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肖剑文,张琦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江西 赣州 341000
急性期精神分裂症(acute schizophrenia,ASCH)为精神障碍常见类型,病程迁延难愈,易复发,以行为、认知功能障碍等为主要特征,通常表现出幻听、自杀等临床症状,其中自杀绝对数占首位,其自杀行为较突然,防范难度大,故需对其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1]。既往临床多采用利培酮治疗ASCH,该药能够有效缓解患者幻听等阳性症状,但单一药物治疗具有局限性,无法及时控制病情[2]。艾司西酞普兰作为抗抑郁药,主要通过升高突出间隙内5-羟色胺(5-HT)水平,改善患者神经功能,进而达到治疗目的[3-4]。米氮平同属于抗抑郁药,具有起效快、耐受性好等优点,在治疗精神疾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该药与艾司西酞普兰相比是否能更快速有效消除患者自杀意念尚未可知[5]。基于此,本研究分析在使用抗精神疾病药物基础上,分别采用米氮平与艾司西酞普兰两种药理机制完全不同的抗抑郁药对ASCH 患者自杀意念进行干预,旨在为临床探寻更加快速、安全、有效的治疗措施,以此减少ASCH 患者自杀行为发生,降低因自杀导致死亡的发生率,报告如下。
选取2018 年10 月至2019 年10 月在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收治的120例ASCH 患者,依照随机数字表法分成三组,各40例。对照A 组男24例,女16例;年龄(38.45±4.31)岁,年龄范围27~55 岁;病程(4.22±0.41)年,病程范围2~7 年。对照B 组男26例,女14例;年龄(39.12±4.39)岁,年龄范围28~56 岁;病程(4.29±0.45)年,病程范围3~9 年。研究组男25例,女15例;年龄(38.22±4.23)岁;年龄范围26~54 岁,病程(4.15±0.34)年,病程范围1~6 年。三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符合医学伦理原则要求。
(1)纳入标准:①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应用指导手册》[6]关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②入组患者近2 周内未服用抗精神病药;③年龄18~60 岁;④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60 分;⑤经自杀意念量表(SSI)评估存有自杀意念;⑥获得患者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参与本项研究的知情同意书。(2)排除标准:①伴有颅内肿瘤及感染等脑器质性疾病;②严重躯体疾病;③合并其他精神疾病和类似药物过敏史;④酒精、药物滥用史;⑤妊娠、哺乳期女性;⑥存有严重冲动暴力、自杀自伤行为者。
对照B 组予以利培酮片(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10309,规格:1 mg)口服,初始药量1 mg/ 次,2 次/d,第1 周末调整药量为2 mg/ 次,2 次/d,若能耐受,则第2 周末药量为3 mg/次,2 次/d,之后维持该剂量持续治疗。对照A 组于利培酮基础上联用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80788,规格:5 mg)口服,10 mg/次,1 次/d,此后根据患者病情调整药量,达到20 mg/ 次后维持剂量治疗。研究组在利培酮基础上加用米氮平片(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60702,规格:15 mg)口服,起始剂量为15 mg/次,1 次/d,之后依照患者状况调整剂量为15~45 mg/次,1 次/d。三组可根据病情需要短期使用盐酸苯海索、盐酸普萘洛尔等药对症处理。三组均需连续用药8 周。
(1)临床疗效: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7]评估。量表分为阴性、阳性、一般病理症状三个维度,30 个项目,各项分值1~7 分,总分210 分,总分越低,疗效越好。(2)自杀意念:运用自杀意念量表(SSI)[8]评估自杀意念,量表分为“您希望活下去的程度如何等”19 个条目,各条目分值0~2 分,采用3 级评分法,总分38 分,分数越高,自杀意念越强。(3)抑郁状况:采取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9]评估抑郁状况。量表分为认知障碍、焦虑等7 个维度,采用3 级评分法,满分75 分。无抑郁<8 分;可能抑郁8~20 分;轻中度抑郁21~35分;严重≥35 分。(4)不良反应:应用副反应量表(TESS)[10]评估。量表共分为行为的不良反应等6个维度,共35 个条目,各条目根据副反应严重程度记为0~4 分,分数高低与不良反应严重度呈正相关。
采用IBM SPSS Statistics 22.0 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采用描述,三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及单因素方差分析,同组不同时期的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三组PANSS 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研究组PANSS 评分低于对照A 组与对照B 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对比(分,)
表1 两组临床疗效对比(分,)
注:与治疗前同组比较,aP<0.05;与治疗后对照A组比较,bP<0.05;与对照B组比较,cP<0.05。
治疗前,三组SSI 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研究组SSI 评分低于对照A组与对照B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自杀意念对比(分,)
表2 两组自杀意念对比(分,)
注:与治疗前同组比较,aP<0.05;与治疗后对照A组比较,bP<0.05;与对照B组比较,cP<0.05。
治疗前,三组HAMD 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研究组HAMD 评分低于对照A组与对照B 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抑郁状况对比(分,)
表3 两组抑郁状况对比(分,)
注:与治疗前同组比较,aP<0.05;与治疗后对照A组比较,bP<0.05;与对照B组比较,cP<0.05。
对照A 组TESS 评分为(6.23±0.65)分;对照B 组TESS 评分为(6.78±0.97)分;研究组TESS评分为(5.42±0.41)分。三组TESS 评分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36.673,P<0.001)。
自杀意念是指存有自杀愿望,但没有采取实际行动的观念。ASCH 患者多存有自杀意念,主要是因中脑-皮质通路DA1受体功能低下,引发前额皮质背外侧多巴胺功能降低,致使精神、情绪不稳定,伴有攻击暴力、抑郁等症状,给患者身心安全带来严重影响[11]。利培酮作为治疗ASCH 的首选药物,通过拮抗5-HT 受体引发多巴胺抑制性分泌,进而刺激前额皮质D1受体,以此缓解患者自杀意念,然而药物的长期使用易诱发多种不良反应,无法满足临床所需[12]。
艾司西酞普兰作为高选择性5-HT 再摄取抑制剂(SSRIs),经口服进入患者机体后,可于4 h 达到血药顶峰,具有较高的生物利用度[13]。艾司西酞普兰可通过提高突触间隙内5-HT 含量,抑制中枢神经元对SSRIs 摄取,增强5-HT 神经功能,进而减轻患者自杀意念,改善其抑郁状况。同时,艾司西酞普兰对胆碱、肾上腺素无影响,且经肝脏代谢,无严重不良反应,与利培酮两者联用,可通过不同作用机制,促使其消极思维与潜在意念发生一定程度上的改变,达到降低其自杀意念效果。但男性患者服用后易诱发勃起障碍、阳痿等生殖系统副反应,更为安全有效的治疗方式成为临床关注热点。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治疗第2、4、8 周后的PANSS、SSI、HAMD 与TESS 评分均低于对照A 组与对照B 组,说明米氮平在ASCH 患者中作用明显,能够消除其自杀意念,改善其抑郁状况,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米氮平作为第一个特异性5-HT 能抗抑郁药(NaSSA),相较于艾司西酞普兰具有药效强、起效快等特点[14-15]。米氮平属哌嗪-氮卓类药,经口服进入人体后,通过阻断α2肾上腺素受体,加强肾上腺素能的神经传导功能,进而提升突触间隙去甲肾上腺素、5-HT 释放量,刺激神经元胞体α1受体兴奋,冲动释放增加,以此迅速提升患者大脑突触后膜5-HT 浓度,进而有效消除其自杀意念,减少患者自杀行为发生,保障其生命安全。同时,米氮平具有较强的H1受体亲和力,通过特异性的阻断突触后膜5-HT2与5-HT3受体,以此提高5-HT能神经元的放电率,进而发挥强效抗抑郁作用。此外,米氮平对于心脑肾影响较少,且不会抑制细胞色素P450 酶,较少影响合并药物的药代动力学,能够有效避免对患者性功能的影响,安全性高,可长期使用。
综上所述,相较于艾司西酞普兰,米氮平可更有效改善急性期精神分裂症患者临床症状,降低其自杀意念,缓解抑郁状况,且不良反应较少,安全可靠,应用价值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