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启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咸阳 712100)
在上个世纪80 年代,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远超物质生产水平发展速度,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政策实施后,我国人口快速增长趋势得到缓解,人口自然增长率呈降低趋势,但随着时间推移,计划生育带来的弊端日趋显著,人口老龄化愈发严重,人口增长率持续下降,对我国未来的发展具有明显的阻碍作用,本文立足我国一线城市上海和西北地区“领头羊”陕西(上海与陕西分别处于我国东部和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城市文化习俗差异明显,城市人口,规模及基础设施建设都存在差异,两地在东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关于两地的研究有价值)80 后育龄人口群体,两地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均存在差异,通过两地生育意愿差异对比,进一步分析已有研究确定的影响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有效性,并希望得出影响不同地区生育意愿的不同因素的强弱作用,以为全国范围内的育龄人口生育意愿及生育率提高提供参考。
(一)上海地区研究回顾
孙秀林,田祎雯等研究在以上海为代表的中国当代大都市地区,探讨育龄群体的多孩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得出上海居民中不到四分之一的居民具有明确的多孩生育意愿,男性、年龄小、大专以上教育水平、高收入、非上海户籍、体制外的人群,具有更高的多孩生育意愿。陈蓉运用横断历史元分析法,研究发现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上海户籍城乡居民的生育意愿均不断减弱并且二者逐渐趋同,生育意愿的“城乡之别”已然消失。黄黎明,赵金磊等对上海部分地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当前是否生育二孩的问题,育龄女性普遍顾虑的问题还是集中在工作、时间以及金钱成本上。梁爱玉通过抽样调查上海户籍已育育龄妇女二孩生育意愿,对结果回归分析显示,育龄妇女年龄、家庭年收入、夫妇类型、生育偏好和区域差异是妇女二孩生育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陕西地区研究回顾
张争光,赵爱莉,李亚红通过抽取1812 名陕西户籍育龄妇女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陕西育龄妇女二孩生育意愿不高。户籍、年龄、是否独生子女、文化程度、职业和家庭收入是影响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赵勇浩,戴晨蓉从西方国家儿童福利经验出发,提出在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发展各项儿童福利,从而提升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张丹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西安市民生育意愿影响因素进行经济学分析,发现主要是经济因素影响着生育意愿。
根据对我国以往针对上海及陕西的生育意愿文献阅读发现,两地的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和其影响程度均存在差异,结合已有研究的成果,本文将从上海和陕西生育意愿差异角度出发,从育龄青年样本的基本生育意愿及生育意愿固定性影响因素(育龄样本的户籍类别,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住房面积)和浮动性影响因素(育龄样本的家庭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方面分析,以获得不同发展地区生育意愿不同影响因素的影响效果。
(一)数据来源
本篇文章数据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探究主题为上海与陕西生育意愿比较分析,根据社会对育龄群体的界定15-49 岁;婚姻法规定男女性法定婚龄22 岁、20 岁;医学方面女性15 岁以下和40 岁以上孕妇生育难度大且容易出现意外。综合考虑后,文章选取CGSS(2015)上海样本94 个,陕西样本73 个,共计167 个样本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方法与因素选取
1.表达生育意愿因素的选取: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中并未包含欲研究地区生育意愿直接结果,笔者认为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您希望有几个孩子问题结果更能反应基本生育意愿,进行采纳,并用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进行生育意愿表述。
2.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选取:根据已有文献和数据支持,为研究上海及陕西生育意愿对比差异,本文从生育意愿基本对比情况出发,以生育意愿固定性影响因素和浮动性影响因素方面具体分析。固定性因素为中长期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因素,对单个样本生育意愿的影响也具有固定性,浮动性因素为可能中短期发生较大变化的因素,对单个样本的生育意愿的影响因此具有浮动性,且当某一样本的该因素变化后,其生育意愿仍可通过变化后的因素所呈现的影响效果体现,两种因素分析都具有价值。
(三)文章研究方法:横向比较法,描述统计法和基本计算。横向研究是基于上海和陕西两地育龄青年样本,通过同种因素两地的生育意愿对比及同种因素下不同类别两地和两地内部的生育意愿对比分析;描述统通过SPSS 对采纳的数据进行生育意愿与已选取影响因素关系的图表归纳,便于进行下一步分析,基本计算针对生育意愿的表现期望子女数和不同生育意愿的具体所占比例。
(一)生育意愿基本情况比较
陕西育龄青年平均生育意愿高于上海平均生育意愿
由表1 可以看出,上海育龄群体样本的生育意愿与陕西育龄群体样本的生育意愿差距较大,且陕西育龄人群生育意愿更高。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样本中出现无生育意愿结果,且占比12.8%。经过计算可得:上海育龄受访样本的期望子女数约为1.31,陕西育龄受访样本的期望子女数约为1.86,后者生育意愿高于前者。
表1 上海与陕西生育意愿状况
(二)生育意愿固定性影响因素分析
1.影响因素为户籍类型
上海育龄青年群体样本中,非农户籍类型生育意愿最高,居民户籍类型生育意愿最低,陕西育龄青年群体样本中,农业户籍样本生育意愿最高,非农业户籍样本生育意愿最低
根据数据可知在上海受访群体的育龄群体样本中,农业户口样本5 个,二孩生育意愿样本1 个,一孩生育意愿样本3 个,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约为1.25 个;非农业户口样本77 个,生育意愿为二孩的样本最多,共34 个,占比达44.2%,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约为1.30 个;居民户口样本12 个,生育意愿一孩的样本最多,达6 个,可计算期望子女数为1 个。在陕西受访群体的育龄群体样本中,农业户口样本,非农业户口样本,居民户口样本的二孩生育意愿都占比最高,分别为84.78%,60%,85.71%,经计算得期望子女数分别为约为1.91 个,1.74 个,1.86 个。
可以得出上海与陕西在户籍类型相同情况下生育意愿高低不同且不同户籍类型的生育意愿差异仍然不同。居民户籍样本生育意愿差异最大,农业户籍样本差异次之,非农户籍样本差异最低。
2.影响因素为育龄样本性别
上海与陕西育龄青年的生育意愿受其性别影响较小
根据表2 可知,在上海样本中育龄男性样本43 个,育龄女性样本51 个,分别占45,7%和54.3%,男性样本中生育二孩的意愿最高共17 个样本,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为1.30 个;女性样本中生育一孩的意愿最高共22 个样本,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为1.31 个,男性样本和女性样本平均生育意愿基本相同,但男性更倾向于二孩,女性更倾向于一孩。
表2 期望子女数与性别交叉表
陕西样本中育龄男性样本28 个,育龄女性样本45 个,分别占比38.3%和62.7%,男性样本中二孩生育意愿样本占比最高,共19 个,可计算期望子女数为1.821个;在女性样本中二孩生育意愿样本占比同样最高,共38 个,占比约84.4%,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为1.884 个,育龄人口性别对育龄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小幅影响,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更高。
两地育龄青年受性别影响生育倾向存在差异,上海地区女性倾向于一孩生育意愿,陕西育龄青年的二孩生育倾向则远高于上海育龄青年二孩生育倾向。
3.影响因素为受教育程度
在受教育程度因素影响下,上海出“倒勾”现象,高学历群体生育意愿提高,陕西则体现为受教育程度越高,生育意愿越低。
在高中以下学历中,上海样本仅1 个,陕西共有样本33 个,期望子女数为1.91个,不具比较价值。在高中及同等学历中,上海共有样本22 个,生育意愿为一孩的样本最多,为8 个,占比约36.4%,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约为1.06 个。陕西样本共有样本18 个,其中生育意愿为二孩的样本最多,共14 个,占比77,8%,可计算期望子女数约1.82 个。在大学专科学历中,上海共有样本28 个,其中生育意愿为一孩的样本14 个,平均期望子女数为1.2 个。陕西共有样本11 个,平均期望子女数为1.81个,陕西育龄群体生育意愿高于上海育龄群体生育意愿。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上海样本42 个,其中二孩意愿样本最多,共20 个,可计算平均期望子女数为1.67 个。陕西样本10 个,生育意愿为二孩的样本6 个,最多共占比60%,可计算平均期望子女数为1.67 个,两地生育意愿差距不大。
4.影响因素为家庭住房面积
上海与陕西生育意愿受家庭住房面积影响,上海育龄青年样本在家庭居住面积中等程度的生育意愿最高;陕西育龄青年样本的生育意愿与家庭居住面积呈负相关
数据显示,上海样本中家庭住房面积大多为50m2以下与50m2-100m2,在上海四个家庭住房样本区间里,家庭住房面积50m2以下样本中生育意愿为一孩的样本占比最高,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为1.27 个;家庭住房面积50m2-100m2样本中生育意愿为二孩的样本占比最高,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为1.44 个。家庭住房面积为100m2-200m2的样本无生育意愿的样本占比最大,为40%,可计算期望子女数仅为0.89 个。可以看出上海生育意愿受家庭住房面积影响。
陕西样本的住房面积分布较为分散,与上海不同,在陕西四个家庭住房样本区间里,生育意愿为二孩的比例都是最高的,四个分类样本区间分别占比为100%,77.8%,71.4%,55.6%。。四个样本区间期望子女数分别为2.00 个,1.88 个,1.75 个,1.77 个。可以推出陕西生育意愿受家庭住房面积影响且大致呈负相关关系,即随家庭住房面积的增加,生育意愿随之降低。
(三)生育意愿浮动性影响因素分析
1.影响因素为家庭经济状况
上海样本家庭经济状况对生育意愿存在非线性影响(正负浮动影响);陕西样本家庭经济状况对生育意愿呈反向线性影响
根据数据可知,在上海样本中,家庭经济状况平均水平与家庭经济远低于平均水平的样本二孩生育意愿更高,比例分别达到50%与49.1%,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分别为1.75 个,1.5 个。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平均水平和高于平均水平样本则一孩生育意愿更高,比例分别为41.7%和54.5%,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分别为1.05 个和0.91 个。
在陕西样本中,仅家庭经济状况高于平均水平样本的一孩生育意愿最高,其他三个家庭经济状况远低于平均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和平均水平样本中均为二孩生育意愿最高,分别占比为100%,94.7%和74.5%,可计算期望子女数分别为2.00 个,2.00个,1.85 个,高于平均水平样本可计算期望子女数1.25 个,可以看出随着家庭经济状况的提高,陕西样本的生育意愿逐渐降低。
2.影响因素为身体健康状况
上海生育意愿与身体健康状况大致呈负相关关系,陕西生育意愿与身体健康状况呈正相关关系,两地影响效果相反。
由数据可知,上海育龄受访群体样本共94 个,其中身体健康状况一般的样本2个,可计算的平均期望子女数为1.43 个;身体健康状况比较健康的样本39 个,其中19 个一孩生育意愿样本,可计算的平均期望子女数为1.32 个;身体健康状况为很健康的样本46个,二孩生育意愿样本占比最大,约为45.7%,可计算的期望子女数为1.27个,可得上海育龄受访群体的生育意愿受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且呈负相关关系,即身体健康状况越好,生育意愿越低。
陕西育龄受访群体样本共73 个,三个样本类别身体健康状况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均为二孩生育意愿最高,分别占比75%,72.7%,80.9%,可计算期望子女数分别为1.75 个,1.82 个,1.85 个。可得陕西育龄受访群体的生育意愿受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且大致呈正相关关系,即身体健康状况越好,生育意愿越高。
(一)主要结论
本文采用统计描述和横向比较的方法,基于CGSS(2015)调查数据,对上海和陕西两地进行生育意愿分析,通过调查数据的基本生育意愿分析及影响生育意愿的固定性影响因素,浮动性影响因素等对两地生育意愿影响存在差异,但差异不尽相同,详细阐释上海与陕西生育意愿因素影响差异的比较分析结果如下:
1.上海与陕西生育意愿基本状况差异
生育意愿差异大,上海样本期望子女数仅为1.31 个,陕西则高达1.86 个,后者比前者高近0.55 个;生育倾向差异大,上海一孩和二孩生育意愿并列最大,陕西样本二孩生育意愿最高,占比高达78.1%。
2.固定性因素影响下的生育意愿差异
(1)上海与陕西在户籍类型相同情况下均为陕西生育意愿高于上海生育意愿;
(2)在陕西育龄样本中,育龄人口性别对育龄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小幅影响,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更高;在上海育龄样本中,育龄人口性别对育龄群体的生育意愿基本无影响;
(3)从育龄样本的受教育程度角度来看,上海育龄受访样本普遍受教育程度高于陕西,上海样本生育意愿与受教育程度相关,且呈正相关关系,陕西育龄受访群体生育意愿与受教育程度大致呈负相关关系;
(4)住房面积角度研究得出上海与陕西受家庭居住面积的影响程度不同且差异较大,上海的生育意愿在家庭居住面积中等程度的意愿最高,陕西的生育意愿与家庭居住面积呈负相关。
3.浮动性因素影响下生育意愿差异
(1)上海样本家庭经济状况对生育意愿存在非线性影响(正负浮动影响);陕西样本家庭经济状况对生育意愿呈反向线性影响(负影响);
(2)上海育龄受访群体的生育意愿受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且大致呈负相关关系;陕西育龄受访群体的生育意愿受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且大致呈正相关关系。
(二)存在的不足
CGSS 数据经过筛选后的可用样本数量较少,部分分析因样本容量过少可能出现误差情况,同时本文采用的多为描述统计方法,进行上海与陕西两地生育意愿比较分析,得出对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影响作用,但精确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