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历史事实”

2021-07-20 09:19张轲风
思想战线 2021年4期
关键词:历史事实历史学家史学

张轲风

一、走出“历史事实”的西方话语

在兰克之前的史学界,“历史事实”概念是指客观存在于人类社会一切过往事实的总和。长期以来,中文习惯语境下的“历史事实”概念亦作如是解,即指历史客观存在中的事实。20世纪初以来,卡尔·贝克尔、爱德华·H.卡尔、海登·怀特等西方学者将“历史事件”与“历史事实”截然二分:“历史事件”是客观存在的,而历史学家通过历史记录选择、提炼出来的才可称为“历史事实”。(1)[美]卡尔·贝克尔:《什么是历史事实?》,载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84~299页;[英]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 恒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91~93页;[美]海登·怀特:《答亚瑟·马维克》,彭 刚译,载彭 刚主编《后现代史学理论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84~85页。以此为基础,卡尔·贝克尔认为:“历史事实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不然就不存在于任何地方。”(2)[美]卡尔·贝克尔:《什么是历史事实?》,载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89页。爱德华·H.卡尔指出:“相信历史事实的硬核客观独立于历史学家解释之外的信念是一种可笑的谬论。”(3)[英]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 恒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93页。罗兰·巴尔特宣称:“历史事实这一概念在各个时代中似乎都是可疑的”,“事实只能作为话语中的一项存在于语言上”。(4)[法]罗兰·巴尔特:《历史的话语》,载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22页。后现代主义史学奠基人海登·怀特频繁引用罗兰·巴尔特的“事实是语言学上的存在”论断,认为历史事实是“被描述的事件”,是经过历史文本以各种修辞、隐喻技巧建构出来的过去。(5)[美]海登·怀特:《答亚瑟·马维克》,彭 刚译,载彭 刚主编《后现代史学理论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84~85页。保罗·韦纳甚而说:“既然一开始历史就是一种叙事,它并不能重新再现真实的体验,并不比小说做得更多。”(6)[法]保罗·韦纳:《人如何书写历史》,韩一宇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5页。

上述西方学者尽管不否认历史事件的客观存在性,但认为历史事实附着于主观的历史记录而存在,片面强调史学求真的局限性,从而得出“历史事实源于史家重构”的认识。这一理论源于西方现代主义史家,但被后现代主义史学无限放大:历史客观存在似乎既不可知,也不重要,历史学家的工作似乎是源于主观记录、走向历史想象的空中楼阁。这引发了一系列疑问:历史真实存在吗?如果历史真实无法触及,史学求真是否徒劳无功、痴心妄想?史学还应该求真吗?史学还有意义吗?如此,历史学面临被无形消解的危险。学界对后现代主义史学的诟病正在于此,彭刚指出:“倘若在理论上放弃了历史实在对历史文本的约束作用,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就丧失了根基,相对主义就成了必然的宿命。”(7)彭 刚主编:《后现代史学理论读本·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页。有学者严厉批评道:后现代主义“用自由和创造这迷人的字眼来诱惑我们,但它或许会导致我们在理智和道德上的自杀”,“从本质上、从根本上讲就是反人文主义的”,“也是彻底反历史的”,“是对历史学科本身的否定”。(8)[美]格特路德·希梅尔法布:《如其所好地述说历史:不顾事实的后现代主义历史学》,张志平译,载陈 恒,耿相新主编《新史学》第5辑《后现代:历史、政治和伦理》,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23~24页。我们学习或研究历史,目的在于通过历史定位自我,理解现在,并坚定地走向未来,如果我们无法通过自己撰写的史学著作去认识历史,必然深陷无法表达自我、定位自我的逻辑怪圈之中,迷失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虚无之境。

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很大原因是西方学者提出的“历史事件—历史事实”二分法。二分法在国内史学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为诸多学者所继承。然而,二分法的缺陷是多方面的,首先,此“历史事实”非彼“历史事实”,作为西方话语的“历史事实”概念有悖于中文概念约定俗成的意指范畴,二者意涵极易混淆,从而造成理解偏差和认识歧义。正如张耕华所说:“‘历史事实’问题之所以众说纷纭,争执不休,原因之一就是‘历史事实’概念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9)张耕华:《有关“历史事实”及其相关问题——兼与陈启能先生商榷》,《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自“历史事件—历史事实”二分法引入国内史学界以来,“历史事实”概念往往在不同的概念体系、学术脉络、认识层次和文本语境之中被阐释:或认为是指历史客观存在中的事实;或认为是指历史学家从过去特意选择和提炼出来的那一小部分事实;或认为是指历史记录中反映的事实;或认为是指历史学家注入认识加工后形成的历史重构图景;等等,不一而足,导致概念愈解愈繁,“历史事实”越描越黑,一切根源在于走不出西方史家营造的二分法逻辑怪圈。

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依照二分法的表述逻辑,历史事实只能从历史记录之中求得,客观的历史存在似乎可有可无,历史事实的地基直接构筑在充满主观意识的历史文本之上,如此加剧了历史事实的主观性,这对我们认识历史客观性毫无助益,而历史学家希图求真的大厦必然是空中楼阁。后现代主义史学关于“历史事实源自文本建构”的观点,正是建立在历史事实是历史学家提取自历史记录的这一认识前提,“存在消解历史认识求真维度的风险,”(10)郭 丹,张作成:《“历史事实”概念解析?——西方观念史视野下的考察》,《北方论丛》2019年第6期。如此只能令人徘徊于唯心论的逻辑怪圈之中难以自解。此外,历史事件、历史记录和历史事实之间的依存关系如何体现?其明晰边界又在何处?历史学家如何提炼“历史事实”?面对这些疑问,二分法均未给出明确而令人信服的答案。

在笔者看来,“历史事件—历史事实”二分法不仅毫无必要,而且让历史事实认识日趋混乱。国内部分学者受困于“历史事实”这一西方话语陷阱而不自知,甚而醉心其中,在历史唯心认识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我们希望驱散迷雾,弄清楚历史、史学、史料和史家的关系,那么就必须摆脱卡尔·贝克尔等西方史家给定的话语体系和理论框架,摒弃“历史事实”这一充满争议的学术概念,重建历史学中的“事实”关系。

二、历史“元事实”:特性及其分类

一般而言,“历史”一词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指人类社会在时空演进框架下一切过往事实总和而成的历史存在,它包含了人类历史所拥有的人、时间、空间、物质、事件、制度、技术、知识、观念等包罗万象、大大小小的无数事实,这些事实是真实存在于人类历史之中的“细胞”,看似庞杂纷乱,但在一定的社会规范和历史规律之中有序运动,构成了无以计数的、庞大的“事实数据库”,不妨称之为历史“元事实”。二是指历史载体,即保存历史信息的历史文献、历史遗存、音像资料、口头传说等。历史载体承担了不同时代人对历史“元事实”的记录、表达和叙述,也是历史学家认识历史“元事实”的媒介。历史载体不仅富含历史信息,而且自身即代表一种真实存在的事实,不论是历史文献、音像资料、口头传说,还是以古建筑、考古遗址、纪念碑、文物以及传统技术、信仰等共同构成的历史遗存。历史遗存的发现带有一定的偶然性,研究者无法借助个别的、孤立的、点状分布的、不完整的历史载体抓住全部的历史“元事实”。再者,历史载体中蕴含的历史信息,受限于编纂者、整理者的现实条件、知识水平、政治立场、个人偏好、情感倾向、文本结构、表达修辞等因素,往往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其中既包括真实存在的历史“元事实”,也掺杂了大量偏颇、虚假的内容,同时还存在精度、尺度、深度上的记录差异。由于历史载体不可能完成对所有历史“元事实”的承载,因此其中的历史信息还具有碎片化、不完整、不连续等缺憾。三是指历史认识,它是身处不同时代的历史学家关于人类历史的体系性书写、事实认知、主观推导、观念呈现以及价值判断。现实阅历、知识背景和时代环境决定了历史学家的发问方式,他们在感受或复原历史“元事实”的道路上,不可避免地从已知的现在出发,借助历史载体构想和重建过去,由此形成兼具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历史认识。

图1:“历史”的三层构架示意图

“历史”的三层含义也是人们理解“历史”存在状态的三层架构,大致形成了金字塔状的理想构图(见图1):历史“元事实”拥有庞大的数据源,是历史载体信息采集的标本基地,是历史学家赖以为生的研究主体和考察对象,是一切历史信息和历史认识的母体、源泉和基石,构成了最底层且体量最大的基础。历史载体处于中间层,它是沟通历史“元事实”和历史认识之间的传送带或回音壁,它传输或反射部分真实,同时也扭曲一部分真实。它既是历史“元事实”的标本室,也是历史学家认识历史“元事实”的媒介。但由于历史载体蕴含的历史信息只是一部分历史“元事实”的反映,其体量远远不及“元事实”。历史认识尽管扎根于历史“元事实”,但却是直接从历史载体中延伸出来的,它是历史学的生命和历史学家的工作意义,不断赋予历史“元事实”和历史信息以新的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构成了人们对历史“元事实”最凝练、最抽象、最高级的智慧结晶。

笔者借“镜花水月”一词以说明三者的关系。宋人严羽论诗云:诗之妙处,“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11)严 羽著,张健校笺:《沧浪诗话校笺·诗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57页。音、色、月、花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而“水中之月,镜中之象”则是对客观事物形成的投射和表征。客观存在的“花”和“月”正是历史“元事实”,而反射历史“元事实”的“镜”和“水”则相当于历史载体。历史学家借助历史载体形成历史认识,就是“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探索过程,这也是历史研究获得意义的过程。水中捞月、镜中求花自然是痴心妄想,但不妨碍历史学家通过“镜花水月”了解“花”和“月”的形态和位置,并进而找出投射源。

历史“元事实”是历史载体和历史认识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其自身的特性客观上决定了历史学的性质、目的和意义指向,同时也决定了历史学家的工作职责和目标。概而言之,历史“元事实”具有十个特性,即真存性、根源性、庞杂性、唯一性、系统性、连续性、变化性、传承性、不可见性、难验性。“真存性”是基于历史本体论而言的,历史“元事实”以真实状态存在于历史时空架构之中,与以往强调历史事实的客观存在性不同的是,笔者认为历史真实存在性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的统一,亦即不仅表现为物质形态的真实存在,也应包括历史上一切意识观念的真实存在。如果人类承认:现在来源于历史,自身的存在源于无数先辈的存在,保有的一切思想意识源于对先祖思想意识的传承,那么理解历史“元事实”的真存性就不是问题。历史学家对过往真实存在的探索过程受到历史“元事实”的强烈约束,不能凭空臆造和随意阐释;“根源性”是基于历史认识论而言的,历史“元事实”构成了一切历史信息和历史认识的母体,是史学得以存在的根源;“庞杂性”和“唯一性”是就其存在状态而言的,历史“元事实”普遍存在于历史时空的每一个节点上,“事实”类型繁多,数量庞大,以看似杂乱的状态弥漫于历史时空之中;而每个“元事实”都如同组成历史存在的一个分子,又独立存在于特定时空之中,我们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元事实”;“系统性”是指历史“元事实”构成了一个整体的、系统的、有序的、有机的结构体系,任何一个微小“元事实”都不是孤立的,而是整合于人类社会系统之中的一个真实存在,相互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联系;“连续性”是指历史“元事实”在时空演进之中是连续不断的,史学尽管有分期意识,但历史“元事实”如同水流,是无法人为割裂的;有了“连续性”就有了“变化性”和“传承性”,“元事实”不仅真实存在于过去的时空,还以各种历史延续的传统形式存在于现代社会,正如我们身体里流淌着父辈的血液,拥有着祖先的基因和传统文化因子。“历史犹如空气,弥漫于现实生活之中”,“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或多或少有着历史的影子;现代人们的身上,总是带着历史文化的传统”。(12)河北史学会:《历史与现实论稿·前言》,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第1页。“元事实”在时空演进之中不断变迁和传承,或者说是在变迁中传承,在传承中变迁。对历史学的性质和历史学家的工作影响最大的,或许是历史“元事实”的不可见性和难验性。历史“元事实”瞬息而逝,无法往观,即便借助音像资料甚至穿越时空,我们所能看到的历史“元事实”也只能是零碎的、片面的、不完整的,因此具有“不可见性”。这一特性也导致了历史“元事实”的“难验性”,历史学家即便通过研究获得历史真相,但无法用不可见的历史“元事实”去验证其结论的可靠性。(13)钱穆指出:历史有三个特性:特殊性、变异性与传统性。钱 穆:《中国历史研究法》,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2~3页;陈光前指出,历史事实具有唯一性、整体性和动态性的特征。陈光前:《关于历史事实的概念》,《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4期。

历史“元事实”作为人类一切过往事实总和的历史真实存在,尽管看似庞杂而难以把握,但其内部包括了不同的“事实”类型,以往研究未及注意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历史“元事实”是由基本事实、过程事实、因果事实、观念事实四种“事实”类型组合而成的。

其一,基本事实。爱德华·H.卡尔说:“根据通常的看法,有一些基本的事实,这些事实对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是相同的,因此,也可以说这些基本事实构成了历史的基本框架。”(14)[英]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 恒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91页。基本事实大致可以“4W”概括,即何人(Who)、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事(What),也就是人物、时间、地点、事件。此外,还应包括历史时空之中一切物质形态的东西,以及历史演进中制度、秩序、规范等形成文本的东西。基本事实往往是人们众口一词、基本确知的历史客观存在,它构成了历史“元事实”的基本要素,确立了其他历史“元事实”所处的时空维度,也构筑了人类历史运动过程的基本框架。我们所见的《大事记》《本纪》等文献,其中大多数记录可归属于基本事实范畴。例如,秦王嬴政生于公元前259年,卒于公元前210年。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统一六国,建立秦朝,并建立皇帝制度,修筑长城、阿房宫、骊山陵墓等等,这其中即包含大量基本事实。基本事实的记载尽管有明晦之分、正讹之别,但总体上是历史真实的反映,不包含主观成分。基本事实对历史学家具有非常强的约束力,历史研究必然要在基本事实框架下展开言说,不能摆脱基本事实框架而另起炉灶,否则就会成为“关公战秦琼”式的文学想象。值得注意的是,基本事实只能通过历史载体呈现,历史载体中蕴含的基本事实可能存在特意选择和编排意图,从而被附加上主观性。弄清基本事实是史家的基本工作,但不是根本追求。

其二,过程事实。过程事实是由基本事实构成的事件发展线索,体现出时间连续发展的过程性和连贯完整的情节性。一个历史事件往往经历了从产生到兴起再到结束的过程,如果我们掌握了各阶段的基本事实,并在时间线上加以理解,也大致能够把握过程事实。古人称之为“始末”或“本末”,中国传统史书体例中有一种“纪事本末体”,基本上是在时空序列下联缀基本事实而成的过程事实。历史“元事实”之中往往蕴含了大事件和小事件,很多小事件组成大事件,因此过程事实存在认识尺度问题:如何判断小事件构成了大事件中的一个过程环节呢?例如,嫪毐叛乱是否构成秦统一进程中的一个过程环节呢?我们相信,即便战国末期的人对此都有不同看法。历史载体呈现的过程事实是编纂者以一定的因果逻辑关系主观选择和编排的结果。研究“始末”也是史家的基础工作,同样不是主要研究目标。

其三,因果事实。因果事实是指存在于历史过程事实中真实的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然是真实存在的,一个结果的出现必然有真实的起因,人们无法编造出两个事件之间真实的逻辑关系。然而,历史载体中表达的因果关系不一定可靠,历史编纂学将基本事实融入过程事实之中,往往是根据主观理解、时代意义构建起来的因果逻辑关系。此外,事物的因果关系并非是恒定不变的,一种事实的起因会随着时代变化,在不同社会体系、制度秩序、价值观念等时空环境里呈现出不一样的结果。例如我们说:“小明的高考成绩没有达到分数线,所以他上不了大学。”这个因果事实是当前社会的因果事实,但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种因果关系就不是必然的,如1973年参加高考的“白卷英雄”张铁生,因“交了白卷”考上铁岭农学院。这是因为当时社会存在另一种价值标准和制度体系。

其四,观念事实。观念事实是指真实存在于历史时空中的思想观念、道德伦理、宗教信仰和价值判断等,并在相应的社会奖惩机制和评价体系推波助澜下形成一种社会价值导向,其外在表现为这样、那样的“看法”。观念事实是时代意识造就的,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观念事实,一旦跨越时间,就可能不再是一种事实。比如说,古代出现了很多守节的贞女、殉节的烈女,以及割股疗亲的孝女,她们普遍受到传统社会价值观的赞许,但现代价值观并不认可这些反人性的活动;清初,昆明名士薛尔望带着全家殉国,清人认为这是薛尔望的气节,而现代人认为薛尔望没有权力剥夺家人的生命;诸如等等。一种观念价值不论是多么主观且难以把握,但都属于特定时空维度中的真实存在。总言之,观念事实是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真实存在。

以上四种事实构成了历史“元事实”。历史“元事实”的真实存在性不仅表现在物质方面,在历史时空中形成的观念意识、价值判断同样也是真实存在的。其中,基本事实完全处于客观存在的地位,不含主观色彩,其他事实则多少包含了主观因素,主要表现为真实存在状态下客观事实和主观事实的交织状态。一般来说,从过程事实到观念事实,其蕴含的主观成分大致呈递增态势。上述事实一旦被关注和描述,就进入了历史记录领域,历史“元事实”被特意提取、筛选、压缩、简化甚至编排重组,形成带有故事情节和连贯性的历史叙事,并以局部还原和整体重塑的状态而存在于历史文献、音像资料、口头传说之中,呈现为历史记录形态下的基本事实、过程事实、因果事实和观念事实。经过文字改造和思维梳理,它实际上已转化为富含人类主观意识的产物,而不是真实存在的、庞杂的、不可见的历史“元事实”。

三、历史学家的“逻辑事实”及其实质

历史学家的工作一般有三个步骤:提出问题,借助历史载体展开研究,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历史学家的“问题”是如何提出来的呢?往往遵循以下几种途径:1.个人史学旨趣。问题思考带有强烈的个性色彩,差异极大。2.时代意义和现实需求。正如当前“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国家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战略性规划下形成的思考。3.知识体系、学科归属等圈定的历史命题。例如,马克思主义史学“五朵金花”讨论,历史地理学中的黄河八百年安流问题,边疆民族史领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等等。这些历史命题是历史学家自身知识体系或归属学科内部漫长学术史积淀的问题。4.功利性技术选择。哪些历史研究在语言文字处理上更容易、更方便、更见成效、更有影响?例如,很多西方学者因看不懂中国古典文献,为节省时间和精力并很快获得收益,才转向中国近现代史研究。5.现实条件赋予或制约的选择。如果历史学家掌握一批“绝密”材料,也会将之引向某一问题研究,这是现实条件赋予的。现实条件制约也可能引发问题转向。民国时期的向达身处云南,文献资料获取不易,因而开展《蛮书》研究。历史学家一旦选定“问题”,这个“问题”就会转化为一个“选题”,借助历史载体展开探索,历史载体蕴含的历史信息就会以“历史素材”的面目出现,历史素材本身是从历史“元事实”中筛选出来的,历史学家需要从中二次筛选,通过连贯性、有条理的历史叙事,形成有意义、有说服力的历史知识生产。亦如马克·布洛赫所说:过去的某些现象,“如果未经过事先的筛选,又怎能成为有条有理的知识呢?”(15)[法]马克·布洛赫:《为历史学辩护》,张和声,程 郁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8页。要完成这个工作,历史学家必然有四种思维的介入,即历史思维、科学思维、艺术思维和价值思维,分述如下。

其一,历史思维:把握历史情境。历史思维的运用,要求历史学家秉承历史理性精神,以“同情之理解”的态度,感同身受地理解历史情境。其中,历史思维应以历史理性为前提。历史理性是人们认识到历史具有长时段连续性的自身轨迹之后产生的,每个事件不是孤立的,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个历史的过程,必然要以理性态度历史地回溯过去,探索变化和思考因果。它一方面是指“在思考与认识中理性地研究史学的那种能力”;另一方面是“理性自身以历史形式存在的特性”。(16)[德]斯特凡·约尔丹:《历史科学基本概念辞典》,孟钟捷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73页。历史理性是历史学家从过往历史记录中提取事实的保证。另外,历史思维以客观把握历史存在状态和情境氛围为中心主旨。马克·布洛赫说:“‘理解’才是历史研究的指路明灯。”(17)[法]马克·布洛赫:《为历史学辩护》,张和声,程 郁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21页。“理解”就是陈寅恪所言的“感同身受”地理解历史,是以人类特有的“共情”心理去复原历史情境。格特路德·希梅尔法布指出:现代主义史家以古代人的精神阅读和书写历史,强调“尊重过去的历史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坚持不懈地想要进入过去人们的心灵和经验当中,想如他们理解自己一样理解他们,尽可能多地利用同时代人所发现的各种证据去理解他们,在理解他们时尽量不让自己的观点和假设掺杂其中,想尽最大努力还原过去的‘真实面目’。”(18)[美]格特路德·希梅尔法布:《如其所好地述说历史:不顾事实的后现代主义历史学》,张志平译,载陈 恒,耿相新主编《新史学》第5辑《后现代:历史、政治和伦理》,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9页。“同情之理解”的历史研究是希望回复到历史情境之中,贴近过去的观念、立场和情感,试图把握历史“元事实”中的基本事实,重建过程事实,揭示因果事实,把握和评价情境中的观念事实,以历史理性的态度期望还原部分历史“元事实”。尽管受限于历史信息的不完整性和主观性等因素,这种复原或重建工作或许与历史真实还有一段距离,且遭到后现代主义史家的嘲笑,但这样做谁又敢说没有意义呢?但是,假如不顾历史情境,一味以今衡古,一切以现代眼光去评价历史行为,则是歪曲历史事实,成为有偏见和虚假的历史。

其二,科学思维:重建历史现场。科学思维指导历史学家以科学理性精神,运用逻辑实证方法严谨地分析历史实物和文本证据,从而重建历史现场。与历史思维相似,科学理性构成了科学思维运用的前提。科学理性相信,通过严谨而条理的实证步骤能够达到追求真理的目标,而这个“真理”也一般不会超越人类能够理解的基本常情和普遍法则,它同样是历史学家通过历史载体提取事实的保障。历史文献中存在大量荒诞的神仙鬼怪、祥瑞灾异记载,我们自然不应信其有而执迷其中;再如,四川三星堆文化遗址中出土了类似汽车方向盘的器物,而且青铜人像造型与现代人想象的外星人形象确有几分相似,目前科学尚无法给出合理解释,但一些“民科”宣称这必然与外星文明有关,这就是缺乏科学理性精神。外星文明已超越人类认知常情和普遍法则之外,因此科学理性不会下这样的判断。某种程度上说,严谨的历史学家与“民科”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拥有历史理性和科学理性。此外,逻辑实证方法是科学思维的具体呈现和保障。长期以来,历史研究积累了非常多的逻辑实证方法和用以自身验证的手段,以实现历史研究科学化的努力实践。保罗·利科说:“人们拥有一种针对记忆的独特的求真努力,在此基础上,历史用考证性的方法构建起自己独特的求真性。”(19)[德]斯特凡·约尔丹:《历史科学基本概念辞典》,孟钟捷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82页。确然如是,我们首先应该承认这些研究方法是科学技能的积淀。例如:对最贴近时代、最可信材料的寻找;积累更多的历史记录,建立在更大样本量上提取历史“元事实”;对历史记录的反复考证、甄别、比较和验证;借助大量考订数据的量化统计方法;跨越学科界限,借助历史遗存、田野实践、其他现代科学技术等手段用以重建过去;诸如等等。而且,历史学还在不断改进自身的研究方法:为谨慎利用历史记录而提出“多闻阙疑”原则;为增加表述准确性而倡议削弱文采修辞在历史书写中的过度运用;为完善历史文本的不足,陈垣总结出四种“校勘法”;为提升事实的验证性,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为获得更多的历史信息,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复原文物,让原本不可见的图像重新显影(如海昏侯墓中青铜错金当卢);为提升自身的素养和技艺,历史学家自觉培养了运用多语言、古文字、影像技术、生物技术、电脑技术等能力。

其三,艺术思维:推导历史情节。通过历史载体提取的历史信息毕竟是不完整的,历史学家还需要运用艺术思维加以想象和推导,但这一想象性推导必然是建立在把握历史情境和重建历史现场基础之上的,亦即艺术思维是以历史思维和科学思维运用为前提的。通过运用艺术思维,历史证据被连缀起来,形成符合实际的、逻辑的、闭合的证据链,使之构成连贯化的历史情节和事实推论。这一过程充满了主观性和文艺特质,也是后现代主义史学诟病历史学无法成为科学的重要环节。特里威廉说:“对我们所有人来说,历史的魅力就在这种结论性的诗意分析中。但是,历史的诗情并不是由任意漫游的想像力组成的,而是由追求事实、关注事实的想像力组成的。”(20)转引自[美]格特路德·希梅尔法布《如其所好地述说历史:不顾事实的后现代主义历史学》,张志平译,载陈 恒,耿相新主编《新史学》第5辑《后现代:历史、政治和伦理》,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17页。这是理解历史研究中艺术思维运用的关键。

其四,价值思维:阐明历史意义。历史学家还需要结合前三种思维,对研究主体进行价值判断和主观评价,藉此阐明其历史地位、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等,让过去久远而破碎的历史活动获得新意义和新价值。价值思维的介入是让历史学获得学科意义的过程,是历史学的灵魂所在。如果历史学家的工作仅仅停留在基本事实或因果事实上的求真,那么问题来了,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如水而逝的过去发生了哪些具体琐碎的事情呢?我们了解过去是希望从中获得意义,获得对于人类自我、现实社会以及未来走向的一种定位性、指导性或规划性的意义,这才是历史学的根本目标。

历史学家严谨的工作,本质上应该在四种思维的指导下开展:以历史思维获得对历史情境的准确把握;以科学思维尽量保证我们能复原一部分基本事实、过程事实及因果事实,借以重建历史现场;以艺术思维推导历史情节,将之形成连贯化的、大众可以理解的历史叙事;以价值思维做出符合历史逻辑的主观判断,赋予历史学新的时代生命力。藉此四端,历史学家实现了对历史载体的对勘、甄别、提炼和加工,在其笔下形成了一种新的“事实”,即历史学家应该求的、能够求的历史“逻辑事实”。(21)此前有学者提出“科学的历史事实”“史学著述中重建的事实”“认识客体的历史事实”等概念,其实质与本文提出的历史“逻辑事实”大致相似,但也存在区别。例如,A.H.乌瓦罗夫、B.A.季亚科夫等提出“科学事实”概念,波兰历史学家鲍宾斯卡娅和托波尔斯基提出“史学事实”,认为“它是科学的重构,或者说是研究者对事实进行创造性的科学改造结果。”[苏]E.M.茹科夫:《历史方法论大纲》,王 瓘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99页。在笔者看来,“科学事实”过分强调了历史学的科学性,忽略了历史学家所得事实本质上是主观意识的产品。陈光前撰文指出,历史认识论上的“历史事实”可划分为三种形态:客观存在的事实、史料记载的事实、史学著述中重建的事实。陈光前:《关于历史事实的概念》,《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4期。“史学著述中重建的事实”这一概念比较模糊,未能反映史学的任何认识论或方法论内容。张耕华认为:“历史事实”概念自身具有三种含义:客观的历史事实、作为认识客体的历史事实、专科信息中的历史事实。张耕华:《有关“历史事实”及其相关问题——兼与陈启能先生商榷》,《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作为认识客体的历史事实”这一概念不够明晰,其实质与西方学者的“历史事实”概念趋同,不易与西方话语相区别。

我们该如何认识历史“逻辑事实”这一概念的实质呢?历史学家对逻辑事实的探寻,是兼具科学和文艺双重属性的脑力劳动,是主观意识将“历史之真”转化为“史家之真”的历史认识过程。历史学家追求的逻辑事实不仅包含了历史真实存在的事实,还包含历史学家借助历史载体在逻辑推理基础上形成的主观认识,是求真、求知和时代意义诉求的综合表达。然而,之所以可称其为一种“事实”,乃是由于它是在历史思维、科学思维和逻辑科学方法的共同保驾护航下推导出来的。总言之,逻辑事实是历史学家能获得和把握的兼具客观逻辑性和主观假想元素的历史探索,本质上是历史认识的主体人(以史家为代表)和历史客体“经由中介质历史资料在社会实践及历史研究科学实践基础上能动的统一”,(22)姜义华,瞿林东:《史学导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68页。是兼具客观性与主观性、科学性与艺术性、逻辑性和想象性的知识生产。其中,求真主要表现为对历史“元事实”中的基本事实、过程事实的追求,构成了逻辑事实的基础,即追求“史实”;想象推导和价值判断则是重塑历史“元事实”中的过程事实、因果事实、观念事实,并附加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此即“史实”基础上的“史识”。逻辑事实的精神实质是历史学家对历史真实存在形成的主观认知。(参见图2)

图2:历史学家“逻辑事实”生产流程示意图

四、“逻辑事实”与历史学家的求真秉性

“历史学难以求真”“历史记录存在主观性”“历史书写是时代的产物”等命题并非后现代史家的发明,早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历史学作为现代学科建立时已为人熟知了。(23)参见[美]格特路德·希梅尔法布《如其所好地述说历史:不顾事实的后现代主义历史学》,张志平译,载陈 恒,耿相新主编《新史学》第5辑《后现代:历史、政治和伦理》,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10页。中国史学界亦然:顾颉刚提出“层累古史说”,已然明白历史真实的建构意义;胡适说“大胆地想象,小心地求证”,间接表达了史学具有科学和艺术的双重属性;傅斯年和顾颉刚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已宣告历史书写是时代的产物,而不是单纯求真。历史学保有面向过去(求真)、认识自我(求知)、指导现在(求用)、规划未来(求存)的意义,承担着传承人类经验,为人类不断获得福祉的终极使命。因此,历史学家追求的“逻辑事实”,最终指向它应有的时代意义,而非狭隘地还原史实。但与后现代史家理解不同的是,严谨理性的历史学家丝毫不怀疑历史的真实存在性,将求真始终不渝地视为是逻辑事实获得的基础。正如梁启超认识的那样,“历史的目的在将过去的真事实予以新意义或新价值,以供现代人活动之资鉴”。其中,“必定要先有真事实,才能说到意义”。(24)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23页。求真是追求史学意义、价值、资鉴之根本。

说到底,对历史“真实性”的探寻源于人类探索未知事物并希图获得真相的欲望和本能,这种本能渗透到历史学家的血液里,凝练为他们探索历史的动力和秉性,进而赋予了历史学求真的人格化特质。如果史学在致用的道路上导致了失真,那么不仅致用可抛弃,就连史学本身也将没有存在的意义。宋人吴缜强调为史之要有三:事实、褒贬、文采,“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25)吴 缜:《新唐书纠谬校证·序》,王 东,左宏阁校证,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53页。其言甚确,历史学家的逻辑事实,从问题出发到结论给定,都充满了主观意识活动,但有一则是根本的,即以求真理念一以贯之,它是保证史学著述不失“史意”的根本,无事实则无史学。刘家和指出:求真是史家之体,“无史学内容之真,则史学不复成为史学”。(26)刘家和:《史学的求真与致用问题》,载刘家和《史学、经学与思想:在世界史背景下对于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思考》,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9页。乔治忠将“历史记述的真实性”视为“史学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第一必要条件”。(27)乔治忠:《中国与西方古代史学的异同及其理论启示》,《学术研究》2007年第11期。此外,求真还是历史学家秉持的正义。历史研究的主观性诚然不能去除,但不表示我们要放弃求真,走向“自觉的主观”或是罔顾事实地主动建构历史,如“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影射史学”那样,将史学彻底沦为被利用的工具。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虽以历史事件为研究对象,但不仅因失真而失去“史意”,而且成为变法政治的宣传工具。因此学界从来不认为《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是史学著作,反而划归政治学领域。

就求真而言,历史学家所能获取的逻辑事实也存在限度。首先,历史学家的求真活动受限于人类视野或时代意识,往往是时代让史家想什么或想到什么,史家才能想什么或想到什么。没有人能脱离时代而思考过去,所有历史学家的问题甚至结论都是从现实中产生的。因此,时代性决定了历史学家认识历史的尺度、广度、精度和深度。如爱德华·H.卡尔所言:“只有当历史学家要事实说话的时候,事实才会说话:由哪些事实说话、按照什么秩序说话或者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说话,这一切都是由历史学家决定的。”(28)[英]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 恒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91页。其次,历史学家的本心是把握所有真实存在的历史“元事实”,进而揭示整体的、连续的历史运动全过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借助个别的、偶然的、片面的、不完整的历史载体展开研究,其证据搜集体现在历史载体的“材料性”之中,而不是直接构筑在历史“元事实”之上。历史载体的特性一定程度上限制和约束了历史学家的求真努力。再者,逻辑事实的求真精度受限于研究方法、语言修辞和文本书写等外在形式。再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希图弄清楚绝对的历史“元事实”都是痴心妄想,通过科学逻辑的实证方法我们只能勾勒历史真相的部分轮廓。而语言修辞、文本书写也对其造成约束,历史认识提炼于历史载体,二者多数时候都以文本形式呈现出来,“就像人永远无法走出自己的皮肤,历史学家的工作永远无法超出文本的限囿”。这种无法离弃的“文本性”也使历史学家的学术表述“必然包含了选择、建构、想象、创造的因素”,从而带有了与文学文本相类似的特性。(29)彭 刚:《后现代史学理论读本·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3页。罗兰·巴尔特、海登·怀特等人的研究已说明了这一点。而对求真的最大影响,源于历史“元事实”的不可见性和难验证性,这导致历史学家的逻辑事实本身是难以确认和验证的。历史学家即便宣称抓住了历史真实,但无法与“元事实”对簿公堂,导致其工作难以绝对证实,也无法绝对证伪,历史学家往往面临这种无法自证的窘境。

这似乎非常令人沮丧,然而这是类似“庄子观鱼”的悖论:“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庄子·秋水》)只要逻辑事实是建立在历史思维、科学思维运用基础上的,历史学家即可以宣布发现了事实,历史学家应有这样的自信。没有对史实的追求,没有对史实追求的自信,史家的历史认识也将无处安身,从而进入虚无之境。多数历史学家都体验过每当探寻到“事实”时的畅快和喜悦,这就是求真秉性和自信的反映。美国历史学家威廉·顿宁通过笔迹比较,发现杰克逊总统在国会首次发表的咨文实际上出自历史学家班克劳夫之手,他激动地写信给妻子说:“我不相信,你还能有什么办法会让我比发现这个小小的历史事实更快乐。”(30)[美]格特路德·希梅尔法布:《如其所好地述说历史:不顾事实的后现代主义历史学》,张志平译,载陈 恒,耿相新主编《新史学》第5辑《后现代:历史、政治和伦理》,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23页。刘大年批评陈寅恪《柳如是别传》说:“作者最自负、认为最重要的,是考出了陈子龙曾经是柳如是的嫖客之一。”陈寅恪兴奋地说:“明显确实,无可致疑矣。虽不敢谓有同于汉廷老吏之断狱,然亦可谓发三百年未发之覆,一旦拨云雾而见青天,诚一大快事。”尽管刘大年认为陈寅恪“费去近十年功夫,篇幅长至八十几万字,就是发现了这么一点所谓‘真理’,只能令人遗憾地感到作者浪用了自己的才华,”(31)刘大年:《历史研究的时代使命问题》,载《刘大年史学论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80页;陈寅恪:《柳如是别传》,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288页。但细想一下,恰恰是陈寅恪的求真态度和追求逻辑事实的自信,让我们感受到了历史学努力复原真相的魅力。

历代杰出史家都是在这种自信、自我陶醉的喜悦之中获得意义的。希望成为一名历史学家的人,都应该有“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的自信,求真不仅是史家秉性,同时也是一种信念。“无法自证”其实不是窘境,而是历史学的意趣。“历史学之所以成其为必要,历史学之所以成其为可能,都在于‘过去’的缺席。”(32)彭 刚:《后现代史学理论读本·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页。过去的“缺席”在给历史探索造成困扰和障碍的同时,也为历史学家探索逻辑事实留下了各种可能性。或者说,正由于此,历史学家以求真为出发点,以获取逻辑事实为诉求,拥有了想象过去、理解现在、构想未来的更大权力。总言之,历史学家的研究目的,就是以求真的严谨态度揭示逻辑事实。他们追求的绝非单纯的真相,也不是历史上的所有事实,而是探索时代赋予的有意义、有价值的逻辑事实。这个逻辑事实是靠历史学家的眼光(时代视野)、使命(现实关怀)、正义(求真秉性)、技术(逻辑实证)共同裁定的,历史学藉此获得自信、意义和持久不衰、常新常用的生命力。

结 语

近年来,国内史学界受到西方话语影响,产生了史学无法求真,历史事实源于史家文本建构等论调,甚而认为历史学家不应以求真为目标。就其根源而论,这种观点是从卡尔·贝克尔等西方学者提出“历史事件—历史事实”二分法发端的,二分法认为:“历史事件”是客观存在的,而历史学家通过历史记录选择、提炼出来的才可称为“历史事实”。依此逻辑,客观历史存在只能构筑在主观意识的历史记录之上,历史研究失去求真的根基,历史学必然走向虚无主义。

本文尝试摆脱西方话语体系和理论框架,摒弃“历史事实”概念,重塑历史事实关系,认为历史“元事实”、历史载体、历史认识构成了“历史”的三层架构,历史“元事实”是历史载体和历史认识形成的母体和源泉,它具有真存性、根源性、庞杂性、唯一性、系统性、连续性、变化性、传承性、不可见性、难验性等特性,并由基本事实、过程事实、因果事实、观念事实四种类型构成。基本事实完全处于客观存在的地位,其他事实则多少包含了主观因素,整体表征为真实存在状态下客观事实和主观事实的交织状态。一般来说,从过程事实到观念事实,其蕴含的主观成分大致呈递增态势。严谨的历史研究以历史载体为媒介,在历史思维、科学思维、艺术思维和价值思维的指导下展开探索,把握历史情境,重建历史现场,推导历史情节,阐明历史意义。藉此四端,历史学家实现了对历史“元事实”的提炼和加工,形成了历史学家追求的“逻辑事实”。概言之,逻辑事实是兼具客观性与主观性、科学性与艺术性、逻辑性和想象性的知识生产,是历史真实(史实)与历史认识(史识)的有机统一体,历史真实构成了历史认识形成的基础和依据,历史认识赋予了历史真实新的内涵和意义,这才是历史学家要达到的书写目的。

毋庸讳言,逻辑事实也存在求真的限度,但严谨理性的历史学家从来不怀疑历史的真实存在性,他们始终是站在历史“元事实”的肩膀上,以求真的本能展开对逻辑事实探寻的,并进而实践历史学认识自我、理解当下、指导社会、规划未来的意义和使命。求真不仅是史家之秉性,逻辑事实之基石,史学之根本,还是一种信念。历史学家的逻辑事实只要构筑在理性精神、求真态度、科学实证方法的基础之上,历史学家即可宣布发现了事实,历史学家应有这样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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