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校莹
[摘 要] 要实现建设世界教育强国和科技强国的目标,离不开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医科院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精神家园、文化高地”的作用。当前,医科院校科研活动中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等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文章结合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总结了医科院校在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的不足,以期对医科院校完善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供一定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
[DOI] 10.13939/j.cnki.zgsc.2021.23.088
1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对科技创新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部署。党的十九大对高校科学研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优良的作风和学风是做好医科院校科研工作的“生命线”,是完善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保障,但学术不诚信、贪污腐败、急功近利等不良倾向依然存在,如果任其蔓延,医科院校科学研究的良好生态就会受到侵蚀。要想医科院校科学研究的生态环境能够不断优化,新时代高校科学家精神要得到大力弘扬,在医科院校要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要在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建設、工作机制、教育引导等方面进行整体布局和系统谋划,进一步推进和丰富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机制,更加规范医科院校科研活动,促使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2 开展医科院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
2.1 开展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是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科研改革创新的重要保证
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是指学校科研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及参与具体项目的在校学生在科学研究立项、研究或结题阶段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医科院校廉政风险防控就是针对科学研究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预防,推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通过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医科院校科研项目基础前沿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显著增强提供良好的科学研究生态和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环境,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医科院校科研改革创新的重要保证。
2.2 开展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开展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坚持国家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医科院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惩防体系的有效途径。加强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不断规范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行为,促使学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部门不断建立健全科研和财务管理等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促进学校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的结算方式,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均能按照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预防科研管理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更为将来输送国家医疗系统人才提前做好廉洁清廉的检验。
2.3 开展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是关心爱护学校所有科研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所在
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医科院校更是国家医疗系统的重要人才库,保护医科院校全体科研工作人员的成长安全重于泰山。科研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不同学院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学生的不同风险点采取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预防措施,有利于提高学校全体科研工作人员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强化个人参与监督和自觉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使预防科研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学校科研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医科院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为了更加便于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人员检查和考核,防止权力滥用,是为了能在科研工作人员出现任何一点科研腐败苗头,未构成违纪时,及时予以提醒、预警和处置,促使学校科研工作人员能够更加正确、健康、有效地履行职责,以免铸成大错,要在科研腐败的预防和控制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督促医科院校各级科研工作人员树立防控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这是从根本上爱护医科院校全体科研工作人员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体现学校以人为本,关心、挽救有腐败倾向科研工作人员的有力措施之一。
3 当前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不足
3.1 医科院校科研管理缺乏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不完善,医科院校科研管理方面的法律监督体系还不完备,以致对医科院校科研项目的监督形式单一,监督手段有限,监督制度不健全,无法提高监督效力,对医科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的权力进行高效的制约和监督,监督检查力量薄弱。针对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工作中的科研激励机制效应发挥不明显,配套政策措施(如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不完善,激励政策的力度和防伪需要进一步研讨,从上到下,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措施有待加强。
3.2 当前医科大学科研经费审计体系不够成熟
首先,目前医科大学一般在内设机构中均有内部审计部门,但由于对医学科研项目廉政风险的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医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以致对医科院校科研项目缺乏必要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覆盖率低。其次,当前医科院校科研项目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学校没有建立完善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重点大多放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剖析,没有完善相应的制度,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最后,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不能有效保证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及其在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如此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