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视角下的中国涉海智库实践研究

2021-11-15 06:28
社会观察 2021年3期
关键词:智库外交海洋

2013年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海洋强国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3年10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尼国会演讲中发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在海洋强国建设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过程中,公共外交可发挥巨大作用。海洋公共外交多元行为体中,涉海智库具有更强的专业性特征和跨学科优势,因此,围绕海洋这一专业领域开展公共外交,也就具有更多天然优势。从政策层面来看,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也提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要发挥好公共外交的功能。目前,国内学界对智库参与海洋公共外交的研究较为匮乏,其原因是目前中国涉海智库的公共外交功能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公共外交实距也不够充分和自觉,难以为相关研究提供丰富的素材。因此,对中国涉海智库参与海洋公共外交进行探索,有助于启发实距,并最终服务于海洋强国建设。

海洋公共外交的意义

中国推进海洋战略既面临良好机遇,也面临一些问题,如中国自身对海洋战略的文化阐释不够清晰,难以有效打消一些国家的顾虑;面对有些国家刻意渲染中国海洋威胁,中国难以作出有效回应。美国将中国定位为“战略竞争对手”,意味着不但包括南海在内的中国近海将持续出现中美博弈,在印度洋、南太平洋等更加广袤的范围内,也将形成双方长期战略竞争的局面。“只要中国在海洋领域中有所作为,美国就会保持高度警惕。”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越将中国海洋战略渲染成扩张性、侵略性、军事性,中国越需要开展海洋公共外交,将中国海洋战略的和平性、包容性和合作性阐述出去;美国越要通过“印太战略”压缩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空间,中国越要通过公共外交打造更为广泛的蓝色伙伴关系网络。

1965年,公共外交概念提出者埃德蒙·格利恩在爱德华·默罗公共外交研究中心的成立仪式上称,公共外交的核心是“信息和思想的跨国流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海洋战略受到误读,除了那些与中国存在海洋领土争端的域内国家和域外海洋霸权国刻意为之外,从自省角度来看,是由于关涉海洋的“信息和思想的跨国流动”出现了问题,相应地,就为国际舆论误读海洋中国提供了空间。事实上,中国尚未将自己的海洋战略、21世纪海洋丝绸之路倡议、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海洋文化向全世界有效传播出去。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需要大力开展海洋公共外交,增信释疑,构建良好的海洋形象。其中,海洋智库作为重要行为体能够发挥独特而关键的作用。

智库参与海洋公共外交的独特价值

目前中国参与海洋公共外交的智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海洋领域的专门智库;一类虽非专门海洋智库,但在海洋议题上有活跃的介入。这两类智库统称为涉海智库。除了发挥公共外交在提升国家形象方面的一般性作用外,涉海智库参与海洋公共外交的独特价值还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促进包括目标国政府、智库、精英在内的国际社会对中国海洋战略的正确理解,并基于此引导国际舆论走向。在这方面,涉海智库开展二轨外交进行探索性的政策交流是颇具代表性的途径。如2017年1月,在特朗普对外政策尚不明朗的背景下,中国南海研究院和美国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办了第四轮“中美海上事务与国际法二轨对话”,围绕美国未来南海政策走向进行了探讨。

2013年7月30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涉海智库作为对海洋认识最多、对经略海洋最有研究的行为体,自然应走在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海洋战略理解的前列。一方面,要讲清楚中国海洋战略的和平性、防御性特征,讲清楚其背后的中国传统海洋文化精髓中的“友好”与“互助”基因;另一方面,要讲清楚中国海洋战略的包容性、合作性特征。只有在中国海洋战略的和平、包容、合作共赢等特征得到充分阐述之后,误读和误解的空间才有可能消除。有时,为了讲清楚中国的海洋战略,需要与对方开展学术论辩与思想交锋,而这更是智库的比较优势。

其二,助力中外海洋战略对接和蓝色伙伴关系构建。在专业性特征愈发明显的领域,智库对一国对外政策的形成愈发具有影响。中国智库通过与国际同行交流、在国际期刊发文或国际媒体发声,可将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传递出去,担负起“提醒者”或“启发者”的角色,激发其他国家与中国开展海洋合作的意愿,继而响应中国的蓝色伙伴关系构建倡议。虽然中国已与一些国家签署了海洋领域合作文件,但是,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的数量相比,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宏大愿景相比,已有成果尚显薄弱。可以说,世界各国对中国的蓝色伙伴关系和海洋命运共同体倡议尚知之不多、知之不深。涉海智库开展的公共外交应成为促进国际社会了解蓝色伙伴关系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有效途径。

中国涉海智库开展海洋公共外交实践的现状

(一)随着海洋强国建设的推进,中国涉海智库参与海洋公共外交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

一是智库开始重视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来开展国际交流。如2016年7月,在“南海仲裁案”结果出炉前一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主动“走出去”,与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在华盛顿联合举办“中美智库南海问题对话会”,“对话过程中,中方学者明显显现出话题主导力与逻辑优势”。在“请进来”方面,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接待日本海洋政策研究所所长角南篤。交流中,双方发现在许多领域有共同关注,并达成合作意向。

二是一些涉海交流获得机制化建设并初步形成海洋公共外交的品牌。如“中美海上事务与国际法二轨对话”由中国南海研究院和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于2014年共同发起,已发展成“对美涉南海公共外交的重要渠道”。再如,从2016年起,民间的国观智库围绕南海议题连续举办“国观智库—东盟智库对话会”,并积累了初步的地区影响力。

三是智库萌发了借力国际媒体尤其是对象国媒体的意识。2016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在新加坡主办“南海问题与区域合作发展”高端智库学术研讨会的同时,还举办了专家与媒体见面会。见面会上,各国记者围绕“南海仲裁案”的非法性进行了提问,中方专家作了有理有据的回答。菲律宾《星报》专栏作家李天荣会后表示,菲律宾前总统在过去几年内不停地给民众洗脑,隐藏了事实真相。他的文章将让当地社会听到研讨会上发出的声音。

(二)虽然近年来中国智库参与海洋公共外交初具成效,但一些问题也随之凸显,主要体现在四大不平衡上:

一是重咨政研究,轻国际交流。目前国内涉海智库偏重于政策咨询和学术研究,对承载着公共外交目的的国际交流尚缺乏浓厚兴趣,与那些足以影响本国决策的国际同行在海洋议题方面缺乏直接交流,更没有形成交流机制。

二是重“请进来”,轻“走出去”。智库重视“请进来”国外海洋官员和学者,但走出国门、走到国际上去开展对话的频度和力度均不够。一方面,不排除与涉外管理审批程序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走出去”对话对智库的素养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智库不但要具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还要有“说明”自己和“说服”别人的能力。

三是重主权和安全议题,轻发展议题。囿于涉海智库数量和南海等议题的迫切性,国内智库开展海洋公共外交大多围绕主权和安全议题。无疑,主权和安全利益是海洋公共外交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但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海洋已成为中国谋求发展利益的重要依托,因此面向更多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助力构建更广泛的蓝色伙伴关系也是海洋公共外交的题中应有之义。

四是重危机情境,轻常态情境。中国智库开展海洋公共外交似乎在遵循“刺激—反应”模式,即在危机情境下能做到主动开展应急型公共外交。如针对“南海仲裁案”,一些智库在裁决发布前后均开展了一定的公共外交活动。但是,涉海智库似乎忽视了常态型公共外交。常态型公共外交要求智库把功夫做在平时,追求“润物无声”的效果。此外,常态型公共外交可为应急型公共外交提供包括信息、认知及情感等在内的前期基础。

参与海洋公共外交的“能力—行动—话语”范式

在中美围绕海洋议题博弈加剧的背景下,中国涉海智库参与海洋公共外交的战略意义将进一步凸显。为此,涉海智库需形成“能力—行动—话语”的参与范式,能力、行动与话语三个要素中任何一个缺位,都会制约海洋公共外交的效果。

其一,智库开展海洋公共外交的前提是拥有“说明”和“说服”的能力。智库开展海洋公共外交重在讲好中国的海洋故事。“说故事的能力”可分两种:一种是常态情境下的“说明(自我)”能力,即将中国的海洋战略和海洋倡议说清楚,把背后的文化基因说清楚,甚至要把一些基本的涉海事实说清楚,承担着必要的知识与事实供给的责任。另一种是危机情境下的“说服(对方)”能力。因为像南海问题的解决及相关国际舆情应对,需要中国智库具有高超的以理服人的能力,既基于历史依据和国际规则,又基于自身的立场和对规则的把握。当然,“说服”需以“说明”为基础,没有前期累积性的“说明”,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说服”效果。如果说“说明”是“独白式”公共外交,那么“说服”则是“对话式”甚至是“竞争式”公共外交,牵涉到对相关议题的深入理解、对学术辩论技巧的掌握,乃至对目标群体智识传统和国民性格的谙熟。

其二,智库开展海洋公共外交的路径是“走出去”和“请进来”。海洋公共外交不能只停留在政策和意识层面,最终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走出去”就是走出国门以“零距离”的方式深入目标群体,直接发现问题,减少信息赤字或信息不对称,也能在对方发问时当面释疑。在目标国媒体发声或用外文发布研究成果也都是“走出去”的重要形式。“请进来”则是指将国外的海洋官员和学者邀请到国内开展交流。“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路径各具优势、相辅相成,但“走出去”公共外交的受众面更广泛,面向危机情境时,更能展示出智库自信,具有更直接的效果。

其三,智库开展海洋公共外交的关键是打造与传播融通中外的海洋话语体系。智库作为生产思想的源头,是对外话语体系形成的重要依托。海洋话语体系的打造应成为中国涉海智库的优先任务。海洋话语绝不是空洞的语词,而应具备深厚的学术内涵,经得起学理探究,具有从多学科、多角度阐释的空间,甚至能引起一定的学术争鸣。一旦提出原创性、引领性的海洋话语,则拥有主导性的话语阐释权,也就为中国海洋公共外交赢得了话语制高点;相反,容易被其他国家的海洋话语牵着鼻子走。此外,海洋话语体系一经“打造”,还需通过活跃的国际传播,让涉海观念和思想在国际层面流动起来,因为“信息和思想的跨国流动”构成公共外交的核心。

涉海智库提升海洋公共外交效能的策略建议

《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提出“迫切需要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公共外交和文化互鉴中的重要作用”。为了提升涉海智库参与海洋公共外交的水平和效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发挥比较优势。涉海智库中,有的具有官方色彩,有的具有非官方色彩。此外,不同智库具有不同的专业特长、人才储备和关系网络,高校智库和民间智库还拥有灵活性优势。因此,在海洋公共外交中,需引导它们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对官方或半官方智库来说,要激发它们更大的公共外交积极性;对于民间智库来说,要大胆放手让它们开展二轨外交,当然也要给予更多的资源支持。

二是提升责任意识。公共外交责任意识支配公共外交行为,影响公共外交效果。因此,涉海智库应在重视咨政研究的同时,大力提升公共外交责任意识,将其外化为行为。公共外交实距和咨政研究在本质上都是服务于国家利益。只有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对话式”“合作式”乃至“竞争式”公共外交,才能更多更准地捕捉到国际智库和媒体对中国海洋战略的态度动向,也就能为咨政研究提供更鲜活的素材,提升政策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重视协同模式。涉海智库要重视与国内主流媒体、其他智库的协同。这些行为体在主要利益诉求方面存在一致性,同时也存在互补性。与其他智库协同或可弥补自身在专业性方面的不足,因为涉海问题往往具有跨学科特征,离不开多方智力资源的介入。而与媒体协同则可解决“往哪里说”和“说了如何传开”的问题。

四是确定重点目标。涉海智库可面向他国的媒体、智库、企业,甚至是公众开展公共外交。但从效能角度出发,他国媒体或智库应是重点目标。智库研究成果一旦引起传媒注意,就会引起全社会的注意,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这种舆论力量会产生压力,向上传导至决策层,进而可能影响其决策依据、过程乃至结果。此外,应对国际上不利舆论的最好手段,就是借助国际媒体及时、主动、持续发声。因此,将国际媒体确立为公共外交的重点对象具有重大意义。国外智库是涉海公共外交的另一重点目标。智库作为“第五种权力”,能对所在国公共政策产生直接影响。面向国外涉海智库开展公共外交有多种路径,如人员的“请进来”与“走出去”,联合举办国际会议,面向国外同行发布课题。不管以何种方式,前提是加强对同行智库的研究,为后续交流奠定认知基础。

五是启动海外布局。一些顶尖国际智库常通过全球布点提升对当地社会的认知水平,实现对当地精英、媒体和民众的“零距离”影响。如在中国,2006年布鲁金斯学会与清华大学联合创办“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010年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也和清华大学联合成立“清华—卡内基全球政策中心”。这些分支机构运营往往采用“本土化”策略,实现公共外交所追求的“赢得人心”的目的。作为借鉴,中国涉海智库也应考虑在一些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布点,打造常设的公共外交场所,摆脱“开会才能相见”的窘况。

六是改善操作性细节。智库建设既要从大处着眼,也需从小处入手。《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提出要“重视智库外语人才培养、智库成果翻译出版和开办外文网站等工作”的操作性细节。事实上,在数字时代,“语言变量对于(智库)思想的传播构成了复杂障碍”,是制约智库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因素。对于网站建设来说,中国很多智库没有网站或网站更新太慢,中英双语网站更少,有的网站上没有专家档案,甚至联系方式也没有。看似普通的小细节,很可能会决定公共外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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