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主自决是社会工作专业特质的体现,也是社会工作实务重要的价值伦理原则之一。起源于西方的案主自决原则在进入中国社会情境后,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着集体主义、家长主义、社会工作发展水平等的限制,产生诸多伦理困境,因此案主自决原则的具体实践必须具有本土文化的适切性。基于此,应形成关系取向的案主自决、提升案主自决能力、协调案主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以案主为中心的社会工作服务策略,推动案主自决原则在中国实践中的本土化发展。
关键词:社会工作;案主自决;本土化;困境;探析
一、案例简介
70多岁的李奶奶因不想给子女添麻烦便选择住进了养老院。李奶奶在能够自理之前一直住在养老院的双人间,但随着身体机能的退化,李奶奶居住环境存在潜在风险,因此需要去重度护理区接受全护理服务,但老人始终不愿意离开现在所居住的双人间。马社工对李奶奶开展个案介入。首先,马社工与李奶奶保持亲密的接触,逐渐建立了信任和专业关系。其次,鉴于李奶奶目前的身体状况较稳定,且李奶奶善与人交谈,社工积极引导李奶奶激发其潜能,实现重度护理区老人的互助,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孤独寂寞感。最终李奶奶自己主动说出自己愿意去重度护理区。
(一)伦理困境
在该案例中,根据服务对象李奶奶的实际身体状况应当前往重度护理区接受全面护理服务,其不愿去的后果理应由其自己负责;另一方面,服务对象李奶奶很明显绝对清醒,有自决的意识与能力,社会工作者应当遵循服务对象自决的原则,因而促使伦理困境的产生。
(二)案例反思
社会工作者通过协助服务对象分析自身状况并对其赋能,增强其自身价值感,使服务对象最终自己做出决定,尊重了案主自决权,达到了服务对象及其子女、养老院均满意的结果。该案例从侧面也反映出自决原则在本土化运用过程中所遇到的家长主义、关系主义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发展水平的阻碍。
二、社会工作案主自决原则在中国本土实践产生困境的原因
(一)西方个人主义与中国集体主义的矛盾
自决原则来源于“天赋人权”,同西方的“个人主义”具有相似之处。我国更加强调集体主义,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概念指出了基于西方文化背景和中国传统文化情境下个人与他人关系的不同。受这种关系主义的影响,一方面服务对象在行使自决权利时不会完全以自我利益为中心,而会考虑到家庭及社群关系;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在实务的开展过程中可能会将服务对象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考虑在内。
(二)“家长式”关怀下的过渡依赖
“家长制”关怀映射到社会工作中,即社会工作者扮演着家长的角色,相应的服务对象扮演着子女的角色。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往往认为自己所做的决定是为了服务对象好。另一方面,服务对象容易基于社会工作者专业权威的角色将自己对问题解决的期待赋予在社会工作者身上,形成对社会工作者的过渡依赖,缺乏自决意识与能力。
(三)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水平较低
作为社会工作的意识层面的指导,伦理原则也被广泛运用在我国社会工作具体实践中。一方面,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专业技术能力受到限制,因此不可避免在践行源自于不同文化情境下的西方自决原则时遇到诸多伦理困境。另一方面,对于服务对象来说,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此类人群的共同之处在于自身在社会上的地位和文化水平相对不高,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及信息相对匮乏。
三、社会工作案主自决原则的本土实践策略
(一)关系取向的案主自决
在中国,个人基于血缘、地缘、业缘嵌入在各种关系网络之中。“人在情境中”理论要求社会工作者不仅要关注服务对象个人,还要关注服务对象的环境系统及环境系统对服务对象的影响。社会工作者在引导协助服务对象行使自决权利时,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的关系网络对服务对象的重要影响,并关注环境对服务对象自决权利的影响,为服务对象消除影响其自决权利行使的障碍。
(二)明確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及责任
社会工作者要对自身角色做出明确的定位,划定自身责任界限。在个案辅导中,社会工作者不是法官,没有权利去评判案主甚至是要求他做不想做的事情。社会工作者要秉承尊重、开放、包容、同理的工作态度。从优势视角出发,把案主看作一个有潜能待开发的独立个体。只有这样,案主才会在个案中获得自己想要的成长,真正达到助人自助的目标。
(三)提升案主自决能力,界定案主自决界限
践行案主自决原则应当提升服务对象的自决能力。借助增能视角提出提升服务对象自决能力的应对策略。社会工作者首先应当给予同理心的回应,对其表示支持和理解,建立稳固的专业关系;其次可以运用服务对象的关系网络,加强自决意识;再者,可以充分挖掘服务对象周边资源,增强服务对象的权能,提升服务对象自决的能力。服务对象自决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
(四)以案主为主导,践行助人自助的目标
社会工作案主自决原则认为要承认并且尊重案主有作出选择的权利。在个案跟进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会因为个案目标的不一致而产生张力,从而导致个案辅导进入困境,社会工作者需要顺势而为把决定权交回案主。社会工作者应充分发挥案主的优势和潜能,将助人自助的目标落到实处。社会工作者也应当增强专业敏感度,依据专业价值判断并结合中国本土现象实现二者的融合,破解伦理困境。
四、结语
案主自决原则是社会工作伦理中重要的议题,同时也是社工在实务过程中经常可能遇到的伦理困境所在。产生于西方社会文化情境下的自决原则与中国本土社会文化的现实要求案主自决原则应经历本土化的过程。因此,基于中国特殊文化情境及社会背景应当形成关系取向的案主自决、明确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及责任、提升案主自决能力、界定案主自决界限、以案主为主导,在践行案主自决原则时结合中国具体情境进行本土化实践,增强社会工作伦理价值的敏感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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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肖雪梅(1998.01-),女,山东聊城人,青岛科技大学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