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中国需要保持自身的战略定力,以回应由此带来的巨大挑战。如果说,保持战略定力有赖于各种条件的支撑,那么,在实距上推进中国现代国家建设无疑是最为关键性的条件。从这一角度看,以中国一百多年现代国家成长的实距经验为参照,基于现代国家建构理论,整体把握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的基本进程,梳理其演进的先后顺序和发展格局,展示其遭遇的诸多约束性条件,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学术工作。这种学术性的分析将有助于为中国现代国家建设提供理论资源和智力支持。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现代国家主要由十大基本元素组成:(垄断)暴力手段的支配、领土权、主权、合宪性、法治/非个体权力、公共官僚、权力/合法性、公民权、税收以及国族(nation)。从传统国家到现代国家的演变其实是将上述十大元素逐步配置到位的过程。挪威政治学家施泰因·罗肯基于欧洲的历史经验,曾经把这一过程切分为依次推进的四个时段。(1)渗透:建立理性、统一的行政体系,国家权威从中央到地方、从中心到边缘逐渐渗透;(2)标准化:推行统一的国民教育,确立国族认同;(3)参与:将民众引入政治参与中;(4)资源分配:建立公共福利机构,制定有利于财富合理分配的公共政策。但这一分析框架并不完善,也存在一定的理论限度。
本文根据现代国家的整体格局和构成元素,立足中国一百多年现代国家成长的历史经验,把传统国家走向现代国家的过程从罗肯的“四个时段”整合为“三级台阶”,并将现代国家的上述十大元素分为三组,分别定位于不同的台阶。第一级台阶:国家将暴力资源、财税、官僚体系有机组装起来形成“军事-财政”国家,确立现代国家的领土权和主权。第二级台阶:主要是国族建构的阶段。国家推行共同的语言、国民教育、建立统一的货币和法律体系以及制定国歌、国旗等国家象征符号,以实现居民的同质化、一体化,增强国族认同。第三级台阶:为确立公共权力的正当性,国家以宪法保障公民权利,以法治约束国家权力,让国家权力依照法律运行而非服从统治者个体的意志。
按照上述分析框架,在迈向现代国家的进程中,构筑“三级台阶”不仅在时序上有先后之顺序性,而且在性质上有高低递进的阶梯性。如果据此分析框架来审视中国近代一百多年以来现代国家建设的曲折历程,那么,一系列需要回答的重大的问题是,如何整体性地把握这一过程?其中历时性的先后顺序和阶梯性的递进情况如何?其约束性的历史条件何在?为此,笔者选取晚清这一历史时段,以三本专著的相关论述为中心,对上述问题展开简要分析。
这三本专著,是指斯蒂芬·哈尔西的《追寻富强: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1850—1949》、王柯的《从“天下”国家到民族国家:历史中国的认知与实距》和孔飞力的《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这三本专著不仅聚焦中国现代国家建设这一核心主题,而且各有其问题意识、分析视角和论述重点。哈尔西运用“军事-财政”国家概念,在纵(历史延续)和横(国际秩序)之间系统考察了晚清时期“枪炮、财富以及官僚体系”的新组合,展示了晚清帝国在构筑中国现代国家第一级台阶的历史摸索。王柯以新疆建省这一事件为例,着重分析了晚清通过废除“藩部体制”实质上开启了多族体融合的“国族”一体化进程。孔飞力则在“宪制性议程”(constitutional agenda)的分析框架下,讨论了晚清的三大“宪制性”问题:政治参与扩大如何同国家权力及其合法性加强的目标协调起来?政治竞争如何同公共利益的概念协调起来?国家的财政需求如何同地方社会的需要协调起来?解决这三大“宪制性问题”的实质是如何解决权力合法性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涉及构筑现代国家的第三级台阶。
在《追寻富强: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1850—1949》一书中,斯蒂芬·哈尔西主要叙述了1850年后晚清帝国在构建现代国家中所做的起步性工作。此时的中国面临着内外双重危机,为了生存与安全,中国必须首先解决环环相扣的一系列难题。(1)“枪炮”问题:中国必须建立起现代军队,并由一个强大的国家引导,否则主权领土就会丧失;(2)“财富”问题:国家必须提高财税汲取能力,建立一个长久的汲取式政府;(3)官僚体系:为了生存和安全,国家不仅需要枪炮和财富,还必须建立一整套理性化的官僚体系。
从国家建构的角度看,解决这三个难题可以归结为一项任务——建构“军事-财政”国家:这种政治形态将财富、官僚体制与枪炮以崭新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确保中国在恶劣的国际环境中能屹立不倒。如果用上述“台阶”的说法,这是迈向第一级台阶的起步阶段。根据哈尔西的分析,晚清帝国在迈向第一台阶的起步阶段试着走了三步,即通过创建新式陆军、建立军事工业等解决“枪炮”问题;在税收、资源分配以及政府支出模式等方面进行诸多变革,构建“军事-财政”国家解决财政问题;以及参照西方官僚体系模式,建立了新的官僚体系。同时,交通运输与电信系统的建设也与上述三步交织、缠绕为一体,不仅在“枪炮”和“财富”上增强了中国“军事-财政”国家的实力,也为现代国家提供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上述三步虽然可以归结为搭建“军事-财政”国家的起步阶段,但从建构现代国家的角度看,它具有三重历史价值。(1)为中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如何生存下来探索了切实有效的“硬核”手段。(2)拉开了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序幕。新组合建立的“军事-财政”国家不仅成为捍卫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的有效组织形态,而且它本身也是中国现代国家整体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驱动中国古老的治国之道向现代转型。晚清尝试建立“军事-财政”国家的努力带来了治国之观念、组织、制度和技术的新变化。
如果说,第一级台阶以暴力、财税和官僚体系的三元组合确立了包括领土权在内的主权,第二级台阶以国族一体为目标,那么,在走向第二级台阶的时候,“前脚”与“后脚”不仅要同时跟进,而且要前后呼应、彼此相依。因为推动国族一体化的前提是国家对其主权范围内的领土拥有完全的控制权。所以“后脚”踏在第一级台阶,即确立领土主权并进行直接统治,“前脚”则开始迈向第二级台阶,着力点是国族一体化。在此意义上,1884年新疆建省提供了一个“前脚后脚”如何同时跟进的案例,这既是中国对边陲之地确立领土主权的关键动作,又预示了中华民族国族一体化的发展走向。
王柯认为,从现代国家建设的高度来理解新疆建省的重大意义,“尤其不能忽视确定‘领土’与建设‘民族’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新疆建省’这场政治改革直接关系到了中国建设近代国家过程中确立主权领域的范围——确定‘领土’和确认‘国民’——建设国族的问题。”
新疆地处我国边陲,地理位置极为重要。1759年平定准部和回部后,清廷即统辖新疆。但此时清廷对新疆采取以军府制为主体的多元行政体制,具有相当的羁縻色彩。去掉这层“羁縻色彩”,使新疆成为和内地一样的行省,是中国从传统国家走向现代国家的必经之路。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角度来看,新疆建省是传统国家探索从第一级台阶迈向第二级台阶的重要努力,其历史意义正如王柯所言,“在确认主权领域范围的同时实质上也开始了建设‘国民’进程的‘新疆建省’,在中国近代国家建设进程中,其实具有开启性的意义”。这一历史意义可以具体解读为相互紧密关联、彼此互动支撑的三个层面。其一,确立主权。明确了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使昔日新疆的藩部之民成为中国国家之民。其二,统一治理。在新疆实行与内地统一的治理体制。其三,文化整合。文化教育政策从过去的“因俗施治”改变为“一道同风”。总之,新疆建省不仅确立了中国对新疆的国家主权,而且同时开启了中华民族一体化历史进程的新步伐。
在《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孔飞力把政治参与、政治竞争和政治控制作为识别现代国家的基本指标。基于这些指标,他认为晚清时期中国现代国家之起源涉及宪制性问题,“所谓‘宪制性’问题,指的是当时人们关于为公共生活带来合法性秩序的种种考虑”。至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设想或方案,则被称为“宪制性议程”。宪制性问题及其“议程”的焦点是公共权力的合法性,依本文的如上说法,应该属于构筑现代国家第三级台阶的事项。
在孔飞力看来,一些有着宪制性关怀的晚清思想家已经开始围绕这三大宪制性问题进行思考和论述,并尝试构想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魏源和冯桂芬就是其中的代表。
1.政治参与:参与的扩大如何同增强国家权力合法性的目标协调起来?
晚清的危机使一部分文人精英认为,应扩大政治参与来化解国家危机。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国家应如何通过让文人们更热诚地承担责任以及更广泛地参与政治,从而在国家变得更富有生机的同时,也使威权统治得到加强。魏源和冯桂芬都固守传统精英阶层的认知,将平民百姓视为被统治的对象而不是参与的主体,有资格参与政治的只是数量相当有限的一批“文人中流”,同时,冯桂芬也只主张在官员系统内部自下而上地由下层官员来推选上层官员。
魏源、冯桂芬的论述并非着眼于限制国家权力以增强其合法性或正当性,而是使之成为增强国家活力的源泉,以确保国家权力运行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以实现国家“富强”、抵御西方列强为目的。扩大政治参与的目标指向了国家权力运行的有效性而非正当性。这意味着魏源和冯桂芬没有真正回答孔飞力提出的问题,即政治参与的扩大如何同权力及其合法性加强的目标协调起来。
2.政治竞争:如何同公共利益的理念协调起来?
魏源认为政府制定正确的决策需要依赖文人精英们之间的交流、争论。但这种“政治竞争”其实只是一种“文人政争”,即不同政治意见、政策主张之间的讨论与争辩。但这种“文人政争”式的政治竞争也面临一个两难问题。首先,面对晚清帝国政治高压下恐于参与政争的文人精英们,如何激发他们积极参与政治竞争?其次,政治竞争所引发的派系(朋党)之争会损害公共利益,能否把公共利益和政治竞争相调和起来?
魏源和冯桂芬把希望寄托于文人精英努力克服自己根深蒂固的政治犬儒症和学究式的冷漠,但也只能鼓励文人们在参与政争的同时,“既保持内在的忠君态度,又不为朋党活动所累”,而且按照他们的政治思维逻辑,不仅不能调和公共利益和政治竞争,最终反而导向以权力系统的一元统治和终极裁决为维护公共利益提供保障,其结果必定是政治竞争的终结。由此,晚清的思想家们不仅没有回答而且实际上是终结了孔飞力的第二问。
3.政治控制:(以直接统治实现)国家的财政需求如何同地方社会的需要协调起来?
理解孔飞力把“政治控制”视为现代国家起源中的宪制性问题,需要把握现代国家起源的一个基本历史脉络——从传统国家的间接统治向现代国家的直接统治转型。而终结间接统治的关键在于扫除间接统治中的中介者,晚清帝国深受这种“中介者”之害。孔飞力意识到了晚清消除中介掮客、走向直接统治面临的选择困境。一方面,由于晚清的国家权威受到极为严重的削弱,只有实行中央集权的直接统治,才能消除中介掮客对国家税收的盘剥,克服地方的分离化趋势和基层的无序化状态。但另一方面,强化中央集权的权威又可能压制地方的自主性和基层自治,以致难以回应地方、基层的社会需求。这正是第三大宪制性问题:“国家的财政需求如何同地方社会的需要协调起来。”然而面对孔飞力的第三问,晚清思想家们的回答在理论上是苍白的,在实距上也是无力的。
针对上述孔飞力“三问”,国内有学者提出可以凝练为一个问题:为什么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始终被政治控制所压倒,难以成为中国政治的独立要素?这个问题可能是中国政治现代性议题的最精炼表述,而且深深困扰着孔飞力,所以不妨称其为“孔飞力难题”。
准确理解“孔飞力难题”的实质是全面把握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的故事。如果说晚清构筑中国现代国家三级台阶的一系列努力标志着这个故事的开始,那么,依据现代国家成长的三级台阶分析框架,结合斯蒂芬·哈尔西、王柯和孔飞力的相关论述,我们尝试从现代国家的整体结构、成长顺序、发展进程和内外环境条件入手,为理解“孔飞力难题”、从而也为把握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的故事提供一点线索,并以之作为本文的结语。
首先,在静态结构上,现代国家是把一系列基本元素分别组合在三级台阶中而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它既有三级台阶的层级区分,更有三级台阶的有机整合,不能把整体性的现代国家简单地压缩为仅仅是由某一部分或某一级台阶组成的结果。现代国家结构上的整体性既是全面把握这一故事的第一条线索,也是准确理解“孔飞力难题”的首要前提。
其次,在成长顺序上,建设现代国家三级台阶不是一步到位的过程,其中某些台阶的搭建具有顺序上的优先性。只有首先建立“军事-财政”国家、确立中央集权、实行直接统治,才能确保国家共同体的生存、安全和统一;在此基础上,通过一体化、实现国族统一,才能为法治民主和公民权利保障提供坚实的基础。在现代国家成长过程中,构筑三大台阶存在顺序的先后性、优先性,这是全面把握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的另外一条重要线索,也是准确理解“孔飞力难题”的又一前提。
再次,就发展进程而言,随着第一、第二级台阶的建立,现代国家迈向第三级台阶有其逻辑上的可能性。不过,这种可能并不是必然:第三级台阶的出现可能滞后,甚至可能与第一、第二级台阶之间形成断裂,由此产生巨大的紧张性。正视这种紧张性是全面把握中国现代国家成长这一故事的第三条重要线索,也是准确理解“孔飞力难题”的关键所在。
最后,从内外格局来看,在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的早期阶段,国际秩序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外部挑战;同时,当面对宪制性的一系列问题时,中国也深受其内部条件的约束。所有这些都表明,现代国家在成长过程所处的国际关系环境、地缘政治格局以及国内诸多条件的约束是全面把握中国现代国家成长这一故事的第四条重要线索,也是准确理解“孔飞力难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