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成贤,栗永生,张爱迪,董滨
脑出血的致死率和致残率较高[1,2]。高血压是导致脑出血和血肿扩大的最常见原因[3-5]。研究显示患者血压增高与血肿扩大之间呈现明显正相关[6]。在脑出血急性期给予及时降压治疗,有助于降低血肿扩大的发生率,明显改善患者的预后[7]。2014年我国发布的脑出血诊治指南中推荐患者收缩压>180 mmHg时,可静脉给药控制血压,以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90 mmHg为血压控制参考目标值,并认为发病早期的积极降压(即收缩压<140 mmHg以下)较为安全。但积极降压对患者预后的改善效果,尚存在争议[8]。有学者认为血压降幅过大存在脑供血不足的危险[9]。本研究即观察超急性期强化降压对基底节区脑出血患者的治疗效果。
选择2016年1月至2020年11月青岛市立医院西院区神经内科收治的基底节区脑出血患者70例。纳入标准:临床表现及头部CT检查结果确诊为急性基底节区脑出血;入院时距离发病<4 h;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出血量<30 mL,出血可进入脑室或蛛网膜下腔;入院时存在明显神经功能障碍,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lasgow coma scale,GCS)评分>5分;患者发病入院后1 h内出现收缩压>180 mmHg超过2次且2次血压测量时间间隔至少达到2 min;患者家属签署治疗的知情同意书,依据医院给出的方案完成治疗;数据完整。排除标准:脑部创伤导致的血肿;具有积极降压的禁忌症;脑结构异常;入院前30 d内发生缺血性脑卒中;有出血倾向,如长期服用抗血小板药物或血小板计数<50×109/L;伴有对患者预后产生重大影响的疾病,如癌症晚期或严重肺部感染等。
入组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强化组,各35例。强化组中男21例,女14例;平均年龄(66.28±5.29)岁;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平均(25.18±2.92)kg/m2;本次发病后至入院时间(2.40±0.53)h;入院后测量收缩压(177.92±11.28)mmHg,舒张压(117.53±8.61)mmHg;合并糖尿病8例,合并血脂异常12例。对照组中男18例,女17例;平均年龄(64.91±7.15)岁;BMI平均(26.38±2.87)kg/m2;本次发病后至入院时间(2.59±0.42)h;入院后测量收缩压(179.69±12.44)mmHg,舒张压(115.55±9.46)mmHg;合并糖尿病11例,合并血脂异常13例。2组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P>0.05)。本研究经青岛市立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1.2.1 治疗方法 2组均给予脑出血常规基础治疗:绝对卧床,降低颅内压,吸氧,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监测生命体征等。每10分钟测量1次血压,依据血压变化调整治疗方案。①对照组给予普通降压的策略:收缩压>180 mmHg时,使用硝酸甘油(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1020289,1 mL∶5 mg)10 mg溶于250 mL生理盐水(山东威高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3630,250 mL∶2.25 g)静脉滴注,依据血压监测结果调整药物滴入速度。血压控制目标为用药后1 h内将收缩压控制在160~180 mmHg,当收缩压<160 mmHg时停药。②强化组给予强化降压策略:入院后即给予硝酸甘油静脉滴注,用量同对照组。血压控制目标值为用药后1 h内将收缩压控制在130~140 mmHg。药物滴入速度起始为5μg/min;若血压控制效果不明显,每5分钟可提升20μg/min;如果药物滴入速到达到200μg/min仍未达到目标血压值,则联用乌拉地尔(广州万正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10806,5 mL∶25 mg)50 mg加入250 mL生理盐水静脉滴注;收缩压<130 mmHg时停药。
2组患者达成各自目标血压后维持24 h,之后改口服药物控制血压,收缩压控制标准为略高于发病之前的收缩压。
1.2.2 观察指标 ①血肿变化情况。于治疗前及治疗后24 h行CT检测计算血肿体积[10]及治疗24 h内发生血肿扩大的比例;血肿扩大的判定标准为血肿的绝对体积增加1/3或12.5 mL[11]。②神经功能评估。于治疗前,治疗后24 h及14 d采用GCS评分及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评估患者意识情况和神经功能。③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于治疗前,治疗后14 d采用Barthel指数(Barthel index,BI)评估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④死亡。记录2组入院30 d内的死亡情况。
采用SPSS 19.0软件处理数据。符合正态分布以及方差齐性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均数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2组的血肿体积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4 h,2组血肿体积都呈上升趋势,但强化组的血肿体积小于对照组(P<0.05);强化组治疗24 h内发生血肿扩大患者的比例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2组血肿变化情况比较
治疗前,2组GCS评分、NIHSS评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治疗后24 h,2组GCS评分、NIHSS评分差异仍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治疗后14 d,强化组的GCS评分高于对照组,NIHSS评分低于对照组(均P<0.05),见表2。
表2 2组神经功能变化情况比较(分,±s)
表2 2组神经功能变化情况比较(分,±s)
组别对照组强化组t值P值例数28 31 GCS治疗前11.07±0.90 10.95±0.81 0.391 0.697治疗后24 h 11.32±0.62 11.27±0.53 2.753 0.558治疗后14 d 12.83±1.52 14.05±1.81-2.562 0.013组别对照组强化组t值P值NIHSS治疗前20.78±4.87 19.01±5.01-0.144 0.886治疗后24 h 20.97±3.51 19.38±2.72 2.118 0.325治疗后14 d 12.32±1.97 9.42±1.89 4.117 0.021
治疗前,2组BI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治疗后14 d,强化组的BI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2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比较(分,±s)
表3 2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比较(分,±s)
组别对照组强化组t值P值例数28 31 BI治疗前18.32±3.78 19.72±4.03-1.499 0.139治疗后14d 33.35±4.47 39.98±5.11-2.292 0.017
入院30 d内,对照组死亡7例(20.00%),强化组死亡率为4例(11.43%),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971,P>0.05)。
研究认为,血肿体积及血肿扩大是脑出血患者致死的危险因素[12-14]。血压与血肿扩大有关。脑出血急性期,收缩压水平增高,血肿扩大的发生率增高;有效的降低血压对于控制血肿扩大具有积极的意义[15-17]。
对于超急性期脑出血患者采用降压的方法已得到普遍认可,但对收缩压控制的幅度尚存在一定争议。在传统上对于收缩压>180 mmHg的患者,一般要求将血压控制在用药后1 h内160~180 mmHg即可[18]。但是该种方法只针对出血量较小的患者,特别是出血量<20 mL的患者。有学者在常规降压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降压的治疗策略,该种方法强调在入院1 h将收缩压控制到130~140 mmHg,认为该方法有利于降低血肿扩大的发生率,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19]。但是也有学者持反对意见,认为脑出血后所形成的缺血半暗带相比于正常的脑组织,对血流的需求量更大,强化降压可能会对脑部血供形成干扰,并存在病情恶化的风险[20]。本研究中所选择的是基底节区出血的患者,该区域属于脑出血的高发区域,同时也是神经纤维通行的主要部位[21]。对于该部位出血患者的降压策略差异探讨,对于患者的神经功能恢复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研究对不同降压策略的患者数据进行了多个维度的分析。首先对血肿数据的分析显示,在脑出血超急性期内给予强化降压对于降低血肿扩大有利。血压的降低可以使血肿扩张的动力减小,另外可能也同基质金属蛋白酶-9的水平降低有一定的关系。其次对神经损伤评分、昏迷评分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数据的分析显示,超急性期内强化降压所导致的低灌注,并没有对脑组织产生明显的神经功能损伤,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神经功能的恢复。这可能与缺血半暗带的出现时间点具有一定的关系。以往的研究认为,缺血半暗带的出现大多为发病后24 h,在其形成之前就采用强化降压的方法,可以达成对神经组织最大限度的保护功效[22]。再次,对死亡数据的分析显示,虽然死亡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强化组的死亡人数低于对照组。本研究中的死亡大多集中在患者入院后的前7天之内,这也说明了脑出血患者早期救治的重要意义。在强化降压策略的使用下,患者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恢复效果更为良好。
综上所述,超急性期内的少量基底节区出血患者,采用强化降压可提升治疗效果,减轻血肿扩大,促进神经功能恢复。但本研究为单中心、小样本研究,且随访时间不长,未进行深入的机制探索。要得到确切结论,尚需多中心、大样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