川市救助管理站是银川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建筑面积达到5320平方米,是全区救助量最大的管理站,也是宁夏唯一一家承担跨省接送行动受限流浪乞讨人员任务的救助管理站。依照国家规范要求,设有男女分设的十余种功能用房以及车库、库房、室外文体活动场地等配套设施,可同时为200名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做好接收、甄别、临时生活帮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权益维护、素质教育、技能培训、查找亲属、护送返乡等多项救助服务。
通过了解救助站的场地、设施、管理及运行状况,总结出关于未成年人的救助情况:第一,在街边、闹市区乞讨的未成年人,一般都由其监护人带着一起去乞讨,如果要救助,必须先经过其监护人同意,但其监护人一般是不同意的;第二,因为家庭纠纷,母亲带着未成年人到救助站寻求帮助,待纠纷解决,就会和孩子一同离去;第三,市民看到报警后,将其送到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在联系到家人后,护送回家。
自2017年开始,银川市救助站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对未成年人直接实施救助,转变为监督职能。按照《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协调各部门,坚持家庭尽责、依法保护,逐步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保护工作格局,通过中央、民政部救助中心、地方三方共同建设,一抓到底,在村委会等基层设立“儿童之家”救助点,确保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银川市目前已经设立了48个未成年人救助点,有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根据其个人信息,送至户口所在地的救助点,直接接受救助,银川市救助站负责建设“儿童之家”和监督,各基层站点负责管理。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工作的开展需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除了面向流浪未成年人,也开始面向遭受家暴需要临时庇护的未成年人,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为他们提供一些临时的照料服务。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了解其家庭情况、出走经历、确定救助、保护、教育的工作方案。对不满6周岁且无法查明家庭情况的未成年人,报请有关部门送社会福利机构安置。民政部、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第一次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具体承担的十项工作职责。
在疫情期间,宁夏五市各县区均开通了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的求助得到及时受理和响应。
此次调查发现,国家在对未成年人救助这一方面,投入的力度是很大的。对于流浪未成年人,社会关爱到位,制度也日趋完善、资金充足,救助站提供的硬件设施非常齐全,主要问题是缺失家庭关爱,父母不能给孩子提供心理上照护的软件。
在对未成年人救助的过程中,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存在着心理问题,救助站增加了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方面的内容,设有专门的心理矫治室,也可以随时请专业的心理咨询专家为这一部分未成年人提供帮助。但是真正愿意接受心理矫治的很少,究其原因,在于父母因为怕左邻右舍说闲话,迫于舆论压力,不愿意承认孩子有心理问题,一旦承认,就等于承认是父母角色的缺失而导致孩子出现问题。
这些未成年人,有些是家里特别溺爱,也有些是无人照管。单亲和父母离异的家庭,在流浪的未成年人中比例很高。
1.要重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问题,只有多读书,才能形成健全的人格。根据未成年人的个体特点,救助保护机构对其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相应复学帮扶建议,以帮助他们就近入学。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扶,落实关爱帮扶、返校复学责任人。
2.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指导救助保护机构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民政部还研发并启用了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操作流程,支持提供辖区救助数据监测、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各级民政部门实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视情开展督导检查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撑,系统全国覆盖率已达到98%。
3.要全面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统筹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困境帮扶等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学龄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建议家长要多关爱孩子,从思想上、教育上重视孩子的思想教育,多陪伴,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4.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进一步健全专业机构和队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救助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水平,为促进银川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1.锻炼学生实践调查、协调沟通的能力。学生通过全程参与对救助站的考察,从初步的接触、问题提纲设计到实地考察,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并记录、整理所获取的信息,形成心得体会,锻炼了学生自主思考问题与协调沟通的能力。
2.引导学生为了解决问题,而主动搜集、整合资料的能力。在整个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参与过程中,会使学生产生对一些问题的思考,从而想要寻找问题的答案。网络的便利性,使得信息的搜集很容易,但同时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并不多,这就需要学生整合、筛选搜集到的众多信息,以此来达到能力的提升。
3.了解了救助站的未成年人救助和保护工作。此次调查,让学生有机会了解救助站的工作,加深了他们对未成年人救助和保护问题的认识。使他们意识到家庭教育对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从思想观念上树立“和谐社会、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
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参与的过程中,也了解到了很多未曾接触过的领域,极大地提升了实践调查能力,为日后的学习工作,更好地进行更多的实践调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