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与治理对策

2021-08-16 04:55高俊
安徽教育科研 2021年5期
关键词:培训机构治理对策存在问题

高俊

摘要: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风险、金融风险、师德师风、办学不规范、虚假宣传等问题,需要持之以恒,在“善治”上下功夫;依法治理,在“规范”上下功夫;全域覆盖,在“慎选”上下功夫。

关键词:培训机构 存在问题 治理对策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指出,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但由于少数培训机构办学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学生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上有许多担心,比如,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教学不规范、师资力量薄弱、师德师风不正、捐款跑路、虚假宣传等问题。本文拟就学生家长担心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

一、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无证机构办学,安全风险存在。选择无证办学机构,安全风险存在,权益还得不到保障。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后,大量的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在各部门共同治理下得以关停,或通过创造条件积极申请取得了办学许可证。但少数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依然存在,他们和政府部门玩“躲躲猫”游戏,你来督查时我停止培训,隔段时间又死灰复燃,重新开始培训。只要在居民楼中租个房间,一个或数个教师参加,就能进行学科培训,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安全制度及保安缺乏,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安全隐患大。

(二)师资力量薄弱,师德问题存在。孩子参加了培训班,效果差,浪费了时间。有的少数教师还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甚至猥亵学生。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机构,对于目前市场上求职者而言,相对于其他技术岗,“门槛”比较低,能吸引到很多求职者参加。这些教师大多不是师范院校毕业,尽管有的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但作为合格教师还需要有个过程,加上大多数培训机构对师资的培养培训不重视,经费投入不够,师资力量相对薄弱。而且到培训机构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抱着临时思想,找到好的工作岗位就立马跳槽,人员流动性大。有的培训机构对教师入口关把得不严,导致教师素质不高,违背师德师风,甚至违法问题不时出现。

(三)准入门槛较低,金融风险大。上了培训机构,交了费,机构跑路,学员权益受损。随着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公布,特别是在办学场所方面,原来必须要有自有房产才能申请办学许可证,让许多办学者望而卻步,现在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可以通过租赁场地申请办学许可证,大量的举办者就能积极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随着培训机构的“野蛮生长”,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培训机构频繁倒闭,甚至还有携款潜逃事件发生,金融风险系数增加,现有的管理模式对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四)课程教材不规范,存在不良行为。培训的课程、培训教材由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己决定,或者直接由授课教师确定,随意性强,开展的学科知识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等没有向所在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由于没有专业的指导,开设的课程、所选用教材标准不规范,有的甚至没有经过审核直接引进英文版教材进行教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甚至存在政治性、方向性等问题。

(五)虚假宣传乱收费,学培矛盾突出。有的培训机构包装一些特色课程、特色教师,采取送课时、送级别,甚至采取夸大培训效果,或口头承诺的方式吸引学员,误导家长。由于教育培训行业彼此的竞争性和尚不完善性,没有统一的价格标准,培训收费标准采取物价部门备案、市场调节。举办者的收费标准缺乏依据和成本核算,存在乱定价现象。有的培训机构还以各种借口欺骗学员签订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甚至诱导学员进行“学费贷”,导致学员与培训机构之间纠纷不断。

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对策

(一)持之以恒,在“善治”上下功夫

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尤其是无证培训机构的治理是难点,是顽疾,时不时会出现一些问题,甚至出现较大的舆情,这就需要治理者反复抓,抓反复,考验的是毅力、坚守和智慧,需要统筹安排,多管齐下,持之以恒。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街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参与、共同执法,体现“一盘棋”。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分步治理,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的、家长投诉强烈的,坚决依法查处,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存在问题能整改的,限期完成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取缔。建立完善专项治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实行“三单联动”即“提醒单、督办单、警示单”督办机制,督促街镇要充分发挥属地主体作用,有效整合街镇和社区多元化治理力量,实行常态化巡查监管,防止无证机构反弹回潮。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建立负面清单,并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校外培训机构的不规范办学行为,或无证办学情况进行举报,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予以奖励。

(二)依法治理,在“规范”上下功夫

规范诚信建设,杜绝虚假宣传。校外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教育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招生简章、招生广告进行审核,并随机到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促培训机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更不得以暴力、胁迫、诱导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求各培训机构签订《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承诺书》。

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建立课程备案审查制度,针对培训机构课程、教材的不规范性,成立课程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类课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培训机构安排的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教辅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政治性、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问题。开展的学科知识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等要向所在教育部门备案。要拓展培训内容,让培训形式丰富多彩;开发特色精品课程,满足培训对象多元化需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标准化,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协作片,发挥优质培训机构辐射带动作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评定,鼓励支持规范办学的培训机构,努力培育一批优质培训机构。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树立品牌形象,扩大影响力,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规范教师管理,加强师德建设。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对授课教师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规范的教师聘任、任课、考核、解聘等制度和包括基本情况、业务考核、任职资格等在内的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同时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门槛,在面试筛洗过程中,应对教师上岗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有合格的学科知识,也要有一定的教学方法,在提高“准入门槛”后,再通过自身机构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核心实力,为后期的招生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并形成良性循环。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得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加大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投入,加强教科研工作,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行为纳入日常监管和年检内容。对“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培训。

规范收费管理,降低金融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制定并签订《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合同文本》,对培训事项及收费时段、收费金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退费、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全面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信息内容。针对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我区建立学员预交费管理系统,设置培训机构学员预交费账户,实行学员预交费管理,要求培训机构与银行签订预交费管理协议,由银行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根据学员缴费和上课完成情况支付款项给培训机构,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防范培训机构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或临时突然关闭或提前收费卷款潜逃等,切实维护培训对象的利益。

规范自我治理,发挥联盟作用。在相关教育法规中,厘清行政许可的范围及程序,明确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用好用足用活行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维权”的功能和作用,本着简政放权、激活市场的原则,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将一些行政管理职能让渡给行业组织,鼓励和扶持各类中介机构在校外培训机构质量标准研制、教师资格认证、收费定价约束、信用等级评估和失范行为自律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比如,我区成立全省首家校外培训机构联盟,就是为了强化行业自律,引导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行业诉求,提供教育服务、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为政府及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搭建机构教师交流平台,建立机构人才库,提供人才交流信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探索机构教师聘用管理机制;开展机构办学水平等级评定;配合开展危机公关处理等。我区将辖区培训机构按照街道和社区分成11个协作片区,每个片區根据机构的数量确定1个牵头单位和2~4个辅助单位,全面治理本区域的培训机构。自校外培训机构联盟成立以来,学员的投诉明显减少,机构的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培训质量明显增强,逐步实现自治自管、共治共管。

(三)全域覆盖,在“慎选”上下功夫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事情,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不留死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效。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是综合性社会性工作,需要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

广泛宣传,理性选择。对学员家长担心的问题,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予以解释和解决。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营造校内外协同育人良好局面。通过报纸、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定期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致家长一封信、印制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宣传画,引导家长和学生科学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行校外培训机构的星级评定,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也让学生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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