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教师职业的崇高性

2021-10-28 04:45文化产业杂志
文化产业 2021年25期
关键词:教师资格学历教师队伍

《文化产业》杂志 陈 昆

教师,一个平凡的称谓,却有一份不平凡的使命。在选择成为一名老师的时候,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这个职业的使命。我们常说,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教师也一样。

教师作为一个特定的职业群体,在与社会、学校、学生的相互关系中,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当我们在强调学生的权利不能受到侵害时,也要了解一些关于教师的法律条例,真正做到尊重教师这个职业,守护这个职业的崇高性。当今社会,在教育的普及和发展过程中,不免会出现很多问题,例如:虚假宣传教师学历、教师所取得的资格证不符合任职要求、侵犯教师权益以及教师侵害学生权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这部法律主要是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同时,该法律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以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教师资格的认定

我们在投身教育事业的时候,一定是对其充满热情的。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对教育工作有清晰的认识,同时,我们的自身条件更要达到教师标准。《教师法》第十条规定了关于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相关内容: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除了要具备热爱教育事业的软条件,我们也要具有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硬条件,如:学历、资格证等。

《教师法》第三章第十一条中具体讲到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对于其他特殊情况,《教师法》第十二条也作出相关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某些学校或教育类机构,为了扩大招生,牟取私利,对任职教师的学历、资历进行虚假宣传。通过上述提到的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例,可见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不仅要有良好的文化素养,也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因为教师对学生思想的培养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起到导向作用。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分别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捍卫这个职业的尊严,守护这份工作的纯洁性。在教学工作中,教师可能会遇到各种类型的学生或家长,其中不乏出现对教师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等现象,这需要教师去合理化解矛盾。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给学生教授知识,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和应尽的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高的工作,承担着培育祖国栋梁的重任,所以,教师不仅要爱护学生,还要时刻学习,与学生共同进步。

教师权益受法律保护

当代社会越来越注重对公民权益的保护,教师也不例外。在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事例也时有发生。如:侮辱老师、对老师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等等。法律是最主要、最有效、最公平的方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在《教师法》第八章中,侵害老师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老师是我们人生道路上重要的指路人。只有保障了教师的权益,才能让奋斗在第一线的他们安心耕耘,才能确保教师队伍健康稳定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实现科教兴国战略。

教师行为受法律约束

教师这个职业是崇高的,容不得半点虚假或欺骗。我们坚信在广大的教师队伍中,到处都是坚守师德,默默付出的优秀教师。但是,在经济和名利的腐蚀下,教师队伍中存在少部分有违教师道德的现象。在我们大众看来,一切伪善、恶丑的行为,损人肥己的言行,皆与老师的道德相悖,为老师的称号所不容。

教师是学生心目中的偶像,只有具备高尚的师德,才会得到学生的尊重与爱护。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其自身行为的规范准则,而且还影响着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因此无论是社会还是学校,对教师的要求都很高且全面。

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就等于选择了责任。教师,在平凡的岗位,肩负着不平凡的责任,教师职业的崇高性需要我们共同去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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