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光
(泉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近代以来,侨汇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而起着沟通国外侨汇主桥梁作用的侨批业,便成为政府长期关注的重要行业。新中国成立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进行封锁与限制,国家通过正常的对外贸易所获得外汇极为有限,侨批业的作用因之愈发突出。在保证国家侨汇收入的前提下,根据新政权的性质对侨批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亦是新政府的题中之义。近年来,学术界关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侨批业研究相继有一些成果问世,如张小欣的论文《建国初期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的调整及影响(1950—1953)》①张小欣:《建国初期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的调整及影响(1950—1953)》,《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0年第2期。、《试论建国初期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②张小欣:《试论建国初期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当代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3期。和专著《延续与变革:1949—1956年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研究》③张小欣:《延续与变革:1949—1956年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研究》,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焦建华的论文《承继与变异:新中国初期侨汇业政策研究——以福建邮电局与批信局的关系为例》④焦建华:《承继与变异:新中国初期侨汇业政策研究——以福建邮电局与批信局的关系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3期。,等等。此外,涉及侨批局发展史、侨批网络的研究文章,如刘伯孳的《探析捷兴信局和源兴信局的侨批经营及互相关系》⑤刘伯孳:《探析捷兴信局和源兴信局的侨批经营及互相关系》,《八桂侨刊》2019年第4期。、郑一省:《“猪会(汇)”侨批网络初探——广西杨梅镇普济村为个案》⑥郑一省:《“猪会(汇)”侨批网络初探——广西杨梅镇普济村为个案》,《八桂侨刊》2018年第4期。等,部分内容涉及新中国成立后侨批业的运营轨迹。
以上这些研究成果主要遵循中国当代史研究的一般范式,以政府当局为主体、以有关侨批业管理、改造政策的制定及其实施为主线展开论述,为新中国侨批史的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尚未有关政府侨批业管理、改造政策实效的专题性研究,且已有的研究成果视角大都自上而下,而从侨批局的角度出发进行微观层面观照的研究尚付诸阙如。因此,本文拟在福建省档案馆馆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考察政府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内容,并进一步从侨汇收入的变动和侨批局内部变革的角度分析政策的实效性。
民国时期,福建省侨批业经收的侨汇占全省侨汇总收入经常在80%以上①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中国银行行史1949—1992(上卷)》,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289页。,对福建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并结合省情,福建省政府对侨批业采取了一系列管理和改造措施,意图增加侨汇收入、加强侨批局的社会主义属性。
1949年8月,在福建省尚未全境解放之时,时任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的方毅在针对银行当前的工作指示中着重提出:“以公私兼顾精神,团结私营银钱业,特别是民信局,以争取侨汇有计划的运用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方面去”②《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行举行建行典礼,省府方毅副主席指示目前银行工作》,《福建日报》1949年10月6日。。这表明福建省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侨批业的重要性,并愿意协助他们,使之尽快恢复运营,以期早日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同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在福州召开侨汇工作(扩大)会议,会上明确提出“团结与管理相结合”的侨批业管理政策,即团结其遵循合法途径沟通侨汇、服务侨胞的侨批局,打击投机倒把损害国家和侨胞侨眷利益的违法行为。而后,随着福建全省的解放,各级行政机构相继设立,政权日渐稳定,规范侨批业的管理制度便陆续颁布实施。1950年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福建省侨汇暂行处理办法》和《福建省管理侨汇业暂行办法》。两则办法规定中国银行为侨批业的领导机构,侨批局经允准并依法登记后方可经营,所经营侨汇均需缴交中国银行,且每日经收经解侨汇需详细报告,银行则予以7.5‰的人民币手续费③195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第一期。,以保障其利润。两则暂行办法出台后,侨批业所有者积极向人民政府办理登记,经核准登记家数达185家④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但是此时侨批局走私套汇、积挪侨款等不法经营行为依然严重。为配合两则暂行办法的实施,保障华侨、侨眷和国家的利益,人民政府对侨批业的不法行为实施了严厉的打击。
1949年11月11日,福建省首批侨汇抵达厦门,之后侨汇开始渐次恢复⑤《首批侨汇抵市》,《厦门日报》1949年11月11日。。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币币值未稳,物价波动较大,金银外币仍流通于各地;再加上人民银行处理外汇牌价缺乏经验,采用人民币汇款使华侨和侨眷蒙受一定损失,以致退汇事件时常发生。为使侨汇获得实际购买力,政府又相继推出了原币存单、原币存款等便利侨汇的措施。
新中国初期,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主要目的在于团结侨批业并规范其经营,以尽快实现侨汇的恢复,对侨批局内部事务干预较少。1952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五反”运动。“五反”运动的目的之一是整顿私营经济,侨批业不可避免卷入其中。当时在“五反”工作队领导下,福建省各地组织积极分子组成打虎队,开展坦白检举会、小组说理谈判会等,对侨批局所有者进行猛烈的斗争。“五反”运动之后,政府实现了对侨批业全面的管控,职工中积极分子成为国家管理侨批局和督促所有者改造的重要力量,侨批局的人事管理权、财权和经营权逐渐从所有者手中转移到工会、积极分子及政府派的驻店干部中去,但侨批局的所有权仍归原主所有,性质暂未发生变动。
“五反”运动以后,全国私营金融业普遍亏损,中央政府决定采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方式,对私营金融业实行全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工作于1952底全部完成,金融业成为全国最早实现公私合营的行业。侨批业具有金融的属性,属于金融业范畴,“五反”运动结束后政府却未将其公私合营,反而对运动中的一些过激措施进行纠偏,为何政策相异?原因在于侨批业特殊的业务对象。侨批业的业务对象基本为海外华侨华人,甚至部分大陆侨批局是国外侨批局的分支机构,如果将侨批局改为“国营”或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政府担心会引起“侨居地政府认为侨汇业是共产党国家经营或和共产党合营,使国外庄的地位更加复杂化”①福建省档案馆存:0218—001—0024—0025,《关于侨汇业的性质及几个存在问题的解决意见》。,不利于争取侨汇;再者,在相当长时期内,银行对私营侨批业无法取而代之,因此在私营金融业改造大潮中仍保持私营侨批局的存在,“无必要从目前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的低级形式,发展到公私合营”②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中国银行行史1949—1992(上卷)》,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165页,第167页。。
1953年9月,中共中央正式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引起了侨批业界的担忧和疑虑。根据这一实际情况,1954年1月,中财委提出了“维持保护,长期利用”的政策。福建省对这一政策组织了传达贯彻,大力进行宣传,并于11月25日召开全省侨汇业代表会议,对总路线宣布后侨批业中存在的混乱思想及时进行纠正。在会上省人行行长冯天顺强调:“侨汇业是私人资本主义性质的金融企业,因此也必须按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但因侨汇业不同于私营银行,因此对其改造办法也应有所不同。国家对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政策就是‘维持保护,长期利用’的政策,其组织形式应根据侨汇业的具体特点。既要适应国家过渡时期总政策的要求,又要适应于国外反限制斗争的情况。因此,现在的组织形式是恰当的。有人提出侨汇业可否采用国营、公私合营或联营,我认为这三种情式都没有必要。”③福建省档案馆存:0148—002—0497—0024,《省人行行长冯天顺在省侨汇业代表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这一政策的传达基本消除了侨批局所有者的顾虑,稳定了他们的情绪,恢复了他们继续经营的信心,如“百川信局,本来打算停业,及明确了解侨汇业政策后,就决定长期经营”④福建省档案馆存:0148—002—0497—0034,《重点侨区行侨汇工作会议总结》。。但是,根据总路线的精神,对仅承担解付职能的侨批局,包括代理店和特临差,即单纯负责派送信款一般与国外不产生直接业务联系的机构,政府则采取了较为彻底的改造措施,并于1957年前陆续将其全部改造成为具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派送联营。
总之,经过“五反”运动后,侨批局名义上性质未发生变动,但政府在侨批局人事管理权、财权和经营权上已具有很大话语权,总体上已将其纳入政府行政管理的轨道当中。无怪乎在总路线宣布后,时任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的林修德就表明:“目前侨汇业的资本主义国家形式既便于国家管理,也是最适宜对敌斗争,因此毋须再改变形式”⑤福建省档案馆存:0148—002—0497—0014,《林修德在省侨汇业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1955年10月,全国各行各业掀起了公私合营的高潮。大气候影响下,福建省侨批业界虽有疑虑,但各地侨批局仍纷纷申请合营。然而此时政府认为侨批业情况特殊,不宜采用国营或公私合营形式进行改造,未予批准,需待上级明确指示后再进行⑥张琰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福建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第451页。。这一回复反而加重了各方早已存在的疑虑和不安,泉州侨批业职工中甚至流行着“行行挂红布,侨汇业走无路”这样的说法⑦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等编:《历史性的变革——泉州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汇编》,厦门:鹭江出版社,1993年,第305页。。为了明确政策,稳定各方情绪,1956年2月中侨委召开全国侨务会议,会议明确表示:“可向侨批业劳资双方宣布,侨批业全行业已进入社会主义”,但“为适应反限制斗争的需要,侨批业仍应维持以私营名义,沿用原牌号继续分散经营”⑧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中国银行行史1949—1992(上卷)》,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165页,第167页。。同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召开全省侨汇业专业会议,会上传达全国侨务会议改造侨批业的精神,并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提出“统一领导、分散收汇、独立核算、联合派送、同业互助、多收汇多奖励”①张琰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福建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第437页。的具体改造原则,会后各地银行先后向侨批业宣布进入社会主义。
“五反”运动后侨批局作为具有自主性的机构其实已不复存在,实质上已成为国家银行领导下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吸收外汇的机构,故而政府用“宣布”的形式告知侨批业进入社会主义,虽出台了具体改造方案,但总体并未发生大的变动。经过改造,侨批局的经营活动已转变为一种政治行为,对外争取侨汇成为一项政治任务,侨批局的经营利益必须服从国家争取侨汇的大局;另一方面,侨批局即使亏本经营,政府为保存其海外收汇关系也会勉力维持。
上文考察了1949年至1956年福建省政府对侨批业管理与改造政策的变动与演进过程,然其政策实效又如何?下文将从政府侨汇收入的变动和侨批局内部变革,即分别从改造者与被改造者的视角分析政策的有效性。
新中国成立后,侨汇在国民经济生活中有着异乎寻常的作用,因而政府对侨批业的管理与改造始终紧紧围绕着如何增加侨汇这一中心工作进行,对争取侨汇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而对于实现侨批业的所有制变革则相对来说较为务实,虽不可避免要受制于整个宏观环境的影响,在所有制改造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偏差,但这些“左”的做法大体上能够得到政府及时有效的纠正,以图恢复侨汇。正如前文所言,福建省侨批业经收的侨汇占全省侨汇总收入经常在80%以上,因此大体上可以通过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历年侨汇收入变化(如表1)来印证这一观点。
表1 福建省1950—1956年侨汇收入统计 (单位:美元)
由表1可知,1950年福建省政府全年侨汇收入为28222751美元,这已恢复到1948年全年2800万美元侨汇收入的水平②《闽行资料汇编》(上),第542页。转引自:焦建华:《侨汇逃避期间中国银行与批信局关系之探讨(1946—1949)——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为例》,《贵州社会科学》2017年第5期。;1952年政府全年侨汇收入为45776169美元,这更是超过了抗战结束至新中国成立前福建省侨汇收入的最高年份,即1946年的4480万美元③《闽行资料汇编》(上),第542页。转引自:焦建华:《侨汇逃避期间中国银行与批信局关系之探讨(1946—1949)——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为例》,《贵州社会科学》2017年第5期。。这一系列数据变动的缘由,可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系列政策变动窥见端倪。新中国成立初期,侨批业基本处于歇业、观望的状态,1949年11月至1950年3月,原为侨汇旺季,但五个月期间全省侨汇收入却仅有区区266万余美元④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打消从业者的疑虑,尽快沟通侨汇,新政府对侨批业采取“团结与管理”相结合的政策取向,释放善意,并相应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侨汇暂行处理办法》《福建省管理侨汇业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意图规范侨批业的经营。为配合两则办法的实施,政府还加大打击侨批业黑市活动等违法经营行为。之后,及时纠正政策执行过程只顾一味争取侨汇、严厉打击侨批业等矫枉过正的做法,并制定了优待侨批业的具体措施,以保障经营者的合法地位和合理利润。1950年8月以后,福建省政府初步实现对侨批业的规范,在政府的鼓励下,侨批业经营积极性得到激发,中断的侨汇迅速得到恢复,1951年的侨汇更是比1950年增加了几乎近一倍,侨汇甚至还在1952年达到建国后的最顶峰,这体现了政策的有效性。
从表1可见,1952年侨汇收入为45776169美元①福建省档案馆存:0148—002—1670—0001,《福建省历年来侨汇收入统计》。,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历年的最高水平,但之后却开始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五反”运动中实行的一系列“左”的错误政策,使侨批业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运动后,政府成功实现对侨批业的进一步管控,但是采用群众运动这种暴风骤雨的方式,难免使侨批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侨批局经营者收汇积极性下降,且由于“左”的错误,侨眷对侨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也受到了侵犯。这一系列激进措施的副作用立马显现,来年侨汇收入便出现断崖式下降。侨汇收入的减少引发了政府的高度关切,随后及时出台“维持保护与长期利用”的政策,并保障侨眷对侨汇的合法权利,“左”的错误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纠正,1955年便遏制了连续两年侨汇下降的趋势,并于当年实现小幅度回升。然而侨汇始终未能恢复到1952年的最高峰,这并非可简单归因于“左”的因素,而是由国际和国内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受制于国际宏观环境,新中国成立后东南亚各国政府对侨汇均严加限制或禁止,侨汇即使能汇出,也是小额款项;而且越来越多华侨开始认同于居住国,同国内的关系也日渐生疏,侨汇自然也随之减少。再者,受限于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三大改造完成之后,不久国内就发动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群众运动,“左”的错误进一步滋长,对侨汇的增长也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但这仅是次要原因。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侨汇收入随着政策变动而上下波动,两者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一旦政策过激,侨汇收入便容易下降;政策纠偏后,侨汇收入又能恢复正常。纵观历年政府侨汇收入,可见政府在对侨批业进行所有制改造的同时,成功做到了侨汇收入的平稳,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激进政策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当然也得益于政策的灵活性和务实性,即使在社会主义改造大潮中,侨批业在名义上仍然归私人所有,保留有私营企业的某些特点,即可见一斑。总而言之,政府对侨批业的管理、改造政策是成功的,既有稳定性又有灵活性,实现了其预定目的,促进了侨汇收入的恢复并使其稳定在一定水平上。
从侨汇收入的增长与否考察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更多是基于政府的宏观视角,是相较于改造者而言的;倘若从侨批局本身的因循变化观察,则可从被改造者,即与政府而言,在某种程度上讲可视为利益相悖者的视角衡量政策具体的实效。
1.侨批局所有者的心态
在福建全省即将解放之际,个别经营者如厦门源兴信局经理李成田、南大信局经理施拔透等人,担忧会遭到新政府的“清算”,遂携资前往香港。大部分侨批局所有者则选择留在大陆,他们虽心态各异,但总体上还是希望在新政权下有用武之地。新中国初期,侨批局所有者对政府管理、改造政策,倘有不同意见,也会予以表达,如在1950年全国侨眷福利会议召开前,厦门侨汇业公会主席李择中认为,侨汇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按照共同纲领提出的精神,侨汇业应归国营,他准备在此次会议上力争侨汇业的存在,表示“倘大会对信局的存在问题提出表决,我就坚决退席。”然而经过“五反”运动以后,大多数人基本认为政府实现对侨批业的管控已是大势所趋,服从于国家的具体安排,这种心态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大潮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福州恒兴庄经理杨纪纲说:“合营后那里需要这样多经理,不知安排做什么”,厦门信义安信局经理施家间甚至怕连扫地板都无分②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大部分侨批局所有者的心态从经营自家企业转向服务于国家争取外汇的大局中。
2.侨批局内部劳资关系
侨批业是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用人习惯往往是从企业主或经理的宗亲中选择,这适合侨批业这种靠关系来维持业务的行业。在这种以血缘为基础的人事关系中,所有者与职工关系较为亲密,道德感强,但经过“五反”运动后,企业原有的内部人际关系消解甚至解体。由于侨批行业涉外,且又是私营企业,因此在“五反”运动中资方领导人受到的冲击尤其大。运动中职工的阶级意识被激发,资方被员工检举、揭发和批斗,一些有才干、有能力的管理者被边缘化,甚至出现个别侨批局老板自杀的现象①福建省档案馆存:0148—002—0460—0102,《福建省侨汇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运动结束后资本家“威信扫地”,地位下降,以至企业经营者不敢管理员工,这对侨批局的运作产生了负面作用,甚至出现了无序经营的现象。但从另一方面讲,在新政权下职工地位上升,对侨批局管理有了更大的发言权。
3.侨批局家数及职工人数
新中国成立后,侨批局家数从逐渐减少到趋于稳定,1950年有138家,到1953年则减少至100家,自此以后基本上维持在100家左右,未有较大变动②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附录表二。。侨批业兼营家数和非正式派送侨汇机构数量则由1950年尚有80多家减至1955年后的完全消失③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附录表二。。这当然与政府彻底改造解付流程,并将专司派送业务的侨批局转变为具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派送联营组织有关。侨批局数量的稳定体现了行业市场环境的平稳,行业风险小。这同民国时期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彼时行业风险甚大,侨批局若经营不善,1年之内就倒闭关门者不可胜数。
从业人员人数从1950年的1367人减少至1953年的938人,之后人数长期保持在850人左右④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附录表八。。1951年侨批行业工会组织逐渐健全,雇用或解雇职工都要通过外汇管理部门、工会同意及劳动局批准后方为有效,职工的就业由企业承揽下来,侨批局的人事权受到限制,但职工就业有了保障。总而言之,除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侨批业家数和从业人员人数变化较大外,其他年份政府努力维持侨批局的运营,以保持国内同国外的收汇关系,稳定侨汇收入,这亦可再次印证上文所言政府侨批业政策的稳定性。
4.侨批局职工年收入
经过改造后侨批局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完全由企业独揽下来。1950年至1956年福建省侨批业从业人员每人每年平均年收入(包括工资和奖金)如下:533,575,652,708,670,652,666(单位:元),工资水平仅次于进出口业的工资水平,居全省第二位,大大高于一般行业;侨批业职工最高个人年收入自1953年起便稳定在1500元上下,个人最低收入7年中则稳步上升,由98元升至355元,可见整个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逐步在缩小⑤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附录表十六。。1950至1956年行业工资支出占整个行业支出的比例如下:26.12%,34.36%,48.44%,53.02%,52.18%,53.69%,51.37%。从数据中可以发现职工工资总额占整个侨批业支出的比重由原先不足十分之三增长至一半左右⑥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附录表十三。。侨批业并非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其人力成本竟高达总支出的一半,足见用人成本之高,人力成本支出成为侨批局沉重的负担,影响了侨批局的利润收入。民国时期,严格控制职工人数以降低经营成本是侨批局经营特色,至此已发生质的转变。可见,侨批局经过改造后具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性,更加注重公平与职工福利,与私营企业的精准控制成本以维持生存是有区别的。
5.行业盈亏状况及利润分配
1950年至1956年福建省侨批业的银行奖金即手续费占总收入比重由20.55%上升至51.01%,银行奖金占了侨批业收入的一半多,而国外批佣所占比例则由原先的61.7%减少至34.50%⑦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附录表十二。。银行手续费成为侨批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民国时期国内侨批局利润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一是汇水利润,二是时间差的利息利润,三是购货手续费利润,四是销售利润。其中侨批局通过汇率赚取收益,成为侨批局利润的最大宗来源,比手续费高得多①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行史编委会:《莆田涵江侨批业简史》,《闽南侨批史纪述》,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18页。。新中国成立后,侨批业主要利润来源的改变原因在于国内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1952年金融行业更是在所有行业中率先完成公私合营,人民政府对外汇实行严格管控,个人已无法在金融市场进行自由买卖,侨批局日益变成单纯的收汇机构更不待言。
侨批业利润来源渠道的减少也使得侨批局的收益相对减少,更加依赖于政府。民国时期侨批业是暴利行业,如1946年侨批局的利润一般高达营业额的8%—15%,而新中国成立以后侨批局的利润一般仅占营业额的1%—2%左右②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附录表七、表十三。。据调查资料显示,1950年至1957年整个行业能够盈余的家数占总数目的75%—80%左右,亏损的家数占总数目的20%上下,且大部分侨批局盈余额在5000元以下③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附录表七、表十二。,足见整个侨批业已脱离了暴利行业,大部分侨批局总体在收支相抵的状态下维持经营。总之,侨批业已从之前的暴利行业转变为专营侨汇业务的服务机构,利润来源主要依靠国家的手续费,政府实现了对侨批业利润的合理控制。
在利润的分配上,根据1956年《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方案(初稿)》分配比例如下:收汇奖金占40%—60%,公益金占30%—40%,公积金占10%—20%,收汇奖金为股东所得④福建省档案馆存:0148—001—0074—0055,《福建省侨汇业改造方案(初稿)》。。20世纪30年代侨批局若有盈余,一般七成归老板,二成奖励给经理,一成奖给会计、信差等⑤焦建华:《福建侨批业研究(1896—1949)》,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09页。。两者相较,侨批局所有者利润分配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同之前相关不大。此方案中,一般职工则不参与利润的分配,而在1954年的分配方案中则有10%左右的职工福利奖金,但限制最高不能超过职工一个月的工资⑥福建省档案馆存:政府5354,《福建省侨汇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在分配方案中公益金一项为民国时期所未有,颇为值得注意。所谓公益金主要用于全行业对亏损局的帮助,对因反限制斗争受迫害的国外侨批局在国内家属的困难补助与救济,以及侨批业下乡宣传访问的费用等,由当地侨汇业业务改进委员会掌握使用⑦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中国银行行史1949—1992(上卷)》,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168页。。从利润分配方案可见,对职工的激励机制有所下降,但总体更加注重分配的公平,并且要求盈利的侨批局兼顾亏损的侨批局,关注行业集体利益,而非个体私益。
经过改造之后的侨批局虽保有私营侨批局的某些特色,但其性质已经发生根本的转变,相较于民国时期的行业经营特色此时已几乎丧失。经营者对侨批局的管理权限有较大下降,但侨批局仍归私人所有。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侨批局已无需面对波谲云诡的市场环境,侨批局数量长期稳定在一定数目,利润来源主要依靠于银行手续费,其生存几乎仰赖于政府。依据政权的性质,政府进一步调整劳资关系,所有者在侨批局的地位有所下降,职工地位上升,并且成为侨批局固定职工,不得随意解雇,职工就业有了保障;工资福利相较其他行业则处于顶尖水平,但总体企业用人成本负荷较大。在利润分配上,更加注重公平,但缺少激励机制,并注重行业整体的利益。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政府千方百计试图将侨批业置于其管控之下,但却不得其法,甚至引发海内外强烈的反弹。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较为平稳地将侨批业变成国家银行领导下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吸收外汇的机构,使侨批业经营的好坏服从于国家争取侨汇这一大局。具体于福建而言,侨批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关系着在闽近二百多万侨眷的切身利益⑧福建省档案馆存:0148—001—0009—004,《关于两年来本省侨汇工作概况报告》。,不可不慎重。在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运动中,福建省政府能够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尊重侨批业的行业特殊性,采取灵活措施,在保证侨汇收入,且未出现大的波动的前提下,成功实现了侨批业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