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廉政教育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以浙江高校为主

2021-08-03 06:12胡文蔚徐建伟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廉政从严治党教育

胡文蔚,徐建伟

(1.嘉兴南湖学院,浙江 嘉兴 314001;2.嘉兴学院,浙江 嘉兴 31400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提到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下,高校作为国家人才培养和文化引领的重要领地,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及新的要求,高度重视廉政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在大力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背景下,深入探究构建高校科学、系统的廉政教育体系,对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开展廉政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及“自我净化”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话要求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自我净化”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战略安排,也是党员干部思想上保持纯洁性的体现,是廉洁从政的基础。[1]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始终高度重视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把保持纯洁性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目标。高校作为发展党员、培养党员的重地,探究在自我净化理论下加强高校廉政教育工作,是当前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可以说,廉政教育是自我净化理论的具体实践和主要形式,高校要在自我净化理论的新要求下努力提升廉政教育的有效性。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述、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另一方面,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地,近年来屡屡暴露出腐败行为,对人才培养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涉案人员涉及一线教师、员工,也有领导干部,甚至是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新常态下,高校作为国家人才培养和文化引领的重要领地,高度重视廉政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并下沉基层、落到一线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三)新媒体新时代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

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空前发展的今天,仅靠传统的廉政文化教育方式已经不能满足高校廉政教育需求。网络环境构建了一个新的“拟态”廉政文化教育环境,对于传统的廉政文化教育方式提出了新挑战。[2]同时,也对廉政教育形式和阵地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把握网络文化背景下高校廉政教育的现实处境,明确网络文化背景下高校廉政教育的推进路径和实现载体,是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廉政教育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运用的必然要求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通过层层设防来阻止违法犯罪的发生。尤其是“第一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批评教育在前面”来防患于未然。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在《“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创新》一文中谈到:“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柔性措施,增强党纪存在感,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党员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为阻增量和‘不能腐、不想腐’夯实基础”,[3]也充分肯定了“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性。廉政教育作为“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手段,是教育大多数、管好大多数的有效举措。

二、浙江高校廉政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院校是培养人才的主阵地,也是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阵地,涉及人、财、物的规模庞大,也是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之地。可以说,高校政治生态环境影响着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2019年浙江省高校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高校派驻监察专员,增强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为了全面地了解高校开展廉政教育的现状和成效,我们选取了浙江省20所本科高校的专职纪检干部、二级党组织干部、二级党组织纪委干部、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等共计100人开展了问卷调查和走访调研,共收回问卷87份,并进行疏理和分析。结果表明,高校廉政教育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理论层面:教育主体认识和站位不够高

浙江省属高校对廉政教育的开展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学校自身专业优势开展独具特色的廉政教育活动。如浙江音乐学院的“浙音廉律”、浙江师范大学的“廉政文化节”、浙江工商大学的《廉政从业手册》、中国计量大学的“廉洁文化月”、嘉兴学院的“廉政短信”等。从整体来看,各高校廉洁教育形式多样,并有一定的延续性,深受师生喜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理论层面来看,教育主体存在认识和站位不够高的问题。对廉政教育的理解相对狭隘,与党和国家的建设发展理论结合不够,和学校事业发展和长远规划联系不多。如何从深层次上解决教育对象的思想认识问题,是开展廉政教育的出发点。调研中发现,当前浙江高校廉政教育更多地停留在完成年度任务的层面,尚未上升到理论认知的高度。缺乏理论的支撑导致教育成效大打折扣。

(二)实践层面:常态化教育机制尚未形成

从当前浙江省属高校的廉政教育实践来看,高校廉政教育常态化、系统化机制建设还未形成,碎片化、分散性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廉政教育开展偏少且针对性不强。不少高校廉政教育的开展只是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自主设计的教育活动不多,系统性、针对性不够强,未根据教育对象的工作特点、岗位职责来设计教育形式和内容,往往在普遍意义上笼统地进行廉政内容的灌输,效果不够明显。如针对高校科研人员科研经费的乱用和学术腐败问题,很少有高校会梳理科研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致使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接二连三的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二是教育资源整合不到位。由于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整合教育资源的力量不够,缺少典型案例和本土化教材,尤其是与校外廉政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关系不够紧密,造成教育形式和内容上有较大局限;三是廉政教育未形成合力。从教育主体上看,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是开展廉政教育的主力,学校其他部门参与不够。在对“贵校有哪些机构在开展廉政教育工作”调查中(见图1),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外,其他部门还有较大的参与空间。并且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分工、相互配合还有所欠缺,容易造成教育的割裂化、碎片化。

图1 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廉政教育情况

(三)教育对象层面:分层分类教育开展不够均衡

首先是高校群体的分层分类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还不够,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缺少针对性;其次是不同群体廉政教育不够均衡。大多数高校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很重视,廉政教育很充分,但对一般管理人员、普通教师、学生的教育还远远不够。如在对“高校哪一类群体廉政教育还存在不足”的问题调研中发现,认为对专任教师、一般职员、学生的廉政教育不足的占比分别为65.52%、54.02%、49.43%,存在明显不足,这也是高校其他人员出现违纪违规问题较多的重要原因所在。第三是教育手段相对单一。从对学生的廉政教育情况来看,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主阵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课程思政的融入度不够,资源和教学手段比较单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思政课程里廉政教育的内容较少,教学内容与廉政文化结合不够紧密,设置专题廉政教育课的较少。此外,与地方廉政文化的合作共建不够,情景式、体验式、警示教育活动偏少。整体来看,对不同群体的廉政教育从重视程度、教育手段、教育内容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均衡性。

(四)教育效果层面:教育效果评估机制还不健全

调查发现,大多数高校只停留在是否开展廉政教育层面,而对教育效果关注不多。在对“贵校廉政教育开展的效果如何”的调查中,56.32%的人认为廉政教育的效果“非常好”,其他都认为效果一般或存在较多不足。而在对“贵校是否对廉政教育成效做评估”的调查中,只有47.13%高校做了较好的评估。24.14%认为做了评估,只是凭感觉而评估。还有28.74%的高校对廉政教育效果未做评估。可以看出,一半以上的高校对教育效果并不关注,对教育效果的评估不够重视。由于缺乏有效的效果评估机制,势必导致廉政教育的成效大打折扣。

三、构建高校分层分类廉政教育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清晰明确施教主体,织密廉政教育网络

高校施教主体的不明确已经成为廉政教育合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提到廉政教育,一般人都认为这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无关。显然,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应该说,除纪检监察部门外,每个部门都应具有对本领域和部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的职责。从横向看,高校内设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如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都应该更多地承担起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廉政教育工作(如表1),共同建构起不同施教主体对应不同教育对象的教育体系。

表1 不同施教主体的教育对象

从纵向看,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纪委、二级党组织和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建构起纵向的廉政教育体系,实现全员覆盖。通过清晰明确各部门的教育对象、教育职责等内容,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纵横交织的廉政教育网络。

(二)分层分类廉政教育对象,实现因材施教

分类分层廉政教育,有助于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只有科学划分不同类别层次的对象,才能因材施教、科学施教。[4]高校涉及的廉政教育对象多样,从工作岗位上划分,有省管干部、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一般管理人员、教师、学生、企业人员等;从工作性质上划分,有事业编制人员、人事派遣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工人编制人员等。可以说,高校涉及的部门单位、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较多,人员构成复杂。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凡是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均为监察对象。那么只要有可能成为监察对象并且有潜在廉政风险点的都应是廉政教育的对象。实施分层分类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明确不同的施教主体。如对领导干部主要加强党纪党规、相关行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纪律等学习教育,教育方式主要采取党政会议、网络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现场警示教育等;对专任教师主要是结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明确教师履职基本规范;对大学生廉政教育主要是结合思政课程改革和课程思政要求,专题设计廉政教育内容,提升育人主阵地作用,加大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廉政教育内容安排等,并积极参与协同地方廉政文化宣教实践活动。清晰明了的“分层分类”将有利于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实现对高校廉政教育体系的合理构建。

(三)优化整合廉政教育资源

廉政教育能否顺利实施,教育内容是关键。高校掌握廉政教育资源最多的是纪检监察部门,有上级最新的制度文件、典型案例、信访分析、网络视频等。此外,还有一些社会资源,如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典型廉洁人物、纪检监察史料等都是开展教育的优质素材。资源优化整合是关键。一是由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二级党组织纪委协助成立资源整合小组,收集整合教育素材;二是建立廉政教育素材库和专家库,为有需要的部门随时调取教育资源;三是共建廉政教育基地,整合校外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基地,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纳入本校资源库。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势必带来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建立健全廉政教育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廉政教育评估机制对优化高校廉政教育的路径、提升教育效果、改善高校政治生态具有重要价值。“廉政教育评估结果可以为高校廉政教育的目标、内容选择、方法运用、管理决策等提供客观依据”。[5]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采用不同的教育内容、方式方法、实现载体、达成目标等;针对不同的教育目标选择不同的评价因子(法规认知、业务水平、个人品德、思想认识、心理测评等)建构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同的教育效果等级。根据教育效果等级向施教主体和教育对象作出反馈整改,进一步改进、优化教育内容、方式方法、路径等指标,提升教育效果,建构廉政教育体系闭环。再配合健全相应的制度保障,从制度层面规范教育行为、约束施教主体和受教对象,界定教育内容等,从而保障廉政教育的有序实施。

通过调研分析浙江高校廉政教育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构建以清晰明确施教主体、分层分类教育对象、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健全教育评估机制为内容的廉政教育体系,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廉政教育,提升廉政教育效果,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提供新的思路,有助于高校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为高校立德树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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