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轼《凌虚台记》含有讥讽意
——兼论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的结构特点

2021-09-03 11:52吉庆荣张克锋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恭维评议苏轼

吉庆荣,张克锋

(集美大学 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宋仁宗嘉祐八年(1061),28岁的苏轼初出茅庐,任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苏轼的上司是时任凤翔知府的陈希亮。后来陈希亮在后圃筑凌虚台,令苏轼作《凌虚台记》。此文主要记述凌虚台修筑之缘由、经过,联系古今兴废,感叹事与物之变化无常。

一、关于《凌虚台记》是否含有讥讽意之争的历史回顾

自明代以来,《凌虚台记》就一直存在着一个争议,即文中是否含有对陈希亮的讥讽意。林云铭说:“李卓吾谓是一篇骂太守文字。然宋朝无不识字之太守,岂有骂而不知,知而复用乎?”[1]林云铭这一观点是较为片面的,只是进行了一个常规的推理,认为没有人会使用一篇讥讽自己的文章。他没有考虑文章创作的具体背景,也没有仔细揣测陈希亮的心理就下此断言,这一论断是站不住脚的。关于苏轼和陈希亮之间的恩怨,邵博《邵氏闻见后录》有记载:

东坡初擢制科,签书判官事,吏呼苏贤良。公弼怒曰:“府判官,何贤良也。”杖其吏不顾,或谒入不得见……东坡作府斋醮祷祈诸小文,公弼必涂墨改定,数往反。至为公作《凌虚台记》……公弼览之笑曰:“吾视苏明允犹子也,某犹孙子也。平日故不以辞色假之者,以其年少暴得大名,惧夫满而不胜也。乃不吾乐邪?”不易一字,亟命刻之石。[2]

从这段富有戏剧性的文字中可以读出两点信息:第一,苏轼和陈希亮之间存在矛盾;第二,陈希亮对苏轼的刁难是出于好意,怕他年少成名,不能自持。如果说《邵氏闻见后录》是后人所作的笔记,并非亲眼所见,恐有杜撰之嫌,那么我们可以再从苏轼为陈希亮作的传记《陈公弼传》中进行求证。苏轼在传记中回忆他在凤翔做官的情景时说:“方是时,年少气盛,愚不更事,屡与公争议,至形于言色,已而悔之。”[3]苏轼的这种忏悔和感激的态度,说明陈希亮当初的刁难确实是为苏轼这个后生的前途着想,怕他锋芒毕露,所以要借此磨磨他的锐气。并且,古人作传是非常慎重和讲究的,非至亲至交或敬重之人不作,苏轼为陈希亮作传,足以证明他对于陈希亮的敬重,这也证明了当时陈希亮对他确实是出于关心,那么为了“教育”苏轼,纵使这篇文章具有讥讽意,把它一字不落地刻下也不足为奇了。

《古文观止》评价此文说:“盖其胸中实有旷观达识,故以至理出于高文。若认作一篇讥太守文字,恐非当日作记本旨。”[4]491编者认为《凌虚台记》是一篇至理高文,重在表现苏轼旷达高远的见识,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一篇讥讽太守的文字。此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能说因为作者的主旨在表现“旷观达识”,就决然不会有讽刺之意;也不能说因为作者作文的主旨重点不在讥讽,就没有一丝一毫讥讽太守的言外之意,旷观达识与“讥讽太守”并非不能并存。

当然也有人持有相反的观点。杨慎认为“《喜雨亭记》全是赞太守,《凌虚台记》全是讥太守”[5],李贽也认为此文“太难为太守矣,一篇骂太守文字”[5],茅坤评点此文时也说“苏公往往有此一段旷达处,而于陈太守少回护”[6]。这些观点都一致认为《凌虚台记》确实含有讥讽之意,甚至是整篇都在“讥太守”,“骂太守”。笔者认为这类观点应该是符合苏轼的本意的,但是由于这些论述皆为随笔式批评,只是观点的直接阐发,缺乏系统性论证,其结论的说服力显得不足。笔者拟从此文文体及文本结构的角度切入,通过将《凌虚台记》与前人及苏轼本人的同类文章的纵向及横向比较,对《凌虚台记》含有讥讽意这一观点进行系统论证。

二、前人同类题材文章的梳理与分析

(一)《凌虚台记》所属范畴界定

《凌虚台记》属于亭台楼阁记,亭台楼阁记的描写范围学界存在一定的分歧,笔者采纳了刘袆《北宋亭台楼阁记研究》中的观点:

从审美的角度出发,以建筑美学与文学的关系为着眼点,将研究对象的题材范围限定在园林建筑上,即以亭、台、楼、阁为代表的游观建筑和以斋、堂、轩、馆为代表的燕休类宅室建筑,这两类建筑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闲”,将以下几类建筑排除在外:一是写寺、观、塔、殿等的宗教建筑物记;二是写祠堂、宗庙等的祭祀建筑物记;三是与教学、藏书等特定文化活动有关的书院记、学舍记、藏书阁记等;四是写与政事有关的公署记、官厅壁记等,其他关于兴修水利工程的桥记、堤记、堰记、水门记等。[7]10

根据写作缘由,亭台楼阁记又可分为三种:(1)“以备不忘”之作;(2)受人请托之作;(3)抒写怀抱之作。[8]以此界定,《凌虚台记》属于受人请托所作的亭台楼阁记。

(二)嘉祐八年之前亭台楼阁记梳理及特点分析

从亭台楼阁记的发展历史来看,初盛唐为其生长期,这一时期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亭台楼阁记。[7]14从《全唐文》[9]《唐文拾遗》[10]《唐文续拾》[11]《全宋文》[12]中搜寻苏轼《凌虚台记》之前的同类作品,查得嘉祐八年(1063)之前,除苏轼自己之外的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共有72篇。②笔者逐一分析各篇结构,发现这类记文涉及到三种表达方式:记叙、描写、议论。记叙的内容有两点:一是对写作背景的记叙,二是对修筑过程的记叙;描写的内容是亭楼景观;议论的内容也有两点:一是对人物的评议,二是思理的阐发。所以这类亭台记一共涉及到五个方面的内容:写作背景、修筑过程、亭台景观、人物评议和思理阐发,我们姑且称之为亭台楼阁记的五要素。各篇章结构分析结果如表1:

表1 嘉祐八年之前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统计

续表1

续表1

对以上列出的72篇记文进行整体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亭台楼阁记的五要素的特点。

写作背景的作用是交代作记缘由、作记时间、亭台楼阁的修筑缘由、修筑时间、命名来源等内容,不一定要面面俱到。以上列举的每一篇记文都有修筑背景的概述,只是详略不同,简略者如柳宗元《潭州杨中丞作东池戴氏堂记》,开头即点明修筑时间:“宏农公刺潭三年,因东泉为池于戴氏堂也。”[9]5862结尾再一笔带过作记之缘由是“见公之德,不可以不记”[9]5862,仅仅两句话便完成了记文的背景部分。而背景部分详尽者如文同《武信杜氏南园记》则花了大量笔墨讲述自己与杜氏的渊源,追溯十年前自己常在杜氏南园游玩,当时杜氏向自己介绍其子航,后写道而今杜氏之子中嘉祐二年进士,杜氏前来求记。所有这些构成该文的背景部分,所占篇幅是相当大的。

修筑过程这一要素并不是必要的,在上述72篇请托记文中只有36篇具备,另36篇并没有涉及,恰好各占一半。在具有修筑过程这一要素的记文中,绝大部分都是一笔带过,只有少数部分做了较为详细的描写。如刘牧《待月亭记》:

一之日,培竹与松,育美材也;二之日,浚池及泉,养清德也;三之日,因池土以封其墓;四之日,即亭材而广其构。[13]

亭楼景观这一要素是对亭台楼阁自身或其周边景色的展现。在所列举的72篇记文中,只有12篇不具有描写成分,其余60篇都具有描写成分。在描写以娱乐性、观赏性为主要功用的亭台楼阁时,往往着墨较多。如范仲淹《岳阳楼记》对岳阳楼淫雨霏霏和春和景明不同气象下登上岳阳楼所看到的不同景色便写得十分详尽,大约占据了全文三分之二。此类记文中也有一些对亭楼景观这一要素用笔较少,或者直接没有这一要素,出现这种情况大概有以下原因:一是因为建筑物自身不具有太高的审美性,这类情况往往出现在以斋、堂等实用性较高的建筑为描写对象的篇章中,如欧阳修《东斋记》中仅有“傍有小池,竹树环之”[14]一句;杨杰《秦氏中斋记》则毫无对亭楼景观的描写。当然在以亭、台这样审美性较高的建筑为描写对象的记文也可能会没有对亭楼景观的描写,这就涉及到了原因之二:亭台修建的目的带有较高的严肃性。如《襄州岘山亭记》中所记的岘山亭是为了缅怀羊公而修筑的,《恤民亭记》中所记的恤民亭是“作亭以图其治”[15],面对逝者,面对“恤民”如此严肃的主题,作者作文时不可以愉悦为要旨,故会刻意避开声色描写。第三个原因是由于作记者与请托者相隔甚远,在古代交通不便的条件下,不可能为作一篇文章而花费大量时间赶路,于是请托者千里传书请求作记,作者实际从未看过建筑,便无法进行描写,如韩愈《新修滕王阁记》和王安石《石门亭记》便是这种情况。但有时请托者随信附以图纸,作记者则可以根据图纸加以描摹,亦可进行详细摹写,如富弼《燕堂记》和范仲淹《岳阳楼记》。①原因四在于记文自身的发展,这一点将在思理阐释部分进行详述。

人物评议在此类文体中一般不是对请托者的得失的客观评价,而是具有歌颂意味的恭维。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与一般亭台楼阁记的一个重要区别便在于它的酬赠性质,请托作记是文人士大夫或者名士之间的一种交往,这种人际交往产生的作品,作记者会或多或少地在文中对请托者加以赞美,或称其功业政绩,或赞其品行节操。如权德舆《许氏吴兴溪亭记》赞美主人的才华和情操:“亭制约而雅,溪流安以清,是二者相为用,而主人尽有之,其智可知也。……俭士耻之;绝世离俗者,或梯构岩巘,纫结萝薜,世教鄙之。”[9]5043在以上72篇请托亭台楼阁记文中,64篇都具有人物评议部分,且每一篇都是赞美之词。可以说,在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中,赞美请托者是普遍现象。但需要注意的是,请托者所修筑的亭台楼阁原是为了纪念某人时,则文中所赞美的对象会转变为亭台楼阁所纪念的人,如徐铉《重修徐孺亭记》的赞美对象便不是请托者而是徐孺。

就思理阐发部分而言,北宋时期与唐代相比,说理性增强,篇幅占比增大。并且,唐代的思理阐发部分更偏重于“思”,更多的是情感态度的表达;北宋时期则更偏重于“理”,常常是对以儒、释、道为中心的哲学的阐释。这种发展变化并非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文所独有的,而是与一般建筑物记的发展变化一致。正如北宋陈师道所说:“退之作记,记其事耳;今之记,乃论也”[16],曾枣庄也认为宋代杂记文“以策为记、以论为记”[17],正是指出北宋作家尚说理的倾向。这也是前文提及的此类记文中描写部分减少的原因之一。上列72篇记文中,仅有6篇不具有思理阐发部分,且其中4篇都出自唐代,2篇出自宋代,也恰好说明北宋更加重视记文中的思理阐发。

三、《凌虚台记》与前人同类文章的对比分析

以上,我们考察了嘉祐八年之前的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的结构及其各个要素的特点,接下来我们需要将《凌虚台记》与这些记文进行比较。《凌虚台记》先在写作背景部分以相当的篇幅记叙了凌虚台修筑之缘由和作记之始末:

国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饮食与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终南;而都邑之丽山者,莫近于扶风……此凌虚之所为筑也。方其未筑也,太守陈公杖履逍遥于其下。见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墙外而见其髻也……以告其从事苏轼,而求文以为记。[18]387

接下来苏轼直接进入了思理阐释,直截了当指出凌虚台终会变为废墟:

物之废兴成毁,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然而数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颓垣,无复存者,既已化为禾黍荆棘丘墟陇亩矣,而况于此台欤![18]387

议论部分也是话里藏锋,直截了当地指出凌虚台会变成废墟,但我们不必过度关注文章的内容,而聚焦于结构,从结构揣测出苏轼的态度。可以发现《凌虚台记》的结构仅有写作背景和思理阐释两个要素,缺失了修筑过程、亭楼景观、人物评议三个要素。修筑过程这一要素在请托亭台楼阁记中有无各占一半,并非必要成分,但是亭楼景观和人物评议两个要素却是绝大多数篇章都具有的,对这两个要素需要进一步探究。

前文已述人物评议要素的作用是对请托者进行恭维,是由这种文体的的酬赠性质决定的。实际上,除了人物评议之外,对亭楼景观的描写也是对请托者的间接恭维,因为描写亭楼景观时,从来都是赞美之词,是对他人审美情趣的赞赏和辛勤付出的肯定。从恭维请托者的功能上看,亭楼景观和人物评议两个要素是具有共性的,都是此类请托之作酬赠性质的体现,我们不妨把这两个要素统称为恭维语,共同进行考察。经统计,在72篇记文中,有53篇具有恭维语中的两个要素,而71篇至少具有恭维语中的一个要素,只有曾巩《清心亭记》1篇无恭维语,与《凌虚台记》同为“写作背景+思理阐发”的二要素结构。但这个例子不能证明《凌虚台记》结构的合理性。首先,这一例子在数量上仅仅是极少数,而具有恭维语的篇章仍然是大多数;其次,考察文章内容可知,曾巩作记时处于悲痛之中;最后是由于主题严肃,其名曰“清心亭”,“清心”是其要旨,故曾巩说:“今梅君之为是亭,曰不敢以为游观之美,盖所以推本为治之意。”[19]157

由此可见,苏轼之前的所有同类记文一般情况都具有恭维语,这便是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自从唐代出现以来便具有的特点,这也是由其社交性、酬赠性所决定的。

四、《凌虚台记》与苏轼其他同类文章的对比分析

从《凌虚台记》与前人的同类记文比较看来,《凌虚台记》的结构已经背离了传统的范式,但其中恭维语的缺失是苏轼偶一为之还是一贯如此,还不能就此断言,我们需要考察苏轼自己的同类记文,与《凌虚台记》进行横向比较。在《全宋文》中查得除《凌虚台记》之外,苏轼受到请托所作的亭台记另有11篇,如表2:

表2 苏轼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统计

分析以上篇章,发现除了《凌虚台记》外,苏轼的请托所作的11篇亭台楼阁记中,只有《灵壁张氏园亭记》一篇具有亭楼景观这一要素,其余皆无,那从这一点可以说苏轼的请托亭台楼阁记中没有亭楼景观要素是普遍现象,也证明了《凌虚台记》中不存在亭楼景观这一要素的合理性,这一点也符合北宋记文尚议论说理的特点。但是再看恭维语中的另一要素——人物评议,发现苏轼的同类记文中,除了《清风阁记》一篇没有人物评议要素,而苏轼的其他所有篇章都是具有人物评议要素的,也就是说,11篇此类记文中有10篇都具有恭维语。而《清风阁记》虽然与《凌虚台记》同为“修筑背景+思理阐发”的二要素结构,这同样不能证明《凌虚台记》结构的合理性。首先,符合这种结构的篇章在数量上仍然是极少数,其次,这篇记文亦具有其特殊性:《清风阁记》的请托者是一名僧人,对于四大皆空的的佛门中人,既无功业政绩可言,苏轼也不好以俗世的礼节恭维,于是便投其所好,在文中大量谈说佛理,故此文中没有人物评议要素部分。

我们可以看一个具有一般性的例子,即《墨妙亭记》。此文是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苏轼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外任杭州,经过湖州时,好友孙莘老托苏轼所作。与《凌虚台记》相比,这两篇记文至少有两处相似之处:首先,二者都是他人修筑亭子之后请托苏轼所作之记文;其次,两篇文章主题一致。《凌虚台记》说道:

夫台犹不足恃以长久,而况于人事之得丧,忽往而忽来者欤!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则过矣。盖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18]387

《墨妙亭记》也说:

凡有物必归于尽,而恃形以为固者,尤不可长,虽金石之坚,俄而变坏,至于功名文章,其传世垂后,乃为差久。[18]392

二者可谓异曲同工。然而,两者的结构安排却有着相当大的出入。《墨妙亭记》先简要记叙了修筑墨妙亭一事:

熙宁四年十一月,高邮孙莘老自广德移守吴兴。其明年二月,作墨妙亭于府第之北,逍遥堂之东,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18]391

其后,用近全篇二分之一的篇幅记述了太守孙莘老的卓著功绩:

吴兴自东晋为善地,号为山水清远……自莘老之至,而岁适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饥,将相率亡去……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以为《吴兴新集》,其刻画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又皆集于此亭。”[18]391-392

最后进行议论说理。其结构为“写作背景+人物评议+思理阐发”,其中同样具有恭维语要素之一的人物评议。这两篇背景相似,主题相近,结构上却存在根本性的差异,这同样说明了《凌虚台记》对传统的打破并非偶然。

五、结语

总之,从苏轼之前的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看来,此类记文的结构一般由写作背景、修筑过程、亭台景观、人物评议和思理阐发五要素构成,亭台景观和人物评议两个具有恭维性质的要素是这类记文酬赠性质的体现,在请托所作亭台楼阁记中,这两个要素一般至少要具有一个。苏轼《凌虚台记》便二者皆无,与前人和自己其他同类记文的写法都大相径庭,彻底打破了传统的结构。结合苏轼当时的写作背景,可以推定他对传统的打破是刻意为之,是由于未能理解陈希亮作为长者的苦心而产生不快,通过对恭维语的去除来表现讽刺的情感态度,把讥讽意隐含在了文中,达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也正是如此,苏轼作《凌虚台记》时才能言出于心,写得毫无矫饰,纯粹而简练,把大量篇幅用于与主题紧密关联的“事物之兴废”,从而使得议论充沛,条理清晰,层层深入,使得这篇摒除了人情世故的囹圄的讥讽之文,具有了深厚的艺术生命力。

注 释:

①滕子京在写给范仲淹的《求记书》中说道:“谨以《洞庭秋晚图》一本,随书贽献,涉毫之际,或有所助。”参见滕子京《求书记》,《湖广通志》卷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4冊,台湾: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5页。

②在确定时间时,遵循以下原则:(1)亡于1063之前的作者,其作品必在《凌虚台记》之前,这些作品在内容符合的前提下全部采纳,生于1063之后,其作品必在《凌虚台记》之后,这些作品全部排出;(2)若作者生于1063之前且亡于1063之后,原则一不能判断,则根据文章内容考证;(3)若原一、二则不能判断,则根据其进士及第时间判断,原因是由于此类请托记文的受委托者往往是比较有文才和名望地位的人,具备这些要素的条件自然是进士及第进入官场,当然也有如曾巩在未进士及第之前便名声显赫者,但此类极少,不会对统计的结果造成实际影响;(4)如若以上皆不可确定作品创作时间与《凌虚台记》之先后,则不纳入研究范围。根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是否作于《凌虚台记》之前的此类文章有王安石《石门亭记》、丁竦《希宓堂记》、韦骧《节亭记》3篇。此外,《全唐文》和《全宋文》中均载徐铉《徐孺亭记》,本文取《全宋文》中1篇,《全唐文》中张谂《萧斋记》和《唐文拾遗》中载张宏靖《萧斋记》内容几近相同,故不算做两篇,本文选取张宏靖《萧斋记》一篇,《唐文续拾》中载王濬《唐符阳群王张孝忠再葺池亭记》缺字过多,不纳入研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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