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华
(西安体育学院 艺术学院,陕西 西安710068)
近年来,涉及学龄前儿童体能游戏、知觉与知识建构及运动技能习得等方面的研究方兴未艾。如福禄贝尔[1]、张英波[2]等认为随着学龄前儿童年龄的逐渐增长,其身体各部位机能逐渐成熟,所能表现的动作亦渐趋复进,身体任何一部份的动作,都是各部位参与合作协调的行为。George等人[3]、许义雄[4-5]等认为运动对于学龄前儿童的知觉与知识建构尤其重要,动作是发展性课程中运动技能的基础,亦是提升体适能的认知及情意的发展模式。基于过往研究,即运动技能学习是运动知觉及认知学习之间的媒介,幼儿在学龄前及小学阶段的移动性动作技能学习,如果正确地发展与精细化,将有助于学童在成人时期学习专项运动技术之提升。
Graham在儿童运动基础书《Children Moving》中提出的体育钻石型课程认为“任何运动技能的学习都需经过认知的阶段,对技能的性质及过程要点等都要有适当的了解,并且分别练习局部的、个别的动作[6]。George构建的“运动技能能力的发展与建立阶段模式”(见图1)表明学童动作技能的表现的流畅性及配合性将对其协调性、韵律性及敏捷性有相当大的助益[7]。学者Carson[8]认为学龄前儿童的基本动作技能习得将有助于其学习舞蹈、体操等进阶高级运动技能的掌握,为日后健康的形态基础、身体活动习惯养成打下坚实物质基础。儿童发展与身体教育学者Gallahue[9]认为如果学习者在学习基本动作技能的阶段未能得到良好发展,将导致复杂运动技能学习能力缺失;陷入对身体活动感到退却与厌恶的恶性循环之中,不利于规律运动的生活型态形成。相对于国外,国内研究以理论借鉴及方法应用起步且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基于此,该研究从学龄前儿童(幼儿)动作技能发展的理论观点出发,采用George等人所提出的儿童运动基础概念与运动技能钻石课程理论设计,以Kovar和Combs提出的动作技能作为媒介,来深入探讨动作技能学习课程实施对学龄前儿童(幼儿)的动作技能表现的影响[10]。
图1 动作技能钻石课程理论与发展阶段
动作技能表现(Motor Skill Performance)指的是动力系统(Dynamic System)中,针对外在的环境和内在的(学生本身的能力或经验)情境而产生的一种协调性的反应[11]。在本研究中,特指个人移动性动作技能(Loco-Motor Skill)、非操作型动作技能(Non-Manipulate Skill)、操作型动作技能(Manipulate Skill)等3种综合之动作能力,详述于后。本研究以Kovar等人提出的动作技能测验观察表,包含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等3个分量表。动作技能测验观察表之测量方式为得分越高,表示该动作技能能力越高[12]。移动性动作技能(Loco Motor Skill):涵盖身体本身的肢体动作中本能或简单的动作技能。例如走路、跑步、跳跃走、单足跳、骑马跑、闪躲等[13]。非操作型动作技能(Non-Manipulate Skill):包括本身肢体动作在空间中的发力或方向的改变,以及由内在平衡或缓冲动作等展现出来的动作技能。例如旋转、滚翻、平衡、方向改变、跳跃、降落、延伸等[14]。 操作型动作技能(Manipulate Skill):特指除本身肢体动作外,仍由与目标物(如球或其他物品)或他人以完成的动作技能。例如传、接、踢、运球、截击、击球等[15]。
动作技能学习课程(Movement Skill Learning Program)教学题材经由美国体育教学学者Kovar等人设计。George等人及Kovar等人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主旨在于发展儿童身体机能,促进身体的均衡发展,提升身体的活力[16]。此外,此课程也着重于儿童身体和运动能力的提高,促使运动技巧进步,动作有效、熟练、优美。本研究以动作技能学习课程设计主要目的在于协助学童通过外在环境和内在经验的情境教学下,并配合动作技能概念的结构分为四大主要元素,包括身体(Body)、空间(Space)、发力(Effort)及关系(Relationship)等。动作技能的学习及习得主要体现在(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及操作型动作技能)了解自己本身的肢体部位的概念、知道如何利用肢体做出身体动作,与自己身体或人与物体的关系,详见表1所示。
表1 动作技能概念及架构表
该研究目的主要是探讨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介入到学龄前儿童的身体活动中,其对动作技能表现前后测试的干预影响,为动作技能课程理论架构及内容设计提供依据,同时验证动作技能学习的功效。
该研究假设如下:1)动作技能学习课程的介入,对学龄前儿童的基本动作技能之后测成绩表现显著高于前测成绩表现;2)比较实验组与对照组在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介入之后,其基本动作技能的后测成绩表现呈统计学意义上显著性差异。
本研究探讨动作技能学习课程的介入对学龄前儿童基本动作技能表现的影响,因此选取XX实验小学与XX小学两所学校附设的幼儿园之学龄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因就读于幼儿园的中班与大班,其年龄在5周岁到未满7周岁之间。此外,实验组(n=59)与对照组(n=56)两组的中班与大班人数,约为1比2的比例,总人数共计115名,并且均未曾接受过动作技能学习课程的介入。
以“动作技能”“动作发展”“体育课程”“幼儿体育”等主题及关键词,借助中国知网CNKI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等检索相关文献,梳理过往研究的学术溯源及发展趋势,了解当前研究的学术前沿及热点,为该文的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及方法路径借鉴。
5.2.1 实验设计
征得两所小学附设幼稚园教师及家长同意,让就读于该小学附设幼稚园的学龄前儿童参与本研究所有的动作技能学习课程。同时幼稚园的教师群也愿意配合本研究之教学设计,并且提供场地与教学资源的协助。在进行正式教学前,先针对115名研究对象进行为期两周的动作技能表现之测验,并以DV拍摄受测过程,以了解其动作技能表现情形。再分别以实验组的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与对照组的一般幼儿体能教学,进行为期6周的介入。最后,于整个教学计画结束后,进行为期两周基本动作技能表现之测验,借以了解实验组与对照组在学习计画介入前后的差异。在研究流程的最终阶段,则是由两位观察者针对每一位学龄前儿童的基本动作技能进行逐一观察分析。
5.2.2 观察员训练与动作技能分析
首先,观察员训练。观察者在观察评估学龄前儿童的动作技能时,所应注意的事项原则,列举如下:1)心中建立该动作的影像;2)选择欲观察的动作内容,如整体或部份的动作;3)一个动作可观察多次;4)注意身体重心的位置,以动作过程的姿势来判断之;5)注意动作的顺序性与流畅性;6)注意方向旋转、高低起伏、速度变化;7)注意特定关键部位的移动路径。其次,观察员前置性观察。所拍摄的母带里20位学龄前儿童作为练习观察对象,并针对每位学龄前儿童的11项动作技能,进行观察记录练习。将两位观察者所观察的记录结果,做外部一致性的评估,经过公式计算结果,发现外部一致性为80%,结果符合评估标准。最后,实际进行观察记录。将研究所观察的学龄前儿童,在前后测的每一项动作技能受测过程拍摄下来,然后依实验组与对照组、动作项目予以系统分类整理,以使两位经过观察记录分析训练的观察员,得以依序进行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动作技能观察记录。
动作技能测验采用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及操作型动作技能,共计有11个动作测验项目,有45个细项动作,本动作技能测验之观察表是将学童的每个动作测验项目及每个细项动作标准化之后予以1至5分。得分越高,表示该动作技能表现越佳。而动作技能测验观察表在预试169位学龄前学童测验中的信度方面,总量表的Alpha保数为0.87。而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及操作型动作技能等3个分量表的Cronbach’α保数分别为0.79、0.83及0.74,显示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故此动作技能测验量表具有可接受的信度。3大类运动技能分别如下,1)移动性动作技能:走动作、跑动作、单脚跳动作、跳跃、走动作、骑马跑动作等;2)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滚翻动作、单次定点跳动作等;3)操作型动作技能:投掷动作、接动作、踢动作、打击动作等。
该研究采用SPSS17.0数据分析软件,对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与一般幼儿体能教学的介入之后,测试及收集的基本动作技能前后测得的数据资料予以描述统计及推断分析。如频数及均值的描述性统计、相关样本t检定、独立样本t检定等。
表1为独立样本t检定检核实验组与对照组之动作技能表现的比较,统计结果发现实验组与对照组之整体动作技能表现、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未达显著性差异水平(t=0.22、1.81、-0.94、-0.36,p>0.05),显示样本间在动作技能表现等各变项间未呈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水平。
表1 实验与对照组动作技能表现比较分析表(实验前)
经过6周的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介入后,实验组学龄前儿童的整体动作技能表现、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后测显著优于前测(t=22.79、-16.48、-10.69、-17.01,p<0.05)。而在实验组学龄前儿童的整体动作技能表现、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的前测成绩为14.86、15.62、13.56、15.40分,后测成绩为23.23、24.39、20.29、25.02分,亦有显著进步。在对照组方面,学龄前儿童的整体动作技能表现、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后测显著优于前测(t=-4.07、-4.03、-3.13,p<0.05),但对照组学龄前儿童的移动性动作技能前后测未达显著差异水准(t=-0.58,p>0.05)。而在对照组学龄前儿童的整体动作技能表现、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的前测成绩为14.74、14.41、15.57分,后测成绩为15.87、16.29、16.81分,有明显进步情形。
就整体的基本动作技能而言,经过独立样本t检验统计比较分析之后(表3),后测时,实验组的学龄前儿童在整体动作技能表现、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方面,显著优于对照组的情形(t=15.50、13.42、5.97、14.68,p<0.05)。
表3 实验组实验前后基本动作技能表现比较分析
其中,实验组的整体动作技能表现、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后测成绩为23.23、24.39、20.29、25.02分,对照组之后测成绩为15.87、14.51、16.29、16.81分。
表2 实验组与对照组动作技能表现比较表(实验前后)
本研究结果发现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介入之后,实验组的儿童在动作技能方面有显著进步。而动作技能被视为是未来进阶的动作技能与专项运动技术发展的基石。因此,在学龄前儿童学习基本动作技能时,必然要提供高效合理的教学计划,且介入的动作技能教学计划,必须是具有适于学龄前儿童发展的教学内容架构[17]。
研究在经过6调的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介入后,实验组的学龄前儿童之动作技能后测成绩表现显著优于前测,其平均总分成绩由14.86提升至23.23。尤其个别成绩如移动性动作技能、非操作型动作技能及操作型动作技能看来,亦均呈现显著进步的情形。研究结果显示,动作技能学习课程的介入对实验组儿童的基本动作技能与个别运动技能有提升的教育效果,而对照组则可能因成熟发展因素而仅有略微进步的情形。由此可知,仍须藉由动作技能的课程和练习的机会,方能促成他们学习新事物的能力,而不仅是因为生长与成熟过程促成其学习动作技能。本研究发现配合学龄前儿童之生长发展的阶段过程,给予动作技能的尝试,加以动作概念认知上的刺激,能够促使学龄前儿童逐渐扩大他们的动作技能学习的领域,进而促进其体能上的发展。掌握学龄前儿童的成长发育时期特征并予以引导,能够使其身体活动、视觉、听觉、平衡感觉与深度感觉的能力受到刺激与成长,同时亦能建立未来动作发展与复杂运动能力的良好基础。
1)经过6周动作技能学习课程的介入,实验组学龄前儿童的动作技能表现、移动性劲作技能、非操作性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之后测成绩表现优于前测成绩达显著差异水准。在对照组方面,学龄前儿童的整体动作技能表现、非操作型动作技能、操作型动作技能后测显著优于前测,但移动性动作技能前后测未达显著差异水准。
2)经过6周动作技能学习课程的介入,实验组学龄前儿童的动作技能表现之后测成绩表现优于对照组学龄前学童成绩达显著差异水准。
3)动作技能学习课程介入,正面提高动作技能表现。此外,动作技能的习得,学龄前儿童需要适当的学习环境、引导与频繁的练习机会,以发展、熟练与精细化他们的动作技能,单靠生长发展的成熟因素无法使动作技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1)课程设计介入期间经过实际的教学研究后,发现6周的课程介入尽管对于动作技能表现有其正面影响力,然而,后测时的显著情形并未达高度显著,可能与6周的教学期间有关。因此,本研究依此提出建议,期望往后的研究设计,能将动作技能学习课程的介入期间延长为8周或12周,或许能使研究结果达到较为显著提高的效果。
2)虽然在本研究中未将情意层面列入研究范围,但当前运动干预情绪所引发积极效应的观点已受到学界普遍认同。因此,后期应进一步探讨该领域纳入研究计划的可行性。
3)动作技能计划对学龄前儿童的智力、人格、社会能力发展与认知层面上均有其影响力[18]。建议未来研究可深入探讨动作技能学习对于学龄前儿童在认知与动作技能表现的相关议题。
研究受限于教学环境与资源限制,因此以实验组与对照组4个班级进行为期6周教学涉及,并于介入前后进行前后测,以取得实验所得资料,并进行成效差异的比较。此乃属非随机对照组前后测的实验设计,无法进行大量取样,故其结论不宜过度推论到其他地域学龄前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