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陕西省属高校党委领导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的途径分析

2021-10-04 03:21刘宁博
生产力研究 2021年9期
关键词:省属党费陕西省

刘宁博,亓 芳

(西安理工大学,陕西 西安 710048)

一、引言

2018 年5 月,党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加强对本地区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 号)公布实施。

2020 年3 月,教育部修订颁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 号),明确高校应当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相关工作的体制机制。高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审计委员会和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在党中央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内部审计全覆盖势在必行,陕西省属高校党委应全面领导内部审计强化党内监督,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过程中开展改革创新,坚持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资源、公共资金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高校监督体系、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

二、陕西省属高校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构建

新形势下,国家审计与高校内部审计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应当通过创新国家审计与高校内部审计协同模式,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合力,是实现高校审计全覆盖的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1]。围绕审计全覆盖的总目标,国家审计机关和高校内部审计机构是审计协同机制实施的主体,此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是构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的重要力量。国家审计在协同机制中是处于主导地位,需进一步突出国家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对内部审计进行更深层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更加广泛、有效地开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对所属高校内部审计的管理、指导和考核机制,加强与国家审计的沟通协调。高校内部审计应在校党委领导下主动融入到审计全覆盖的审计协同机制中,根据国家审计工作需要,配合国家审计承担相应的审计任务,完成国家审计工作,加强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外包业务的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提高审计质量[2]。综上,陕西省属高校应当逐步建立起以省级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为主管、省属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为主体(主审)的省属高校审计全覆盖的工作机制,如下图1 所示。

图1 陕西省属高校党委领导下内部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

建立陕西省属高校党委领导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的工作机制,省审计机关、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属高校应根据各自的审计角色定位,履行相应指导职能和监督责任,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确立省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地位

陕西省审计机关应当在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中共陕西省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审计署的直接指导下,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要求,通过统筹安排部署省属高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指导制定省教育系统年度审计任务,以及监督检查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实施项目及其审计整改效果、对省属高校开展内部审计情况进行定期督导等多种方式和创新举措,切实指导监督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开展和建立健全全覆盖机制。统筹利用省教育系统尤其是省属高校中比较丰富的审计专业教学、学术、科学研究、人员技能培训等内部审计智力、人力、物力资源,加大政府审计监督力度,加强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工作协作。协调督促指导内部审计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自我监管和职责履行,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实施全省政府审计与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协同机制,指导省属高校统筹编制年度计划、统一安排相关项目、抽调省属高校审计人员深度参与政府审计项目、锻炼提高省属高校审计人才专业胜任能力,建立省属高校内部审计成果综合利用机制,切实推进省属高校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落实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职责

陕西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省委、省政府的委托,与省委教育工委作为省属高校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教育部2020 年3 月新修订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持续推动省属高校开展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党委领导内部审计相关机制,安排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年度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研究制定省属高校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南。同时,督促省属高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业务规范、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指导省属高校开展内部审计全覆盖试点,定期检查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省属高校执行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支持省属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审计全覆盖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协调解决省属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培训、专业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省属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和相关教育,开展党委领导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的理论研讨活动,总结、推广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全覆盖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三)做好省属高校党委领导内部审计工作顶层设计

陕西省属高校党委按照中央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新要求,要切实履行统一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提前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党委领导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具体举措和最优路径,大力开展党委领导审计工作机制改革,持续改进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在省审计机关指导监督下,一方面,要配合完成省审计机关安排部署的高校审计项目,学习省审计机关政府审计的科学做法和先进经验,锻炼提高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质量;另一方面,要不断探索做好中省、学校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加强校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审计、启动学校结对帮扶助力贫困县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探索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校办产业领导人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党费收支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安排部署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和管理信息系统审计、重视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审计以及学校高风险领域专项审计等项目,不断促进完善省属高校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内部监督体系。

三、陕西省属高校党委领导推进审计全覆盖途径分析

陕西省属高校党委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应当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审计全覆盖要求以及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按照全国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和陕西省“追赶超越”等目标要求,改革高校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现对省属高校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审计全覆盖。一方面,应进一步围绕加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学校经济活动风险防范和权力制约,维护学校资金资产资源安全完整,以及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另一方面,在新形势下,高校党委领导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开展重大风险领域、重点民生资金、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进一步发挥高校内部审计在学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审计整改、后续审计和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党政部门、学院系所、教辅机构、后勤集团、校办产业、附属单位等及其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逐步实现高校内部审计全覆盖。

(一)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党中央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审计署印发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意见(试行)》,这些都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高校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陕西省属高校党委应牢牢把握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本,坚决落实国家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的战略布局和陕西省高等教育“四个一流”建设和追赶超越的重大政策措施,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聚焦高校长期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解决制约高校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跟踪审计涉及广大教职员工、全体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薪酬福利津补贴、住房改善、教学组织体系改进、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安排、宿舍环境提升改造、食堂餐饮服务保障等民生利益问题,高校结对帮扶助力贫困县脱贫攻坚精准扶贫、高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组织(个人)奖(助)学金及其他奖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各类各级荣誉称号评比推荐遴选,持续推进扶贫审计全覆盖,高校众多校友、社会公众最关注最牵挂最根本的学校国际国内影响力、长远发展问题,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平稳健康运行关系最密切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高校修缮改造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教学科研实验试验的污染防治、节能环保、生态文明观念、校园安全稳定、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攻坚战,高校教学体系体制机制、科研政策“放管服”改革深化以及与防范化解高校重大安全风险等重大政策的措施落实,加大高校内部审计力度,揭示和反映加快实施高教强省建设行动中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严肃查处对审计整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等行为,及时反映影响高校深化综合改革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提出改进完善的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推动陕西高等教育追赶超越,最终助力实现陕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重大目标的逐步实现。

(二)加强校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审计

2012 年12 月,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了“中央八项规定”,2017 年10 月,第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又进一步颁布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这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具体举措。高校内部审计是防范学校经济活动重大风险的内部控制机制中的重要环节,“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审计工作,在陕西省属高校的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中至关重要。陕西省属高校党委应进一步结合高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校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审计等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应重点审查附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教职员工津补贴发放、行政办公费使用、办公楼建设及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等合法合规情况,同时针对目前省属高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应该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探索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审计的创新措施。

(三)启动学校结对帮扶助力贫困县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

高校一方面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作为重要的社会经济组织参与到脱贫攻坚以及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当中,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和履行应尽社会责任。另一方面,高校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来自贫困山区、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学校予以各种形式的帮扶救助。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实施“百所高校结对帮扶百县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双百工程)、全省“两联一包”联县包村扶贫工作、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生专项行动等多项举措,从智力帮扶、教育帮扶、科技帮扶、人才帮扶、信息帮扶、文化帮扶、民生帮扶、志愿帮扶等方面结对帮扶贫困区县如期脱贫并继续助力乡村振兴,省属高校都成立了教育帮扶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强了结对帮扶村的“第一书记”和专职帮扶工作队伍,充分利用自身智力、人才、专业等优势,主要开展了教育帮扶、特色产业项目、人员培训、技能鉴定、搭建电商平台、建立农特产品直营店、“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因此,省属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工作必须紧密围绕脱贫攻坚实效以及乡村振兴目标,针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和帮扶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包括各项帮扶政策执行不到位、帮扶项目效益不佳和帮扶资金使用不当等,统筹安排内部审计项目,提供咨询意见和管理建议,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内部审计在教育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事业中的重要作用[3]。

(四)探索学校内部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校办产业领导人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17 年11 月,中办、国办印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我国部分高校尤其是农林、矿业、煤炭等系统的高校,占有较多的自然资源资产,同时高校也存在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环保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节能材料选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以及采购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学生、教工食堂消费过高、浪费粮食等问题或现象。为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动高校实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验试验、生产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融合,促进环境育人教育实践,陕西省属高校可以探索开展学校内部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校办产业领导人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审计署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司制定颁发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法律法规汇编》等相关规定,合理选取重要事项作为校属单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以水资源审计为例,高校水资源来源主要是自来水,还包括地下水、纯净水、雨污水等,因师生日常生活、专业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试验、合作项目开发、基本建设施工、生产加工制造等用水活动,尤其是学校化工、造纸、制革、印染、冶金等高耗水、高污染的实验教学、科研项目等,导致高校每年校内水资源消耗量巨大,因此,在对高校相关专业院系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应将学院(系、所)年度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教学、实验、科研项目节水措施、预防水污染措施、生态环保政策执行情况等纳入审计重点内容。

(五)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08 年4 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实施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17年4 月,又出台印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同时明确规定,试行党费审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委托审计机关对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陕西省属高校教师、学生党员人数众多,基层党组织数量也很多,党费数额比较大,为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党费资金效益,省属高校党委、党委组织部门可以委托或联合学校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学校基层党组织一定时期内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依章依规监督保证党费安全。近年来陕西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帮扶工作中积极使用本组织管理的党费,通过结对开展党建活动、捐赠村级党支部党的建设专项经费、培训贫困党员干部、党员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援建修缮等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陕西省属高校党委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开展党费收支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依章依规监督保证党费安全,重点审计基层党委(党总支)是否做到:管理的党费使用在正当合规范围内;学校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专款专用;党费利息作为党费收入的一部分,是否挪作他用;检查有无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有无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等,以切实促使高校包括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流动党员等在内的广大党员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党费交纳义务,不断健全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排部署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和管理信息系统审计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经济业务活动的快速增长,高校普遍开发和应用了大量的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和网络应用平台,主要包括:校本级、校属单位(部门)二级、三级等专用网站;学校官微(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教务、学生、科研、学科、研究生、招生、考试、学籍、资助、人事、财务、资产、采购、图书、基建、招标、实验室、重大科研教学仪器、校园一卡通等智慧校园管理信息系统。为进一步全面贯彻中、省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省教育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处置等要求,陕西省属高校必须加强高校信息系统(网站)内部审计监督。通过校园网络安全和管理信息系统专项审计,切实增强省属高校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防护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隐患,提高系统安全性能。促使省属高校切实加强网站、信息系统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学校各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推动省属高校降低数据存储成本和资源损耗,整合信息系统资源达到最优化,提升网络资源利用率。不断推进省属高校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建立学校内部完善先进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促进省属高校在初步建成涉及各部门业务层面的业务处理系统和相对独立的校园服务门户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应用平台的全面集成。

(七)重视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审计以及学校高风险领域专项审计

高校党委领导内部审计,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学校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项目资金,应进一步加大审计频次,加强对该部分校属单位及领导干部的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力度,坚决保证审计整改全面落实。陕西省属高校对于学校重大风险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可以开展持续跟踪审计。

四、结论

在党中央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省属高校党委领导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监督,实施对学校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内部审计全覆盖,既要接受上级国家审计机关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又应科学统筹学校内部审计资源,通过开展具体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建立以省级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为主管、省属高校党委领导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为主体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省属高校党委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应当大力创新内部审计组织管理,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着力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确保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内部审计全覆盖,更高水平地发挥内部审计在高校监督体系和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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