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玲
2012年,广西开始创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至今已在全区(有2个市内共5个城区没有“巾帼农业示范基地”)创建300个基地(21个与农业无关基地不在抽查范围内)。为调查了解“巾帼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设,课题组对广西“巾帼农业示范基地”进行调查研究,共抽取106个“巾帼农业示范基地”。抽样后发现,有11个基地已停止运作或业务转移;发放的950份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914份,回收率为96.21%。
一是以青壮年为主。汉族占52.3%,壮族占41.9%,其他占5.8%。年龄以30岁~50岁为主,占68.8%。
二是文化程度较低。被调查者学历为小学及以下的占28.4%,初中占47.9%,高中/中专占18.6%,大专占4.4%,本科占0.7%。
三是没有外出务工经历。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占46.2%,没有外出打工经历的占53.8%。
四是多为家中经济主力。在问及“您是不是家里挣钱的主要力量”时,回答“是”的高达57.1%。农村妇女家中的收入来源排前三位的分别是“种粮食”“种蔬菜瓜果”“养殖家禽家畜”。
五是家庭困难。在问及“家中是否有老人、孩子或病人照顾”时,被调查者回答“有”的占84.4%。在问及被调查者“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时,排前三位的是分别是缺资金、缺技术、供孩子读书。
一是依靠基地实现经济增收。在问及“依靠基地,一年收入大约为多少时”,收入为1000元以下的为8.5%,1000元~3000元的为16.0%,3001元~5000元的为18.2%,5001元~10000元的为16.3%,10001元~20000元的占20.0%,20001元~50000元的为16.0%,50001元~80000元的占3.9%,80001元~100000元的占0.9%,100001元以上的占0.2%。比较加入基地之前,被调查者的收入没有增加的为16.5%,增加了1倍的为61.1%,增加了2倍的为16.7%,增加了3倍及以上的为5.7%。
二是“赚钱又照顾家庭”是加入基地重要之处。在调查“加入基地的好处”时,71.0%的被调查者回答“赚钱同时可照顾家庭”,54.8%为“学到技能”,53.7%为“收入增加”,43.2%为“增加了自信”,32.1%为“提供了自己在家庭中地位”,28.1%为“困难时得到基地帮扶”,27.8%为“结交到一些好姐妹”,1.3%为“其他好处”。
三是基地给予农村妇女很多帮助。61.2%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基地“培训技术”,53.3%为“树立致富信心”,47.0%为“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41.8%为“建立姐妹朋友圈”,27.4%为“提供种苗”,19.8%为“销售产品”,12.4%为“提供发展资金”,11.3%为“帮您经营闲散土地”,0.8%为“其他帮助”。
四是对基地满意度较高。在问及对基地的评价时,回答“非常满意”的被调查为56.7%,“基本满意”为32.9%,“一般”为6.5%,“不满意”为0.3%,“非常不满意”为0.1%,“说不清”为3.5%。
缺乏技能和学习技能会成为最大的困难和最强需求。在问及“您认为妇女脱贫致富最重要的三项”时,57.0%认为是“掌握技术”,45.8%认为是“拥有资金”,27.6%认为是“敢于尝试”。问起被调查者就业最困难的是什么,64.9%认为是“缺就业技能”,53.8%认为是“文化水平低,不敢外出务工”,47.2%认为是“家里需要照顾没办法外出就业”,30.1%认为是“不了解就业政策”,19.6%认为是“没有就业信息”,17.0%认为是“家门口没有就业岗位”,3.7%认为是“家里反对你外出就业”,2.0%认为是其他困难。问起您认为最需要增强的知识是什么,80.3%认为是“专业技能知识”,40.4%认为是“经营管理知识”,31.7%认为是“文化知识”,26.6%认为是“政策知识”,23.5%认为是“法律知识”,13.7%认为是“男女平等知识”,0.8%认为是“其他知识”。
基地在培训方面的作用发挥比较显著。在问及基地负责人“一年培训多少人次妇女时”,没有培训妇女的占5.4%。对于“一年培训多少妇女致富带头人”,负责人人回答“没有培育的”为17.2%,“培育1人~5人”为44.1%,“培育6人~10人”为21.5%,“培育11人~15人”为3.2%,“培育16人~20人”为5.4%,“培育21人”以上为8.6%。调查显示,在问及基地负责人,“基地对于妇女的就业脱贫给予哪些帮助”,80.6%的负责人认为“为贫困妇女培训技术”,68.8%的负责人认为“帮助贫困妇女树立致富信心”,58.1%的负责人认为“为贫困妇女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51.6%的负责人认为为贫困妇女“提供种苗”,45.2%的负责人认为“帮助培训妇女建立姐妹朋友圈”,38.7%的负责人认为“为贫困妇女销售产品”,16.1%的负责人认为“帮助贫困妇女经营闲散土地”,14.0%的负责人认为“为贫困妇女提供发展资金”,1.1%的认为提供“其他帮助”。可见,基地的培训功能对于辐射带动农村妇女就业起到关键作用[1]。
一是文化程度越低,性别观念越落后。此次被调查者与基地负责人相比,农村妇女整体文化水平更低(见表1)。
表1 基地负责人和基地农村妇女文化程度对比表/%
二是落后的性别分工成为习惯。女性从内心认同弱势身份,导致其缺乏自信心发展生存技能和社会责任。调查显示,71.0%的被调查者回答加入基地的好处是“赚钱同时可照顾家庭”,可见家庭照顾仍然成为女性的重要责任[2]。
三是个体受到传统群体的制约和规范。女性被动地从“家庭内”推向“家庭外”时,不愿打破常规地自我意识会引发女性挣扎与焦虑,一部分挣扎后退缩到“家庭内”,另一部分走出家庭的又分成两种情况,一种经过挣扎后有了新认知和定位,而另一种则在走出家庭后受困和受制于各种因素,挣扎后又退缩到“家庭内”,再次修复和巩固传统认知和定位。
“巾帼农业示范基地”成为农村女性就业的重要平台。要重点培育妇女带头人,整合当地资源,积极创建巾帼“巾帼农业示范基地”,发挥其在发展生产、扶贫帮困、培训技能、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等方面的辐射带头作用,发挥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第一,积极探索居家灵活就业模式,实现“家”与“业”两者兼顾。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技术、送服务等方式,使不能外出务工的妇女和家庭贫困妇女在家门口甚至在家里实现就业。第二,鼓励妇女自主创业,激发女性独立自信的精神,感召农村妇女走上创业道路。第三,强化对妇女的技能培训,探索“技能+创业”定向委培方式,创办以妇女为主体的各类合作社、互助组织、行业协会等,实现“培训促创业,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3]。
在促进妇女就业方面,政府是正式社会支持的主导力量,需要从顶层设计出发,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支持体系。完善就业保障,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强化检察执法力度,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就业权益的行为,优化就业环境,建立和完善幼儿托管、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多角度、广泛地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提供保障。
首先,要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大力弘扬男女平等的基本理念,传播先进的性别文化,共同促进男女两性全面和谐发展,促进妇女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其次,需要正确认识女性在家庭中所做的贡献,鼓励男性自觉承担家庭责任,以言传身教的方式潜移默化地让孩子传承良好的家风,树立正确的性别平等观念。最后,要加强媒体的积极引领作用,坚决抵制将女性物化、商品化,为女性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先进社会性别文化环境。
培养、树立、宣传脱贫致富女性典型,要及时认真总结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创业就业的能力,加强对妇女的激励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