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雪莉 郭向民 夏玲玲
摘 要:电子数据取证是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研究领域,也是公安机关网安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向。然而在电子数据取证课程的教学中,目前存在着重知识灌输而忽视侦查意识及实践能力培养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针对此问题,必须从教学内容组织、教学安排、教学团队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坚持以业务能力需求为导向,完善教学知识体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为主线,丰富教学方式手段,以侦查各环节的任务需求为驱动,推进前沿技术应用,适时引入知识点、培养实践能力、强化侦查意识,提高学生解决实际案件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公安院校; 教育改革; 电子数据取证
中国分类号:TP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21)9-159-002
一、引言
电子数据取证作为近年来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是公安院校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简称“网安专业”)学生的必修课[1]。该课程为从事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网络犯罪侦查和电子数据检验分析工作提供基本技能,也是配合其他警种进行案件查破提供相应技术支持的基础条件。也就是说,公安院校培养的专业人才一方面要具备科学的素养,能够熟练运用各种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对电子数据进行完整、准确、客观的检验分析;另一方面要熟悉公安业务,具备侦查意识,能够为案件的侦查工作提供方向、范围、线索、证据的参考依据。
各公安院校网安类专业的人才培养通常是按照“全体警察、网安民警、电子数据检验分析技术人员”这一业务岗位和技能对应关系来开设相关课程,也就是从公安通识课、计算机专业基础课到电子数据取证类专业课[2]。如此自顶向下的人才培养模式,确保培养的学生不仅掌握技术知识,更熟悉公安业务。但在人才培养实际实施的过程中,三个层次的相关课程缺少联系与耦合,即使是存在耦合也只是轻耦合,关联性不够紧密,导致这样的培养目标难以实现。如电子数据取证课程教学过程中,通常注重知识和技能的被动灌输,未能充分引入如“侦查学”“网络犯罪侦查”等课程中培养的侦查思维,未充分开发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尤其是数字化案例资源,让学生在教学训练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提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对各公安院校网安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调研、对毕业生从警两年内工作业务能力的反馈回访、对各地网安部门座谈会意见的收集,发现学生在基础知识、具体技术方面掌握均较为牢固,但在实际取证实践中较为机械,虽然能较为熟练地应用成熟的工具,并在整个过程中注重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但整体上创新能力较弱,对于网络动态取证以及涉及到新型应用环境的取证难以应对,且缺乏综合运用侦查思维,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意识和能力,导致难以达到“来即能战,战即能胜”的要求。由此,本研究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团队建设三个层次开展改革创新。
二、教学内容设置
1.课程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結合公安工作具体要求,目前公安院校“电子数据取证”课程内容涵盖的知识技能分项大致包括:取证相关法律规范、取证基础知识类、数据固定提取技能、数据恢复重现技能、数据仿真重现技能、数据检验分析技能等。
而“电子数据取证”课程对应的课堂教学能力与教学效果,按照上述知识技能的排列顺序,普遍呈现递减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安院校网安专业的教师大多毕业于地方高校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全面和扎实的计算机领域专业知识,所以基础知识和技术部分教学内容较为得心应手;另一方面地方高校毕业师资往往对公安业务不熟悉,缺乏网安实战经验,对案件侦查工作的需求理解不全面,所以实战技能培养和侦查思维引导部分内容教学效果不理想。
2.解决的途径及创新
电子数据取证作为一门培养综合实战能力的专业课程,融合了抽象的思维方式和知识架构,需要具体案情内容、侦查思维、技术方法的有机结合,单纯通过理论讲授往往不能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通过充分调研,结合课程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具体创新点有:
(1)提高实践课时占比。本课程计划开设85课时,且其中实践环节占51课时。在系统讲解基础理论知识时,采用教师案例演示与学生跟做相结合的方式,将理论及时联系实践,融会贯通。最后通过设计的15个实验重点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
(2)增强实践内容耦合。实践内容采用具体知识点实验与综合实训相结合的方式,除了每章节具体知识点的实验外,每一章节结束都设计综合性实训,综合锻炼本章节所有知识技能。在课程最后通过综合案例实战,进一步回顾和巩固整门课程知识点,增强各实验实训内容间的关联性,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3)丰富内容设计层次。实践案例在引入课堂之前,隐去敏感信息,整理办案思路,确定教学内容层次。其中教学内容层次包括三方面:一是基本技术方法,二是高级分析能力,三是指导侦查办案。在运用知识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同时,引导学生多方式思考问题,包括换位思考(嫌疑人第一视角)、反向思维(由结果分析原因)、推理假设、信息归集(刻画嫌疑人,指出侦查方向)。
(4)实现实践反哺理论。利用实践过程中的案情分析和讨论、模拟实战训练、典型案例重构、案件线索分析等环节,在实践中巩固和拓展理论知识,同时引导学生的侦查思维,培养和强化侦查意识。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1.存在的问题
教学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方法与手段需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丰富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3]。目前在教学方法与手段中主要存在以下的不足:
(1)未突出学生主体。在以往的电子数据取证教学过程中,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性,以教师的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缺乏思考,导致在实际取证实践中表现较为机械。只会用工具取数据,不懂得运用侦查思维,即不了解如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
(2)实践条件与现实脱节。电子数据取证的实验实训大多采用虚拟仿真实验的方式,教学手段较为单一,学生兴趣不高,且学生常常在学习完整门课程知识点后,没有建立整体取证思维和逻辑,面对真实案件,仍然无从下手。
(3)教学方法没有针对性。电子数据取证作为一门综合性课程,涉及的知识点较为庞杂,学生无法兼顾做“全才”,于是容易出现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同时,学生个体存在差异,课堂采用同一方式进行教学,不能很好地兼顾学生个性发展。
2.解决的途径及创新
在系统掌握电子数据取证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每个知识点的呈现方式,使学生更容易接受,更乐于在教师的引导下去思考。主要创新点如下:
(1)师生互换,翻转课堂。充分贯彻“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每章节结束后,布置1-2个思考题(前沿理论、技术、案例),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查找资料来分析和解决问题。而后利用翻转课堂的形式,鼓励学生走上讲台,将自己掌握的新知识、新方法带入课堂,丰富教学内容。同时,师生角色互换,让教师和学生真正做到了换位思考,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最终实现共赢。
(2)真实案件,重构取证。与公安一线实战部门开展长期合作,将第一手真实案件带入课堂,脱敏条件下最大程度还原案情。同时,对现有的取证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除了原有取证设备外,另购置了一批如现场勘验、物联网取证等设备,丰富了教学资源。建设模拟案件接待室、证据分析室等虚拟场景,采用“沉浸式”教学方式,让学生在真实取证中汲取知识。
(3)第二课堂,个性发展。紧紧抓住“45分钟课堂”主战场的同时,以“第二课堂”的形式,让学有余力的学生一展所长,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实现因材施教。带领学生协助实战部门进行涉网案件的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同时鼓励专业教师和学生积极组队参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技能竞赛,以此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
四、教学团队建设
1.存在的问题
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与人才培养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安院校中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基本来源于地方高校,虽然整体上学历层次较高,理论功底和学习能力较强,但普遍缺乏网安实战经验,对公安业务掌握不熟练,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实战技能培养和思维引导部分教学效果不理想。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技术往往并不是决定成败的核心因素,最关键的是围绕案情,运用侦查思维提出侦查需求[4],而技术只是解决需求的手段之一,如何将技术与侦查思维有效结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解决的途径及创新
(1)学习型教学团队。电子数据取证离不开信息化环境,而大量新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对取证工作提出了更大挑战。例如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不仅为取证技术提供了便利,也使数据在获取和分析环节存在较大的难度;再如,人工智能的应用,在为电子数据取证提供更有效技术路径的同时,也存在着证据有效性的存疑,等等。为此,这就要求教师和学生紧盯技术发展,时时关注应用现状,紧密关注技术发展,不断学习和实践,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2)专业教师下基层。在新工科背景下,高校教什么、学生学什么,教师怎么教、学生如何学,这些问题需要与实践有机结合,必须在实践指导下有序进行。作为新工科领域的网安专业,其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也必须遵循新工科建设要求,立足公安实战,将教学与实战有机结合。加强专业教师的实践锻炼,既是公安业务发展要求,更是本课程性质对教学提出的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公安院校可以通过与实战部门开展紧密合作,专业教师利用假期赴实战机关调研锻炼,参与真实涉网案件侦查和取证工作,加大教师将实战融入到课堂教学的力度,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师的实战化教学水平和服务实战的能力。
(3)实战教官进课堂。在网安专业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如何将公安一线的实战经验和成效及时运用到教学过程中,对提高教学质量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学贴近实战、实战推动教学改革,成为网安专业人才培养的一条有效途径。邀请实战部门从事电子数据取证一线人员担任实战教官,运用案例讨论、工作经验体会交流等教学方法为同学们进行专题授课。让学生对取证工作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实现教学与实践的近距离交流,促进业务学习,提升实战能力。
在现代互联网环境中,数据不但代表着价值,也同时能够创造价值。正是由于数据的重要性,所以存在著数据被人为篡改、破坏以及非授权访问的可能,这些攻击行为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数据的可靠性。电子数据取证的目的就是采取技术手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寻找和还原数据真相的过程。与此同时,随着科技强警战略的全面实施,科学技术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子数据取证是公安院校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紧踩科技强警步伐的重要支撑,该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对于推进新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教育改革创新具有指导意义。本研究从教学内容设置、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力求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增强学生对专业和课程的认同感,进一步夯实公安科技基础,实现人才兴警。
参考文献:
[1]刘琛.电子数据取证综合实训平台设计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21,38(02):144-148
[2]孙晓冬.“电子数据取证”课程教学中侦查意识的培养[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0,22(04):109-115
[3]金静,孙潇潇,邓亮.案例式教学法与专业课程思政深度融合——公安院校专业课程思政途径的探讨[J]公安教育,2021(06):62-65
[4]王刚.视频侦查研究[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