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观视角下林业融资机制优化研究

2021-08-05 08:56俞小平
中国林业经济 2021年4期
关键词:林业金融功能

王 鹏,俞小平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37)

金融“功能观”核心观点认为,金融体系的功能更加稳定,无论在时间或空间跨度上变化更小。因此,以金融体系所处的现实环境为锚点,着重审视现实金融系统与外部金融需求间的相互契合程度,并以此搭建可满足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需求的金融形态架构和相应的功能实现机制[5]。鉴于此,从金融功能观视角审视我国林业融资体系。基于金融功能需求对融资体系进行完善,既是对传统金融“机构观”的补充,也为后续的政策实施提供新的视角。

1 金融功能的层次划分

金融功能观将金融体系应该承担的功能分为6大类:清算和支付结算功能,聚集资源,向企业提供间接融资服务功能,提供跨时、跨地区、跨行业转移资源和服务功能,管理风险功能,供信息功能、解决激励问题功能[6]。同时,主张在一个非确定性的目标环境中,任何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都可以通过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来便利经济资源的配置,这是金融“机构观”的更高级形态[7]。后来的研究对金融功能观的内涵做出延伸和拓展,如Levine[8]指出,金融系统主要功能体现为改善风险、动员储蓄、收集信息、资源配置及促进交易等。Allen等[9]提出金融体系的三大基本功能分别为监控机构、分散风险、提供信息。孙立坚等[10]则认为整个金融体系的六大基本功能分别为释放流动性、风险分散、信息传递、价格发现、资金借贷、公司治理。白钦先等[11]在综合了不同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指出,稀缺性、稳定性、层次性、客观性是金融系统功能的四大基本属性,并将金融功能划分为基础、核心、扩展和衍生等体现关系逐层递进的四个功能层面,这也是目前普遍认可的一种理论,本文主要采用该理论进行分析和探讨。

2 功能观视角下的林业融资体系简析

2.1 资金融通功能

基础功能包括中介与服务功能,主要指金融体系使得经济运行更加便捷高效。如金融系统作为中介机构,在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进行合理调剂与分配。核心功能主要指资源配置功能,即以金融体系运行为基础,进行储蓄创造和项目选择,从而实现储蓄转化为投资,以达到资源配置优化的目的。基础功能与核心功能本质上都是实现资金在短缺方与盈余方之间的调剂,差异主要体现在内生的主动性选择上。基础功能中的服务功能体现的是一种主动负债创造业务,而资源配置功能中的投资选择体现的则是主动资产创造业务。因此,基础功能与核心功能有资金融通功能。资料显示,我国农户主要通过两个方面进行借贷,一是正规金融机构,占比36%左右;二是非正规金融机构[12],即民间资本。

2.1.1 金融机构

我国林区大多位于边远山区或农村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金融机构主要是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缺乏保险、证券、金融衍生品等业务。同时,出于利润最大化,国有商业银行大量裁撤位于农村及欠发达地区网点,自2018年10月初至2019年7月初,六大行网点总量由108 814个降至108 248个,减少566个,呈现明显的收缩趋势[13],具体如图1所示。同时商业银行对于将资金投入到周期长、风险高的林业项目持谨慎态度,因此林业贷款基本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如图2所示。2017年福建省农信社全年发放林业贷款89.24亿元,占全省银行业近40%;其中林权抵押贷款11.71亿元,占全省银行业40%以上[14]。但是农村信用社基于自身原因,在服务三农过程中,缺乏足够实力向林业提供充足资金。

图1 2018年10月-2019年7月六大行网点数量

图2 2011—2015年福建省林业贷款在贷款总额中占比

“乡村补贴城市、农业支持工业”的现象在金融领域尤其农村金融体系长期存在。农村金融资源主要通过两个渠道流失:一是基层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收缩县域及以下网点、上收信贷审批权等方式致使大量农村资金流向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二是大量资金通过邮政储蓄银行转存人民银行而从农村流向城市,直接导致了农村资金供给不能满足林业扩大再生产甚至维持简单生产的需求。虽然如今邮储银行已改变了“只存不贷”的抽血机模式,但大量资金仍被转移至城市。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末,邮储银行在福建省内存款余额达1 662亿元,但涉农贷款余额仅为343亿元[15]。农村金融体系从资金本就匮乏的林业行业抽出资金以支持其他行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林业资金困境。

林业生长周期较长、经营分散的客观条件决定了林业资金需求具有周期长、额度小的特点。由于林业项目投资风险较高,加之政府的资金支持及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开发期限短、额度大的金融产品,使得林业信贷产品创新动力、持续性不足。目前,多数林业经营主体仍采用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联保贷款和担保贷款等传统贷款方式[16],这些传统贷款方式无法满足林农差异化需求,导致服务受益范围有限。

2.1.2 非正规金融机构

暮色四合,潼关泣血,天策府的女将军曹雪阳绰长枪,领着将士们百战断头,蹚在血海里,奋力杀贼,饶是如此,也难挽哥舒翰力战败北,归降安禄山。大战之余,朗朗晴天风云变幻,电闪雷鸣中,暴雨如注,荡涤谷中血肉,将数十万腥臭的尸骨冲进黄河。大唐经此一役,由盛转衰,奄忽百年遂亡,这是后话不提。

除金融机构外,满足林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所以,民间资本也应是林业融资体系的重要驱动因素。自2006年银监会发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后,农村市场有了不同形式的金融机构或组织,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组织、资金互助合作社等[17]。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村资金借贷过程中,口头约定成为履行合约的主要方式[18],由于缺乏完善的合同约束及合理的担保机制,极易造成违约现象。而农村金融主要有集资和合会等方式,极易出现诈骗和投机行为[19]。

2.2 扩展功能

2.2.1 森林保险

林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自然风险贯穿于林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中。数据显示,1965—2015年,我国境内共发生森林灾害70万余次,受灾面积累计约为4亿hm2,占我国现有森林面积的25%,造成各种经济损失100多亿元,高居世界首位。我国森林保险保费补贴采取“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为主要特征的协保模式,即在统一的政策框架和制度约束下,由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在基层林业部门协助下开展森林保险业务,政府给予投保林农或林业公司一定的保费补贴[20]。目前,我国森林保险面临法律规范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巨灾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现实问题[21]。加之林农金融知识薄弱,对保险知识了解不够,很少有人购买商业、农业保险等[22]。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国内商品林投保面积0.368亿hm2,仅为我国商品林总面积的39.2%[23],说明森林保险利用率明显不足。

2.2.2 林产品品期货市场

林业风险主要来自生产周期过长带来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而投资者要求有较高的预期回报率外,还要求投资风险可控可转移。因此,产生了诸如“公司+林农”、“基地+林农”等订单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具有远期合约的性质。但是,当合同履约价格与市场公允价格产生较大偏离时,也会造成诚信缺失,从而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24]。可适当引入期货市场弥补远期交易的天然不足。期货市场具有的价格发现、套期保值、日清算式强制交割以及随时对冲了结头寸的自主退市等功能,能很好弥补远期交易、即期交易市场的固有缺陷[25]。林产品期货市场能较好实现避险功能的前提是期货品种足够丰富,形成关联度较高的商品期货市场,以吸引大量投资者[26]。目前,虽然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已在辽宁大连商品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填补了长期以来我国林木领域期货产品的空白[27],但现阶段我国并没有上市交易的纯木材期货。

2.2.3 资本市场

林业企业上市融资具有风险规避和资源聚集的双重作用[28]。我国从事林业生产相关的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过高的入市门槛使多数企业望而止步。截止到2019年7月份,林业概念一共仅20家上市公司,其中9家林业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11家林业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而主营业务为营林的A股上市企业仅4家,说明资本市场在林业建设过程中所提供的支持有限。

2.3 衍生功能

2.3.1 森林资源流转体系

森林资源的有序流转可有效盘活森林资产,协调各方资金联动,对于林业建设实现资金聚集尤其是近年来小额林权抵押贷款的可获得性具有重大意义。以辽宁省抚顺市为例,截至2015年底,全市符合流转条件的集体林地面积674 900hm2,林木蓄积量达到50 573 000m3,全市林木资源价值近300亿元,2017年全市实现林业产值117亿元,农民人均涉林收入近5 000元[29]。可见,森林资源的顺畅流通在农民增收致富以及农村建设发展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林权可流转面积仅为总面积的6%[30],产权不清晰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林权的流转进度。此外,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存在林权无序流转、缺乏科学规范管理[29]、评估人员数量不足、资质混乱等问题。

2.3.2 信用担保体系

信息不对称是林业融资成本高、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根本途径[31]。截至2019年1月1日,全国累计建立农户档案用户数1.84亿,超9 700万用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超3.4万亿元[32]。但存在信息共享机制缺失、信用创建退出机制不健全、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33]。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且分散,农户财产确权困难,金融知识匮乏,信用意识不强,信息采集和维护成本远高于城市,信息严重不对称,因此信用体系建设尤为重要。与此同时,受到经济下行的影响,贷款担保公司自身风险增大,小额贷款担保业务也呈萎缩态势[34],无法给林业融资提供足够支撑(见图1)。

图1 林业融资体系金融功能缺失示意图

3 完善金融功能的建议

3.1 鼓励农村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林业融资新模式

各大农村商业银行间应该相互合作而非简单的叠加或重复。通过差异定位,形成各自特色服务,结合林业经营特点开发出综合性、差异化、创新性融资产品;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林业金融新生态。

3.2 推进林业担保体系、森林保险建设,创新林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加快设立国家林业融资担保基金,切实发挥全国林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降低金融机构风险。二是完善森林保险机制,加快林业保险发展,鼓励在试点区域,由政府部门牵头,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组成风险共同体,共担风险。针对我国林业地域性差异和不同经营者面临的风险差异,设计出多层次、多梯度的森林保险产品。同时注重培育林农保险意识,加强保险监管,防止个别保险公司侵害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3.3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抵押配套机制

第一,加强信用平台建设,实现信用共享。将区块链等新型科技手段引入林业信贷体系,构建数字化信用平台,实现线上信用互通互联。针对林业的特殊性,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指标和体系,由政府牵头组建数字检索平台,实现信用透明、可查询、可追溯。第二,拓宽林业贷款抵押、质押范围,可将林农基于地缘、亲缘的社会组织关系作为抵押品扩充扩展,丰富抵押品种类。充分利用仓单质押、发展订单林业,鼓励林业企业与林农间发展贸易信贷。

3.4 优化林业金融监管,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顶层设计;设立林业金融监管部门,以金融功能为监管对象,积极推进监管方式由主体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同时,用好差异化准备金、林业贷款贴息、林权抵押贷款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向林业放开贷款。

3.5 合理利用资本市场

一方面,探索建立服务林业企业的柜台交易系统。根据企业行业特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综合考察,建立服务于林业中小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另一方面,完善林业企业融资要素,提升综合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企业并购、重组,淘汰竞争力低下的企业,深化对重点扶持企业技术改革,从技术、资金、政策多方面支持,打造出行业“领头羊群”,带动行业内其他企业发展,逐步缩小林业与其他行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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