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萍 马丽艳 高建芳 徐捷 李学英
知识经济与创新时代背景下,建设创新型国家已被党中央纳入战略层面。科研院所作为科研创新的重要力量和区域创新系统的主体,承担着创新知识与人才输出者的角色。国家科技投入不断增加,科研院所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的数量、价值快速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但使用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重复购置、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和闲置浪费现象较为严重,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等问题凸显。进行资源整合,让科研仪器设备利用率提高,创造更大效益,有效控制重复购置,提升实验队伍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及检测数据准确率和工作效率,是目前改革创新追求的目标。为此,东海水产研究所更新观念,立足现有条件,积极建设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通过多年实践,在平台建设、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逐步完善,取得了平台利用、业内影响、共享共进等多维收益多重效应,在开放中共享资源,通过共享资源推动科研建设。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各实验室完成科研工作的重要资源,属于优质国有资产范畴。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貌似多头管理,实则没有具体部门完全负责,利用率低下问题一直普遍存在。就目前而言,制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管理粗放是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低下的内因,行政管理评价围绕着考评“指挥棒”,形成了“重科研轻技术”、“重建设轻管理”的怪象,通常重视显性评价指标,而忽视了隐性管理基础。如何提高资源配置高效性,管理部门缺乏全面深度思考与举措。仪器分散,管理不到位,导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不理想。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往往因缺少专业人员负责和缺乏运行维护资金而不能被充分利用,直接影响了其使用功能发挥,不利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多为国家财政拨款,有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各类重点建设专项资金等。政府作为固定资产投入的分配者,各类专项资金建设按照项目管理进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完成固定资产配置。项目建设以实现阶段性工作目标为任务,立项之初着眼于项目需求、学科研究水平、仪器设备性能等要素进行评审,然而对设备专用性或通用性需求排查不严,导致通用性很强的仪器设备分散到科室管理,这是其一。其二,对仪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缺乏统筹安排,导致仪器完成短期项目后,处于无人负责状态。仪器设备应同与之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集于一体,才能更好地服务科研,提高仪器使用率和共享率。其三,专项建立之初对同类资源查重等细致问题关注不够,造成了重复购置,以致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配置之初,便埋下后期使用管理中开放共享需求先天不足的隐患。
管理和运行机制是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基础保障。除了必要的科研仪器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之外,必须建立多方共赢的共享体制机制。目前,科技部门构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虽然建立了仪器共享服务考核办法,但由于基层单位管理跟不上,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共享服务率低的问题。
一是转变科研人员思想。在筹建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之初,我所专门组织实验室负责人、科研人员交流协调,使科研人员真正理解开放共享的意义,认识到打造开放共享平台,是根据单位发展情况与时俱进,做好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运行的新理念。公共实验室整合所内优质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不仅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所内科学研究提供更好的条件支撑,也将促进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是适合我所科研单位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以数据说话。基建条件处做好大型设备的基础数据调研,了解设备的使用状况和使用频率,使科研人员切实感受到因学科划分的细化与交叉学科的兴起,导致仪器设备购置单位化、部门化、课题化不良现象,设备重复购置、使用率不高等问题。三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同意纳入公共实验室的大型设备给予制度和经费支持,并选取专人负责、统筹管理,在所内树立公共实验室“服务科研、开放共享、促进合作”的理念。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对于实验室建设方案,主动调研学习其他共享平台与科研方向、实验需求、人力资源相结合的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反复论证,确立“先易后难、先急后缓,边建设边开放”的思路。为确保新管理模式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多次召集基建条件处、科研处、各实验室熟悉设备的科研人员讨论,择优选取最终确定方案。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站位高、意义大。从我所情况看,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是巩固基建条件支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之初,在所内实验室空间、公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调剂,腾出办公室按照实验室标准装修、建设,初步满足了公共实验室大型仪器对实验环境的要求。二是巩固制度建设支点。在所领导重视和基建条件处主导下,2013年10月,印发了《关于东海水产研究所公共实验室管理的办法(试行)(东水条字〔2013〕127号),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实验材料及易耗品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进行规范。此外,还按照我所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科研服务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和《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程序》对科研设备实行管理和控制。三是巩固建设经费支点。所内公用经费对公共实验室建设及大型仪器运行、维护给予支持和保障。在修购专项项目规划中,优先向公共实验室倾斜,除了检测中心等部门专用仪器外,大部分大型仪器都纳入公共实验室统一管理,最大限度提高大型仪器共享使用率,发挥仪器的更大效能。四是巩固建设人员支点。公共实验室建设之初,由于实验室大型仪器较少,只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随着大型科研仪器不断增多,2016年新增1名拖网水槽设备专职管理员,2017年增设1名化学分析仪器管理员,为提高公共实验室管理水平夯实了基础。
所内公共实验室目前建有化学分析实验室、水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和拖网水槽实验室,96台(套)科学仪器设备皆可对所内、所外共享使用。在规章制度保障下,我所逐步将国家、上海市等相关政策要求统一到建设格局上来,不断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模式。2007年加入上海市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后,74台(套)设备先后通过平台审核进行共享;2016年加入“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平台”,其中50万元以上重大科研基础设施3个、大型科研仪器47台(套)、仪器中心9个,通过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平台在全领域开放共享。2018年所内建成与国家平台对接的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在线服务平台,为本所大型仪器对外共享共用提供更大便利。
平台建设的价值在于共享资源、服务科研,不断扩大共享平台的影响力,并促进平台建设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收获建设、科研、经济和影响力效益。
一是公共实验室共享成效初显。打破了原有实验室各自为政的局面,管理所涉仪器设备不再仅仅满足一个实验室、本单位所需。仪器运行状况良好,目前所级共享平台仪器设备使用人次、有效使用机时呈逐年增长趋势,具体如图1所示。设备服务课题数量进一步增加,截至2020年12月,共服务于科研项目108项,比建设之初增加了10倍。
二是加盟上海市研发平台共享效果明显。每年参加“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均获奖励,累计获得19.9万元共享服务奖励资金,用于所内大型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2020年对外服务261次,服务机时1 662小时,样品数量达1 495个,服务用户遍及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陕西、广州、河北、河南、天津等省市,有力地促进了水产养殖、捕捞技术、食品安全与加工等领域科技创新。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共享平台考核好成绩。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的要求,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中央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年度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我所在2018年度评价考核中获评“良好”,其他年份“合格”。
目前,我所大部分大型仪器设备主要为2006-2012年期间购置,部分设备使用年限过长,型号老旧,已达到报废状态;部分设备维修费高昂,由于缺少专项维修费用支持,科研人员停用至今;部分设备配件停产,无法维修。此外,一些设备采购专业性强,仅供单一项目或几个项目使用,项目终止后无人再用;或是设备因预算不足,导致采购仪器型号低端,仅能满足短期内使用。因此,希望建立起对科研单位科技条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保证科研院所得到可持续投入和稳健发展。出于实验需要,考虑将大型科研设备运转专项资金,用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对外开放共享。
此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需要依托仪器相关行业支撑,更重要的是,要建设一支技术水平高、相对稳定的实验队伍。在对外服务过程中,往往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对外提供样品检测或技术指导等,极大地影响了仪器对外共享服务。因此,必须坚持平台建设与管理并重、平台发展与实验队伍培养并行的运作模式,建立相应的职称、绩效管理等一系列激励机制。要创造一切条件加速平台实验队伍培养,采取从普及基础、专项培训到系列提高全面培训方式;采取请进来、送出去、“一对一”单机学习、强化培训等办法;提供观摩、学习及参加高水平学术交流的机会。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事关国家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14〕70号文件明确指出,从网络管理平台建设、激励引导机制、服务评价体系等方面,对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进行规划并组织实施。经过近三年考核,我们总结了工作经验,以国家网络平台建设为抓手,完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法规体系建设,加强仪器购置查重评议,探索大型仪器市场化工作模式和考评激励机制,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稳步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