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乐教思想探析

2021-11-19 14:08张小雨曾振宇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乐教礼乐儒家

●张小雨 曾振宇

张子乐教思想探析

●张小雨 曾振宇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济南,250100)

张载,字子厚,“北宋五子”之一,后人尊称其为张子。他向以知礼教礼为世人熟知,而在儒家教化体系中往往礼乐一体,故张子对乐教也有所论述。首先,他从重构儒家哲学本体论、宇宙论,以批评佛老、弘扬正学的伟大愿景出发,将气作为核心概念,建构起其独特的气本论哲学体系。在此体系中,他将礼乐之本体归于气、礼乐之本源归于天地自然,从而为儒家礼乐教化奠定了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并有力地回击佛老思想与世俗观念。接着,他提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概念,完善儒家人性论,进而指出乐教因其与人情感的密切关系,对人变化气质、进德修业有着重大价值。最后,张子对孔子为何斥责郑声做出解释,并为雅乐复兴提出构想,劝诫人们应将歌曲所表达之志意放在首位,不必过于纠结音律等末节。时逢张子诞辰一千周年,其乐教思想值得吾辈后学做出全面探析。

张子;张载;儒家乐教;关学;气学

张载(1020-1077),字子厚,北宋理学家、关学创始人。因侨居于当时的凤翔郿县横渠镇,即今日宝鸡市眉县横渠镇,故后世学者尊称其为横渠先生、张横渠、张子等。按张子高足吕大临所作《横渠先生行状》一文可知,张子曾“知太常礼院”,做过礼官,他说张子教学是“学者有问,多告以知礼成性变化气质之道,学必如圣人而后已,闻者莫不动心有进。”[1](P381-385)此外,司马光作《又哀横渠诗》,曰:“教人虽博,要以礼为先。”可见在当时,张子便以识礼、教礼而为人称道。在儒家教化体系中,往往是礼乐一体,礼教与乐教是儒家修身齐家、平治天下之双轨,虽然它们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但毕竟不能相互替代。故尊礼重德的张子对乐教也有专门论述,于传世文献搜寻,其相关理论主要保存于《正蒙·乐器》篇、《经学理窟·礼乐》篇等。但从当前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往往对礼教多有述评,对乐教则关注较少,到目前甚至还没有一篇以张子乐教思想为篇名及主题的文章出现,未能尽得张子之学全貌。有鉴于此,本文以张子乐教思想为研究对象,分别探讨乐教的本体论根据与本源论生成,乐教价值与变化气质,《雅》《颂》正声与郑卫淫乐之辨等重大命题,同时亦兼顾借鉴当前为数不多的研究成果,希望能对张子的乐教思想进行整体展现,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本体与本源

乐教是儒家推行的一种教化方式,简单来讲,它是以乐舞为主要形式,通过制作、传播、演奏、欣赏乐舞,在无形中影响到参与者的思想观念与情感状态,通过音乐较长时间的熏陶作用,使得参与者的情感发动逐渐符合于儒家所推崇的“无过无不及”。乐教是儒家实现其道德涵养、情感熏陶、美育教育的重要形式,故历代多位大儒对此都有过相关论述乃至实践。一位儒者的乐教思想首先来源于其音乐观念,即对音乐性质、地位、价值的看法,决定其乐教思想的内涵。进一步看,音乐观念又是儒者哲学思想在认识、分析音乐时的具体结果,故乐教思想本质上根基于哲学思想,欲研究儒者的乐教思想,必先对其哲学思想做出考察。

张子哲学产生的一重大历史背景,即是当时佛老之学的兴盛。在佛家看来,所有形下世界中,可由眼耳鼻舌等器官感知之物,其实质皆为“空”。他们认为自然界之万事万物皆为虚妄,并以此为据将“六合”定位为尘芥,进而否定现实世界的真实性,提倡要到彼岸世界才能找到宇宙人生的终极价值。对于道家来说,他们提出“有生于无”,认为现实世界中的任何事物,其实都只能得道之“一瞥”而不得全貌,欲实现人之全部真实价值,就必须从形下世界实现超越。很显然,二者之说与儒家思想大相径庭。在儒家为学进取之路径中,无论是从“格物致知”到“治国平天下”的大学八条目,还是孔子本人由“十有五志于学”至“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提升,皆提倡要在现实世界中寻找人生的真正价值。儒家肯定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并倡导从自身做起,通过“克己复礼”“居仁由义”等修养方式,最终实现“复性”“求放心”等,便不必假求于虚幻的彼岸世界。可在张子时代,佛老之说横行天下、儒学式微,按其门人范育所作《正蒙序》载:

自孔孟没,学绝道丧千有余年,处士横议,异端间作,若浮屠老子之书,天下共传,与《六经》并行。而其徒侈其说,以为大道精微之理,儒家之所不能谈,必取吾书为正。世之儒者亦自许曰:“吾之《六经》未尝语也,孔孟未尝及也”,从而信其书,宗其道,天下糜然同风,无敢置疑于其间,况能奋一朝之辩,而与之较是非曲直乎哉![2](P4-5)

儒门自孔子起,便罕言性、命与天道,对鬼神更是敬而远之,采取一种悬置态度。因此,涉及到哲学领域的本体论、宇宙论等重大问题,其专门论述并不多,以至于后世有儒者认为在这些方面儒家不及佛老。但范育指出,张子能“独以命世之宏才,旷古之觉识,参之以博闻强记之学,质之以稽天穷地之思,与尧、舜、孔、孟德合乎数千载之间。闵乎道之不明,斯人之迷且病,天下之理泯然其将灭也,故为此言与浮屠老子辩,夫岂好异乎哉?盖不得已也”[2](P5),即张子之学意在重构儒家哲学的本体论、宇宙论,以攻击佛老异端。为此,张子提出气这一概念,并以此为最高范畴,建立起独特的气学、关学体系。《正蒙·太和》篇载:

太和所谓道,中涵沉浮、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緼、相荡、胜负、屈伸之始。其来也几微易简,其究也广大坚固。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简者坤乎!散殊而可象为气,精通而不可象为神。[2](P7)

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至静无感,性之渊源,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而。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惟尽性者能一之。[2](P7)

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途,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为有象,不失吾常。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则圣人尽道其间,兼体而不累者,存神至矣。彼语寂灭者往而不反,徇生执有者物而不化,二者虽有间矣,以言乎失道则均焉。[2](P7)

《太和》是《正蒙》首篇,在此篇开端,张子首先通过汲取《周易》思想构筑其气本论。《周易·系辞上》讲“一阴一阳之谓道”,张子提出“太和所谓道”,那么太和便与阴阳二气有关。在张子看来,阴阳二气交感之冲和过程便是所谓太和,也由此产生了世间万物。钱穆先生解释说:“宇宙是广大坚固的,但最先则只是一气。此气分阴分阳,阴阳之气会合冲和,便是他所谓的太和。”[3](P49)虽然这一交感生成过程是“几微易简”,不易察觉、不可明言的。但究其根源,宇宙之最终本源是气这一实在,万物是“广大而坚固”的“有”,而并非佛老所谓的“虚”“空”“无”。张立文教授评价张子此论是“张载立‘气’破‘空’,立‘有’破‘无’”[4](P162),可从之。接着,张子还说到“太虚无形,气之本体”,此处的“本体”一词,并非指在气之上,还另有一更高本体太虚,而是指气本来的存在状态是“太虚的”。气有两种运动方式,便造就出两种形态:一是气之聚,这使得气凝结为可知可感的万物;二是气之散,这使得气分散而复归于无形。这是气的本然存在状态,之所以称其为“太虚”,是形容它无形无感、不可描摹之状。这便是钱穆先生所说:“太虚也便是太和,就其无感无形而才称之为太虚。”[3](P51)最后,张子指出气之聚散、屈伸、往返过程是“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即气之聚散,皆是不得已而如此,此中自有其必定如此之规律,而并非在气之外还有一意识主体作为主宰。因此,张子并不承认道家的神仙方术等迷信,也不认为人死之后还有佛家所谓轮回转世,鬼神的本质只是二气运动过程中的往来、屈伸而已。但在当时,有二程子等儒者认为,在气之上还有一理或道为最高统摄,他们认为张子气论思想仍局限在形下世界。对此,张子提出“万物皆有理”[2](P321)(《张子语录·中》)、“理不在人皆在物,人但物中之一物耳,如此观之方均。”[2](P313)(《张子语录·上》)曾振宇教授将其阐述为:“在张载气论哲学逻辑体系中,气是哲学最高存在与根本原理,道和理体现着气运动变化的规律与过程。但它们不是高居于气之上的最高本源,而是统一于气本论哲学框架之内。”[5](P183)因此,就万物生成变化的过程来看,它们是气自然聚散运动的结果,但就这一运动变化的规律来说,此自有规律则是理。在《正蒙·乾称》篇,张子进一步细化其理论,将形下万物之本体直接归于气:

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之性本虚而神,则神与性①乃气所固有,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可遗也。舍气,有象否?非象,有意否?[2](P63)

此“凡象皆气”的命题明确重申形下万物的本质不是空虚的或意识的存在,而是以气为客观基础的,万物之本可直接探求至气。因此,本文不能认同林乐昌教授提出张子“仅是借助道家气论模式,为儒家‘天’的观念奠定形上基础,故张子哲学的本质是以天为本的天学,而非以气为本的气本论”[6](P46)这一观点。结合本文研究对象来看,此论的重要价值在于,张子其实已经将儒家礼乐教化的本体,归结为形上之气,并为它们的客观真实性做出说明,《经学理窟·礼乐》载:

礼亦有不须变者,如天叙天秩,如何可变!礼不必皆出于人,至如无人,天地之礼自然而有,何假于人?天之生物便有尊卑大小之象,人顺之而已,此所以为礼也。学者有专以礼出于人,而不知礼本天之自然,告子专以义为外,而不知所以行义由内也,皆非也,当合内外之道。[2](P264)

张子指出,世人大多以为礼乐皆出于圣人之制作,完全是人为产物而无客观依据。殊不知圣人仅是以制礼作乐之途,将原本于自然的尊卑、大小之秩序体现于人类社会而已,即所谓“礼本天之自然”,非以一人之好恶而定。张子已明确将万物之本体归结为气,此处为何又将礼之本归为天之自然呢?这是因为在张子的礼乐生成观念中同时具备两种维度——本体与本源。本体,即是哲学本体论之意,它探讨的是宇宙本性,张子认为万物就本性来讲皆是气,此为其哲学之本体论。进而,张子认为万物是靠气之聚散而生成灭亡的,此为其哲学之宇宙生成论。“凡象皆气”命题是在哲学本体论角度提出的,对于包括礼乐在内万物生成的气本论概述。“圣人制礼作乐”“礼本天之自然”等,则是从发生学角度而提出的,对于礼乐具体是如何产生的本源论思考。张子认为,从本体角度来看,礼乐为“象”、为“有”,故其本体为气。因此,在阴阳二气冲和生成万物后,礼乐也自然在天地中有所显现,是不以人之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但是,仅有此客观存在还不够,人还必须以某种具体途径对之进行感悟与效法,以实现人类社会自身的和谐有序。圣人仅是在体悟天地自然之秩序后,以礼乐的方式将其融汇表现于人类社会中。此说的重要价值有三:(一)张子通过将礼乐之本体归结为气、本源归结为天地自然,从而为礼乐找到形上基础与客观依据,有力批驳了佛老以礼乐为空、时人以礼乐纯是人为制作的错误观点;(二)张子通过对圣人制礼作乐精神的阐述,申明人不是在天地间被动接受外在规制的动物,而是能够认识、效法天地之德,从而为自身所用的自由道德主体;(三)通过构建此本体与本源的二维模式,张子回答了天人之间是如何进行沟通的问题,体现出张子之学上下贯彻、天人合一之风貌。如果礼乐本源仅是人之构想,与形上无关,它们便会因人之局限、差异及时代与地区之间的区别而无法获得普遍性与恒常性,也由此失去制度性约束。陈政扬教授将张子礼乐之本体,仅归结为天、天叙、天秩,[7](P34)其一重要原因便是未能区分此本体与本源之二维结构,未从哲学本体论与发生学本源论分别考察。接着,张子以此哲学思想为基础,进一步论述人之性情、乐教的作用等问题。

二、乐教与气质

在《经学理窟·礼乐》篇中,张子集中展示了其音乐观念与乐教思想,例如:

“礼反其所自生,乐乐其所自成。”礼别异不忘本,而后能推本为之节文;乐统同,乐吾分而已。体天生自有分别,人须推原其自然,故言“反其所自生”;乐则得其所乐即是乐也,更何所待!是“乐其所自成”。[2](P261)

“礼反其所自生,乐乐其所自成”一语原出自《礼记·礼器》,张子此处乃引申其文义,指出礼乐二者互相维系与促进。礼的主要功能是“别异”,通过一系列制度仪式将人与人之间地位高低、关系亲疏、行为规范之不同进行具体展现,以此建立起社会秩序,使人与人之间不再相互侵占、攻伐。乐则恰好相反,其主要功能是“统同”,通过利用乐舞这种人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不同等级、地位、职业的人共同组织起来,使人们不因为礼之界限而走向分裂,能安于礼所规定的等级划分,以实现社会和谐。其实,类似观点在张子之前已有汉儒做过阐述,汉人的礼乐观念以五行之气思想为基础,将五音与五气相比附,进而阐明音乐的形上意味,与张子之论略有相似。但张子超出汉人之处在于,他能从气本论角度出发,将人之“自生”由人世上升至天地自然,认为人之所“自生”不只是父精母血之类的生物学含义,而是以气为本体,以自然为本源的天地共生概念。《西铭》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2](P62)人不是孤独的个体存在,而是气之聚散屈伸的自然产物。虽然由气化而生的万物各有区别,人与人也存在形体样貌等差异,但同为一整体。人处于这一体系中,其与他人、他物的关系是“民胞物与”[2](P62),即天下之人皆是我同胞,天下之物皆与我息息相关。我不可能将其视为空虚而一心谋求超越之,反而应该从天人合一、万物一气的宏大胸怀出发,肩负起“为天地立志,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2](P320)的责任担当。这是张子对传统儒家“一体之仁”思想的重新表达,集中展现出张子的人生理想与精神境界。可见,张子是以气为核心概念,超越汉人简单而迷信的比附思想,在上下贯彻、天人合一的框架中,奠定出儒家礼乐教化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

张子将个人纳入到其庞大的宇宙生成论当中,并从哲学高度为礼乐之正当性做出说明。在此思想体系中,乐区别于礼的核心价值可用一字概括——和。张子发现,乐具有一种和合人心的功能,因为不同人都可通过乐实现情感交流。乐不仅是声音、乐器、乐舞,而是能够对人的情感产生重要影响的途径。所以,乐不仅要有优美的艺术形式,更要有深刻的道德内涵,它于人之情感,必须具备正面的熏陶塑造作用。他说:“律吕有可求之理,德性深厚者必能知之。”[2](P263)(《经学理窟·礼乐》)由此,音乐具备道德价值,成为国家教化工具。《正蒙·诚明》载:

和乐,道之端乎!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2](P24)

万物和合生长便可成就天地之宏大,乐于、安于气之变动而不违背便能使其长久。圣人了然于此,继而制作一系列音乐体现出此和、乐精神,并以之教化天下。张子直接将乐与天地之性进行联系,凸显出乐与天地自然本性相契合。而于人之自身,音乐主要作用于感情,其教化、提升人之着力点,是在于张子所说“气质之性”,因为乐教有助于人变化气质。诚然,礼教也具备这种价值,但乐更富有情感感染力与艺术表现力。礼教主要从人之行为规范出发,影响主要在外,而乐教能深入人本心,对内在意愿、精神、情感等深层次因素施加更明显的效果。

在中国哲学史上,人性论问题向来聚讼不已。为此,张子提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经过后来二程子的引申发展,最终从哲学上完善了儒家人性论。朱子曾评价说:“气质之说,起于张、程,极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前此未曾说到。故张、程之说立,则诸子之说泯矣。”[8](P70)张子为此二种概念分别作出界定: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2](P23)(《正蒙·诚明》)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天本参和不偏,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性未成则善恶混,故亹亹而继善者斯为善矣。恶尽去则善因以成,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也”。[2](P23)(《正蒙·诚明》)

气质犹人言性气,气有刚柔、缓速、清浊之气也,质,才也。气质是一物,若草木之生亦可言气质。惟其能克己则为能变,化却习俗之气性,制得习俗之气。所以养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者,集义犹言积善也,义须是常集,勿使有息,故能生浩然道德之气。[2](P281)(《经学理窟·学大原》)

人禀受阴阳二气而生,由于二气凝合过程中清浊的不同,故产生人之差别,圣人禀得最清。这种人人之间不同的个性就是“气质之性”,它既有善又有恶。“天地之性”是气之本性,是纯粹无杂而纯然至善的,是所有人先天的根本善性。二者的关系是“不即不离”,也就是说,“气质之性”不能等同于“天地之性”,但二者又不可分割,不能离开每个人现实具备的、可知可感的“气质之性”去直接探寻形上的“天地之性”,这样就和佛老的功夫论无异。张子提倡从气质自身出发,通过践行一系列实践功夫,使“气质之性”逐渐符合于天地所赋予人的善良本性。他所说的“变化气质”,其实便是期望人能通过后天的修养功夫,复显先天善性,使自己的言行举止能够不受气质之偏、风俗习惯等的负面影响,而成为“自作主宰”式的道德主体。这样一来,张子便解决了人性善恶问题,并建立起一套功夫修养路径。前文已涉及,张子意识到乐教中蕴含的和合精神,这种精神本质根源于气,具体体现于自然万物,圣人通过制礼作乐,将其以人能接受的方式彰显出来。因此,乐教的本质便是通过参与乐舞活动,在无形中接受并效仿这一和合精神,最终实现个人思想行为的改变,即“变化气质”。沈顺福教授将其概括为“善气相呼”,他提出:“乐表达了人们的性情。其中的性情,在早期属于气,到了宋明理学时期,性分化出气质之性,还是气,因此,乐的本源其实是气。用善的乐来感化人,其实就是用善的气质来激发人身上的善的气质而抑制恶的气质,最终使人成为圣贤。善气呼应善气便是儒家乐教的工作原理。”[9](P108)潘立勇教授则是从美学角度出发,认为人与乐,即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互相作用是“气之本体及其阴阳特性的相互作用”,具体表现为“显象之和谐与生动”,乐教的价值在于“它具有令人愉悦和容人共享的特征,能令人在自得而欣畅中受到陶冶熏养”[10](P78)。两位学者从各自角度解释乐教的作用原理,其说值得参考。在后世,张子乐教思想极大地影响了王夫之,他引申说:“和者于物不逆,乐者于心不厌;端,所自出之始也。道本人物之同得而得我心之悦者,故君子学以致道,必平其气,而欣于有得,乃可与适道;若操一求胜于物之心而视为苦难,早与道离矣……非和乐,则诚敬局隘而易于厌倦。故能和能乐,为诚敬所自出之端。”[11](P136)(《张子<正蒙>注》)其观点与上文已述张子思想相符。正是由于乐具备如此重大的教化价值,所以《经学理窟·礼乐》又说:

声音之道,与天地同和,与政通。蚕吐丝而商弦绝,正与天地相应。方蚕吐丝,木之气极盛之时,商金之气衰。如言“律中大簇”,“律中林钟”,于此盛则彼必衰。方春木当盛,却金气不衰,便是不和,不与天地之气相应。”[2](P263)

“蚕吐丝而商弦绝”一语出自《淮南子·天文训》,原文为:“蚕珥丝而商弦绝”,原意是在蚕吐丝的时候,古琴乐器上发商音阶的弦会断,是以一种神秘而夸张的手法来形容天地万物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张子则从其气本论哲学出发引申此语,认为国家乐舞体系应当借鉴自然、与天地同和。因此,在春天蚕吐丝之时,不宜使用商宫调乐,因为商音阶在五行之气中属金,而春天正是木气滋长之时,二者相克不和。在上者应通过制定与天地相和之乐,感染万物,才能使国家上下和谐。如果不尊重自然规律,混乱使用音乐,则是不和,国家治理便会出现危机。学者也不能使用这种音乐来“变化气质”。因此,与大多数儒者一样,张子对不符合中正平和准则的郑卫淫声做出批判,并坚定提倡重建推广《雅》《颂》正乐。

三、雅乐与郑声

在历史上,雅乐这一概念曾引申出三种不同含义,其初始本义是指周人之乐或周地之乐。在《尚书》中,周人多次自称为有夏、区夏等。按孙作云先生考证,夏和雅二字在当时同音通用。[12](P48)因此,周人自称夏,实际上也是自称雅。雅言,即是周本土之语言,也可称之为周言、夏言。雅诗,即周本土之诗,也可称之为周诗、夏诗,便是后来《诗经》中的《大雅》《小雅》。雅乐在一开始只是就地域与民族来讲,是指在商统治时期,在其盟邦国周,由周人用自己的语言、乐器等制作而成的周民族音乐。在武王伐纣,周成为天下共主后,雅乐衍生出第二层含义。周人在建立起新的朝代后,对故商灭亡做出全面反思,通过吸取商亡教训来建立新的国家制度。礼乐教化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就是周公制礼作乐,禁止商人音乐中那些只注重娱乐性的“巫乐”“淫乐”,而仅留下像《太濩》这类商代圣王之乐,而且还对诸多古乐做出增删。这时的雅乐是指周公所制作之乐及经周公增删的前代圣王之乐。它们被颁行天下,作为周王室与各个诸侯国宫廷之乐与学校开展乐教之乐,并最终取代故商音乐。这展现出雅乐从一地之乐,慢慢演变为一国之乐。在此过程中,雅乐又产生第三层含义,即在价值上的含义,雅被解释为正,也被称为西周正乐,目的在于以此乐去更正故商宫廷与民间的不正之乐,而使得周之教化泽被天下。按《周礼·春官宗伯》载:“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郑康成注曰:“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13](P880)便是此意。此三层含义决定雅乐有三大特点:(一)雅乐的配乐歌词,即唱诗,是用西周王畿之地(即今天宝鸡市至西安市一带)的地方语言所作。其在语音、用字、句式乃至乐器、舞蹈、舞具等方面,和商代音乐存在极大不同;(二)雅乐与周礼一样,具有严格的等级规定。不同等级之人,能聆听音乐的种类,能拥有的乐器、乐工、舞队规模有着严格规定而不能僭越;(三)周人开展音乐活动之目的,不像商人特别是纣王那样为娱乐、报神,而是为接受一种教化。这说明雅乐对的社会性、政治性的重视,远大于个体性、娱乐性。但与雅乐不同,郑声是战国时期郑国的民间音乐。由于地域、人口、风俗等原因,郑国民间音乐主要受故商遗风影响,加之郑国处于天下之中,交通发达、土壤肥沃,商业发展水平较高,故产生以娱乐为主,带有艺术商品性质的郑声。其主要特点是注重音乐的艺术性与娱乐性而非道德教化。儒家自孔子起便有非常鲜明的“崇雅抑郑”倾向,孔子说:“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淫”字原指过分而不加节制,此处是说郑声使用繁复手法、精美乐器、庞大乐队从而演绎出过分多变的音阶样式和起伏过大的旋律曲调,显然与雅乐要求的中和平淡精神相反。孔子评价《关雎》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在评价音乐的同时,也对人的感情表达提出要求,认为感情的抒发应适度而不过分,即可乐但不可过乐,可哀而不可过哀,过乐则淫,过哀则伤。可见,儒家是以音乐为媒介,试图通过对音乐音阶、旋律、节奏的节制从而实现对个人感情抒发在程度上的控制。因此,郑声在演奏上的不加节制不是一个可以被忽略的小问题,而是会引起人们内心出现不正之情、有损身心甚至道德沦丧的一个诱导因素。

张子坚决捍卫孔子的这一主张,并从郑声产生根源上解释为何孔子斥责之:

郑卫之音,自古以为邪淫之乐,何也?盖郑卫之地滨大河,沙地土不厚,其间人自然气轻浮;其地土苦,不费耕耨,物亦自生,故其人偷脱怠慢,驰慢颓靡。其人情如此,其声音同之,故闻其乐,使人如此懈慢。其地平下,其间人自然意气柔弱怠慢;其土足以生,古所谓“息土之民不才”者此也。若四夷则皆据高山谿谷,故其气刚劲,此四夷常胜中国者此也。[2](P263)(《经学理窟·礼乐》)

移人者莫甚于郑卫,未成性者皆能移之,所以夫子戒颜回也。[2](P263)(《经学理窟·礼乐》)

郑卫之音悲哀,令人意思留连,又生怠惰之意,从而致骄淫之心,虽珍玩奇货,其始感人也亦不如是切,从而生无限嗜好,故孔子曰必放之。亦是圣人经历过,但圣人能不为物所移耳。[2](P378)(《近思录拾遗》)

张子从郑卫二国的地理环境出发,认为二国所在之地临近黄河,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利于农产品生产。二国之人于此生活,不需过多人力畜力来栽种土地便能获得收成。于是,人们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开展娱乐活动,这使得二国之人精神颓靡轻浮,其音乐穷奢极欲而无道德内涵。因为音乐会对人内心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在个人义精仁熟——挺立起自身道德主体意识前,其感情抒发会便受到这种音乐的负面影响,从而也走向颓废、放纵,失去中正平和,与儒家期盼的进德路径背道而驰,所以孔子提倡要禁绝之。可见,张子的音乐思想与其哲学思想一致,是从现实世界出发,有据可循地上升到人之内在本源与天地自然本体,蔡仲德先生说“他能坚持唯物论,否定传统乐论中的某些神秘观点”[14](P670),确有道理。

可是,雅乐与郑声,在张子时代都早已失传,欲复兴乐教,便自然要面对无古乐可教的局面。所以,张子还从古乐之本出发,为乐教的现实复兴作出阐述:

古乐不可见,盖为今人求古乐太深,始以古乐为不可知。只此《虞书》“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求之,得乐之意盖尽于是。诗只是言志。歌只是永其言而已,只要转其声,合人可听,今日歌者亦以转声而不变字为善歌。长言后却要入于律,律则知音者知之,知此声入得何律。古乐所以养人德性中和之气,后之言乐止以求哀,故晋平公曰:“音无哀于此乎?”哀则止以感人不善之心。歌亦不可以太高,亦不可以太下,太高则入于噍杀,太下则入于啴缓,盖穷本知变,乐之情也。[2](P262)(《经学理窟·礼乐》)

今之琴亦不远郑卫,古音必不如是。古音只是长言,声依于永,于声之转处过,得声和婉,决无预前定下腔子。[2](P263-264)(《经学理窟·礼乐》)

兴己之善,观人之志,群而思无邪,怨而止礼义。入可事亲,出可事君,但言君父,举其重者也。[2](P55)(《正蒙·乐器》)

在当时,古乐早已消失无踪,且历史上多次重塑古乐、复兴乐教的活动也大多以失败告终。张子指出,人们之所以认为古乐难求,原因在于“求之太深”,即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未能抓住古乐的核心特点。张子以《尚书·尧典》之语为据,认为古诗只是抒发诗人志向,古乐仅是将其古诗歌曲化、艺术化。所以,古乐所咏唱之歌,其实就是诗人借助文字来阐发志向而已。因此,歌曲只要能符合音律,既不太高也不太低,以中和曲调抒发正当之情,具备儒家认可的价值观念,便可以作为开展乐教的载体。相反,后世诸人(如南朝宋沈约等),在追寻古乐时,往往将律吕放在首位,认为必先找到古书中记载的黄钟元音,并以此断定其他音阶,才能制作乐曲。这是在“预前定下腔子”,与古乐精神不符。这一主张往前可追溯至《礼记·乐记》,曰:“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故童者舞之。”往后则可能影响到王阳明,阳明曾说:“孔子云:‘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制礼作乐,必具中和之德,声为律而身为度者,然后可以语此。若夫器数之末,乐工之事,祝史之守。”[15](P65)(《传习录·中》)在阳明看来,制礼作乐之人必先具备“中和之德”,且是“声为律而身为度者”。“中和”指个人情感发动能实现“无过无不及”的中节恰当,即是《中庸》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声为律”,指所作之乐基于中和之音,可为音律的法度标准。“身为度”指制礼作乐之人能身正不邪,足以为他人效法。只有满足这三种条件后,才能制礼作乐。至于乐队的规模、构成及乐器的演奏、维护等,则是乐工、祝史这类专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与乐教之要旨无关。孔子以仁为礼乐之本,张子以志为古乐之本,阳明则以“中和之德”为作乐者应具备的情感状态与行为规范。故三者都是将内在德行作为音乐之本而视外在技艺为细枝末节,可谓一脉相承。

儒家乐教思想强调对于音乐、感情需有“节制”,这并非否定人应有的感情表达,也不是盲目扼制个体的情感需要,更不是一种落后而保守的音乐思想。它是从个人性情、身体健康和国家稳定和谐出发,强调理性对感性的收束、个人对集体的责任,要求个人情感的表达要在不伤害自身性情和他人生活下进行。儒家之所以反对郑声,不是因为其民间音乐、地方音乐的地位,而是因为郑声为追求极致的艺术性与娱乐性,对于乐器制作、演奏手法、感情抒发不再加以节制,这可能造成人从通过理性节制情感从而成全其作为社会性的人,沦落为靠放任情感冲动发展而无所不为的禽兽。音乐不正体现的其实是人心不正,对于音乐艺术性的过分追求,实际是在戕害人性,也是伤害音乐自身,这种做法使得音乐从感化人心,让心情复归平和中正劣化为助长人欲、放纵情感而伤人害己。儒家对于郑声的批驳,存在着一种深刻用意,即认识到音乐艺术中可能出现的人欲泛滥问题,对于音乐艺术性、娱乐性的追求,不应过分而最终反倒为人欲所支配,从而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雅乐和郑声的最核心区别,并不是一些现代学者所认为的,雅乐出自于奴隶主阶级,是对于奴隶制度的维护工具。郑声出自于民间,是完全正当的对于民众生活的写照。它们的真正区别在于,雅乐基于道德,目的在于以符合道德之正情来引导民众之好恶归于中正,从而使得国家和谐有序。郑声出自于人欲,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享乐需求、伶人的生存需要,故不具备更加深层的意义和价值,其在音乐技巧上的追求反倒是亵渎音乐自身。“德欲矛盾”实则是儒家乐教思想中的一大核心议题,儒家强调音乐必须具备道德,艺术存在是非善恶,道德是鉴别音乐价值的唯一标准。相比之下,音乐制作者、演奏者、聆听者的民族、阶级以及乐器水平、演奏技巧等,与其价值高低无必然联系。由此反观今日所谓“为艺术而艺术” “玩音乐”等观念,可发现今日之音乐已迷失在追求艺术水平、个人情感宣泄、个人技巧展示等错误的方向中,其实抹杀了音乐本来应该拥有的价值。因此,儒家乐教思想对于解决这一现实问题仍具备一定参考意义。

张子乐教思想对当前儒学现代化转型、礼乐文化复兴也有重大参考价值。当前的儒学复兴大多还停留在理论层面,主要是对儒学核心观念的学术史梳理及现代意义述评。对此,余英时先生曾强调,现代儒学的出路是在“日用常行”领域。复兴儒学,就要使儒学成为现代社会民众普遍认同的价值原则与行为规范,它必须是从最贴近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而展开。鉴赏音乐艺术,在音乐活动中实现情感的抒发与涵养,便恰恰是众人皆喜闻乐见的活动。因此,乐教在当代社会的重建,则自然成为整个儒学现代化的“排头兵”。张子乐教思想启示我们,要以音乐诗歌的内在志意为重,谱之以旋律中和的典雅乐曲,便能有助于民众审美水平、道德水平的逐渐提升,最终必将有利于国乐复兴及《雅》《颂》再现。

①张立文教授认为前文已说“气之性本虚而神”,那么此处便应将“性”写作“虚”,可从之。详见张立文著:《宋明理学研究》(增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68页。

[1][宋]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A].载[宋]张载著;章锡琛点校.张载集[C].北京:中华书局,1978.

[2][宋]张载著;章锡琛点校.张载集[C].北京:中华书局,1978.

[3]钱穆.宋明理学概述(新校本)[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

[4]张立文.宋明理学研究(增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5]曾振宇.中国气论哲学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

[6]林乐昌.论张载对道家思想资源的借鉴与融通——以天道论为中心[J].哲学研究,2013(2).

[7]陈政扬.张载礼乐观论析[J].唐都学刊,2018(4).

[8][宋]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9]沈顺福.感应与传统儒家的乐教原理[J].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9(3).

[10]潘立勇.论张载的美学思想[J].浙江社会科学,1994(1).

[11][明]王夫之.船山全书[M].长沙:岳麓书社,2011.

[12]孙作云.说雅[J].文史哲,1957(1).

[13][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14]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15]王晓昕,赵平略点校.王文成公全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5.

J609.2

A

1003-1499-(2021)01-0047-08

张小雨(1992~),男,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博士。

曾振宇(1962~),男,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项目“中华文化元典基本概念研究”(编号:12AZD082)研究成果。

2021-03-05

责任编辑 春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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