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生式乡村振兴中的村干部队伍建设

2021-11-05 08:34金华宝
重庆行政 2021年5期
关键词:后备干部村干部培训

金华宝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振兴乡村,需要合理引导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激活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走内生式乡村振兴之路。所谓内生式乡村振兴是指以村庄内的资源、技术、产业和文化为基础,以村庄内的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最大化实现乡村价值、促进乡村全面发展的模式。实现这样的内生式发展,建设好新时代的乡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好的村干部队伍和好的村庄发展带头人。

一、村干部在内生式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实施主体,村干部在实现乡村内生式发展中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村庄内生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把握乡村发展的正确方向

乡村振兴是涉及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多领域的全面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要实现这样的发展,单靠原子化的农民显然是不够的,需要有强大的组织引领,而村级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肩负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职责。可以说,实现乡村振兴,既是村级党组织的职责使然,也是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价值所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村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方向,当好农村发展的政治引路人。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自上而下的重点规划和政策文件不断出台,重大行动和重点工程接连落地。村干部要向广大农民宣传解释好国家的乡村振兴政策,并坚决贯彻落实,引导和带领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中来,在农村社会形成强大的政治凝聚力和发展向心力。

(二)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在我国现行的村民自治制度下,维护乡村和谐稳定,村干部责无旁贷。同时,村干部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他们与老百姓接触最多,最了解老百姓的生活诉求和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是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主体。他们不仅要时刻关注村庄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还要积极参与和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不仅是因为作为村干部这是他们工作的职责所在,还是由于他们身份的特殊性,使得他们在村庄中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更受村民们尊重,他们的言行村民们也更信服,因此村干部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三)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产业振興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但当前乡村产业发展动能不足、集体经济弱化、村民务农收入不高、产业项目单一,制约了乡村发展的空间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老百姓常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看干部看什么?就是看村干部的作风、看村干部的能力。作为乡村发展的“领头羊”,村干部不仅要带头做好示范,带头遵纪守法,为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更要带头发挥自身的能力优势,引导周围群众改变传统的农业发展观念,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供给入手,推动农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因地制宜,走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的农业发展之路。此外,一个村的发展水平往往体现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上,而村集体经济发展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又与村干部的发展能力密切相关,如果村干部发展思路清晰,村集体经济往往就发展得好,因此需要村干部充分发挥“领头羊”的作用,消除村集体经济发展单一的限制,发挥乡村资源优势,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寻找产业发展新路子,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而实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

(四)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乡村是乡土文化的根,是祖祖辈辈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筑牢乡风文明的根基,关键在于村干部要发挥好道德模范作用。这就需要村干部提升个人道德素质,在处理村治事务中秉持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并在工作生活中时刻能带头示范,在品行等方面能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感染乡邻,改变乡风。同时发挥好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使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集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一体的乡村道德共同体。

(五)推进乡村治理有效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村干部要担当起农村社会治理的主体责任。一是村干部要培养法治精神,积极储备法律知识,积极学法、尊法、懂法、用法,将法律知识主动运用于乡村治理中,将法治观念、规则、行为贯穿于乡村治理中,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警示教育等方式塑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进农村法治社会建设。二是村干部要树立乡村治理责任意识,积极倡导并践行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治理理念,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共同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二、内生式乡村振兴对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村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一定改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但从调研来看,村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离内生式乡村振兴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一)结构有待优化

近年来,各地通过吸引毕业大学生到村挂职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村干部队伍,但仍然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来源单一的问题。从年龄结构看,50岁以上村干部偏多,虽然他们工作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对村情也比较了解,但其思想观念相对保守,知识水平有限,对新事物新技术接受较慢,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知识运用有难度,对需要运用新知识、新理念、新技能的工作往往开展起来有困难;从学历看,村干部整体学历偏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偏少,中专学历的村干部偏多,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也有不少;从来源情况看,村干部主要来源于在外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民、退役军人,相对单一,缺乏精通“三农”知识的技术型人才。

(二)能力有待加强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村干部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对村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但通过调查了解,当前部分村干部的履职能力不强、思想观念相对保守,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解决新问题。在走访中,不少村干部反映,乡村振兴工作对村干部的发展思路、理解能力、知识结构要求比较高,许多工作有时感觉有心无力,很难开展。“不会为”“不敢为”成为影响和制约村干部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究其原因,缺乏培训机会是一个方面。大多数村干部认为,工作太多、学习培训机会少是限制目前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此外,村干部的任职动机往往不够积极,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干部工作能力的主动提升。不少村干部认为,任职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获得一份离家近的工作,认为任职村干部是“为了服务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则很少。

(三)待遇保障有待提高

一是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偏低。虽然近几年村干部待遇在逐年提高,但增长幅度较缓,以重庆市荣昌区为例,2017至2020年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合计增长712元,平均每年每人增加237元;综合服务专干每人合计增长570元,平均每年每人只增加了190元。与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的日常工作量和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相比,这样的误工补贴增幅显然不够。另外,上级财政补贴只包含专职人员和挂职人员,村“两委”其他成员的误工补贴则由乡镇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自行确定,但走访中发现多数未落实。调查发现,近八成的村干部对误工补贴不满意,没有一人表示满意。二是村干部的社会保障不完善。村干部的“五险”待遇未得到保障,目前每年只为村干部购买了200元的意外保险和按50%的标准补贴社会养老保险。

(四)后备干部有待增加

一方面,目前农村“空心化”现象较为严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就业,在调研中不少乡镇干部和村干部表示,后备干部难以储备,尤其是有知识、懂技术的优秀年轻干部更是寥寥无几;另一方面,镇村在培养后备干部上普遍重视不够、措施乏力,使得后备干部不足的问题更加严重。虽然上级部门要求建立人才库和后备干部台账,但村干部平时不注重对年轻人的宣传引导,人才库建立和使用滞后,没有从有利于乡村振兴发展的角度选贤任能,还有一些村干部根本不考虑队伍结构性问题,随意上报后备干部名单,造成需要用人时却找不到可用之人。调研中还发现有些村的后备干部已经储备多年,有些甚至超过了40岁,却一直没有得到任用,加之上级部门对后备干部培养未拨付专项资金,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培养机制,导致后备干部缺乏培训和岗位锻炼。

三、内生式乡村振兴面向的村干部队伍建设路径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解决当前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适应内生式乡村振兴要求的村干部队伍,需从选好、用好、管好、教育好村干部等方面着手。

(一)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按照村庄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用人需求,开阔选人视野,建立多渠道选人用人机制。一是拓宽村干部选拔范围。注重从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优秀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中遴选。通过交流、选聘、下派等形式,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意识强、能干事、敢干事,尤其是发展理念新、工作能力强、懂专业、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二是合理配置村干部职数。坚持注重实效、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大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根据村人口数量和面积,结合各村发展情况确定专职人员数量,避免出现由于村干部人数不足而导致工作难以开展的问题,从而影响乡村振兴的实施效果。三是强化后备干部培育。将后备干部的管理和培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乡镇党建考核目标,提供资金支持,督促乡镇和村将后备干部储备工作做实做细;将文化水平高、年青能干、有一技之長的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在选拔范围上,着重考虑大学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退伍专技人才、致富能手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吸收进后备干部队伍,同时做好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做到优胜劣汰;加强日常管理和组织培训,让后备干部进一步熟悉农村工作,通过顶岗锻炼的方式,让后备干部参与村里具体工作,让其能够更快进入角色。四是畅通村干部出口,保持队伍纯洁。通过完善退出机制,实现村干部队伍的动态有效管理,以保持村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对村干部进行定期考核,通过民主测评、组织测评、群众点评、了解工作实绩等方式,对村干部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排名靠后的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对于连续多次考核末位的村干部,进行重点考察,明确整改期限,整改不通过的予以免职。对于年龄较大、工作能力不强、干事创业热情不足的村干部,要做好思想工作,予以劝退。通过畅通村干部退出渠道,进一步激发村干部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倒逼其自觉进行自我提升和净化,以促进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提升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

加强对村干部的知识技能培训,是提高村干部能力、建设高素质村干部队伍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村干部队伍培训应注重村干部能力的提升,结合传统培训模式,创造性、针对性地培养村干部,全面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是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与内容,针对村干部的年龄、学历、阅历以及岗位需求的差异性,本着重能、求实、管用、学用结合的原则,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不论是村党组织书记,还是其他干部,做到培训人员全覆盖。二是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培训内容。三是加强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发展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并结合自身的兴趣、长处及工作需求自由选择学习项目,以提升综合素质。四是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合理运用培训结果,对培训成绩优异的村干部给予适当奖励,建立常态化的培训监督制度,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抽查,同时把村干部培训工作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是创新培训形式。坚持适用、实用、有用、致用的原则,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既进行集中教学,又组织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实地参观学习,使理论与实践做到有机结合,使村干部学有所用,学有所得。

(三)完善待遇保障体系

待遇有保障,才能留得住人、沉得下心、干得了事。建立一支适应内生式乡村振兴要求的村干部队伍,需要不断完善村干部的待遇保障体系。一是要优化村干部薪酬结构,通过建立动态化的薪酬增长机制,探索根据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是否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建立村干部岗位等级制度,在保障待遇总体提高的同时适当拉开差距,既保障村干部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又体现出工作效率的差异。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的村干部社会保障制度,为村干部提供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在全面提高村干部误工补助标准的条件下慢慢提升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同时对村干部的生育、工伤、失业、医疗等相关保险进行制度上的完善和优化。三是建立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加强资金奖励配套,以绩效考核的方式加大补助力度,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健全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形成“固定补贴+养老保险补贴+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奖励”的待遇保障体系。四是注重精神激励,通过定期评比表彰一批优秀村干部,树立标杆模范,引导大家学习先进、靠近先进、赶超先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从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村干部适当的鼓励,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完善考核管理机制

着眼于激励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有担当有作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管理,以科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激励标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是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制定村干部履职履责项目清单,把村干部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可量化、可考评。完善考核办法,把村集体经济增收、村级产业项目发展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减少年底一次性考核权重,增加到田间地头、项目现场等一线考核比重,让评价意见、考核结果更贴近生产、更贴近实际、更令人信服。二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根据不同考核等次对村干部报酬实行差异化管理,合理拉開村干部之间的工资福利差距,既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又体现公平效率。三是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实施村级项目风险备案制,既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又破解村干部不敢放开手脚的“怕为”心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客观公正看待村干部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中出现的失误过错,以容错纠错机制正面引导和鼓励村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切实形成增添动力、提高效能和严明底线的协同效应。四是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约束。全面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民主决策监督机制,一切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都按民主程序决策,并全面公开决议的进程及结果。建立个人公开承诺和“双述双评”制度。村干部当选后向党员群众作出任期目标和廉洁自律承诺,每年度定期接受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的评议。同时要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注重对村民民主意识及法制观念的教育,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与民主监督能力。此外,上级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对村干部的监督责任,强化问责机制,积极排查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整治。

作者: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探索编辑部副主任,编审

责任编辑:马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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