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内容及其考释

2021-07-06 01:13周梅清
河池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碑文志书王阳明

周梅清

(南宁市博物馆,广西 南宁 530219)

明嘉靖六年(1527年)初,桂西的思恩、田州两府爆发以卢苏、王受为首的土目叛乱,时任右都御史姚镆镇压不力,朝廷遂起用在家养病的王阳明,出任南京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总督两广、江西、湖广四省军务,平定思恩、田州两府之乱。是年十一月底,王阳明从广东肇庆进入广西境内,十二月二十五日集军南宁讨伐卢苏、王受,于次年一月通过招抚平定了思田之变。敷文书院即是在王阳明平定叛乱之后处置思田事宜之时筹建的。至于何以要兴建敷文书院,在王阳明看来,凡乱之起,皆因“由学不明,人失其心”[1]859,对少数民族或远离中央王权的“诸蛮之界,最宜用夏变夷”[2]694,以“宣扬至仁,诞敷文德”[1]859。明嘉靖七年(1528年)初,王阳明不惜“动支军饷银两”[2]694,在北门街口(今广西南宁北宁路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内)兴建敷文书院,“日进诸生,与之从容讲学”[3]371,并请其门人,广东揭阳主簿季本主持敷文书院,“在邕数载”[1]599,后季本升任湖南长沙知府,讲学于岳麓书院。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南宁知府郭楠首次对敷文书院进行重修,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左江道陈希美、知府陈纪等复修,留下了重修碑记,即《修复新建伯王文成公敷文书院记》。后几经修复,至民国初年,敷文书院犹存,但讲学功能已然不存,单纯是为了纪念王阳明,名为文成公祠、文成公讲学处。20世纪80年代,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在原敷文书院旧址筹建时,将出土的《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王阳明老先生遗像石刻像碑》移置南宁市人民公园镇宁炮台处集中展示,保护至今。

一、碑文内容

《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高2.12米,宽1.10米。碑额书“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篆书镌刻。碑文内容自右向左竖读,楷书阴刻,第1行为“修复新建伯王文成公敷文书院记”,第2-5行分别为撰文者、篆额者、书丹者和撰文时间,第6-35行为正文内容,最后3行为落款,包括立碑时间和人员。碑刻整体保存较完整,碑中部有两道修补痕迹。因终年曝于野外,字体有些模糊难辨,有些字已脱落。现根据碑文内容,参考《南宁府志》(清乾隆八年本和宣统元年本)和《邕宁县志》(民国二十六年本)等史志的记载,经比对、审校,整理的碑文内容如下文。需要说明的是,方框表示碑文原有的字体已脱落或辨认不清,方框内的字是依据《邕宁县志》的记载补充完善。

修复新建伯王文成公敷文书院记

新建伯、王文成公实为一人,指的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心学”的集大成者王阳明。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王阳明因平定宁王朱宸濠的反叛有功而被封为新建伯,死后谥号“文成”,故后人称其为王文成公。碑文内容主要记载了敷文书院修复前的情况及缘由,修复后的规模、各进和廊亭的位置和名称,王阳明招抚思田卢苏、王受之功绩,盛赞王阳明的良知之学,开竣工时间等。从碑文可知,此次敷文书院的修复,撰文于万历癸未(1583年)秋,始建于甲申(1584年)春三月,乙酉(1585年)春三月竣工,修复耗时一年整。

二、内容解读

(一)镌刻及立石者

据碑文记载,《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的撰文者为陈希美。陈希美,宣城(今安徽宣城)人,进士出身,万历年间任左江兵巡道佥事[4]1034。书丹者李天伦,宣化(今广西南宁)人,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举人,曾于明万历八年(1580年)至十年(1582年)间任惠州知府[5]。2010年,南宁市邕宁区和合村莲花坡明代墓葬中出土了一通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的“南宁卫卫尉朱公墓志”,墓志的书撰者亦为李天伦[6]。南宁市保留了两通同为李天伦书撰的碑志,从中可以看出,科举出身的李天伦,出任过地方官员,卸任惠州知府归邕后的他应当是南宁本地的乡贤名流,拥有较高的威望,因而也使他成为邕城各阶层人士相邀题字撰文的首选之人。篆额者马平和徐浚两人,在南宁地方志书上均查阅不到相关的信息。

关于落款的重修立碑者,均为南宁府和宣化县的时任官员。陈纪,安庄卫(今贵州镇宁)人,以举人出仕,明万历九年(1581年)任南宁府知府[4]796,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任左江兵巡道佥事[4]790。许僴,字文夫,灵宝(今河南灵宝)人,进士,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任南宁府知府[4]1034。落款中同时出现两任知府的情况比较少见,陈纪升任左江兵巡道佥事至许僴出任南宁府知府的空档期,即万历十二年(1584年),这也是敷文书院复修之年,关于南宁府知府的任职者在志书上并没有相应的记载,志书条目职官中,陈纪后即是许僴,有可能是陈纪虽已任左江兵巡道佥事,但还兼任南宁知府一职,主持敷文书院修复事宜,许僴继任后陈纪才卸任知府一职,从而两人才在落款名单上同时出现。陈汶,泰州(今江苏泰州)人,贡生,万历十年(1582年)任南宁府通判[4]1046。葛邦弼,常熟(今江苏常熟)人,举人,万历十二年(1584年)任南宁府同知[4]1034。万煜,南城(今江西南城)人,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年)任南宁府同知[4]1034。陈志顾,海阳(今山东海阳)人,举人,万历十三年(1585年)任宣化县知县[1]4606。清宣统年间的《南宁府志》将陈志顾收在宣化县县丞条目下[7]827。中国的职官制度等级森严,县丞是辅助县令(知县)的县官,官阶比县令低一级。据碑文的落款,陈志顾应为宣化县知县而非县丞,民国版的《邕宁县志》采纳碑文的记载对此作了修正。萧忠,江西人,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任宣化县主簿[4]1078,负责书院修复工程的监管。

(二)重修背景与缘由

明末,朝廷曾于嘉靖十六年(1537年)、嘉靖十七年(1538年)、万历七年(1579年)、天启五年(1625年)四次下诏在全国范围内禁毁书院,但前两次“以聚生徒,供亿科扰”为罪名的废毁诏令,因“学者多不奉诏”[8]131,对广西书院的发展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正值禁毁时期,敷文书院还于“嘉靖十六年知府郭楠重修”[3]117,且规模不小,“有大门、正厅、后厅,东西廊房。”[3]117而同时期,广西各地亦不乏有新建的书院,如创建于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的临桂南隅书院。真正使敷文书院如碑文所言“院第荒芜,庙貌不朽”,不得不将“公像,……犹以屏隐约而藏之”,皆源于明万历七年(1579年)张居正对“时士大夫竞讲学,特恶之,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9]533而对全国书院进行的大规模禁毁。此次书院禁毁,对全国书院的影响极大,不少书院或被毁,或被改为他用,或被废为寺庙。广西各地书院亦未能逃过此劫,如武鸣县修文书院于万历八年(1580年)被废,藤县三元书院于万历九年(1581年)改为民居,岑溪橘园书院在各旧志及府、县志中不敢记载,而敷文书院则“改为别署”。此次书院浩劫至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去世后才终结,书院的发展才得以重回正轨。“院第荒芜”且被“改为别署”的敷文书院终由陈希美“即上其事于三院而为檄,檄有司修复之。”从而使敷文书院“巍然焕然”。

(三)书院规制

书院始建时的规制,从王阳明的《南宁新建敷文书院记碑》[10]1251到季本的《建敷文书院修德息兵序》[7]1453均没有记载,倒是孙先英提到“在王守仁的支持下,梧州府学依南宁敷文书院规制而建”[11]。可据清同治《梧州府志》记载,敷文书院落成后,梧州府学并没有修复的记录,仅在“嘉靖七年建名乡祠,八年建敬一厅”[12]131,而王阳明在嘉靖八年(1529年)九月批复的《批苍梧道创建敷文书院呈》中提到:“欲于县之侧,照依南宁书院规制,鼎建书院一所”,还令“合准于旧书院之傍,开拓地基,增建学舍”[2]1238,由此可知,并非梧州府学依南宁敷文书院规制而建,而是在苍梧县(治所在广西梧州)新建敷文书院。可从现存的史料及后世的研究中,均未提到在梧州曾建敷文书院,无法从梧州敷文书院的规模倒推南宁敷文书院的规制,仅可从其修建时间的长短、功能的满足,再依据嘉靖十六年(1537年)第一次维修后的规制进行大致的推断。关于敷文书院始建时耗费的时间,大多数学者都提到为半年,但有些学者误解为明嘉靖六年(1527年),其实敷文书院始建时间应是明嘉靖七年(1528年),这点从《批广西布按二司请建讲堂呈》[10]694和《经理书院事宜》[10]706两个王阳明批复的同意兴建敷文书院和运营敷文书院的批示中可得到印证。《批广西布按二司请建讲堂呈》没有明确的批示时间,但按常理推断应是王阳明驻军南宁之后,《经理书院事宜》批复时间为嘉靖七年(1528年)八月,说明此时书院已建成。从这两个时间节点判断,敷文书院最早开工建设,应该是在招抚卢苏、王受之后的嘉靖七年(1528年)一月,至八月时已建成,敷文书院的建设时间约半年左右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再从书院的功能来看,书院大体上应当满足讲学、食宿、祭祀之需要,大型的书院还有藏书楼和园景。敷文书院自兴建以来,历来没有藏书楼,它的祭祀功能,是自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郭楠维修后才“形成了前有讲学台、后有王文成公祠的总体格局”[13]186,自此以后皆供奉王阳明像。最早记载敷文书院规制的是《(嘉靖)南宁府志》,该志书载嘉靖十六年(1537年)郭楠重修后,书院有“大门、正厅、后厅,塑王守仁像,东西廊房”[3]117。综上所述,明嘉靖初年历时半年完成的敷文书院,整体建筑规模应该不大,加上筹建的时间较短,当时的布局可能只有大门(防御之用)、正厅(满足讲文习学)、东西廊房(提供食宿)等建筑。

万历年间敷文书院此次修复后的规模,大致沿袭第一次修复的规制,满足讲学、祭祀、食宿之功用,但可能整体布局较嘉靖年间的修复要大些,主要反映在后堂的建筑布局上。从碑文看,整个敷文书院共三进,前进为大门,门额“敷文书院”;第二进为仪门和大堂,是习文讲学之处,配以两廊精舍18间;第三进为突兀隆起的后堂,欧阳瑜书额“道德功勋”,堂内有一“对越亭”(“对越”出自《诗经·清庙》中“对越在天”之句,“对”是报答,“越”是宣扬,意为宣扬报答),亭两侧为如仪门般样式的精舍,之后为王阳明的石像,最后为高数尺的讲学台,名“洗心台”,台后有几列房屋。整个敷文书院建筑布局如图1所示。

图1 敷文书院建筑布局图

敷文书院自创建以来,多次修复,有些有修复碑记,如《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周起岐重修碑记》《闻人绅重修敷文书院记略》《刘梦蘭记云》等,但这些碑记中,存于世且记载敷文书院规制的只有《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志书中另记载有敷文书院修复后规制的,有上述提到的嘉靖十六年(1537年)的重修,有康熙九年(1670年)的修复:“造大门一座、大堂一座、后堂一座,立公像”[1]862,还有民国版《邕宁县志》记载,“建有正厅、东西廊房、后厅,后有田塘园地,前有讲学台”[1]859。从上述记载可发现,史志中对其他几次修复后的记载略显简要,而《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详细地描述了各进的名称及各个建筑的位置和名称,是现存史料中收录有敷文书院规制最为清晰和最为完整的碑记。

三、碑文内容与志书记载比对及价值

(一)碑文内容与志书记载比对

自敷文书院建成后,广西及南宁现存的志书中,明代的志书基本上查找不到该碑文的记载,清以后的志书才始有收录,多在艺文志条目下。但各个版本对碑文的记录不尽相同,以南宁志书为例,清以后共有乾隆版和宣统版的《南宁府志》(以下简称清版),及民国时期的《邕宁县志》(以下简称民国版),这三套史志均收录有碑文内容,其中清版的收录内容大致相同,仅存在错字、漏字或别字之异,也许是抄录不当所致,与现存的碑文内容出入较大。民国版对碑文的收录与现存碑文内容最为接近,包括了落款,但错字、漏字、漏句的现象不少。比对清版与民国版的记载,会发现两者之间差异较大,主要是字数、内容方面,清版内容比民国版少了40%左右。“粤以西盖半糜躏于戈戟”之前两个版本的内容大致相同,之后则整句或相当于大段落的相异。如清版的内容从“粤以西盖半糜躏于戈戟”直接到“公一起而反侧之众”,至“公精神学派之所存也”后又接到“属工竣”结束这一段落;“以后奇构事”后直接跳到“盖至是而公之学”至“以告后之君子”结束全文。

虽然民国版的收录与现存碑文内容最为相近,但亦有错漏,两者之间有出入处亦不少,如表1所示。

表1 碑文内容与民国《邕宁县志》所载对比

表1(续)

表1(续)

清版与民国版对碑文内容的记载差别如此之大,应当与资料来源有关。众所周知,志书编撰的素材,大多是把散于浩繁卷帙之中的资料摘抄整理,删节增补,汇集成卷,很少经过实地调研核实,出现差错在所难免。宣统版内容与乾隆版收录内容大致相同,从这一点可推测应该是宣统版直接摘抄有误的乾隆版,导致清版内容与碑文内容出入较大。民国版收录的碑文内容来源于清嘉庆年间由谢启昆主修的《广西通志》[14]3981-3984,该志书被认为“是现存古代所修的《广西通志》中最完善的一种”[15]。谢氏编修的《广西通志》“精于考据”,对各旧通志中有误的资料经考证后作了修正,如在《修复敷文书院记》后特别补充说明“今据现存碑刻正之”[14]3984。因此,从碑刻上直接抄录的民国版碑文内容与现存的碑文内容也最为接近,出现漏句错别字等现象有可能是当时抄录不当或是流传过程中刊录有误所致。

(二)价值

石刻纪文是我国历史文献的载体之一,对研究地方历史、补史志之缺失、勘误志书之记载起到重要的作用。明代,广西及南宁现存的地方志书有四种,分别为嘉靖和万历年间的《广西通志》二种,及南宁嘉靖年间的《南宁府志》二种。《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镌刻于明万历初年,嘉靖年间的《广西通志》和《南宁府志》成书早于碑文,因而没有收录碑文内容。但付梓于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的《广西通志》也未提到该碑文,倒是成书于嘉靖年间的《广西通志》刊录“南宁新建敷文书院记碑”[16]355,但碑文内容事实上是立于今平果县右江南岸《征抚思田功绩文碑》的一部分,与敷文书院并无关系。可以说,《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的碑文填补了明代志书记载之缺失。清代的广西和南宁方志古籍,大多都收录《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但对碑文的记载都存在内容不全、错漏甚多的共同点,如上述提到的《广西通志》《南宁府志》《邕宁县志》等等,该碑文有效勘误志书之记载,对于保存地方资料文献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左江道修复王文成公敷文书院碑》镌刻于明万历年间,是南宁市现存古碑刻中保留较完整,且比较大型的碑刻之一,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该碑由陈希美撰文,陈纪和许僴立石,主要记录了重修敷文书院的缘由和修缮后书院的规模,颂扬王阳明的良知之学及招抚之功,敷文书院的重修对邕城理学传扬的重要性、开竣工时间等等。从碑文落款看,撰文者和立石者均为当时南宁府和宣化县在职官员,陈纪和许僴两任知府同时出现在落款中,有可能是两人都曾主持过对敷文书院的修复工作。敷文书院修复前的破败不堪,是受到了明万历年间书院禁毁诏令的影响,至禁令结束后书院才迎来修复的生机。修复后的敷文书院,整个建筑共三进,有大门、大堂、后堂、东西两廊,具备了讲学、祭祀、食宿功能,应是自兴建以来规制较大的一次维修。此外,自敷文书院建成后,广西及南宁现存的明代志书中基本上查找不到该碑文的记载,清代志书虽然有收录,但错漏甚多,民国《邕宁县志》的记载亦多有出入,碑文的内容很好地补史料之缺失或错漏。因此,该碑刻的研究对敷文书院的规制、广西书院的发展、勘误志书之记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文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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