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政策目标研究
——基于“强基计划”36所试点高校的政策文本分析

2021-11-12 07:43曹宇新
煤炭高等教育 2021年5期
关键词:基础学科计划政策

曹宇新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想“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必须向科技创新要答案”[1]。科技创新作为战略发展的核心要素,是推动我国综合国力提升的关键。当前我国科学技术出现瓶颈困境、创新发展遇到“卡脖子”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基础学科发展不充分、基础理论创新能力不足、基础领域人才欠缺。基础学科作为“国家创新发展的源泉、先导和后盾”,其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2]。自2009年的“珠峰计划”到当前的“强基计划”,我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不断演进,所参与的高校队伍逐渐壮大,所涉及的基础学科不断增加,其政策目标也跟随国家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入。本文在总结我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政策目标演进过程、明确“强基计划”的背景缘由和时代要求的基础上,对36 所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政策文本中的政策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和分类归纳,并结合国家层面的“强基计划”政策目标对比,总结我国高校层面有关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政策的目标特点。最后,本文将针对高校层面的政策目标再制定与细化提出完善建议,以求在高校层面进一步明确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政策目标引领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保证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和方向。

一、我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政策的目标演进

1.回应“钱学森之问”——珠峰计划

2005年,钱学森曾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探病之际,感叹中国之所以没有完全发展起来归根究底是大学的人才培养没有特色、没有创新,导致能够从事科学技术、发明创造的杰出人才匮乏[3]。这成为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和探讨的“钱学森之问”。自此,关于我国大学、高校为何无法培养出大师级人才,以及高校怎样才能培养出这样的人才,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道艰深命题。

一方面为回应并尝试解决“钱学森之问”,我国希望通过高等教育改革,激发高等教育办学活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水平,从而构建起充满创新动力、富有科研效率、更加开放多元、有利于科学技术等杰出人才培养,实现科技进步的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对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使得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人才、大师级人才大量涌现。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顺应国家科学技术创新的发展要求,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要求,我国的高等教育要大力建设基础学科,大力发展基础学科研究,在基础学科领域造就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5],培养造就更多的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4]。2009年,教育部联合中组部、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简称“珠峰计划”。该“计划”率先选择了11 所大学的数、理、化、信、生五个学科进行试点,后高校队伍扩展到19 所。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优势基础学科中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通过建立高等学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的相关体制机制,形成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吸引国内最优秀的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努力让计划涉及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6]。除此之外,还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一章重点强调要“通过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来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7],要“在计划中从优秀学生选拔、优质教师配备、良好机制创建、良好氛围营造、良好人才模式探索、优质条件提供、国际合作强化等多个方面重点改革”[8],推动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

2.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9],“谁拥有了一流创新人才、拥有了一流科学家,谁就能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9],“要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关键是要建设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10]。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的重心在高等教育,主力群体是高校学生,尤其是本科生,这些都是我国创新人才队伍的重要后备力量。为此,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对基础学科的本科教育做出特定部署,要求通过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发展高水平本科教育,通过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制定实施了“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 等重大项目[11]。“珠峰计划”成效显著,共培养出6 届毕业生5 500 名,97%的毕业生选择继续在基础学科和相关领域深造。“珠峰计划”所涉及的学生累计在SCI 期刊上发表论文2 029 篇,获得各类奖项5 788 项,逐步呈现出成为未来科学领军人才的潜质[12]。

在新时代国家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迫切需求的时代背景下和珠峰计划实施成效的基础之上,教育部等六部门颁布《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 的意见》,专门针对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等进行统筹规划。“2.0 计划”在已有“珠峰计划”的政策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出要在5年努力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选拔拔尖人才,完善培养模式,健全培养机制,凸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引领示范作用,初步建设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2]。由于不同学科之间、科学研究和技术实践之间、不同技术之间、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日益呈现跨越、融合的趋势[9],“2.0 计划”还扩大了基础学科领域和范畴,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的基础上,增加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2],希望在更多基础学科领域以政策使命驱动强化,以政策目标引领发展,在创新人才学习方式、提升人才素养的同时,促进基础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加强科教一体建设,加深国际合作交流[2],形成拔尖人才培养的中国标准、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

3.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基计划”

时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国内外的发展环境都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一方面,在新技术革命、人工智能发展等国际大背景下,我国“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更长一段时间的发展中,科技创新都被赋予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我国完成第一个百年目标,开启第二个百年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发展节点,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13]。基础研究作为整个科学发展和研究体系的源头,其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和引领性的原创成果都是加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发展世界科技强国的根基[9]。为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强国建设[14],巩固创新在我国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我国发展的战略支撑,2020年1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简称“强基计划”。这一政策主要是在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两方面下功夫。一是在高校人才选拔方面,对于此前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进行纠误,并深化当前的高考综合改革。二是在高校人才培养方面,与“珠峰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一脉相承,对于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进行延续和推进。

“强基计划”的主要目标在于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通过在高等教育阶段的专业化培养,使之成长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的后备人才,从而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15]。在此目标指导下,“强基计划”的专业设置更加灵活,不仅突出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同时还允许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给予了高校自主选择专业的裁量权。除此外,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强基计划”更重视育人为本,提倡制定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进行统筹,以一系列的质量保障机制和动态进出机制,为实现“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15]这一政策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二、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政策的目标特点

教育政策的执行是一个由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执行者、执行计划及行动措施、目标群体、环境等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16]。高校作为高等教育政策的基层执行单位,需要对宏观教育政策根据自身办学特点进行一定程度的“自主安排”,才能实现高校内部的灵活分配资源和现实问题处理,缩小教育政策宏观设计与微观执行之间的差距,推动教育政策的有效执行。在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政策的执行中,36 所试点高校都制定并出台了“强基计划”招生简章,都根据自身发展现状、招生专业制定了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对36 所试点高校“强基计划”的政策文本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在高校层面,其政策目标主要特点有:拓宽基础学科专业范围,将国家人才需要与学生成长发展相结合以及着重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精神。

1.聚焦国家发展关键领域,拓宽基础学科专业范围

一个国家自然科学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注定不能走在世界前列[17]。在新技术革命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要求下,各试点高校“强基计划”的专业设置着重在基础自然学科领域。其中,共有31 所高校设置了数学类专业,32 所高校设置了物理学类专业,26 所高校设置了化学类专业,24 所高校设置了生物科学类专业,10 所高校设置了力学类专业(见图1)。根据“强基计划”政策要求,在夯实基础自然学科研究的同时,要进一步“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15],以推动国家在关键领域研究与技术的突破。其中,有6 所高校设置了信息与计算科学类专业(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在招生时属于数学类专业),有7 所高校设置了基础医学类专业(上海交通大学设置生物医学科学专业,在本文研究中划分为生物科学类专业),有3 所高校设置了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另外浙江大学和中山大学还设置了生态学专业。

此外,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同样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只有哲学社会科学繁荣才能推动国家走在世界前列[17]。所以,我国在重视建设科技强国的同时,也要加快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加国家发展的软实力。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必须重视其基础学科,只有推动其基础学科的发展,才能不断加深社会发展的文化根源与精神底蕴,才能在人才培养中树立起文化自信,从而扩大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由此,为了聚焦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15],如图1所示,“强基计划”中共有18 所高校设置了哲学类专业,有15 所高校设置了历史学类专业(其中北京大学特别设置了考古学专业),15所高校设置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主要针对古文字学方向,中央民族大学特别设置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图1 36 所试点高校“强基计划”的专业设置情况

2.突出育人导向,将国家的人才需要与学生的成长发展相结合

高等教育的发展动力一方面依赖于人们对于高深知识的追求与探索,另一方面则在于国家出于长远利益对学术探究的支持[18]。高校的人才培养要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学生踏踏实实修好品德,成长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19],要教导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把自身专业能力的成长、个人人生价值的实现与党和国家的发展事业紧密结合,把自身远大的理想抱负和所学、所用都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树立起勇于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和国家大任的信念,努力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所以“强基计划”在高校层面的政策目标不仅要紧扣国家发展的主题,也要从学生个体的成长发展入手,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渴求与探索同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相结合,突出“强基计划”的育人导向。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任务,所以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更是要以德为先,要在培养、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和能力的基础之上,厚植家国情怀,教育和引导学生扎根于中国大地做研究,以人民为中心做研究,将科学研究奉献给国家。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政策目标指出要“培养肩负使命的青年学生”,东南大学提出要“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西北工业大学明确指出学校肩负着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的领军人才”的重任,中山大学指出要“培养青年学生以家国情怀为成才目标”等等。这些高校“强基计划”的培养目标,都引导高校在执行和落实“强基计划”人才能力培养的同时更加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更加注重在学生的品德修养上下功夫。

3.注重基础学科教育规律,培养学术研究精神

基础科学是研究自然和社会客观规律的科学[20]。近年来,尽管基础学科的发展意义和创新价值被一再强调,但是基础学科的关注程度仍然较低,这源于基础学科的教育发展具有其特殊性。这些往往被人们认为是“冷门学科”的专业,其知识往往更加晦涩,理论转化为应用往往更有挑战。在这一领域做研究往往研究周期长、研究结果不确定性较大、研究选题自由度高、研究功利性和目的性较弱等。这一领域的研究者主要是以兴趣和求知欲为研究推动力[20],所以需要研究者耐得住寂寞,沉得住心性,潜心地钻研,研究才会有所突破。

当前,受到市场主义导向和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虽然成效显著,成果丰硕,但是普遍存在着急功近利,只重产出成果不注重过程积累的学习风气,滋生了浮躁不安的学术氛围,这与基础学科教育发展所需要的学术环境格格不入。同时,从学生到家长再到社会,不同主体都对通过高等教育解决就业等问题抱有迫切希望,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基础学科发展的规律,使得基础学科吸引力下降,报考遇冷。再加上与基础学科相对的应用学科,往往以问题为导向,主张在有限的时间内解决现实问题,符合人们高效率、实用性的追求,所以基础学科相比之下就更加遇到冷落。当前,促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推动“强基计划”的有效执行,不仅仅是要培养其学术知识和专业能力,更是要培养其在基础学科研究中,埋头钻研、勤奋不屈、踏实肯干的学术精神。例如,中国农业大学在“强基计划”政策目标中着重提出了要培养学生的“吃苦耐劳精神”,西安交通大学强调致力于培养“勤奋踏实”的杰出人才,山东大学提倡“崇实求新”人才培养风气,都是对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研究精神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政策的目标改进建议

1.进一步结合高校自身办学特色细化培养目标

“强基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不仅仅是新技术变革、我国科技创新战略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挑战,更是我国基础学科建设、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强基计划”所涉及的36所试点高校都是“双一流”建设的重点高校,在招生、科研成果等方面各校之间都具有一定的竞争关系,所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就成为了广大学子今后学习、成长、发展的重要方向引领,是他们选择高校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各高校争夺优质生源的重要砝码。借助“强基计划”的政策平台,将“强基计划”的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与高校自身发展特点进一步结合,呈现具有高校自身办学特色的培养目标,能使高校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因校制宜,使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百花齐放。

纵观2020年36 所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有关人才培养的政策目标,只有少数高校将“强基计划”的政策目标与高校自身办学特色在实际可操作层面进行结合。例如:清华大学在“强基计划”政策目标中要结合《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并基于学校“为国选材、厚植强基、拔尖领军、创新未来”的强基人才选拔培养定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着重强调要培养学生的“空天报国情怀”;同济大学提出要实现同济大学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等。个别高校在强基计划专业设置的时候突出了自身学校的优势或特色学科,例如北京大学设置了考古学专业,中央民族大学设置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等。但是,大多数高校并未在相关政策文本中体现出自身的办学特点或特色学科。换言之,各高校培养目标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

虽然,在教育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并不会完全照搬政策文本,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政策变形等,但是高校“强基计划”的培养方案依旧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第一依据。如果在高校的政策目标制定层面都无法融入学校的办学特点,那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自然也会缺乏高校的个性化指引;如果在高校政策目标的制定环节缺乏因校制宜、因材施教的创新改造,那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就很难保证激发其创造力和创新性。所以,要进一步结合高校自身办学特色,细化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培养目标的引领作用。

2.与高校“双一流”建设统筹协调,全方位育人

教育部“强基计划”的政策文本指出,要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将“双一流”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强科技创新等多项改革有效衔接,形成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合力[15]。各高校在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中也应该注重从高等教育的各个课程、每个环节入手,协同发力,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方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需要与“双一流”建设中的课程体系建设目标、教学内容改革目标协调统一。2019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全面推动建设一流本科课程,通过树立课程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推进高校课程体系的改革创新,最终形成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与课程体系[21]。课程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其质量直接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所以各高校更应该在“强基计划”背景下积极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22],从课程内容上吸引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培养人才,在课程和教学体系中塑造人才。另一方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需要与“双一流”建设中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这一目标相辅相成。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其中规定了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和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都是改进高等学校评价的重点[23]。而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目标中,需要建立具有正确导向、科学有效、简明清晰的评价体系,以实现对学生的综合考查或科学分流[24]。所以,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评价标准不仅是保证“强基计划”培养效果、保证“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手段,更是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健康成长的动力,是推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成长的重要指挥棒。

将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教材改革相协调,与评价改革相协调,能够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方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真正实现强基计划所希望的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的目标。

3.基础学科的人才培养更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基础学科虽然更多关注高深的学问和专业的理论,但绝不是在象牙塔中进行研究。基础学科的人才培养虽然希望从知识层面保证人才队伍的高水平、高素质,但更是要注重人才的创新性与创造性。“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17],想要充分发挥基础学科人才的创造力,在培养目标中,一是要强调培养其有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宽广视角,聚焦社会进步的关键问题、关注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从实际问题出发激发基础研究的活力,推动理论层面的创新;二是要强调培养其立足基础学科、面向应用学科的交叉融合能力,通过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之间的信息互通、便利合作和资源共享,引导人才培养与实践、问题紧密相连;三是要强调在人才培养中充分发挥学生个人的潜能、个性与志向,将国家、社会、高校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内化于学生自身,发挥学生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关注实际问题,并从中自愿探索和深挖理论基础,从而获得创新性的发现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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