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艳 詹艾斌
一、以问题和发展需求为导向明确建构思路
最近,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因其浓郁的时代特征、鲜明的文化态度和明确的价值导向,《意见》受到各方热议,理论界与批评界日益形成在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中文艺评论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的广泛共识。《意见》明确,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进行科学的、全面的文艺评论,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艺健康繁荣发展。建立线上线下文艺评论引导协同工作机制,建强文艺评论阵地,营造健康评论生态,推动创作与评论有效互动,增强文艺评论的战斗力、说服力和影响力,提高文艺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毋庸置疑,好的文艺评论能够深度推动社会主义文艺健康繁荣发展。
然而,我们确实也看到,一段时期以来的文艺评论工作是存在问题的。其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文艺评论形态较为驳杂,难以形成具有主导性倾向的且获得更为广泛认可的批评形态。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一段时期以来的文艺评论存在一种颇为显豁的相对主义倾向。对此,我们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笔者在几年前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批评中的相对主义的盛行,严重制约着当代文艺批评的持续、健康发展。期望建构文艺批评的良好秩序与和谐生态,必须拒斥当代文艺批评的相对主义。之所以采取这一态度,或者说,坚持这一立场,是因为我们可以充分地认识到: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相对主义认识无疑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我们更需要充分明确其局限和虚妄。[1]文艺批评中盛行相对主义,反映出来的是文艺批评应有的尺度和标准的“失落”,是应有的价值取向的“失位”,是应有的主导性话语及话语体系的“失语”。理论界和批评家需要力图改变这一状况,《意见》的出台及其实施,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与可能,也明确了责任与使命,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文艺评论建设,以之有效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健康繁荣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
以上说的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指的是新时代文艺评论的理论建构和具体实践,这是个宏大的命题,需要持续予以探讨和建设。在这篇小文章里,笔者更为关注的是另一个方面,也就是在高校,面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发展需要,面对新时代拔尖文学批评人才培养的需要,我们该怎样引导、以什么来引导和促成学生文艺评论写作能力的提高或者说提升其批评素养?笔者认为,这之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取向是,也必然是,引导和敦促学生自觉、深度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换言之,我们必须引领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介入对当代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理论问题的关注和评价,以及他们的文艺评论写作实践本身。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為根本性的理论资源,提高学生的文艺评论写作能力是有效推动当代文艺批评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当代文艺批评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构成环节。当然,引领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介入文艺评论工作的思考及其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里,我们只谈及一个问题,那就是引导学生在文艺评论写作实践中有效确立马克思人学批评形态。这是笔者曾经关注过的批评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此,我们力求在原来探讨的基础上有所拓展、有所深化,亦期望在新时代拔尖文学批评人才培养问题上的思考相较于之前更深入一步。
笔者也曾经说过,文艺评论写作能力是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一项基本能力要求,但是,在当前的高等教育大众化语境中,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文艺评论写作能力却普遍较为低下,这直接涉及高校学生的培养质量问题。在高校致力于进行内涵建设和教育改革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当下,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和探讨这一问题,并力求寻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式。[2]其实,这也是更好地贯彻和执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三十条”)等国家重要文件中相关要求的需要,也直接表现为我们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新时代语境下培养拔尖文艺评论人才的需要。然而,我们却也又不无忧虑地发现,在现有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中,文艺评论写作教学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从事文艺评论写作教学的教育者大多也仅局限于对文艺评论写作问题的一般性理解和讨论,即使是有的教学实践者和研究者开始有意识地对文艺评论写作问题展开探讨,但更多的还只是相对零散的,趋向于对文艺评论写作的普泛性问题的研究和实践。这是很不够的,我们在文艺评论写作教学中必须确立起主导性的批评形态,让学生深度理解、认同其理念思路,并矢志践行和实践。我们认为,这是培养新时代拔尖文艺评论人才的一条必由之路。
二、评论实践中马克思人学批评形态的有效确立
《意见》指出,要把好文艺评论方向盘。这就要求新时代的文艺评论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正确导向,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其中就包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与评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需要特别予以强调的是,在高校文艺评论写作教学中确立起马克思人学批评这一主导性的批评形态是一种根本性选择。这里说的马克思人学批评是一种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形态,其来源于经典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或者说,受到经典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滋养,是后者的中国化、时代化形态。
探讨马克思人学批评形态需要深度理解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众所周知,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两个伟大的发现之一。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明确指出:马克思发现和阐明的唯物史观“这个原理,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3]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判断,其对于我们深入把握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然而,即使是在今天,学术界对于唯物史观这个原理的阐释也还是存在不同倾向的。一般而言,学者们大多从马克思在1859年1月写就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这一重要文本出发,对其中的一段重要内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并称之为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从而也就形成了一种关于唯物史观读解的“结构分析”模式与方法。以这种结构分析模式来看待文学,也就可以认识到,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生产活动的文学活动存在于人类社会结构中的社会意识形态系统之中,这就明确地确立了文学活动与社会结构、人类的社会生活乃至于其他意识形态之间的关联,这样,我们也就明了,文学活动是独立但不可能是孤立的,对于它的真正理解不应从其本身单一地来进行,也不能从所谓的唯心主义者坚持并津津乐道的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而是必须从唯物史观出发,把它与整个人类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乃至于经济生活联系起来,从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来认知、来界定。这样来理解文学,也就有了根本性的理论依据,相较于一般性的文学认知,其无疑是深刻的,明确了推动文学与文学活动发展的终极力量。只是,单一地从“经典表述”来阐发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还显得不够,也不充分;在当下社会文化语境中,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需要,从具体文本出发,从对具体文本的具体分析出发,结合更多相关文献来解读主要由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是相当有必要的,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达致对于唯物史观这一具有丰富意蕴的新世界观的完整而深刻的理解。这样,我们也就注意到了马克思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这样的一段表述: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这种观点表明:……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4]
很显然,这段文字与前面提及的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在核心观念、原理依据与理论意图上颇为接近,但其以下观念则更为明确,“这种历史观”是以“物质实践”为出发点的,用它来解释人类的现实的生产过程,进而解释人的观念的形成,必然包含着对生产力发展问题的唯物主义阐释,由此,可以进一步抽象并阐发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力量及其规律。相对于“经典表述”,唯物史观理应存在的社会历史向度在这里得以更加明确的揭示和彰显。这样,我们也就能够切实明白,唯物史观作为一种开创性的社会历史观,它“不仅提出了系统的社会历史宏观解释框架,还确立了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取向”。[5]人的问题,人的发展问题,是唯物史观聚焦的根本问题。从现实的人出发,是马克思理论学说的原点,也是根本的落脚点。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下谈人的问题、人的发展问题,自然也就需要关注马克思的人的主体性理论。可以确认的是,这种理论和观念是在唯物史观视野内得以真正明确的。这也就是说,马克思不仅把唯物论、辩证法和实践观,而且还特别把歷史唯物论引入了其主体思想,因此,我们不应停留于对人的主体性的若干具体规定——人的存在的主体性问题是人和世界关系的根本问题,属于哲学的总体性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化。人和世界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人的主体性的具体规定也就是主体的规定性,主要就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作出一般性的把握,而更还要看到马克思在人的主体性的历史发展问题上所进行的重要思考和深度揭示。人的主体性并不是单一的,不是凝滞不变的,它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表现出不同的存在形式。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马克思就精辟地阐述了他的在历史唯物论基础之上确立起来的关于人和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或阶段的理论。究其本质,它也是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发展的三大历史形态或阶段的学说。
有了这样的理论认知前提,我们也就能够明白,在唯物史观视野之内,马克思人学批评,简而言之,就是一种以实现马克思人学理念或人的主体性理论为根本目标的批评形态。其基本关联点,至少直接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第一,人的问题是文艺批评的主体,这是当下文艺批评尤其是在批评实践中理应确立的一种主体意识,文艺批评的价值实现在很大程度上首先就在于建构和确立这一主体意识。这里强调的主体,不只是说从事文艺评论活动的人是批评主体,其更指向的是作为评论的对象是人这一主体,评论需要特别关注其对象也就是人这一主体的生命形态。第二,当代文艺批评实践对于作为批评对象的人的关注、对于人的解读和理论建构,应该建立在马克思的人的主体性的理论基础之上,在马克思人学思想视域下,力求对处于社会现实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具备完整而准确的把握与理解,以充分发挥文艺批评的效能,推动和促成人的发展与进步。第三,当代文艺批评者理应在持续的批评实践中积极寻求其个人主体性的实现,以发挥其在批评实践中的能动性、自主性、自为性和创造性,这首先就要求批评者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其文艺批评实践活动。文艺评论实践理应促成批评者的自我生长、生成。第四,在批评的主体观问题上,马克思人学批评坚持马克思关于主体人的理论是确立文艺批评主体观的一个根本点;它肯定个体性批评、期待个体性批评的实践而又诉求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批评个体性的超越以达成和建构相对统一的批评倾向,以确立主导性的批评形态。第五,在批评的价值论问题上,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其以个体的集合也就是群体为价值主体,这也就是说,它充分肯定个体批评的价值,但也明确地以群体价值的实现为旨归。这样,马克思的人学批评也就确立了价值评价的合法性依据并有效解决了具体文艺评论实践中的价值一元性与价值多元性的统一问题。这是相当关键的。第六,在基本目标上,马克思人学意义上的文学批评最终的关注点是人、是人的成长与发展,它以马克思人学思想为理论资源参与并力图促成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实现。自由是马克思思想的一个核心问题,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就曾探讨过这一问题。在根本指向上,其时体现出来的是马克思在本体论视野中政治哲学领域的自由观。人的“类自由”是其全面发展的基本前提。
讨论至此,我们可以确认的是,在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文艺评论写作教学中确立马克思人学批评形态,不只是在文艺评论具体实践中催生和形成一种主导性批评形态,更为重要的在于,由这种批评形态的确立,我们也就自觉对接了教育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当前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由是也就促成了在新时代培养文艺批评拔尖人才的更大可能。这样的文艺评论写作教学必须实现,也是可以实现的。
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文学批评的创新发展”(16WX04)、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高校拔尖文学批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1ZD027)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詹艾斌:《拒斥当代文学批评的相对主义》,《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5月23日,第005版。
[2]陈海艳:《文学评论写作教学有效实施方式研究诸问题》,《读写月报》(语文教育版),2019年第11期,第15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8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页。
[5]陈新夏:《唯物史观与人的发展理论》,《哲学研究》,2004年第2期,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