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抓住幼儿时期的语言学习关键期,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为帮助个人成长成才、助力乡村振兴、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識发挥基础性作用。
《通知》提出,2021年秋季学期起,未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的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教育环境。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和新录用的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统一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推动“互联网+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建设,完善幼儿园普通话教学设施设备,开展联校联网、数字幼儿园建设与应用。 (摘自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