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霞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37)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要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定实施科教兴国、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问题,进一步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当前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高红治,2018)。近年来,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及农民组织主导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矛盾凸显,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逐渐被学者所提倡。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由原来普遍的“政府扶持、市场引导”转变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研院校、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科技园区、全科农技员等多元服务主体也参与到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高华,2016)。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合作社、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服务示范站、科技扶贫综合服务平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综合试验示范基地、星创天地、星火技术密集区等建设模式逐渐被学者和政府研究和采用(丁自立等,2008;郑丹,2009;陈兴涛等,2018;袁晓斌,2018)。
江苏于2010年启动建设的“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模式,借鉴现代商品超市的理念,以有店面、有队伍、有网络、有基地、有成果、有品牌等“六有”为主要特征,构建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信息流与技术流相结合、网络服务与专家服务相结合、日常服务与专题服务相结合、咨询服务与培训服务相结合的科技服务超市,最终形成总店、分店和便利店三级科技服务超市网络(江苏省科技厅,2010)。学术界从技服务超市的内涵(李娜等,2012)、特征(张玉强,2015)、影响因素(何晨曦等,2015)、架构和要素关系(汤国辉等,2016)、数据库设计(韦金河等,2013)、运行机制(卞琳琳等,2013;汤国辉等,2016)、营销策略(林琳等,2014)等方面做了深入探讨,关于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三店六有”模式的内部运行机制、建设成效等也有学者进行了研究(卞琳琳等,2013;汤国辉等,2016;高千惠,2018),为江苏科技服务超市的能力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方案参考。
截至2016年的最新一批认定,江苏已累计确认七批(第八批未公示)共429家“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便利店(见表1),并在2016年12月确认了首批共13家科技服务超市分店为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示范店(见表2),徐州市贾汪区、邳州市、常熟市、东台市、兴化市5个县(市、区)为示范县(市、区)。
表1 历批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布
表2 首批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示范店名单
依托自身资源禀赋,江苏科技服务超市涵盖的农产品种类丰富,涉及范围包括蔬菜、畜禽、水产、经济林、苗木花卉、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经过近10年的发展,科技服务超市在“三店六有”的基本框架上也涌现出一些当地特色的新模式,如如皋特色畜禽产业分店与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产学研”模式,兴化特种水产产业的“企业+市场+基地+渔农户”模式,东台蚕业的“科技+服务+物资”模式(崔虹等,2014)等。仅2019年,江苏省就组织举办专题技术培训5场,直接培训农技人员270余人次;征集省内外涉农科教单位农业科技成果2 852项、企业需求116项,重点推介成果155项;举办农业科技金融路演活动7场,对接融资需求203项,意向金额7.75亿元,有效推动了农业特色产业升级和效益提升。除此之外,江苏省还与贵州、青海、陕西等省份组织交流考察、指导建设等,介绍推广我省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的做法和经验,为我省对口支援工作发挥了科技和人才的重要作用(江苏省科技厅,2020)。
目前,科技服务超市经验已推广到宁夏、广东、内蒙古、四川、新疆、安徽、云南、浙江(中国科技部,2014;周宇英等,2014;汤国辉等,2016;席建新,2017)等省市。通过展示活动、开展培训、品牌推广等方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了农民增收致富、有效带动了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调查发现,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目前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涉及规模和质量有待提升、区域建设情况不平衡、服务供需匹配尚需加强三个方面。
从江苏历批科技服务超市建设情况来看(见图1),全省科技服务超市建设数量呈下降趋势,较难发展新的分店和便利店。除第二批外,其他批次的科技服务超市便利店和分店的数量均未超过50家。其中,第七批上报科技服务超市的地级市中,便利店数量同比下降了45.7%,分店数量同比下降了50%。14个地市中,有9个地级市未获批新增分店,5个地级市未获批新增便利店。
图1 江苏省历批科技服务超市获批情况
从建设质量上看,除第三批外,一方面各地级市从总数量上虽然基本满足新建分店需同时建设2家以上便利店的要求(江苏省科技厅,2014)。但从第四批开始,各地市均减少了分店的发展数量,而选择建设更多的便利店,便利店和分店的建设数量比为4:1。另一方面,从调查和访谈中可知,大部分企业受制于企业产能规模、人员、资金、土地、管理能力等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建设2家便利店的要求。
可以看出,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已初具规模,但在规模和质量上都面临一定困境,而盲目拓新又势必与建立科技服务超市的初衷相背离。因此需要将科技服务超市进行分类,对一批又好又快发展的承建单位加大科技投入,促进更好发展。同时,重点把关一批已申请成功但考核未通过的科技服务超市,调研建设可能性,及时止损。另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摸排项目源,鼓励各地继续积极申报,扩大科技服务超市数量规模。
从不同地域的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情况来看,江苏各地级市之间的建设差距较为明显。徐州、盐城两地市科技服务超市数量占比接近总量的30%,徐州、盐城、连云港、泰州、南通5市的科技服务超市数量占全省总数的56.2%(见图2)。与南通、泰州、连云港三市的超市数量超过40家不同的是,苏南地区镇江、常州分店和便利店数量不足20家,镇江科技服务超市数量不足徐州的20%。
图2 不同地市科技服务超市建设情况
从数量成效来看,南京、无锡、常州、扬州、泰州、淮安6市未能达到“每家新建分店须同时建设2家以上便利店”的规划要求。尤其在分店建设上,无锡、常州、苏州、连云港、镇江、宿迁不足10家,其中,镇江不足5家,地市间建设分店的差距较大。便利店的建设中,盐城、徐州建设数量超过40家,连云港、泰州超过30家,镇江、常州、无锡不足15家。总体而言,苏北地区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力度高于苏南地区。苏北5市科技服务超市数量占总数的50.4%,苏中3市占比25.6%,苏南5市仅占比24.0%。
从不同建设批次上来看,地市间差异也同样存在。由表1可以看出,镇江在7批建设科技服务超市中共有5次未有新的分店或便利店审批,苏州共有3次,无锡、常州、连云港、淮安共有2次。从第7批科技服务超市的建设中可以看出(见表3),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镇江无分店和便利店建设,而分店建设中,仅南京、无锡、徐州、宿迁4个地市有分店,其余10个地市未有分店建设审批。
表3 历批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中分店分布
供给方为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依据科技服务超市发展情况又可分为发展较好的科技超市和发展较差的科技超市;需求方分为已经申报科技超市的企业、其他企业和农户,其中农户分为养殖大户和散户。
从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来看,目前科技服务超市处于“停滞”或者结合其他项目(苏北专项计划)开发状态,原因主要为资金不足,即上级部门的重视力度决定当地科技部门开展科技服务超市建设的态度。由于大多科技服务超市采取的仍是“自上而下”的建设模式,还停留在政府原有农业发展项目上的增加,而非整合。此外,经过7批的申报,政府主管部门已经进入“瓶颈”期,单一的超市奖补政策也已无法满足企业建设需求。另一方面,通过与企业主访谈可知,企业主对于科技服务超市所起的作用是肯定的,企业主不仅将其作为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也从科技服务超市中获得更多同类行业的信息和资源。因此,如果需要继续科技服务超市的建设,那么进一步加大科技服务超市的扶持力度,增加投入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对于科技服务超市的筛选多以本地龙头企业为主,项目来源渠道十分匮乏。当地龙头企业主通常与科技部门的关系较为紧密,而得益于资源、政策、人脉等多方条件,这些企业在当地扮演“寡头”或“垄断”角色,一定程度上导致其他企业进入的壁垒太高,只能选择在企业的上游或者下游进行发展。但是,在当地拥有十分优渥的产业资源条件下,仅靠“几家”企业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因此,如何扶持龙头企业建立上下游一体化服务体系,在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便利的同时,降低中小企业的进入壁垒,也是当前亟需考虑的问题。
从需求角度来看,对于已经申报科技服务超市的企业而言,普遍希望加大奖补资金和扶持力度、增加产业专项资,尤其是在区域奖补不一致的情况下,苏北科技服务超市与苏北专项结合导致科技服务超市奖补资金更少,这主要是由于农业运营成本高、研发资金和动力不足、有想法无实力、效益未知等因素所导致。对于部分自身发展良好的企业或者中小型企业受制于规模较小、管理能力有限、人才缺失等原因,还停留在希望利用科技服务超市建立与当地科技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以便接触更多的资源和项目机会的阶段,这部分企业对科技服务超市项目并不了解,但建设热情很大。除了资金需求以外,人才、技术和政策助力需求也是企业最需要的,中小型企业前期投入较大,尤其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大部分还处于边种植、边管理、边运营阶段,企业无法再耗费自身资源进行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如果没有当地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很难将项目落地。从农户角度来看,散户对科技服务超市关注力度不大,积极性不高,主要需求为突发事件咨询,受价格驱动较大,更关注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从而获得额外收入(中小型都会聘用周边的农户进行采摘、收割、打包等基础工作,这类工作通常为零工形式,工资日结,成本也相对低廉)。而当地养殖大户专业化要求更高、自主性更强,会主动寻求系统性学习。
从2016年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的考评来看,分店和便利店考评指标能够较为公平地评价科技服务超市的建设成效,但是从需求方角度来看,销售额依旧是企业关心的主要方面。科技服务超市所审核的主要侧重点集中于科技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发布、科技培训、年服务人数、促进成果转化等服务性指标。这样的考核仅仅将指标定量为年服务农民人数、服务乡镇覆盖率、举办各类活动的场次等,无法提高企业主积极性,且容易导致年终审批和考核时出现“一哄而上”的现象。因此,科技服务超市的综合性服务供给与农业经营主体间的需求是否一致,以及科技服务超市在专业化、产业化做大做强的同时如何带动更多普通农户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①实行省级定补、市级奖补、县级考核制度:省级主管部门对已成立的分店和便利店,结合其他项目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市级科技部门着重对产业专项实行奖补,鼓励科技服务超市提供较多的社会化服务,对针对性、实用性、适用性更强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县级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年底考核。
②“政企院校”管理模式:即政府发挥品牌管理(工商局)、标准化(市场局)、土壤检测(土肥站)、申报项目、政策性支持(尤其是初创型企业、研发项目等)等作用,积极帮助超市参加省市组织的农业活动例如通过超市嘉年华,农产品推广、设立葡萄节等方式,督促超市申报奖补资金,组织企业参与交流活动,扩大企业的名度;科研院校着重进行难题攻克,比如莲子保险、包装材料等;企业提供实践基地并积极引进和推广院校的关键技术。
③建立当地企业与专家库,组织同类型展览交流等活动:政府主管部门借助官方网站、公众号APP、企业QQ和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做好日常管理和宣传。对所有科技服务超市(企业)名单进行分类,对特定专家库进行归类,印发至科技服务超市,以应对一些临时性需求如临时性科技特派员、加工技术、肥料配比、机械设备等,由企业自主性选择沟通交流。活动做好参展企业的名片收集和整理活动,在科技服务超市中进行发放。此外,继续摸排当地优秀企业,尤其对于一些有想法、有能力、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主予以重点扶持。
科技服务超市(企业)大多技术成熟,有多年实践基础,在做好抢占市场、经营管理的同时,还要兼顾农户技术培训、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质量体系、无公害绿色食品等工作,服务人群较为广泛。从实地调研情况看,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大户等相较于散户来说更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更有利于技术的推广和使用。科技服务超市(企业)可结合行业和自身经营状况,服务特定客户,通过传授观念、技术给下线种植大户,实现供应链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在服务过程中,注重多种方式结合,提高技术服务层次,特别对新技术的研发要及时申报地方标准,保护知识产权。
从农业企业自身经营角度来看,仅靠传统营销模式发展难度较大,需要寻求模式创新,尤其经过新冠疫情,生鲜配送已经成为常态,更要做好长远规划。农业企业关键需要整合自身资源,对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等有清晰定位,在实践中总结营销经验。如产品和价格定位选择大众促销还是高端模式,营销渠道选取大平台、自建商城、经销商或是微信营销,以及利用自有资源增加销售或者推广(如团建、农家乐、休闲采摘、垂钓等)。
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应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逐渐自发形成基于专业实践的新型组织。组织就生产技术方面以协会性质进行技术总结、经验分享。根据协会成员情况,组织线下交流活动,比如参观农业大省新品种、技术或设备,组织邀请行业专家授课,进行技术学习与总结等。最终,组织形成产业集聚区,依据自身号召力,形成一套行业规则甚至是行业标准体系。农户在生产中往往能够总结出更生动、更实用的实践经验,这类经验通常更具实践指导性与针对性,更能满足生产需要。且对于服务超市的周边散户来说,经费投入不大,更易接受。不过,当地农户与企业集聚地比,文化层次相对较低,可投入资金不大,对于能够改善生产的技术需求较强,普遍需要耕种收割、防病防疫、农产品加工、新品种引进、农药化肥技术等土地节约型技术的指导。因此,农户不能仅靠以往经验,需要主动寻求新型组织帮助,学习生产经验,最终形成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新型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