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大力实行水电开发项目带来社会经济正面效应的同时,也可能因为多方面的原因引发社会冲突。本文以西部地区的水电开发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整理西部地区水电项目的典型案例,基于扎根理论分析方法,构建西部地区水电开发项目的冲突形成机理模型。研究发现,西部地区水电开发项目的属性特征、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造成了环境、安全、经济等方面的潜在影响,导致公众的风险感知、责任归因、文化认知的改变,引发其负面情绪反应等隐性冲突,并在一定条件下升级为显性冲突。据此,本文提出了缓解社会冲突的建议。
[关键词]水电开发项目;社会冲突;风险感知;情绪反应;文化认知
中图分类号:F12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91(2021)06-0046-08
作者简介:罗振华,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 610031中国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环境资源,针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成为西部重要的投资项目类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整理分析,发现2010年至2020年期间,全国水电大省区排名中,西部省份如四川和云南位居前列;从区域分布看,在全国范围内,西部地区的水电开发项目开发比例比东南部、中部、北部都明显更高。水电开发项目在解决能源供应、防洪和灌溉、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正面效应,然而,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问题,可能造成社会冲突。
水电项目的建设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可能因为环境破坏、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利益分配不公等原因[1],发生社会冲突,导致项目建设停滞或运营终止。例如2012年四川珙县罗渡水电站的修建,因土地占用、房屋赔偿、土地复耕等问题,导致冲突发生,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013年陕西省的山阳水电站建设,由于搬迁补偿问题发生冲突,造成人员受伤。2015年重庆的小南海水电站因多方主体抗议,涉及环境保护等原因,最终被环保部否决[2]。2018年陕西省山阳县的腰坪水电站也因为移民安置和利益分配等问题发生过系列纠纷。
一、研究背景
已有研究主要探讨了社会冲突的分类、根源因素和演化过程等三个方面。基于不同视角,社会冲突有多种分类方式,例如,从冲突的引发根源视角可将其分为利益性冲突和参与性冲突[3];从矛盾的演化视角将其分为显性冲突和隐性冲突[4];而根据矛盾程度不同则可将其分为现实冲突和非现实冲突[5]。针对社会冲突的根源引致因素,学者们主要从经济、社会、政治、组织等多个方面进行探析。经济因素方面,收入不平等[6]、分配不平等、利益侵占等方面使公众出现社会冲突感[7]。社会因素方面则包括权益侵犯、资源侵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同时社会文化认知与偏差也是社会冲突的影响因素之一[8]。政治因素方面,当出现政府监管不严、协同沟通机制失效或阻塞、处理偏私或者强力执行政策等情况时,社会群体或因不满情绪且难以满足诉求而采取对抗性行为[9],而制度规则模糊则可能是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10]。组织因素方面,由于组织对于动员社会运动起到关键作用,具有高度凝聚力和丰富化的组织更易引发社会运动与冲突事件[11]。对于社会冲突的演变,一些学者根据社会冲突性质的改变将其分为隐形冲突、显性冲突与冲突协调三个阶段[4];一些学者根据冲突程度的变化将其归纳为冲突积累、冲突爆发和冲突缓解三个阶段[9],或更进一步细分为冲突酝酿、冲突凸显、冲突升级和冲突消减四个阶段[12];而根据场景变化,将社会冲突分为网络语言冲突演变为线下暴力冲突两个阶段[13]。然而,这些研究较多从宏观层面研究,还较少研究结合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从公众心理行为的视角,系统地探讨工程项目中的社会冲突形成机理。
本文以西部地区的水电开发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整理西部地区水电项目的典型案例,基于扎根理论分析方法,提炼西部地区水电开发项目的属性特征、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规律,并深入解析公众的风险感知、情绪、心理等因素,构建西部地区水电开发项目的冲突形成机理模型,并提出缓解社会冲突的建议。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为获得公众在水电开发项目的真实心理行为反应信息,呈现水电项目社会冲突形成过程,本文采用扎根理论的质性分析方法。扎根理论研究方法是目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使用最为广泛的研究方法之一,是一种自下而上建立实质理论的方法[14]。其研究程序包括:问题界定、文献讨论、资料收集和处理、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选择性编码、理论生成与检验。本文以“水电站”、“水电项目”、“水电工程”、“沖突”、“矛盾”、“上访”、“群体事件”等词的组合为关键词,在百度、360等大型中文搜索引擎上搜索关于水电项目社会冲突的新闻。为保证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搜集的新闻主要源于网易新闻、财经新闻、搜狐等新闻客户端,不包括微博、贴吧、天涯论坛等平台发布的内容和公众在民生热线、百姓呼声等网站上发表的上访文章。围绕西部地区水电站的冲突事件,综合考虑地区差异性、冲突规模、水电站项目属性等特点,本文最终选择了16个水电站冲突事件作为研究案例,其中随机选取了11个案例用作模型建模,剩余5个案例用作概念模型检验。水电项目样本信息见表1。
三、研究范畴提炼与模型构建
(一)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是对原始信息概念化的过程,目的在于指认现象、界定概念、发现范畴,也就是处理聚敛问题。经过第一轮编码,本文从原始新闻资料中共提取了33个初始范畴及其下属的125个概念,如表2所示。
(二)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是分类、综合和组织开放式编码的内容,按照这些范畴内在的逻辑关系,通过聚类分析,将开放式编码所得的范畴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本文根据开放式编码所得到的范畴内涵及内在逻辑关系进行主轴编码,发现上述36个初始范畴之间在概念层次上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和逻辑次序,对其进行归类后共形成12个主范畴,进一步归类后形成4个关系类别。具体编码结果如表3所示。
(三)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从主范畴中挖掘出核心范畴,把它系统地和其他范畴予以比较,验证其间的关系,理出核心范畴的“故事线”,并构建初步研究的理论框架。通过对初始范畴和主范畴的深入比较和分析,本文确定“西部地区水电开发项目的社会冲突形成机理”这一核心范畴,然后以“故事线”的方式描绘行为条件和行为表现。如图1,核心范畴的故事线可以概括为:水电项目本身具有的规模、所在地域和股权性质等项目属性,以及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中的企业和政府行为,使得水电项目存在环境、安全和经济方面的影响,公众基于风险感知、文化认知和责任归因,形成隐形冲突,进而实施常规或非常规的显性冲突行为。
(四)理论饱和度检验
模型建立以后,本文的理论饱和度检验用预留三分之一的原始资料按照上述扎根理论编码步骤进进行。结果显示,模型中的范畴已发展得足够丰富,未发现新的范畴和关系,因此本文构建的模型在理论上达到饱和。
四、模型阐释
根据“项目情境-潜在影响-认知评估-显性冲突”的逻辑框架,对通过扎根理论方法构建的水电项目社会冲突形成机理模型具体阐述如下:
(一)项目情境
项目情境包括项目属性、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水电开发项目属性的不同、政府和企业行为的差异会使水电开发项目产生不同程度的潜在影响。项目属性方面,项目规模有大中型和小型。大中型水电站的建设由于利益牵连较广,往往会经过多个部门的严密监督管理,其建设过程中环境和安全影响相对较小。单个小规模水电站造成的影响较小,而由于对小水电站监管相对薄弱,小水电站的大量建设和密集分布反而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例如“小水电项目的无序、无规章开发和建设密度过大等问题,致使333条支流断流”。地域属性上,存在冲突的水电项目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区。股权性质包括私营、国有、政府入股和官员参股等类型,私营和官员参股的水电站多为小型水电站,国有和政府入股的水电站多为大中型水电站。
企业行为包括协商沟通、征地补偿和施工建设。协商沟通指企业在水电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中与公众的交流行为。企业在项目建设前后与公众的交流方式不当,警告、威胁和游说村民,对村民和媒体的疑问不予回复等均会对影响公众的风险感知,引起公众不满情绪。征地补偿指企业在水电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村民进行征地并组织搬迁和赔偿的行为。研究发现,在水电项目社会冲突中,企业存在强制搬迁、非法占用土地等行为。施工建设指企业修建水电站及相关设施过程中引起冲突的行为,包括未办理审批手续、前期设计规划不完善、强制村民签订协议、强行施工、违规修建等,这些企业行为对公众风险感知和应对行为表现方式有较大影响。
政府行为对水电项目冲突有较大影响,本文研究发现,政府的协调沟通不到位、政策落实不佳及监督管理不善容易引发公众冲突。政府协调沟通主要体现在冲突协调解决不及时、问题解决敷衍、对村民不予回复、对媒体不予回复、回复敷衍、不公示信息、未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意见等方面。政策落实主要指在水电项目建设中政府对相关的法律、政策落实行为,引起冲突的政府政策落实行为主要表现为方案制定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及时、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管理监督指政府在水电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中对企业、官员等的监督管理行为,其中未督促企业和下级政府整改、推卸管理责任、未执行审批程序、官员参股水电项目、官商勾结等政府监督管理行为不善是导致水电项目社会冲突的重要原因。
(二)项目的潜在影响
项目属性、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等情境,会造成环境影响、安全影响和经济影响这三大方面的潜在影响,这些影响直接导致了公众的风险感知和不满情绪,进而影响公众行为。
环境因素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水患影响、旱情影响、水质污染、施工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影响。水患影响主要是水电项目建成后放水管理不当造成的破坏道路房屋、淹没农田、淹没村庄和淹没景点等方面,该类影响主要是规模较大的堤坝式水电项目造成。旱情影响主要是大量引水式小型水電项目密集建设导致的水量骤减,表现为河道断流、村民用水紧张、水生动植物灭绝、稻田荒废、粮食减产等。水电项目建设导致的水质污染主要体现在水电站蓄水导致漂浮物滞留、藻类增殖旺盛、污染下游水资源、河水自我净化容量降低。施工环境影响指水电项目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施工过程毁坏道路、施工过程填埋山林和施工过程环境污染。
安全影响包括管理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其中管理安全隐患表现为放水管理不当导致下游居民安全受威胁、诱发次生安全隐患和建设过程中无安全保护措施。例如:村里耕地被淹,提供生活用水的机井被淹,房屋地基下沉,出行都没有了保障,猛柱山水电站不告知随意放水的行为把下游居民置于危险当中;在2015年1月20日上午,西乡县三岔村村民李某及其妻子在西乡县乔山水电站上游划船捕鱼时,突遇水电站开闸放水,二人被卷入水流,从大约10米高的拦水大坝跌落,不幸溺亡。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指水电项目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隐患,例如:这个拦河所修建的大坝,有五六米长一段表面的混凝土已经脱落了。
经济因素包括赔偿问题、安置问题和运营收益分配问题。赔偿问题指对公众的赔偿、补偿不到位,表现为补偿金过低、补偿方案不合理、赔偿标准不明确、赔偿金未发放和补偿方案未落实。例如:移民认为征地补偿金过低、补偿方式不合理,水田只有2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13560元/亩,逐年补偿安置方式的每月仅发160元;部分民众担心当地政府会截留移民款,而且水电站开工后,政府未明确地许诺赔偿标准。安置问题指对水电项目移民的安置不到位,表现为安置地点不合理、安置房质量差和没有安置配套设施。运营收益分配是指受水电项目影响的公众认为水电站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水电项目方应将收益分配一部分给他们,以弥补额外损失。
(三)公众认知评估
水电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环境、安全和经济因素方面的潜在影响及企业和政府行为等外部情境均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公众对水电项目的认知评估,认知评估包括风险感知、文化认知、责任归因、隐形冲突四个方面。风险感知包括风险发生概率和后果严重性两个维度,例如:如果截留主河,那么当地的生态环境、村民的生活环境都更危险,村民很难维持生活。文化认知包括宗教信仰、自然文化观念、民族文化认知等三个方面。西部的山林地区内,有较多的少数民族,修建水电站不仅只是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环境,而可能还侵犯了他们的文化认知,例如:白族人民不喜外人进入家门,而修建水电站和征地行为是对他们共同家园的侵犯;藏族人民的自然文化观念较为强烈,对特殊山水环境改造的水电项目不认可。当公众的风险感知高、文化认知强烈时,他们会试图将风险责任进行归因,随后产生愤怒、失望、无助等情绪反应,即形成了隐形冲突。
(四)显性冲突
公众基于对水电项目潜在影响的认知、处理和评估,形成风险感知,形成责任归因,并产生负面情绪的隐性冲突,在负面情绪的作用下将采取相应的冲突应对行为。根据挖掘出的主范畴显示,公众在水电项目社会冲突情境下的显性冲突可归纳为常规行为和非常规行为。
常规行为主要包括寻求政府帮助、寻求社会支持和合法维权行为。寻求政府帮助指公众通过政府信箱、县长信箱、举报热线和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向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的行为,例如:斜口村村民提供了一份2013年8月6日提交的省长信箱来信;在律师建议下,2015年12月,村民向山阳县政府申请公开水电站的信息及对村民集中安置情况。寻求社会支持指向他人寻求帮助的行为,包括寻求媒体帮助和借助社交平台寻求他人帮助,例如:在媒体的关注下,村民们终于发现有人正在关注他们的诉求,迫切希望用水困难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等学者,发出公开信《挽救长江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表达对小南海水电项目的忧虑。合法维权行为指公众通过投诉、法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公众通过采用常规行为向企业或政府表达诉求,一旦政府或企业消极响应诉求,或者无法妥善解决诉求时,公众的风险感知水平将上升,隐性冲突反应随之变得更为强烈,并继续采取更为极端的非常规行为,如抗议示威、集体上访行为、损坏财物、暴力对抗等。抗议示威主要包括集体请愿、和平抗议和集体看守。损坏公私财物主要表现为打砸水电设施、破坏水电站厂房、破坏水电项目引水渠道等。暴力对抗主要表现为与警察、基层政府干部发生冲突和水电企业工作人员等发生肢体冲突、恐吓辱骂和围追堵截等。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在水电项目社会冲突演化机理模型中,外部情境会直接造成水电项目建设的潜在影响,私营性质水电站导致赔偿不到位等利益分配冲突影响的可能性更大,小规模水电站的密集建设将导致水量骤减、河流断流及由此进一步产生的干旱影响,大中型水电站可能因蓄水和泄洪造成淹没村庄、田地和道路等的影响。同时,西部地区水电站多建设在山林地区,周围有较多的少数民族村落,一旦水电站建设出错,则影响范围更加复杂。此外,企业和政府的消极行为,如协商沟通不当、管理监督不到位等,将直接导致水电项目在安全、环境和经济方面的种种问题,如居民生命安全受威胁、环境破坏导致生活困难、补偿不到位等。上述安全、环境和经济等三方面的潜在影响将对公众的认知评估过程产生影响,公众基于对潜在影响的发生概率和后果严重性进行判断,生成风险感知。随后将风险责任归因于企业或政府,并且基于自身的文化认知水平,对水电站的项目产生愤怒、不满、无助等隐形冲突反应,进而通过行为决策过程,产生不同的应对行为。这一过程可能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起初公众在面对水电项目潜在风险影响时,通常会采取常规行为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一旦出现常规行为的感知效能不明显,并且企业和政府消极响应等情况,公众的风险感知将持续上升、不满情绪反应更强烈,此时,公众将会对新接收到的外部信息进行重新评估和处理,进而采取非常规行为方式来保护自己并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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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1-04-10责任编辑:杨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