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兵
摘要:本文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为例,从组织保障、实施保障、经费保障等三个层面探讨了高职院校内涵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希望对高职院校内涵项目建设的内部保障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内涵项目;组织;实施;经费
1组织保障
1.1成立优质高职院校项目领导小组
为加强学校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建设任务的组织、管理、实施和协调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质高职院校项目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内容的整体规划,资金筹措及经费调配,各项目负责人的确定与考核;研究制定相关保障制度和措施,审议确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等,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效益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1.2成立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组织落实学校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决定,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组织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修订、编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预算编制与分配;负责项目建设的实施指导和过程监控,协调有关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并形成年度报告;负责收集有关项目建设的信息、网站管理和建设、档案管理;对口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行信息交流和材料报送等。
1.3成立项目管理工作组
根据优质高职院校项目建设的需要,领导小组下设5个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和10个建设项目小组。负责修订分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和绩效目标,定期向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办公室汇报工作;依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填写和审阅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检查和监督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组织项目实施研讨会,定期汇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反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的建议或方案;负责提供项目建设动态信息、阶段成果、阶段总结、验收材料等;严格执行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定项目分阶段预算方案,认真做好自我监控;接受各级教育、财政、审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的评估、审计、检查和考核;建设期满,及时按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工作等。
2实施保障
2.1建立项目目标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
确定各建设项目具体责任人,由学校与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分管领导再与建设项目小组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具体建设项目上,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要求以批复的建设方案、任务书为准,任何部门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2.2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建设质量
学校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监督、验收小组,对方案执行情况和项目的实际效果进行定期绩效考核,并在项目期满时,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对完成任务的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擅自改变项目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的;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目标,致使项目不能如期验收的;有提供虚假情况,骗取资金的;转移、侵占或挪用专项资金的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项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3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全程监控
通过“学校网站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网”向社会各界、师生员工公开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监察和审计。
3经费保障
3.1多渠道筹措资金
学校的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经费预算包含地方财政划拨的专项建设经费、行业企业的投入和学校自筹经费。涪陵区政府对学校丰硕办学成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对学校未来发展充满信心,积极筹措落实建设经费并列入预算。学校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的行业企业成员,以捐赠方式支持学校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
3.2严格监管资金
加强和规范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各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凡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庆市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实施招标投标,保证对大宗项目投入资金的有效监管。
4制度保障
4.1项目实施制度
学校制定了《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指导学校的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为具体落实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制定了《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责任书》,明确各建设项目的目标与责任。为确保对各个建设项目的过程监控,又制定了《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学校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办公室以此为依据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定期的考核;根据各建设项目的定期考核结果,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办公室对未能达标的建设项目,下达《创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制定《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从制度上确保项目经费的透明、公开,将各个项目组的建设工作置于学校师生以及社会的监督之下。
4.2资金监管制度
为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安排、有效使用,从资金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行为,按学校制定的《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对于建设过程中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的大宗支出项目,各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必须依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学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完成相关手续。
4.3校企合作保障制度
学校在已有的《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章程》、《关于制定工学结合课程标准的原则意见》、《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暂行)》、《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细则》、《院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基础上,根據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保障了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