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世海 马尧
摘 要:基于广东省11个基层治理先进村的实地调研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了村民政治认知水平与文化认同对自治认同影响的作用机理。结果表明,村民政治认知和文化认同不直接对自治认同产生影响,均通过利益实现间接作用于自治认同,利益实现起到了中介作用。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可增强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然而如果缺乏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渠道,村民也难以在自治中增强认同,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有序开展。
关键词:自治认同 政治认知 文化认同 利益实现
一、问题的提出
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其有效实现取决于村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在乡村治理重心下沉的今天,越来越强调村民的主体角色。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具体阐释了五个总要求的性质,其中“治理有效”也被放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有效的农村基层民主参与,离不开村民的自治认同。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在自20世纪80年代建立以来,作为现代国家整合乡村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在其成长发育过程中面临着将传统乡村集体文化与现代民主意识相融合的问题。由于传统乡村文化中的消极因素阻碍了现代民主意识深入民心,造成了农村意识形态的断裂,村民认同的缺失。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演进,贫富与利益分化、社会流动的加快导致了个体逐渐脱离集体,日益“原子化”,邻里关系日益冷漠,公共生活的缺失削弱了人们对社区的认同,尤其是流动在外的村民對村庄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日益淡化,也造成了村民认同的缺失,影响了村庄的内在凝聚力,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健康有序开展。
村民自治不仅没有解决认同的问题,而且严重加剧农村社会的冲突与分歧。随着乡村公共空间的萎缩和人际交往的趋利化,为了避免乡村自治走向“独角的游戏”,建构新的认同逐渐成为农村社区建设题中的应有之义(卢璐、许远旺,2012)。那么如何提高村民对自治的认同?影响自治认同的因素有哪些,各因素之间有何运作机制?如何实现有效治理,如何建设活力乡村?这一系列问题亟待研究。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回顾
自治认同是政治认同在农村村民自治领域的体现。当前学界对村民自治认同的关注较少,对其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的重视不足。相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成果甚少且主要集中自治认同重要性的阐述和影响村民自治认同因素的研究。
在重要性方面,学界关注自治认同的作用。从治理本义而言,王刚和宋锴业(2017)提出构建参与者共同的价值认同,在共同的价值认同之下,各个部分才可能低成本地进行协商和参与,以实现真正的治理。另外有学者(田纪云、李金成,2017)认为,基于共同价值的价值依据和治理共同体的组织依据,能为解决乡村“治理危机”提供整合、协调、信任的治理机制,实现乡村整体性治理的“解制”和“赋能”,推动乡村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问题,曹海林和石方军(2012)从社区精神共同体的角度指出,社区认同感缺失会影响社区建设治理,从而陷入“政府独角戏”“共同体困境”。
在影响村民自治认同因素研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首先,政治认同与政治认知的关系研究。政治认知是解决面对的政治概念和政治问题的认识论前提。政治认知是自治认同最重要的方面,同时也是最基础的方面,对自身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有着指导意义。人们的政治认知具有鲜明的层次性特征,也就是说人们对政治的认识是一个由浅到深,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政治认知包含的内容很丰富,主要是对政治现象和事实、政治知识和政治理论的认知(傅安洲等,2010)。具体地,从政治认同的心理结构来看,政治认知过程是政治认同心理形成的基础。薛中国(2007)指出,政治认知是认同主体对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政治运行的感知、理解、判断和评价。人先对政治系统和政治体系产生认知,才能对其进行认识和评判,进而产生认同,并作出认同行为。因此,政治认知是认同主体产生政治认同的前提。范迎春(2011)也肯定了政治认知在政治认同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出在政治生活中,政治主体依次经过政治感觉、政治知觉和政治认知判断这三个阶段来把握政治系统与自我之间的关系,明确自我在政治系统中的权利与义务,从而获得认同政治系统所必需的政治印象与政治知识。
其次,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的关系研究。进入20世纪中期,国内学者对中国乡村社会文化认同的研究才陆续开始出现。李玮指明文化认同以其强大的渗透力在“以庞大的网络系统式样与众多人民群体及社会要素直接相关的乡村建设中”产生了重大影响(李玮,2015)。戚红蕾(2018)基于学者徐之顺、佐斌的研究,讨论了文化认同理论与乡村治理的关系,提出了在文化形式上创设多元形式、在文化规范上强化规矩意识、在文化价值上实践价值理念三个推进现代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建议。黄方(2019)则认为乡村文化认同感既影响村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意愿,又影响人的行为的规制能力,具体来说包括乡村精神文化秩序与民俗规范秩序两个层面。其中,乡村精神文化秩序指道德秩序,譬如父慈子孝、乡邻相扶相助、尊老爱幼等被乡村人高度认同的美德;乡村民俗规范秩序指包括乡规民俗在内的非正式制度与文化规则,其蕴含的价值观念要通过教化入心,变为行为自觉,实现以文化人的治理目标。
最后,政治认同与利益实现的关系研究。利益实现是自治领域的热点话题。史亚峰(2017)基于利益与村民自治的关联性,总结了利益构成自治基础和动力,决定村民自治的形式和效果的观点。邓大才(2019)进一步提出利益是自治的首要前提,认为以产权为核心的相关利益是自治的经济基础,利益相关程度决定了自治的有效程度。而政治认同的动机是人的利益需要,人们围绕利益实现在一定政治体系下开展实践活动,如利益得以实现,才会对政治体系及其系统产生信任和认同感。可见,利益直接影响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也对村民的自治认同产生影响。有学者提出农民利益的实现机制包括利益价值导向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利益监督约束机制、利益冲突化解机制和利益共享实现机制等(陈志峰,2011)。这些机制覆盖了利益沟通的全过程,却不能从村民角度反映利益实现情况。
综上分析可知,当前的研究表明政治认知、文化认同和利益实现均对村民自治认同产生影响。然而,这些研究以质性研究为主,缺乏检验,也难以回答何种机制更为重要以及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因而,本文通过量化分析政治认知、文化建设和利益实现对村民自治认同的影响,挖掘其中的中介变量的作用,以此在理论上回答如何提升村民自治认同。
(二)研究假设
基于前人研究,从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条件出发,将村民对自治认同影响因素归结为政治认知、文化认同和利益实现等三方面因素,探讨三因素对自治认同的影响程度。其中,利益实现是自治实现的前提条件,是自治认同的基础,将其作为中介变量,试图探讨政治认知和文化认同通过利益实现的中介作用而间接作用于自治认同的机制是否成立,与政治认知、文化认同直接影响自治认同有何区别。
村民政治认知是指村民对乡村政治生活中各种人物、事件、活动及其规律等方面的认识、判断和评价。村民政治认知被视为衡量村民政治水平和自治成效的重要依据。玛丽.道格拉斯的《制度如何思考》一书谈到在大型政治认知事业的根基中,存在一些基本的“公式”、通用的“方程式”,以及粗略、大的原则框架。这类共有的一系列合法化理论固定下来之后,会将权威传递给另外一些领域的理论。在硬性政治规训或柔性价值导向输出的影响下,村民对自治制度已有了初步认知。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村民会基于已有的政治认知结构和个人认知结构,通过观察、亲历与思考,对村民自治形成共有化的认同。基于此,本文提出:
H1:政治认知对村民自治认同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
文化认同是人类对于文化的倾向性共识与认可,是人类对自然认识的升华,并形成支配人类行为的思维准则与价值取向。一种文化可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多种意义上运作。理沃斯说个人情感与认知被社会形式制度化了的观念。对认知的实验研究应该集中于标准化与习俗化的过程上。布罗德本特(Broadbent)在《全国传记词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1970)中写的巴特莱特短评,记录说巴特莱特独特的贡献就是表明了感知和记忆被对感知者的目的和兴趣敏感的一些过程所控制。文化习俗控制感知力和回忆的力量,人的注意力是如何被引导的是巴特莱特的首要研究问题。制度系统地引导个人记忆,并把我们的感知引领到某些与它们相匹配的形式中去。它们设定动态的进程,隐藏自己的影响,激起我们的情感使之在标准问题上达到标准水平,达到文化认同。除了这些,它们还赋予自身以正确性,并把它们的相互证实融合进我们的信息体系的所有层次中。所以文化认同对自治认同产生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
H2:文化认同对村民自治认同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
利益实现是指村民在自治制度框架下,自身处于村集体的生活与实践中所能实现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分配的总和。一个制度能运转,能够被人认同是因为其中的交易利益能够取得平衡。要了解村民对自治制度的态度,我们得观察制度框架中私人冲突的化解。然后我们看冲突各方如何唤起公众支持自己利益,反对另一方利益。同时,我们要观察其他旁观者,他们之间是否有什么特别的相关利益。依据奥尔森的看法,一个制度在某些点上需要给某些选择性利益。制度内部可以计划达成许多其他作为个人为自己利益而奋斗的事业副产品的目标利益。基于此,本文提出:
H3:利益实现对村民自治认同具有显著影响
此外,村民自治组织,本质上是一个利益集团的工具。随着民族道德、社会结构的变更范围的消除和认知取向的变更范围等因素的消除,重点就转向了对于个人与社会秩序关系的一般性研究,研究的重点在于利益方面。知识社会类型通常倾向于通过分析现代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人类的认知是影响其他社会活动条件的因素,而知识信息是最重要的社会创造。如果村民无法从制度中获取利益价值信息,将游离于制度的价值活动之外,会使自身的利益受损。此外,农村文化认同这一因素可能影响村民利益的实现。通过有效的文化整合机制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习惯意识、行为方式等来促进农民利益整合,并通过文化的整合、均衡、导向机制来实现农民利益的协调发展(于江,2019)。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为提高本研究的适用性与可推广性,研究数据首先将根据广东省行政区划分别在珠三角、粤东、粤北三个区域选取3个城市。其次,在行政区划下,根据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相对而言,惠州、汕尾与清远市内国家级、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村落较多。由于此次调研以村落为单位,且上述村落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具有代表性与先进性,因而,示范村的自治认同程度会更好,以此作为数据来源更加有利于经验的得出。
基于此,本项目的研究数据来自广东省惠州、汕尾与清远三地11个行政村,调研样本总量为350份。共收回问卷323份,回收率为92.2%。
(二)变量选择
文章包含政治认知、文化认同、利益实现和自治认同4个变量,采用李克特量表对以上变量进行测量,测量范围从“非常不认同”到“非常认同”分别对应数字“1”到“5”。量表的设计主要参考相关学者们已有的研究成果,结合农村自治制度的特点进行修改。政治认知是认同主体对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政治运行的感知、理解、判断和评价(薛中国,2007)。人先對政治系统和政治体系产生认知,才能对其进行认识和评判,进而产生认同行为。基于此,政治认知方面将结合自治制度特点,主要从对自治制度的认知和评价两个角度设置题项。
文化与提升公民素质间有着不可忽视的内在逻辑(杨永恒,2018)。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民的公共精神却日益缺失,具体表现为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集体精神,对公共利益缺乏认同和维护(李彦梅,2019)。基于此,文化认同方面将围绕德育教化、公共参与、社会责任与集体精神展开。
结合前人研究(陈志峰,2011),为了直接评估村民利益实现程度,利益实现将从利益监督约束、利益诉求表达、利益共享实现三个层面考察自治对村民利益实现的作用。自治认同量表则由个人认同、空间比较认同、时间比较认同、集体认同四个维度进行衡量,见表2。
研究采用SPSS22.0研究数据的内部一致性。在SPSS中进行信度分析显示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854,且潜变量系数较高,说明案例所使用数据具有较好的信度。
(三)方法设定
本研究涉及影响自治认同的多个因素且自治认同感与政治认知水平、文化认同和利益实现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复杂关系。而结构方程模型是一种将因素分析和路径分析相结合的多元统计技术,可以处理一个系统中多个原因之间的关系,是多元数据分析的重要工具。
具体来看,结构方程模型通过统计运算方法(如最大似然法等)求出使样本方差协方差矩阵S与理论方差协方差矩阵的差异最小的模型参数。是合理的,那么样本方差协方差矩阵S与理论方差协方差矩阵Σ差别不大,即残差矩阵(Σ-S)各个元素接近于0,就可以认为模型拟合了数据模型,拟合指数是考察理论结构模型对数据拟合程度的统计指标。在结构方程模型的路径分析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中介效应分析,判断变量间的影响关系(温忠麟,2004)。假设Y与X的相关显著,意味着回归系数c显著,在这个前提下考虑中介变量M,检验经过中介变量的路径上的回归系数的乘积ab是否显著,即检验H0:ab=0,如果拒绝原假设,则中介效应显著。
综上所述,结构方程模型能够满足本文中对于自治认同影响因素与其之间关系的研究需要。因此文章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来研究广东省农民自治认同感与政治认知水平、文化认同和利益实现之间的关系。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1.路径系数/载荷系数的显著性。参数估计结果如表3,对路径系数或载荷系数进行统计显著性检验,考察模型结果中估计出的参数是否具有统计意义,临界比CR估计的绝对值大于1.96称之为显著。P值为显著性,若P<0.01则可认为该路径系数在95%置信度下与0存在显著性差异。
2.模型拟合评价。在信度、效度通过检验后,于前文假设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探索自治认同的模型,并利用SPSS、Amos软件对模型进行结构方程模型检验。将导入SPSS里的数据导入到AMOS中,经过模型修正,消除共同方法偏差,最终的拟合度指标见表4 REF_Ref53219122h*MERGEFORMAT 。由 REF_Ref53219122h*MERGEFORMAT 拟合指数可知,本模型拟合指数X2=143.395,方差值较小;CMIN/DF=2.02,小于3表示假设模型适配度与样本数据契合度较严格;GFI、AGFI均大于0.9,模型拟合状况良好。
通过观察指标拟合度表发现,模型与样本拟合度效果良好,路径拟合结果见表5,标准化路径系数见图2。可以发现假设H1(政治认知对村民自治认同感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和H2(文化认同对村民自治认同感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p值均不显著,未通过检验;假设H3(利益实现对村民自治认同感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H4(政治认知对利益实现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和H5(文化认同对利益实现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p<0.001,通过检验。结果表明,政治认知和文化认同不能直接对自治认同产生促进作用,需要通过利益实现这一中间变量产生间接的促进作用。
(二)中介效应分析
首先将“政治认知”、“文化认同”设为自变量X1、X2,中间变量“利益实现”设为M,“自治认同”设为因变量Y。分别对自变量X1、X2与因变量Y、自变量X1、X2与中介变量M、中介变量M与因变量Y进行回归,并检验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水平,结果如。回归结果表明,自变量X1、X2分别对因变量Y的总效应c显著,回归系数a显著,b不显著,于是进行sobel检验,结果显著,可见变量“利益实现”的中介效应显著,且在两条路径中中介效应占比分别为74.2%、71.8%。结果表明:结果表明:“政治认知”与“文化认同”可通过“利益实现”对“自治认同”产生影响。
五、结论
基于广东省11个行政村采集的问卷调查数据,采用结构方程模型识别影响村民自治认同的影响因素,并揭示了利益实现所起到的中介作用。根据研究结果显示假设H3、H4、H5得到验证,假设H1、H2没有得到证实。由此,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第一,政治认知对村民自治认同的影响并不显著,村民的政治认知需要通过利益实现的中介作用间接作用于自治认同。随着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村民的政治认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当前政治认知水平对自治认同的影响不显著存在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村民对相关政策或是自治制度的认知深度不够,难以明晰政策与制度落实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在于村民虽然具有正确的政治认知与理性的政治情感,但在政治参与方面存在消极的态度(王晶,2019)。
同需要借助利益实现间接作用于自治认同。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并非是割裂存在的,灌输性的文化输入行为并不能让村民自愿参与到鄉村治理的行列中,甚至可能会适得其反。在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时,乡村文化建设只有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为目标,不断丰富乡村文明建设的内涵,才能让村民对自治产生认同情感(王真,2020)。
第三,利益实现对村民自治认同具有显著影响,并在自治认同模型中具有中介效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村民只有在参与自治的过程中获得物质或精神方面的收获,才会更加有动力。因而,无论是政治认知还是文化建设,二者若想对村民的自治认同产生正向影响,都需要通过在运行过程中让村民产生获得利益的预期来实现。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可增强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然而如果缺乏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渠道,那么村民也难以在自治中增强认同,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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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村民自治认同机制及治理成效研究”(项目编号:2020118460008);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乡村齐治理:三治融合协同治理实现机制及成效研究——基于广东省4地11村的调查”(项目编号:pdjh2021a0174)阶段性成果〕
(赖世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马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