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演奏体态语言的符号学诠释

2021-11-14 07:45陈治宇
戏剧之家 2021年13期
关键词:接收者体态符号学

陈治宇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21)

一、古筝演奏体态语言

古筝作为一门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民族乐器,演奏过程中演奏者必然会产生各种形体姿态、手势、表情、眼神等体态语言。

演出中,对于接受者而言并不以单一的听觉为接收形式,必定会伴随着各种体态语言的视觉形式。体态语言的发出,能辅助观众对该乐曲进行解读或造成误读,因此对演奏的体态语言运用不得不进行权衡和探究。

符号学是19世纪兴起于西方的一种理论思潮,20世纪为人们所熟知,中国的符号学由赵元任于1926年独立提出。将古筝演奏的体态语言看作是一种携带意义的符号,则符号学为古筝演奏体态语言的研究提供了科学具体的研究方法,对于符号学研究而言,具体到对古筝演奏的体态语言研究则体现出符号学广阔的研究边界。

(一)作为符号学研究对象的古筝演奏体态语言

本文试采用符号学的方法,将古筝演奏者在演奏中产生的外在体态形象作为研究对象,首先要确定的是古筝演奏者在演奏中所产生的体态形象是否能当作符号来研究。古筝演奏者在演奏中所产生的体态形象主要包括演奏者的手势动作、面部表情及身体姿势等,文化学者霍尔如此定义:“我们用于表述带有意义的语词、声音或形象的总的术语是符号”,符号学家赵毅衡则给出了一个对符号清晰的定义——“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而古筝演奏者所展示出的外在体态形象携带了大量的意义,并通过视觉渠道来传达给接收者。如演奏者的表情变化会体现出音乐情绪的变化,“惊提、怒沉、喜展眉”即是舞台演出中面部表情携带情绪信息的例证。演奏者在演出中身体的停顿或气息变化亦会携带乐曲段落划分的信息,又如演奏者与合奏演员事先约定好某种体态姿势或呼吸变化来协调演奏中的配合,这些体态语言无不在传达着某种信息,并为接收者所解释,因此可以说古筝演奏者的体态形象是一种携带意义的感知,即携带有信息的符号,具有完整的符号过程,即古筝演奏者作为符号发送者,具有意图意义;古筝演奏者演奏产生的体态形象是符号信息,具有文本意义;具有视觉能力的观众或合奏演员是符号接收者,具有解释意义。

(二)研究古筝演奏体态语言的符号学意义

以符号学探究古筝演奏者在演奏中产生的体态语言,将其体态形象看作是一种符号,这样探究的价值也是探究符号的价值,即解决“符号与意义的锁合关系”的难题,是探究意义如何在古筝演奏者的演奏中产生、嬗变和衍生的问题。对于单指古筝演奏的体态形象而言,整个意义的过程首先是由古筝演奏者发起的,其偏重于起始的意图意义,着重分析古筝演奏者为何要使用这些体态形象以传达某种信息。而作为作曲家所创作品曲谱的二次创作者,则又是乐谱作品的接收者,从演奏前对作品信息的理解分析而综合出演奏要使用的意图意义,从而对演奏产生指导;对于古筝演奏者演奏所产生的体态语言作为文本意义,其能够抛离主观因素而进行考察的客观因素,则主要是有理据指示性的指示体态符号,如与合奏演奏者之间用手臂进行交流,其手臂动作的大小、方向、幅度、动势,都会给对方以音乐曲目段落提示、演奏的音量强弱配合等方面的暗示,从而指导在演奏中应该使用何种适当的体态动作传达出准确的信息。当被具有视觉能力的接收者所接收时,整个演奏演员的体态动作都被放入音乐舞台演出的语境中解释,同时音乐曲目的标题、音乐材料,此时都会被作为外部语境因素所汇合的语义场来参与古筝演奏者的体态语言解释,而每一个接收者会由演奏的体态动作而引发不同的思想,即皮尔斯所称的“解释项”。所以演奏者需要考虑到接收者解释能力,决定采用何种体态动作进行指导。

二、古筝演奏体态语言理据性分析

如果将古筝演奏中产生的体态动作看成是一种符号,一定是具有理据性的符号,不是任意武断性的符号,所谓理据性是指符号与意义之间具有关联,是与任意武断性相反的品质。任意武断性是索绪尔符号学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任意的,因为它本来与这概念毫无特定的关联。整个社会都不能改变符号,因为演化的现象强制它继承过去。”他所指出的任意武断性主要使用于语言符号学之中,能指与所知之间在逻辑上没有逻辑联系,而这种能指与所知相连接的模式,在社会心理上是无需理据的,即能指与所知之间的连接是任意产生的,而且被一定范围内共同的社会习俗所规定,是武断性的。而将此原理贯彻到古筝演奏所产生的体态语言中是行不通的,因为古筝演奏者在演奏中所运用的所有体态动作都是有理可循、有理据可依的,都是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而采用某一种体态动作,不是凭空出现的,也就是说通过查看古筝演奏中的体态动作依据一定的逻辑规律,是能够找出古筝演奏中的体态动作所指向的意义的,可以说古筝演奏所产生的体态动作是一种理据性符号,而非任意武断性的。

(一)古筝演奏中为演奏服务的体态动作

古筝是一种弹拨乐器,传统演奏主要采用右手司弹、左手司按的演奏办法,在现代演奏技术的发展下,采用了双手弹拨的演奏方式,弹拨的主要技法有:撮弦、摇指、轮指及各类快速指序等,按弦的技法主要有上下滑音、颤音、按音等,现代筝曲还在不断扩展古筝演奏的可能性,如采用拉弦乐器的拉弓对琴弦进行擦奏,拍击琴身的各个部位产生不同的音响效果。“古筝演奏时一种全身性的运动,与人体运动系统的各个部分都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在赵曼琴的《古筝快速指序技法概论》一书中用解剖学的方法对古筝演奏中将如何使用上肢骨、上肢肌、桡腕关节、手肌肉等有较为详尽的描述,古筝演奏中采用的大量动作基本都是为演奏技法服务的,那么当古筝演奏者采用为技法演奏的动作时,其每一个动作符号将携带着演奏技法、力度、速度等信息,如在演奏中采用肩胛骨上下回旋的运动方式,表示着演奏的时值比较长、力度比较大,在演奏中采用上臂外展、内收的运动方式,则表示着演奏时值比较短、力度比较小。而演奏技法的信息则很难被不了解古筝专业的接收者所理解,因为虽然从古筝演奏者的体态动作上,能够看出其一一对应的演奏技法,比如食指、大指同时捏住大指指甲片,进行前臂骨外展、内收运动的动作,对应着演奏密集、时值较长的音,古筝专业术语给予的规约语言符号为“摇指”,是专业内从业人员所共同遵守的专业规约,不了解古筝专业的接收者则无法解释出该类含有规约性信息的技法符号,而只能解释出演奏的力度、速度、时值等信息。

(二)古筝演奏中为音乐表现的体态动作

演奏是为音乐而服务,古筝演奏中演奏的肢体动作,同样携带着音乐表现的各类符号信息。本节对古筝演奏中产生的肢体动作进行理据性分析,根据皮尔斯的理论,通过符号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将符号分为三种,即像似符号(icon)、指示符号(index)和规约符号(symbol),而前两种符号像似符号(icon)、指示符号(index)就是具有理据性的符号。在古筝演奏中,蕴藏的音乐信息如乐曲段落、节奏、强弱、情绪等,通过演奏体态动作来获得音乐表现的符号信息是具有理据性的,动作与符号信息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古筝演奏者进行一次完整的吐气并进行下一次呼吸的动作,往往预示着一个乐句或乐段的结束,开始下一个乐句或乐段,这个动作具有很明确的指示信息,是明显的指示符号,对于接收者尤其是共同合奏演出的演奏员来说,将告知他要如何和古筝演奏者相配合。同时这样一个完整的结束和开始的动作,又具有像似符号的特点,是像似符号中的一种构造类似,皮尔斯解释说“它与对象的像似,不是在其外形上,而是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上。”所以该符号不是明确和单一的指示符号或像似符号,而是二者皆有的像似-指示符号。同样在古筝演奏的体态动作中,动作的大小和动作是否均匀规律,涵盖着音乐的强弱变化、节奏是否均匀的信息,其次是表现音乐的情绪和内容信息,音乐的情绪或内容和音响之间不同于音乐曲式结构的定义和音响之间,他们是具有理据性可依的,音乐音响效果和情绪信息之间主要是一种像似关系,即具有相似的符号代替另一个符号,如某些旋律的上升代表着情绪的高涨,某些旋律的下降代表情绪的下降,节奏快的音乐往往指向激动,节奏慢的音乐则偏向平静。所以反过来讲,古筝演奏者在演奏中采用面部表情变化、动作幅度大小可以表达出情绪信息,而这个情绪信息又解释了音乐音响。对于音乐某些特定内容,依然有理据性可依,如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野蜂飞舞》的音符像似野蜂发出的嗡嗡声,舒伯特的《鳟鱼》像似鱼的活动跳跃,又如《酒狂》的音响像似颠倒摇晃的醉态,在古筝演奏《酒狂》中,演奏者往往采用前后颠倒、左右摇晃的体态动作,以表现醉酒的信息,而醉酒的信息又解释了该曲目的内容信息,这种演奏时产生的体态动作具有的是理据性中的像似性。当演奏者对音乐作品的情绪和内容有了自己的解释,得出了相确定的符号信息时,此时相对应产生的体态动作是具有理据性的,不论是像似性原则还是指示性原则,在古筝演奏中演奏所产生的体态动作和音乐表现的信息是有理据可依的,这不得不使我们重视演奏中所产生的体态动作,不然将带给接收者以错误的信息,引起误读甚至误判,导致欣赏的失败或演奏的失败。

三、古筝演奏体态语言的语境

语境可以说是决定符号意义的各种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所谓语境,即为该符号在使用中所处的环境,其中一类积极的参与符号构成并且严重地影响到意义的解释的因素即为赵毅衡所定义的“伴随文本”——“伴随着符号文本一道发送给接收者的附加因素,笔者称作伴随文本”,在古筝演奏产生的体态语言中,其伴随文本的丰富性不言而喻,想要理解古筝演奏体态语言所表达的意义,不得不结合其伴随文本进行解释,下面依据不同类型的伴随文本,试讲古筝演奏体态语言所携带的伴随文本进行分析。

第一类伴随文本,“副文本”,即完全表现在文本表现层上的伴随因素,如古筝演奏者所演奏的乐曲标题,很大程度的影响了接收者对古筝演奏体态语言的解释,例如演奏《打虎上山》一曲,接收者很容易将现代京剧《智取威虎山》的内容带入,将某些演奏动作解释为戏曲动作,又如演奏者所穿着的衣物饰品也影响着古筝演奏者体态语言的解释,例如现在音乐会中演奏经常穿着的华美靓丽的礼服,在接收者解释演奏体态动作时都会携带其凸显的演奏者的高贵和优雅。第二类伴随文本,“型文本”,即其文化的背景所规定该文本所要归类的方式,在古筝演奏中主要为古筝演奏的曲目所处在风格流派的问题,在演奏如《出水莲》等传统古典风格的曲目时,夸张的动作则不合时宜,其将制约着接收者解释古筝演奏者的体态动作指向端庄典雅。第三类伴随文本,“前文本”,是指文化中的以前的文本对现在这个文本所产生的影响,如网络上很火的一位古筝演奏者的演奏,其面披黑纱,身着长衫,被广大网友称为“教主”,显然是被之前的武侠类小说和电影所影响,在很多翻拍的金庸类电影中教主都会面批黑纱、身着长衫。第四类有关的伴随文本,“先后文本”,即该文本先前的版本和之后版本,这在古筝演奏中极为常见,因为一首曲目会为无数演奏者进行无数次的演奏,那接收者如果看过一个版本的演奏势必会影响其对下一个版本演奏的解释。

四、小结

在将古筝演奏发生的体态动作作为符号语言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发现古筝演奏所产生的体态动作是携带有大量信息并会传达给接收者的,应当重视古筝演奏中产生的体态动作。从为服务演奏技法和表现音乐两点,对古筝演奏体态动作进行理据性分析,体现出演奏者需对演奏技法知识和音乐理论知识及演奏曲目有全面具体的认识,才能设计好演奏时的体态动作,以服务古筝演奏技法运用、曲目音乐内容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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