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刚 池忠军
摘要:中国特色协商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协商民主实践中生成的一种文化形式,对我国协商民主实践具有深厚的价值意蕴。在协商主体方面,中国特色协商文化通过明确人民的协商主体地位、培育协商主体的协商精神、规范协商主体的协商行为,有助于提升协商主体的价值共识;在协商治理方面,中国特色协商文化通过为协商治理注入更多价值理性、推动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有助于增强协商治理的效能;在顶层设计方面,中国特色协商文化通过创新协商民主认知理念、坚定协商民主社会主义方向、完善协商民主体制机制,有助于优化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
关键词:协商文化;协商民主;协商治理;文化自信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91(2021)04-108-00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1](P38)。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一方面源于中国共产党长期的民主实践探索,另一方面也深受中国特色协商文化的影响。中国特色协商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在不断深化协商民主实践、提升协商民主理论认知和强化协商民主文化认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文化形式,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浓厚的文化滋养和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
当前学界关于中国特色协商文化的研究主要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协商民主实践中的共通因素,阐释协商文化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2],或立足党在历史上的民主实践方式,指出“协商民主得益于‘群众路线与‘统一战线两大革命文化要素的共同催生”[3]。也有学者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地位功能、精神内涵和实现路径等方面阐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体系[4],或从协商民主概念的界定、思维方法的发展和协商民主的文化自信等方面论证协商民主的理论创新[5]。这些研究的共同点,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看作是中国特色协商文化的主要构成部分,将民族性、阶级性、多元性、开放性和时代性看作协商文化的本质属性,为全面理解中国特色协商文化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但是,作为从协商民主实践中生成的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只有充分说明对协商民主实践的价值意义,才能更全面、深刻地理解其丰富内涵。在新的发展阶段,更加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发展进步,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滋养中不断提升协商主体价值共识、增强协商治理效能,进而推动我国协商民主顶层设计的不断优化,是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在新时代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发展进步的重要价值所在。
一、中国特色协商文化有助于提升协商主体的价值共识
价值共识是协商主體在复杂多元的现代社会就某一公共问题在价值认知上所达成的一致性的观点和态度。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样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对价值共识的达成造成了一定冲击,但协商民主的根本任务就是在异议中寻求共识,这就有赖于协商主体价值共识的达成。但“价值共识不是脱离各个民族的价值而独立存在的抽象共相,而是在人类文明进步中、在各民族文化交流中逐步形成的对某些基本价值的认可;它是有条件的、历史的、变化的”[6]。因此,价值共识要置于一定的文化传统、阶级定位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之上进行讨论。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对协商主体价值共识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明确人民的协商主体地位
任何文化都有相应的文化主体,文化主体关涉的是这一文化“属于谁”和“为谁服务”的问题。中国特色协商文化作为党领导人民进行协商民主实践的产物,除了中国共产党这个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主体外,还包括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人民群体,也就是人民是文化主体。
首先,是由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人民民主性质所决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人民民主特性要从其生成与发展的实践历程进行分析。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反帝、反封、反官僚资本主义,中国共产党通过建立统一战线与社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开展民主活动,支援人民革命。后又通过人民政协协商成立新中国,并协助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在不断总结以往协商民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进入新时代,更是将人民政协上升到国家的制度安排,将其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从国家顶层设计的高度肯定其功能和作用。可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长期运作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培养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主政治形态”[7]。纵览这一发展历程,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结合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具体情况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的结果,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是捍卫人民民主制度的重要工具。
其次,是由中国特色协商文化的根本使命所决定。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使命,是为我国协商民主实践提供动力和支撑,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和制度化发展。其中最关键的要素就是培育具有一定协商精神和协商能力的社会主义公民。中国特色协商文化的根本价值在于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激发其参与公共生活、参与民主政治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本质上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由此可知,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和阶级性,是属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且为人民所享有的文化形式,这在文化观念和思想认识上肯定和明确了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主体性地位,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二)培育协商主体的协商精神
协商民主本质上是协商主体就某一公共问题,通过理性协商和公开对话达成一定共识的民主活动,要求协商主体具备一定的协商精神。协商精神是协商民主的必备要素,对推动协商民主的发展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协商精神的培育受协商制度、规则等影响,但更依赖于协商文化所发挥的价值引导作用。
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协商精神的培育提供历史底色。“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8]构成协商文化的历史底色。“天下为公”表达了人民对公正、公道和公平的尊崇,启示执政者要时刻保有一颗公心,这与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特殊利益的特质具有内在一致性。“兼容并蓄”是指人要有兼容豁达的品质,内含着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价值倾向,有助于培养民众和而不同、包容兼听的协商精神。“求同存异”反映的是我国古代提倡的“和合”文化,是主体间将彼此的差异融合于一个统一体中,以此形成共同认知和基本共识,传达的文化理念是平和地处理矛盾、分歧以实现彼此融合、相互协调的目的。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内涵中的优秀传统观念和价值理念,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的集中体现。以这些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滋养、熏陶协商主体的思想认知,有助于引导协商主体在协商民主实践中形成包容差异、理解他人的协商意识和行为,也是协商主体不可或缺的精神品质。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提升协商主体的参与精神和公共意识。协商文化内在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公正等价值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鲜明的共通之处,这对于提升协商主体的主体意识,增强其参与精神、履行公共义务和职责具有重要的价值引导作用。正如有学者所言,“加强培育公共协商精神就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以及积极而负责的权利和义务意识”[9]。
(三)规范协商主体的协商行为
协商主体规范、有序地参与协商是协商民主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也是衡量协商民主制度化的重要标准。随着协商民主实践的广泛深入开展,协商形式层出不穷,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民众,人们的协商意识在逐渐增强。面对协商民主发展的新形式、新局面,有必要对社会成员的协商行为进行有效引导,使其在正确的价值引领中规范自身协商行为。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中国特色协商文化提供了目标指引,也为规范协商主体的协商行为提供了行动指南。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中华文化传统,立足中国发展实际,这首先有助于提升公职人员的马克思主义素养,有利于系统、科学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历史使命,进而从理论和实践上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势。其次,有助于社会成员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引导社会成员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自身的基本要求,贯穿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各方面,坚持“为人民服务”这一道德核心,不仅是对公职人员的要求,也是对广大社会成员的要求。最后,通过构建良好的社会协商环境规范主体的协商行为。协商文化有利于在社会层面形成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的协商场域,使在这一场域中从事协商实践的主体的认知模式和行为方式都受到这些文化理念的规约和引导。协商文化作为社会共有的文化资源,有助于在社会范围内构建互信互惠的关系网络,这一关系网络又有助于推动各协商主体间的合作和共识的达成,由此形成良性的社会循环系统,这个循环系统促使存在利益分歧的各方之间以协商代替对抗,用合作代替冲突。
二、中国特色协商文化有助于增强协商治理效能
协商治理是复杂多元的现代社会应对治理难题的必然选择。作为各主体间通过沟通、对话和讨论等形式达到矛盾化解、相互妥协,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实践形式,协商治理本质上是对人的情感的关照以及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的途径。相较于制度规则或技术手段等“硬条件”发挥的保障性作用,协商治理效能的提升更加注重价值理念、思想情感等“软条件”发挥根本性作用,这是协商文化的基本价值功能所在。
(一)为协商治理注入更多价值理性
协商治理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不只是被当作一种纯粹的手段仅具有工具理性,更是作为一种伦理价值的评判准则贯穿人民的日常生活,表现出更深层次的价值理性。进入新时代,这一价值理性的评判标准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内涵的思想理念对提升和彰显协商治理这一价值理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这是由中国特色协商文化的人民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多元利益格局中通过协商以寻求最大公约数,以切实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根本价值指向,不是简单的程序民主和票决民主。这决定了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价值取向,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过程的互动性、治理方式的法治性、治理成果的共享性,更加注重民主民生和公平公正,这与“善治”提倡的“民有、民治、民享”治理模式相契合。同时,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协商治理的价值评判标准,是党的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相统一的体现。因此,从这一角度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价值标准也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其次,这是由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内在的价值因素决定的。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内含的平等共存、多元共享、和谐共生等思想理念,有助于缓解社会分离主义倾向,推动治理过程中价值因素和技术因素的融合,为创新和探索社会治理路徑提供参考和借鉴。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伴随着阶层之间、地域之间、城乡之间差异的逐渐扩大,致使社会结构呈现分离主义倾向。对于这一倾向,有学者基于理性自利人的逻辑去探讨社会公平感问题[10],也有学者认为这是各主体基于功利主义致使个体特质凸显而导致的,并将现代社会看作是带有分离主义倾向的个体的集聚[11]。学界关于社会结构分离主义倾向的解读及应对方式,都反映了一个真实问题,即社会终究不是机械式的、仅由利益结成的组织,而是各主体基于一定的价值规范和文化理念、掺杂着各式各样的情感组成的共同体。这正是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发挥化解社会张力、凝聚社会共识的关键所在。当前学界讨论并提倡的包容性社会治理、完美治理等课题,主张“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互相认同的包容性发展目标,进而促进生成公平和谐的社会利益关系”[12],强调治理主体通过协商合作,在“上道与下器、战略与战术、境界与方法的‘完美统一”中实现美美与共、和合共生的完美境界[13],都是在遵循多元共存、兼容并蓄的文化理念中寻求社会治理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辩证统一,本质上都是在强调协商文化对协商治理所发挥的价值功能。
(二)推动公共利益的实现
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在推动公共利益实现方面,是由其自身的阶级属性决定的。公共利益的实现与否,是评判治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标准,但首先要说明什么是公共利益。
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学界尚未达成统一认识,但公共利益绝不是以一种抽象的、观念性的概念存在于人的想象之中。实际上,公共利益是现实地、具体地存在,它与个人和社会群体息息相关,并表现出一定的群体性和共识性。有学者认为公共利益“依赖于一些由有共同利益和类似的心志能力的人们所组成的群体”[14],且只有通过“调动人们对共同体的存在和健全发展的价值的切近感知而鼓励他们通过各种方式为其服务”[14]才能得以实现。还有学者认为,公共利益就是“在多元社会的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利益相关者在利益和利益分配问题上所达成的共识”[15]。综合分析学界的讨论,其共同之处在于:一是公共利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即公共利益究竟是谁的利益。二是倾向于从集体主义路径寻求公共利益的实现。马克思早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就已经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批判确立了阶级的相对公共性的观念,认为阶级社会的公共性总是阶级的共同利益的公共性。就此而言,在社会主义中国,公共利益只能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价值理念与人民民主专政和党领导的群众路线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对于不同国家、不同阶级的公共利益,“关键并不在于共同体的不确定性,而在于谁来主张公共利益”[16]。在西方国家,内涵了新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宪政民主以个人利益作为逻辑起点寻求公共利益的实现,从而陷入公共利益的悖论无法自拔。在中国,一方面,作为领导主体的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外无自身特殊利益,且“人民民主的政治结构化排除了强势利益集团的优势”[17],这从制度上确保了公共决策不受利益集团的操纵。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主导的协商文化内含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有利于启动社会公众的价值偏好,使之指向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促使包括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在内的社会利益都在人民民主制度的根基上通过集体主义的方法论实现统一。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源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求同存异”“和为贵”等理念,体现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宪法中。“集体主义的出发点是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最高价值目标是自由人联合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全面实现”[18]。从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寻求公共利益的实现,既符合社会善治的一般性规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理想追求。
三、中国特色协商文化有助于优化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
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对协商民主实践的影响涉及个人、社会、国家各个层面。除了对协商主体和协商治理的效果产生影响外,还对国家在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方面有显著影响。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同样是一个系统工程,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对协商民主顶层设计的价值影响主要表现在创新协商民主的认知理念、把握协商民主的发展方向以及推动协商民主体制机制的发展与完善等方面。
(一)在文化传承中创新对协商民主的认知
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凸显人民群众在协商民主中的主体性地位。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还是荀子所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都强调主政者要以民为本,为民做主。植根于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体现了丰富的人文思想和人道主义,启示后人要重视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但我国历史上传统的“民本”并不意味着现代的“民主”,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张力需要在继承中实现创新性发展。立足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中国优秀民本文化的现代转变集中体现在“以人民为主体的文化自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兼具全面性与动态性的实现方略”[19]。这与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价值主旨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中国特色协商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归根结底要落脚在协商主体,即人的身上。“文化都反映着人对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历史以及人与文化传承之间复杂矛盾的思考,因此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离不开人的因素。”[20]协商本质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认知、价值理念等内容的沟通和交汇,只有在充分肯定和尊重人的基础上,才能真正体现协商的精神、实现协商的目的。中国特色协商文化以全体中国人民为文化主体,在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中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同时又实现了人民民主,实现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和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统一,从这一角度看,中国特色协商文化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性发展。
要在人民群众的协商实践中实现协商文化的发展和繁荣,进而发挥协商文化的价值功能,并反作用于协商民主实践,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一步发展。“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1](P21)坚持人民在协商文化中的主体地位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协商文化是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人民群众在推动协商文化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一方面要把握好中国特色协商文化的人民性和阶级性,将其作为培育公共精神、凝聚社会共识的文化形式,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人民在推动和促进中国特色协商文化发展中的作用,通过不断丰富和创新人民群众的协商途径和协商形式,实现协商文化的发展繁荣,如此才能促使协商文化更好地反作用于协商民主。这种文化思想生成于社会实践又反作用于社会实践的認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以此为基础,科学把握协商文化和协商民主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新时代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和协商文化发展的认识论前提。
(二)在文化自信中坚定协商民主的社会主义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21]。要在文化自信中深化协商民主发展的自觉。树立多元主体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参与协商的理念,加强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同感,促进协商民主体制机制的丰富和完善,规范协商主体的协商行为等,都是推动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特色协商文化以深厚的底蕴、丰富的内涵和开放的姿态,使人民群众更深入地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创造出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形式,让人民群众在与其他不同类型的民主制度或文化形态的对比中,提升文化自信,进而更加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协商民主作为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也需要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使之在发挥民主效能、实现人民民主的程度上经得住比较,以此增强人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要在文化自信中深化协商民主发展自强。任何文化都是随著社会实践的深化和人的认识的提高而不断向高阶段发展进步的。协商民主这一制度形式作为文化的一种,也随着协商实践的发展而发展,问题的关键在于向什么方向发展,协商民主的发展是否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是否会一直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关乎协商民主和人民民主性质的根本问题。中国特色协商文化贯穿人民民主这一核心价值理念,体现的是党心怀天下、追求公义的民族本色和文化使命,反映的是我们党在寻求民主的道路上对民族文化的高度认同和“自知之明”,即“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22]。这一过程是中国特色协商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过程。中国特色协商文化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方向指引,遵循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的发展逻辑,立足党和人民长期的协商民主实践历程,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不断对我国协商民主实践提供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走向更高水平。
(三)在文化交流与互鉴中完善协商民主体制机制
人类社会是在不同文明的交流和互鉴中不断发展前进的。中国特色协商文化作为一个开放的体系,不是仅局限于某一特定范围内的文化,而是同时关注其他不同群体、不同民族的优秀文化成分,使自己的社会成员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接受多种优秀文化的洗礼,促进社会成员更好地认识世界和认识自身。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2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制机制的完善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通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吸收和借鉴其他优秀的民主政治文化,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世界民主政治文化的滋养中不断发展完善。一方面,充分借鉴国外优秀民主政治文化的方法论指导。协商民主体制机制的发展与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关涉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体制机制的整合与衔接、各层级的协作和配合。如何在这一过程中处理好整体与部分、系统和要素的关系问题,直接影响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面对这一新的挑战,我国协商民主体制机制的完善有必要深入了解其他国家协商政治实践,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服务我国协商民主实践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关注西方国家协商实践中的协商程序制定、协商议题生成、协商代表遴选等方面的方式方法。协商民主概念自提出以来,逐渐被一些国家应用于实践中,各个国家也根据各自的具体特点建构了适合自身的协商民主运行机制,也在协商民主体制机制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制机制的完善,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总体框架中,积极借鉴国外协商民主实践中有益的成分,加强协商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协商民主体制机制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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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alue Connotation of the Consultative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n the Practices of Consultative Democracy
Wang Zhigang, Chi Zhongjun
(School of Marxism,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Xuzhou Jiangsu, 221116)
Abstract: Consultative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s a culture form generated from the process that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lead the practices of consultative democracy in our country, which has profound value connotations on the practices of consultative democracy in our country. In terms of the consultative subject, consultative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elps to improve the value consensus of consultive subjects through identifying peoples role as the consultive subjects, cultivating consultive subjects consultive spirit and regulating their consultive behaviors. In terms of consultive governance, consultative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elps to strengthen the efficiency of consultive governance through injecting more value rationality into consultive governance and promoting the realization of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In terms of top-level design, consultative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elps to optimize the top-level design of consultive democracy through innovating cognitive idea of consultive democracy, upholding the socialist direction of consultive democracy and improving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consultive democracy.
Keywords: Consultive Culture; Consultive Democracy; Consultive governance; Confidence in Culture
责任编辑:杨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