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微权力”监督撬动基层“大治理”

2021-09-11 19:21蔡璟
唯实 2021年8期
关键词:村干部村级小微

蔡璟

村级治理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开展村居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近年来,句容市纪委监委以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着力点,以“确权+管权、便民+利民、全面+从严”为主线,积极探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护航基层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助力乡村振兴乘势而上,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提供坚强保障。其创设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出的清风护航乡村振兴监督机制、开发的征地拆迁阳光监管平台等一批具有句容特色的纪检监察标志性成果,为乡村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提供了强大助力。

一、紧跟基层治理“新常态”,

坚持谋定后动夯实实践基础

随着法治理念的深入推进,农村治理模式逐渐由“法治”代替“人治”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由“村干部依据经验自由裁量”变成了“村干部依据法律授权做出决策”。这一治理模式的重大转变,让村务治理由以前的无序、碎片化,走向了规范、有序化。村务治理机制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基础更加扎实。

价值维度:坚持人民立场的根本宗旨。群众满意度是衡量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村级小微权力看似不大但事无巨细,直接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将群众关切、事关群众利益的权力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明确承办部门、办理要求、职责任务、界定范围等内容,及时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能够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让群众看得见、融得进、评判得了,从而消除村民对村干部的猜疑和误解。

方法维度:坚持忧患意识的底线思维。维护群众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守的底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村级治理逐渐成为焦点问题。其中“村官巨腐”“小官大贪”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频频发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刻不容缓。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政策不入户”的情形经常出现,许多政策往往在“最后一公里”被选择执行,基层干部群众之间的信任关系因此面临严峻挑战。化解基层干群之间的信任危机,必须从制度层面规范权力决策运行,从机制上遏制腐败“增量”,从根本上改善基层政治生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小微权力也不可任性。

实践维度:坚持问题导向的实践路径。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是惠农政策的宣传者,也是涉农项目和资金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的执行者。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基层被赋予了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越来越多的政策、资金、项目向基层聚集和倾斜,基层治理因此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风险、新挑战。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消除人情干扰,让村干部“学会办事、公平办事、公开办事、为民办事”,让村民“学会监督、容易监督、乐于监督、有效监督”,实现“村民‘唱主角、村干部‘挑大梁”,形成具有更高行政效能和更好服务品质的基层治理格局。

二、激活制度赋能“主引擎”,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规制权力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通过“关权入笼”,建构以权力清单为进路的农村有效治理模式。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提高自治水平为核心,从“清权—配权—晒权—行权—督权”五个层面依次推进、环环相扣、同向叠加,建立起自律与他律、自觉与规范相统一的体制机制链条,形成决策民主、执行有力、监督透明、制度完备的法治化、规范化权力运行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厘清权力“边界”。基于权力规制、利民护民的原则,以及厘清权力边界的需要,句容市纪委监委固化出《村级小微权力31条》。其中,集体管理事务18条、便民服务事项13条,涵盖了村干部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采购、财务管理、阳光村务、集体资源和资产管理、村级救助救灾款申请、村民用章管理等方面的权力事项。《村级小微权力31条》规定了村干部在权力行使方面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制度规范,实现了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村务权力的全覆盖,消除了村干部行使自由专断权力的弊端和陋习,让权力垄断寻租无处遁形。2020年,句容市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中当年新发生问题同比下降76.3%,并呈逐年下降趋势。

明确运行“轨道”。围绕《村级小微权力31条》具体事项,按照“务实、管用、高效”的原则,一一对应绘制出31张具体流程图,实现了“五个明确、四个一切”。即:明确权力事项名称、明确实施责任主体、明确权力来由依据、明确运行操作流程、明确过程公开公示;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精简务实的原则。除大中型工程招投标项目等重大事项外,大部分村级事务都控制在五个环节左右。具体事项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有效防范村干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进一步提高了村级办事效率。条目式、图表式“亮相”,使权力监督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村民“看图说话”监督更方便,村干部“对照操作”履职更规范,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度稳步提升。2020年,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数量同比下降23.73%,重复举报同比下降17.1%,全面从严治党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稳步提升。

精准量身“设计”。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确保清单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以推动村级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在具体推行过程中,严格对标“革新、求进、提质”要求,不搞生搬硬套和简单的“一刀切”,镇、村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本地实际,从遵守村规民约、操作惯例等角度对小微权力行使流程进行适度调整,有所取舍地进行借鉴和吸收。

三、构建监督引导“全链条”,

坚持系统集成凸显治理成效

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一步。面对社会矛盾复杂化、传统监督格局及监督体系单向化等新挑战,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要成为常态化机制,还需要深入推进“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治理模式,逐步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质高效、监督有力的清单运行体系。

学思与践悟一体推进。借助镇村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平台、网站等渠道,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及办事流程;通过绘制“小微权力文化墙”、排演样板戏等村民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形式,将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融入乡风民俗,提高小微权力清单的影响力。将小微权力清单纳入镇、村干部廉政“课程表”,组织工作人员逐类逐项进行授课。并根据不同受众的实际需要,将31个流程图进行主题化讲解,促使基层干部真正学深悟透、弄懂做实。同时,深入挖掘本地典型案例,在警示教育中不断融入“微权力腐败”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讲授廉政党课,剖析身边反面典型腐败蜕变的人生轨迹,通过正反对比提升廉政教育的震撼力。

线上与线下监督双轮驱动。建立清风护航专项监督机制,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动督查,发挥“乡镇主体监督+乡镇职能部门主管监督、乡镇纪委专责监督、巡察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的“1+4”叠加效应。确保情况在一线掌握、办法在一线研究、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让监督触角真正延伸到群众身边。在涉及权力事项公开制度实施过程中,以大数据技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相关数据库,以数据自动碰撞比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依托农村“三资”监管、征地拆迁阳光监管等线上平台,通过数字赋能有效提升排查问题线索的效率和精准度,严防基层小微权力越界运行,让群众随时能够参与监督,确保基层监督效果“立竿见影”。

制度保障与文化建设同向发力。配套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运行保障机制,明确公开运行、日常监督、责任追究、组织保障四个重要环节,保障小微权力清单可持续运行,确保小微权力“各项工作有人抓、各种问题有人管、大小责任有人担”。将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与党建考核挂钩。发挥本土清廉文化阵地作用,运用村级文化广场、艺术长廊等载体,打造“清风亭”“观莲亭”“思廉路”“莲池”等文化景观,使廉潔景观集思想性、观赏性于一体,切实发挥其润物细无声、移风易俗的作用。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句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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