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就业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2021-07-15 13:23宋全成甘月童
社会科学辑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工资收入流动人口年龄

宋全成 甘月童

流动人口是推动社会结构变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是人口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口政策的调整,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达2.44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7.6%,其中外出农民工1.72亿人,占流动人口总量的70.5%。〔1〕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有利于促进人口红利的实现和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但由于劳动力市场分割、人力资本不足等原因,流动人口存在就业不稳定、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收入水平低等诸多问题。〔2〕

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破除阻碍人口流动的壁垒,促进市民化的发展,特别要求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因此,研究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就业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述评

关于流动人口就业状况的研究,杨菊华利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个体数据,探讨了三类人群——本地市民、城城流动人口、乡城流动人口——的劳动强度情况。调查发现,与本地市民相比,外来人口的劳动时间显著超过本地市民的劳动时间,且平均收入水平较低。关于影响因素的研究结果表明,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可以显著地降低流动人口的劳动时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杨凡利用2012年北京市流动人口就业状况调查的数据对流动人口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工资差异进行了研究,发现在流动人口中,正规就业者的工资要显著高于非正规就业者;流动人口从事正规就业或者非正规就业有明显的选择性,主要取决于受教育水平、工作经验等个人禀赋,受教育水平较高、工作经验比较丰富,都会提高流动人口获得正规就业工作的概率,也会提高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4〕綦松玲等利用2013年吉林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抽样调查的数据,对吉林省流动人口的就业及居住情况进行研究,认为吉林省流动人口主要从事的职业为商业、服务业,工作时间普遍较长,就业稳定性受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和本次流入原因等因素影响;主要居住方式为租住私房,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流动范围、流入时间和职业等。〔5〕苏丽锋利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对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特征与就业质量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体的就业质量不高,表现为虽然雇主、自营劳动者比例较高,但很少从事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平均收入明显较低,绝大部分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游离于流入地劳动力市场制度的保护之外。〔6〕

综上所述,从研究对象上来看,多数研究以某一具体省市、某一特定群体的全部流动人口就业状况作为研究对象,没有剔除非劳动年龄群体流动人口,缺少对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状况的总体把握。从研究方法上来看,近年来多数的实证研究使用的是特定省市的截面数据,缺乏基于全国代表性、权威性数据的研究;现有的利用全国性数据对于流动人口就业状况的研究大多已经不具有时效性,难以反映当今流动人口的就业状况。基于此,本文选用2017年流动人口监测调查数据,综合构建包含行业分布、就业身份、工资收入等多维度测量指标,深入分析影响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就业状况的多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的政策建议。

二、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就业状况的人口社会学特征分析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该调查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6年全员流动人口年报数据为基本抽样框,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方法进行抽样,样本覆盖全国,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说服力。调查对象为在流入地居住一个月及以上,非本区(县、市)户口的15周岁及以上流入人口。本文选取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中16—60岁劳动年龄流动人口为研究对象,经筛选后的有效样本为164188个,其中男性84535人,女性79653人,性别比为1.06,平均年龄为35.6岁。使用STATA(15.1)进行数据分析后,发现中国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就业状况具有以下人口社会学特征。

(一)就业率总体处于较高水平,男性就业率显著高于女性

反映劳动力资源利用情况的统计指标有就业率和劳动参与率。劳动参与率通常指从业人员和失业者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率,就业率指从业人员占劳动年龄人口比率。〔7〕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总就业率为84.2%,劳动参与率为86.5%,男性的就业率与劳动参与率均显著高于女性(P<0.05)。男性的劳动参与率为95.3%,而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仅为77.1%。不同性别的人群未就业原因不同,女性未就业的原因主要是料理家务/带孩子,占未就业女性流动人口的75.8%;男性未就业的原因主要为失业,占未就业男性流动人口的34.2%。这说明有许多女性是作为家属跟随丈夫进行迁移的。有研究表明,家庭化流动有助于家庭中男性成员就业率的提高,却会对女性的就业状况产生负面影响。〔8〕

(二)雇员、自营劳动者占大多数,在高技术含量行业就业的比例过低

就业身份、行业与职业是就业质量的基本指标。〔9〕本文根据国家划分标准,统计了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就业身份、行业分布信息,如表3和表4所示。在就业身份方面,大部分流动人口以雇员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占比58.6%;其次是自营劳动者,占比33.6%;作为雇主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流动人口较少,占比5.8%。在职业分布方面,劳动年龄流动人口中商业、服务业人员比例高达59.83%,而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的比例分别为9.23%、1.74%、4.32%。在行业分布方面,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占2.3%,从事第二产业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占36.3%,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占61.4%。

表1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就业状况

表2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未就业原因

表3 城乡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就业身份

表4 城乡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行业分布

虽然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绝大多数,但大多数流动人口从事的不是高技术含量的职业。从行业类别细分来看,流动人口主要从事的职业前五位的是批发零售业(21.6%)、住宿餐饮业(12.6%)、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0.9%)、建筑业(7.9%)、其他制造业(7.3%)。流动人口的职业分布比较集中,在高技术含量行业,如通信(2.54%)、金融(1.22%)、科学研究(0.32%)、教育(2.07%)等对知识和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就业的比例过低,这是流动人口发展受到限制的重要原因。

(三)农村流动人口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有待提升,但医疗保障覆盖率较高

在目前我国劳资关系的格局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没有法规约束的劳动关系中,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伤害。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劳动合同短期化、滥设违约金等不规范现象,尤其在流动人口中出现较多,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就业质量。〔10〕表5的数据显示,在以雇员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流动人口中,有64%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仍有大量的劳动力游离于劳动合同之外。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中有85.3%是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几乎是城市流动人口的2倍,甚至还有部分农村流动人口不清楚自己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农村流动人口所从事的工作更多地集中于低技术含量的行业,工作流动性高。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这些职业还没有进入正规就业的范围,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执行不规范;而另一方面,劳动者又缺乏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稳定就业,减少雇主的管理成本。劳动合同一方面约束雇主,使其不能随意解聘员工;另一方面限制员工随意离职。签订劳动合同能够促进流动人口达到相对稳定的就业状态,减少由于不规范用工而引起的纠纷。

表5 城乡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如表6所示,劳动年龄流动人口中有医疗保障的比例达到了93.1%,可见医疗保障的覆盖率已经大大提高,其中农村流动人口有医疗保障的比例高于城市流动人口,这与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有关。有研究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每年对所在地区就业质量提高的概率贡献度为5.26%。〔11〕分析发现,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占相当大的比例。由此可见,覆盖率较高的医疗保障在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医疗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6 城乡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状况

三、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收入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为进一步探究影响中国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收入状况的因素,本文从个体因素、流迁因素、职业背景因素三个维度,构建多元线性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一)变量测定

1.因变量。本文的收入状况是指调查对象上个月工资收入,工资收入包括个人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贴等,不包括单位包吃、包住折合的资金。在本研究中,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均值为4346.71元,标准差为3776.56,偏度为6.72,为保证因变量正态分布,将其取对数纳入模型,是一个连续变量。

2.自变量。本文在回归分析中构建包含个体因素(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户口状况、受教育水平)、流迁因素(流迁时间、流迁动因、流迁范围、迁入区域)、职业背景因素(从事行业、就业身份、劳动合同)在内的3个层面、12个变量的测量框架。

(1)个体因素:性别,是一个虚拟变量(1=男性);年龄,是一个连续变量,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年龄与工资收入可能不是简单的直线关系,而是一种U型或倒U型的曲线关系,因此为了拟合这种曲线关系,把年龄的平方作为一个单独的变量纳入模型;受教育水平,是一个分类变量(1=没上过学、2=小学、3=初中、4=高中、5=大专、6=本科、7=研究生);婚姻状况,是一个分类变量(1=未婚、2=已婚、3=离婚、4=丧偶);户口,是一个虚拟变量(1=农业户口)。

(2)流迁因素:流迁时间=2017-本次流动时间(年份),是一个连续变量;流迁动因,是一个分类变量(1=务工经商、2=婚嫁随迁、3=投靠亲友、4=拆迁、5=其他);流迁范围,是一个分类变量(1=跨省、2=省内跨市、3=市内跨县);迁入区域,是一个分类变量(1=东部地区、2=东北地区、3=中部地区、4=西部地区)。

(3)职业背景因素:从事行业(1=第一产业、2=第二产业、3=第三产业)、就业身份(1=雇员、2=雇主、3=自营劳动者、4=其他)、劳动合同(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一次性劳动任务、4=试用期、5=未签订劳动合同、6=不清楚)都是分类变量。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个体因素来看,处于劳动年龄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为35.6岁,男性略多于女性;受教育水平偏低,初中学历所占的比例最大,高达44.1%,其次是高中学历,占全部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22.1%,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占比例较低,仅占6.6%和0.5%,此外还有2.3%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没有上过学。从婚姻状况来看,绝大多数劳动年龄流动人口为已婚状态,占比81.2%,未婚、离婚、丧偶的比例分别为16.4%、1.9%、0.5%。从户口来看,有78.7%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来自农村,其余21.3%来自城市。从流迁因素来看,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流动时间为6.26年。流动的原因以务工、经商为主,其次是婚嫁随迁等家庭因素。从流迁范围来看,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比较趋向于远距离流动,其中跨省流动的占49.5%,省内跨市的占32.9%,市内跨县的占17.6%。从迁入区域来看,大部分劳动年龄流动人口首先选择迁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41.0%),其次是西部地区(34.5%),这可能与西部的经济发展与国家支持政策有关,迁入中部地区的比例占17.3%,迁入东北地区的最少,仅占7.2%。具体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就业状况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三)回归分析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是一个连续变量,自变量既包含分类变量又包含连续变量,因此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依据人口社会学特征的分析结果,我们选取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个体因素作为控制变量,然后在此基础上分别纳入流迁因素、职业背景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其中模型1为全部就业样本,仅纳入控制变量的模型;模型2为在模型1的基础上纳入流迁因素的模型;模型3为纳入全部变量的模型;模型4为以雇员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样本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回归模型,见表8。

表8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就业样本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续表)

模型1的结果显示,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户口状况、受教育水平均对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产生了显著影响。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男性的工资收入比女性多32.8%①计算公式为exp(0.031)-1,下同。,年龄的系数大于零,年龄的平方系数小于零,因此,工资收入与年龄的关系是倒U型曲线关系,工资收入最高的年龄为34.9岁。从婚姻状况来看,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已婚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比未婚的工资收入多13.9%,这与年龄和工资收入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处于较高工资收入的年龄段的人大多处于已婚状态。从户口状况来看,农业户口比非农业户口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要少7.5%,这与二者受教育程度有着直接关系,城市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受教育水平要显著高于农村流动人口(见表9)。从受教育程度来看,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工资收入也是递增的。小学学历、初中学历、高中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的工资收入分别是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的1.10倍、1.24倍、1.36倍、1.51倍、1.79倍和2.39倍。由此可见,教育对于提高就业质量与收入水平的作用是十分显著的。

表9 城乡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受教育状况

模型2的结果显示,流迁时间、流迁动因、流迁范围、迁入区域均对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有显著影响。从流迁时间来看,流迁时间每增加一年,工资收入增加0.2%。从流迁动因来看,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婚嫁随迁进行迁移的劳动年龄人口比外出经商务工的工资收入低20.0%。这与家庭内部个体的性别角色紧密相关,有学者指出,在家庭迁移流动过程中,由于抚育子女的家庭责任,女性的就业期望与职业选择会被大大遏制。〔12〕这与我国“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内涵是一致的。投靠亲友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比外出经商务工的工资收入低13.9%,而由于拆迁搬家而流动的劳动年龄人口的工资收入比外出务工经商的高8.9%,这可能是由于拆迁搬家的家庭已经有一定的资产和人脉积累,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而选择迁移流动。表10显示了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流迁原因与流迁范围的关系,分析结果表明,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倾向于远距离流动,而由于拆迁搬家流动的群体倾向于近距离流动。从流迁范围来看,省内跨市和市内跨县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分别是跨省流动的89.6%和84.5%。从迁入区域来看,迁入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分别是迁入东部地区的85.0%、87.4%和83.9%,这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对应的。

表10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流迁原因与流迁范围的关系

模型3和模型4的结果显示,行业类型、就业身份、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对于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均有显著影响。从行业类型来看,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是从事第一产业的1.32倍和1.23倍。从就业身份来看,雇主的工资收入比雇员高70%,自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高于雇员9.7%。在以雇员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中,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雇员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雇员工资收入无显著差异,但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相比差异显著。处于试用期、不清楚自己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完成一次性劳动任务的雇员工资收入分别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雇员的71.3%、91.9%、92.2%、97.7%。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保障其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这与现有的学者研究结果相印证。〔13〕

四、结论和建议

通过分析和研究中国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就业状况及其人口社会学特征,并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而考察其多重影响因素,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处于劳动年龄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为35.6岁,男性略多于女性。受教育水平偏低,初中学历所占的比例最大,高达44.1%;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占比例较低,只有7.1%。从婚姻状况来看,绝大多数劳动年龄流动人口为已婚状态,占比81.2%。从户口状况来看,大部分劳动年龄劳动人口来自农村,占比78.7%。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流动时间为6.26年。流动的原因首先是以务工经商为主,其次是婚嫁随迁等家庭因素。从流迁范围来看,劳动年龄流动人口趋向于远距离跨省流动,占比49.5%。从迁入区域来看,大部分劳动年龄流动人口选择迁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占比41%。

第二,就业率总体处于较高水平,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总就业率为84.2%,劳动参与率为86.5%,男性就业率显著高于女性。未就业原因女性主要为料理家务/带孩子,男性主要为失业。以雇员、自营劳动者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占大多数,分别为58.6%和33.6%,作为雇主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流动人口较少。流动人口的职业与行业分布比较集中,以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主,在高技术含量行业就业的比例很低。农村流动人口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有待提升,权益意识有待加强。在以雇员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流动人口中,有64%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仍有大量的劳动力游离于劳动合同之外。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中85.3%是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甚至还有部分农村流动人口不清楚自己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医疗保障覆盖率较高,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有医疗保障的比例达到了93.1%,可见医疗保障的覆盖率已经大大提高,其中农村流动人口中有医疗保障的比例高于城市流动人口。

第三,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均值为4346.71元,个体因素、流迁因素、职业背景因素均对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有着显著影响。首先,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其中,男性的工资收入高于女性;工资收入与年龄呈倒U型曲线关系,工资收入最高的年龄为34.9岁;已婚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高于未婚群体;非农业户口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高于农业户口群体;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工资收入递增。其次,流迁因素对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影响显著。流迁时间越长,工资收入呈增加趋势;外出务工的群体工资收入高于由于婚嫁随迁等家庭因素流动的群体;东部地区的工资收入高于中部、西部、东北地区;跨省流动的群体工资收入高于省内跨市和市内跨县的群体。最后,职业背景因素对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影响较为显著。雇主的工资高于雇员和自营劳动者;第二、三产业的工资收入高于第一产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资收入高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政府部门应出台促进劳动年龄女性流动人口就业的相关社会支持政策,提高劳动年龄女性流动人口的劳动参与率。针对劳动年龄女性流动人口的参与率只有77.1%,远低于男性劳动参与率的95.3%,而且适龄女性流动人口未就业的主要原因是家务和照料孩子的现实,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社会支持政策,如建立公办的1—3岁的托幼所、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或社会力量创办社区直属或私立的托幼所,以免除劳动年龄女性流动人口照顾孩子的后顾之忧,从而提高女性流动人口的劳动参与率。

第二,政府部门应当监督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稳定就业的合法权益。政府对于流动人口就业相对集中的低端行业应进行严格规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劳动合同覆盖范围,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率,这不仅有助于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提升,而且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就业稳定性。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权益保护意识、法律意识,使其能够利用有关规章制度来协调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政府应加大对于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流动人口尤其是女性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和就业技能。农村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教育等公共资源的配置也较为缺乏,因此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从而普遍提高流动人口尤其是女性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以便拓展就业领域,增加其在技术含量高的行业与岗位就业的可能性与竞争力。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就业培训,以提升流动人口的专业技能为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提高流动人口就业质量,促进流动人口不断从低技术含量行业向高技术含量行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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