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帅 李天波 丁 燕 赵培琪 江 珺
(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 沈阳110000)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弘扬“工匠精神”,早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便强调:“要鼓励企业开展、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随后的“十三五”规划和十九大报告也均多次提及“工匠精神”,使得“工匠精神”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得以不断丰富,如今,学者们不再局限于对其自身价值的理论研究,开始逐渐扩大研究范围、延伸研究方向,寻找其在新时代的新价值,并将“工匠精神”与社会发展相联系,如“工匠精神”与职业教育、“工匠精神”与高校思政教育等。但受其一般意义的影响,人们普遍将它与“工业制造”“工科院校”“产品质量”“大国重器”等具有明显“工匠”特色的词联系起来。实际上,“工匠精神”本身具有的较强创新性和实践性无疑会在当今社会大学生就业难和企业招聘难这一社会问题优势尽显。
广义上讲,“工匠精神”作为一种抽象的文明产品诞生于人类漫长的历史中,其本身就是不可被定义的,对于其认识是根据自身所处的环境和社会背景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立场、背景与诉求,对其进行了不同的界定与诠释[1]。狭义上讲,“工匠精神”作为一种人类在生产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标,虽归属于精神层面,却也无法摆脱其固有的社会属性,人们总是能够在不同的领域为其提供主观性的语言表述。
在知网检索“工匠精神”这一关键词,在左侧主要主题一栏出现次数位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工匠精神(1.04万)、“工匠精神”(3530)、高职院校(994)、工匠精神培育(716)、高职学生(345),在左侧次要主题一栏出现次数位列前五位的是工匠精神(2879)、“工匠精神”(1178)、高职院校(838)、高职教育(358)、职业院校(319)、劳模精神(298)。由此可见,部分学者对“工匠精神”的研究仍以其原有意义为核心展开,多数情况下以研究为目的进行研究,所得出的理论成果缺少实践性和针对性,有些甚至不能创造出广泛的社会价值。
综上所述,无论“工匠精神”在不同时代和不同领域外在表现形式如何变化,其被人们公认的精神内核并未发生本质上的改变。因此,人们对其的研究与应用不应局限于条条框框的概念,更多的是要注重如何结合现实赋予“工匠精神”新概念,使其能够在解决某些社会问题时焕发新的生机。
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多的学生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00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1.6%。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11260人。虽然高等教育快速普及,但大部分高校对于“工匠精神”的培养却是“缺失的”。这里的缺失是相对的,并非完全没有,可以从三点对其进行解读。第一:大部分高校对“工匠精神”的宣传过于形式化,未将“工匠精神”真正融入自身的教育体系中,对学生的教育只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第二: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对“工匠精神”的认识偏向客观传统,未能意识其对自身发展的价值。第三:给“工匠精神”贴上固有的标签,为了研究为研究,为了宣传而宣传,对其认识过于局限,未能发掘出其潜在的创新力以及所能创造的社会价值。
高校的目标是培养人才,企业的作用是为人才提供平台,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而如今,如果将高校与企业分别视作“供给方”与“需求方”,我们会发现,两者之间的人才链明显出现了断层,“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对于一些高校培养出的学生而言,他们的综合素质不达标、所掌握的技能与市场契合度低、对自身能力的定位不够明确,很难甚至无法满足企业的一般性人才需求。随着两者不对等关系的逐渐加深,这种落差逐渐加大,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久而久之,势必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脱离需求而空谈供给,无异于纸上谈兵。大学生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就业竞争力的提升至关重要,但一些高校对于大学生的培养方向明显偏离社会的需求。抛开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将对高校人才培养的研究至于井底之下,短期来讲确实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但长期而论,这无疑是对我国教育资源的利用不当。因此,高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一定要将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放在第一位,切忌急于求成和脱离实际。
针对上述问题,将“工匠精神”带入高校教育体系改革中,以“工匠精神”在高校教育中的创新性表达为契机,进而促进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协同发展,此方案对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真正意义上将“工匠精神”这种精神力量转化为社会生产力。选取“工匠精神”作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黏合剂主要有下列3点原因:
从国家层面来讲,国家对“工匠精神”重视程度较高,政府工作报告曾多次提及该名词,国内学术理论成果丰富,使得这种扩展性研究能够在较高起点下进行,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发掘出企业与高校之间协同发展的关键契机。
从社会层面来讲,“工匠精神”诞生于社会的生产生活中,而当代大学生在初入社会时,环境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普遍偏低。“工匠精神”作为一种社会属性较强的精神力量,无疑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增强他们与社会的联系。
从个人发展层面来讲,“工匠精神”和“创新”一词紧密相连,迈克尔·波特[2]曾提出“在战略上,创新一词应做广义的解释,它不仅是新技术,也是一种新方法或新态度。”这种新方法或新态度对提升高校毕业生的整体素质及满足企业的主流需求意义重大。
基于上述论述,以下为高校提出可行的建议:
(1)结合高校各学科的基本情况,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走访,以大二第一学期为起点,开设阶梯性职业发展课程,以“工匠精神”的内涵为主线,逐步将其渗透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观念中,从择业观和价值观出发,为学生树立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励学生主动定目标、寻机遇、谋发展。
(2)设立“匠心”奖学金。与普通奖学金相比,“匠心”奖学金更加注重学生的创新和社会实践能力,以学科创新比赛为中心展开,综合考验学生的理论实践、创新意识、学习态度、协同合作等多方面能力。以学生的创新思维做参考,适时调整未来学科教学大纲和学生综合培养方案,做到与时俱进,与生共进。
(3)以培养“工匠精神”为主线,与企业联合,为学生制定能够通过实践不断修正目标的观念培养型而非就业主导型的专属实习方案,同时协同搭建企业实习基地。
“工匠精神”的适用范围是广泛的,一方面,各个高校应当对“工匠精神”的普适性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即从狭窄的学科局限性走出来,向着层次更深和范围更广的价值观领域进军,并将其化为高校自身发展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为更深层次有效的人才培养打下牢固的基础。另一方面,企业应当将“工匠精神”视作其基本用人标准,积极与高校交流合作,打造充满活力的企业文化,进而实现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