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强
[摘 要]“人际接触”作为疫情传播的主要方式,是疫情防控中的主要内容。由于其存在着信息隐匿性、关系性、空间性和流动性四大主要特征,对治理工作构成了巨大挑战。“人际接触”的治理之道需要将医疗与政治目的相结合、控制不确定性、明确治理单元和多方位介入策略。
[关键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人际接触;治理
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下称新冠肺炎)防治,注定将成为新世纪以来我国一次影响深远的全国性大事件,并也将成为映照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一面镜子。新冠肺炎疫情的形成与发展、医疗与治理、反思与讨论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饮食文化、医疗卫生事业、流动社会管理、应急管理、危机管理、舆情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是一个改进治理方式的有利契机。
但是,如果将这种特殊公共事件中透露的治理方式,作为判断国家常规治理的依据,同样存在失之偏颇的可能。毕竟应对影响如此重大的传染性疾病(全国各省份全部出现感染病例,感染人数远超2003年“非典”的十多倍,31个省市启動公共卫生一级响应),国家与社会都会启动某种应激性反应和措施,国家实行准战时体制,社会高度自危,都具有一定合理性。如果说这种局面下的治理方式自成一体,这或许可以归类为一种“灾难”治理 ①。因此,在由公共卫生引发的“灾难”问题这一背景下,恰当、合理的治理议题究竟是什么?如何进行评估及应对?这是反思诸如此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焦点。
一、议题浮现:疫情防治中的“人际接触”
新冠肺炎属于传染病,其基本特征主要有两项:即个体身体受到侵害、侵害在人际间传播,其分别属于医学科学和社会政治范畴 ②。因此,在新冠肺炎的防治中,出现了两种主要应对方式:第一,对感染者进行诊断和医治;第二,阻断病毒在社会成员间传播。其中,感染者的诊断和医治,受治疗数量、医学科学的影响而具有相对明确的治理限度。相比之下,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大量人际接触中实施病毒传播阻断,不仅缺乏研究,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2020年,中国在新冠肺炎防控中,启动了或许是近些年来最大规模的人际接触管控,其不仅针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所产生的接触,同时扩大至遍及中国大部分其余人群之间的接触,并且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全社会的生产、生活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这一方面预示对“人际接触”的治理成为防疫工作中无法回避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也需科学评估这种治理方式的科学性与限 度。
所谓“人际接触”就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个体之间近距离的接触,在这个过程中个体主动或被动地发生物质、信息、情绪等传递与接收,并由此可能引发某种重大社会后果。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由“人际接触”而导致了含有新型冠状病毒的飞沫等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总体而言,人作为社会性动物,必然且无时无刻不在与他人发生着“接触”。尤其是,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分工越深入,社会成员之间的依存度就越高,个体之间的“接触”就越频繁和难以避免。因此,社会边界已越来越难隔断人们的交往 ③。当这些行为与传染病等重大社会后果相连时,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所以,“人际接触”是个体之间的日常行为被置于特定情境中而产生了特殊含义。在传染病流行时期,个体的健康状况由此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 ④。而将单个病体的治疗放大到全体及国家,在我国社会治理的历史中就具有隐喻意义 ⑤。
“人际接触”具有医学和科学的含义,但同时也深嵌于现代社会中,受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的广泛影响。因此,“人际接触”并不是一种个体活动,而是一种群体现象和社会行为 ⑥。这种现象具有四项突出特征:
第一,关系性。“人际接触”是人和人之间发生的近距离接触关系。但与一般讨论的有抽象内容(经济关系、权力关系或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等)的社会关系不同,“人际接触”客观上指向人与人之间发生着飞沫等具体物质传递的较原始社会关系。由于这种物质伴随着个体的说话、咳嗽、喷嚏等日常行为,这使得任何人际间发生的近距离接触都具有这种关系性质。正因为这一特点,“人际接触”容易嵌入于各类社会活动中,覆盖广阔的领域和范围,从而使得这种关系呈现出复杂的局面。如果从关系的强度看,在关系最强的一端是亲人、朋友和同事之间发生的近距离接触,这种关系被血缘、情感、特定任务等内容强化,表现为人际接触的经常性和持续性。中国是一个以“家”为单位组织起来的社会 ⑦,这使得“人际接触”往往受家庭纽带所牵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迅猛,某种程度上正是“人际接触”受“春节”这一中国家庭团聚的特殊时刻所推动。在中等关系强度端,主要是市场交易、社会服务中发生的接触关系,这种关系被利益、需求等连接,大多表现为非经常的、短时的面对面接触。由于这些关系往往与人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增加了“人际接触”的不可或缺性。在关系的最弱一端,是陌生人之间因做出共同行为而发生的非必要性近距离接触,这些“人际接触”是即时性的,比如公交乘客之间、农贸市场消费者之间等等。简言之,当“人际接触”嵌入社会中时,其展现出了熟人关系和陌生人关系、强关系和弱关系等多面性。
第二,流动性。“人际接触”是与个体的活动相联系的,个体在进行各类社会活动时,持续生产着各种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关系,这使得“人际接触”表现为一种“流动性”,也即随着时间变迁和空间转移,“人际接触”也随之改变。一方面,“人际接触”随人口流动加剧。随着交通工具的发展和跨区域联系的日益紧密,出现了一个“大流动社会” ⑧,且首先表现在人口流动上。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中国的流动人口达2.44亿。这个规模庞大的社会群体在空间上的迁移,大大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接触。2020年,新冠肺炎在全国的快速扩散,某种程度上与春节期间这一群体的大规模流动是分不开的。另一方面,“人际接触”也随个体活动加剧而加强。加耳布雷思 ⑨在上个世纪50年代即已提出一个“丰裕社会”的到来。半个多世纪以来,社会生产力更在科技的推动下得到了迅猛发展,不仅极大地增加了社会产品,也丰富了社会活动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需求也被持续释放,个体在寻求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过程中,扩大了与他人的接触。因此,正是现代社会这种“时空压缩”的特点 ⑩,加强了“人际接触”的“流动性”。当个体的活动越频繁、跨越的空间越多时,形成的“人际接触”也就越多。
第三,空间性。“人际接触”必定是在一定的空间中才得以发生的,因此具有“空间性”。这种“空间性”造成“人际接触”受一定空间范围所决定,而非个体所决定。当个体置于一定“空间”中时,空间范围内个体之间的人际接触就已自然产生,且表现为一种即时或非即时的“网状结构”。换言之,一方面,空间范围内的个体之间均相互发生着“人际接触”,因此,空间中的个体数量越多,“人际接触”的密度也就越高。另一方面,由于“人际接触”的内容是个体之间的物质传递,因此,个体在离开某一空间后,其在空间中释放的物质依然能传递给随后进入该空间的个体。尽管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个体之间的许多社会关系都实现了“脱域” !1的可能,但由于这种独特的“空间性”的存在,使得“人际接触”依然得以普遍发生,而“超级传播者” !2就是这种“空间性”所产生的外在表现。
第四,信息隐匿性。尽管“人际接触”是人与人之间发生的一种原始的日常近距离关系,不直接涉及个体之间的熟识程度,但这并不意味个体之间的熟识情况不会反向影响他们之间的“接触”。在某种意义上,个体之间的信息共享情况是会促进或阻碍“人际接触”的发生的。在疫疾防控中,个体的已感染、高风险甚至疫区接触史信息显然都会减少他人與其接触。但现实中,个体在社会中具有隐匿性,使得个体之间往往难以做到信息充分共享。这种隐匿性一方面与一个“陌生人社会”的到来有关 !3,工业社会实现了个体的“脱域化”,这改变了以往农业社会中个体被土地束缚、个体之间能持续互动和信息充分共享的局面,个体在拓展活动范围的同时也产生了众多陌生人关系,由此个体的信息隐匿在人际接触中;另一方面,与一个“个体化社会” !4的出现有关,中国的近现代化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 !5,并向着围绕独立个体塑造的法理型社会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个体的“私人空间”日益形成,并使得熟人之间的信息掌握也变得越来越不充分。
二、J市在疫情防治中对于“人际接触”的治理
2019年12月,武汉陆续出现不明原因引发的肺炎病例27例。随后不久,中央和J市所属的Z省都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精神,J市启动和实施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J市是地处长三角腹地的一个地级市,下辖五县(市)二区。2018年常住人口472.6万,在册流动人口约300万。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口大市,J市在2020年的新冠肺炎扩散中存在较高的风险。从1月24日至2月15日,J市共确诊病例43例,其中重症病例5例。这一情况与全国大部分地区具有相似性(截至2月19日,除湖北省外,全国确诊病例在100例以上的地级市、区26个,其余均不到100例)。从1月24日至2月18日期间,J市对新冠肺炎的治理工作中,与“人际接触”治理有关的内容如下:
1月22日,J市召开常务工作会议,确定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称防控领导小组),并要求全市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对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管控。就此,J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1月23日,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第1号令,要求关停农村家宴中心、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对商场、车站等区域加强体温检测。1月24日,防控领导小组连续下发2号令和3号令,2号令主要从思想认识上对机关部门及党员提出要求,其中明确要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3号令新增要求开展社区网格化大排查,要在2-3天内掌握全部市域内人员信息,对来自疫区的人员实施每日跟踪随访,各区县要准备一处隔离点。因此,对市域内人员信息的登记排查最早实行,政法委、组织部、教育局、总工会等都先后下发通知,要求所属条线做好所辖条线人员及其家属的信息登记与上报。这在快速了解全市人员信息的情况下,也出现了信息的多头上报。经过排查,J市该日首次公布确诊病例3例,密切接触者154人。
鉴于这一情况,1月25日,防控领导小组随即发布更为严格的4号令,建立了疫情防控的总体格局,其中要求:关闭酒吧、棋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减少公交班次;商贸综合体、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实行错时限时开放;实行省际、市际、县际及乡间道路、每个村口属地管控,开展流动人员信息排查;强化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公布近期有湖北来J市人员的监督反映电话;群团组织发动群众支持、配合、参与防控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防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于正值春节,各级部门在落实这一要求时进度不一,其中关闭人员密集场所、限时开放商超市场、减停公交班次等得到较快执行:1月25日,农贸市场限开上午,商贸体和大型超市限开下午;1月27日,所有县际公交全部停运,两大涉及跨市运营的汽车客运中心停运;1月29日,关闭8个高速出口(后又在2月4日关闭12个出口)。但多层级严密的道路卡口检查工作落实滞后,以至于在1月26日的5号令和1月31日的8号令中又多次作要求(其中8号令中要求城镇形成“街道—社区—小区—楼道—户”防控网格,农村形成“镇—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户”防控网格),2月7日又下发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和村的管理通知。至此,在市际之间、县际之间、村/小区各入口的卡点网络才全面建立,卡点开展24小时执勤,对进出人员进行限制性管理和体温检测(由于工作量巨大,党委政府动员了党员、村社区干部、楼组长、村民组长、网格员等人员落实这项工作,其中仅党员就有24.6万名)。一个完整、密集的防控体系全面建立,除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出行、活动以外,大部分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关停,大部分公共交通停运,婚礼庆典等聚会和活动取消。其间,针对一些单位干部、企业、商户和个人没有有效执行各项命令的情况,管理部门分别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至2月17日,J市纪委共通报6起因疫情防控履职不到位的处分决定,多家企业、棋牌室等因未履行防控要求而受到处罚,2人因隐瞒疫情信息而受到法律制裁。
2月3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要求各地不能随意关闭菜市场等经营场所,保证生活供给。随后多个国家部门都相继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的防控措施不能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2月9日,Z省第2号疫情防控责任令也做出相似要求。与这些要求相对应,从2月10日至2月14日期间,J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人数持续下降,由1002人下降至616人;发热门诊量持续下降,由761人减少到673人,医院留观病人从245人减少到174人;地区风险等级持续下降,其中3个县(市)风险等级从较低风险下调为低风险。但即便如此,J市预判随着返岗返工潮的到来,将仍面临新一轮防输入、防扩散的压力。因此,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要继续落实好防控任务。尽管2月16日,市交通局发出通知,从17日起恢复市本级城市、城乡和城际公交,市、县卡点基本撤除,但对市域外进入人员的管制仍较严格,对重点疫情地区人员进行严格限制,对非重点疫情区域的人员均需在专门的网上申请到健康码后方能返回复工。这些管控任务都下放至了小区和村一级(小区和村依然实行原有的封闭管理)。自此以后,J市的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
三、分析与讨论
作为一个疫情的非重点区域,J市经过近一个月强有力的管制,疫情形势与全国同步趋于平稳与下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这段时间内,对“人际接触”的治理实践显现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 综合性治理策略
J市在对“人际接触”治理中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这些措施总体上围绕“人际接触”的特点所展开,具有针对性。
对隐匿信息的治理。J市最早启动的工作是排查该市居民在重点疫情地区的旅居情况(后进一步扩大至市外旅居史)。排查的方法主要包括:第一,体制内排查,即通过行政命令的形式,要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统计单位员工及其家属的身体状况和近期外出旅居史。第二,政治性排查,主要由组织部牵头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上报党员及其家属的身体状况和近期外出旅居史。第三,在地排查,通过基层组织架构中的成员(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楼组长、村民小组长等),开展逐门逐户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流动人口的信息。第四,反馈式排查,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供人民群众随时反馈、监督身边的感染和可疑感染信息。这些排查都力图找出社会中存在的风险信息,从而提高“人际接触”的安全性,具有针对“人际接触”中的信息隐匿性进行治理的特 点。
对社会关系的治理。疫疾防控期间,正处于强调家庭和亲友团聚的传统节日(春节),这大大加大了亲友之间发生人际接触的机会。针对这一问题,J市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传单、横幅和宣传栏公告等形式,号召广大群众减少聚会、聚餐、串门等社交活动,另一方面又以刚性的方式规范群众之间的社会活动,比如喜事停办、丧事从简等。这些举措限制了个体之间的亲密关系的联系表达,是对“人际接触”内嵌的社会关系所开展的一种治理策略。
对“人际接触”空间的治理。所有的“人际接触”都发生在一定的空间内,尤其是封闭型的空间更容易传播病毒。因此,J市也加强了对一些场所的管理,并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其一,关停影院、网吧、浴室、棋牌室等密闭性空间;其二,关停大部分商场、酒店宾馆、餐馆及其他经营性场所;其三,限制开放农贸市场、超市等居民生活必需的场所。由此可见,这些举措主要是以对一些空间(主要是公共空间)关闭的方式,将个体排除在外,从而减少个体在空间的聚集和接触。
对个体流动的治理。“人际接触”随着个体流动而产生流动,这一特点使得治理工作具有更多不确定性和挑战。对此,J市主要采取交通管制的方式限制流动性:一方面取消跨市和市县之间的城际公共交通,取消大部分城区内公共交通的运营。另一方面在市域边界、市内县域边界间和村、小区入口进行严格交通管制,禁止大部分外部人员进入(包括一些市域外返回的本区域户籍人员)。这些措施将社会成员限制在了一定地域范围内(主要是村和小区),大大降低了人员的流动,从而达到了限制“人际接触”扩散的效果。
简言之,J市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主要是围绕“人际接触”的各项特征所展开的,体现了综合性和针对性。这些措施承续了传统社会在“人际接触”治理中的一些思路,但也在治理对象(扩大至全体社会成员)、治理方式上进行了拓展,并且最终形成了一段时期内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彼此“隔离”(无论感染风险大小),为J市有效控制疫情扩散提供了重要支撑。
2. 过度治理及其产生
2020年2月2日,人民网发表评论“防控也搞形式主义,要责问更要问责”,随后又有连续多篇报道和网评,直指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问题。这些都预示需要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治理策略。对此,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中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进行。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对偏颇和极端做法要及时纠正,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这就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人际接触”治理的限度是什么?
“人际接触”的过度治理是一种相对的表述,因为治理的强度必然需依据疫情的严重程度进行衡量和确定。然而,作为一个疫情非重点区域,J市在治理过程中至少出现了这样一些问题:第一,层层嵌套的管制结构。从疫情产生以后,J市以市为范围,主要通过交通管制建立了市、区县、小区/村三级治理结构(一些地区做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层级更为严密)。这一结构并非是平行的,而是层层嵌套,这意味着上一级管制对下一级也有效,由此使得管制具有了一定重复性。第二,对“人际接触”空间治理的效度。J市为减少人员在公共场所聚集、停留时间,关闭了非必要性生活公共场所,限制开放必须性生活公共场所,其中对农贸市场开放上午半天,超市开放下午半天。这种措施减少了公共空间的开放时间,似乎在时间上缩减了“人际接触”发生的可能。但事实上却会促使个体在有限的时间内聚集,从而增加个体之间的接触。第三,信息的多头统计。1月22日,J市做出疫情防控部署后,政法委、组织部、教育局、总工会等多个部门随即分别开展了人员信息的排摸,这不仅容易造成信息的重复登记,而且使基层出现工作超负荷现象。这些都超过了“人际接触”治理的合理限度,未必能给治理带来更有利的结果。
尽管对“人际接触”治理的限度并不明确,但地方依然选择了一种“宁紧勿松”的治理策略。这一现象的产生,总体上与将“人际接触”治理上升为一个政治问题是分不开的。1月23日,在Z省召開的疫情防控部署会上,将疫疾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进行要求。次日,J市召开防控新型病毒疫情的会议,明确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并写入疫情防控2号令中。此后,各个部门都积极行动,纷纷成立部门内应对疫情的领导小组,依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尽最大可能落实要求,包括统计个体信息、限制个体流动、疏散公共空间等工作。这些工作有较大成分在于落实工作的政治表达,而非行动的必要性、协调性和有效性。由此,出现了信息多头统计、对空间的治理不科学、治理单位嵌套重叠等问题。对于一些行动怠慢、力度不足的干部,尤其是造成疫情扩散的干部进行了追责。从1月22日至今,J市共处理了6起党员、干部失职事件的问责,其中只有1起因产生疫情扩散,其余均因工作怠慢、疏忽。由此,在高度的政治要求和模糊的治理限度认知之间构成了一个强有力的张力,推促着基层政府、党员干部全力投入行动,产生了以行动替代目标的现象。正如已有研究所指出的,当一个以个体生命健康为目标的医疗问题转化为一个以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政治问题时,其治理结构必然发生相应变化 !6。这种变化在管控好“人际接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同时,也容易造成治理的失度和失效。
3.“人际接触”的治理之道
毫无疑问,一场波及全国、影响巨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其众多特殊性。要探寻一种一劳永逸的、有效的“人际接触”治理方法,以防止疫情扩散并非易事,甚至不可能。但是从J市的实践以及所呈现出的问题看,仍有以下一些内容值得关注。
既是医疗也是政治。“人际接触”治理首先是一个基于个体生命健康的流行病学问题,而保证个体的生命健康是开展“人际接触”治理的根本目的。这一本质构成了“人际接触”治理的内在规定性,也即最大程度上防止病毒的扩散,降低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危害。此外,“人际接触”治理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当疫疾发生时,需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作为支撑,以调动广泛的资源用于维持社会平稳有序。因为大规模的灾难和社会危机已远远超出了社会自我调控能力,需要依靠国家的协调、动员和快速反应来实施控制 !7。此外,一项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也能保障治理的根本目标不偏离。但是,“政治”的强化需以“人际接触”治理的科学、明晰为前提,这是“政治任务”得以准确表达的基础。
控制不确定性。“人际接触”治理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个体之间发生身体物质传递,从而避免病毒传染的可能,其中问题的症结在于病毒感染信息的不确定性。在一个风险社会中,社会治理的根本就在于控制这种不确定性 !8。J市围绕“人际接触”中的社会关系、个体流动、空间和隐匿信息所开展的治理,也在于最大程度降低不确定性。其中,针对社会关系、个体流动和空间的现有治理方式,都是“消极式”的,也即无论是否存在疾病感染,一律进行类似隔离的限制策略以控制不确定性,对整个社会实施“治疗”。但事实上,即使是隔离也并不能保证防止疾病的流行 !9。相比之下,针对隐匿信息的治理更具“积极性”,以检疫方式确定风险信息,并结合观察、治疗等方式重点排除风险,从而最大程度不影响社会的运转。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个问题,由于传染性疾病具有潜伏期、无症状等现象,使得现有检疫手段(比如测体温)并不能准确确定风险信息。由此带来了两种治理策略:其一,放大“积极式”治理。J市通过扩大风险信息内涵(即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外出旅行史等)的方式,扩大了监控范围,从而降低不确定性。这种方式不仅能保障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正常社会活动,同时也让对个体生命健康有重点的关怀意图易于被接受。其二,合理运用“消极式”治理。一个区域内风险信息的明确,是以限制区域内外的个体流动为前提的,也即在区域成员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才能使信息登记有价值。因此,在早期开展区域内人员信息统计期间,需提前对区域内外的个体流动进行严格限制,从而提高风险排查的效果。(J市早期就提出了市际、县际、镇际、村和小区间的个体流动控制要求,但由于这项要求工作量大,并未得到较好落实。尤其是多层级的限制框架,也大大削弱了市际间对个体流动控制的力量和效果)。
确定治理单元。按照治理理论,公共事务治理中必须首先明确治理单元或治理边界 @0。在J市的实践中,治理层级几乎是按照科層体系进行设置。这使得开展“人际接触”治理中的治理单位并不明确。从限制个体流动,并又保证社会个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看,这一治理单元至少需能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单元内部的自给自足。换言之,在无法大规模将个体限制在家庭、小区或村庄内的情况下,太小的治理单元必然难以长时间维持,也就无法避免“人际接触”的发生。因此,2月12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这就意味着,将县域或市域作为治理边界,是开展“人际接触”治理的一个较为合适的单元。但这一治理单元的撤销,需以外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前提,也即分散化的治理单元需取得同步成效。
多方位介入策略。“人际接触”的治理策略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很大程度上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其中,主要的调整策略包括空间、社会关系和区域内的个体流动进行治理。这些治理策略往往与全体居民的基本生活紧密相关,需要得到全体居民的积极配合和参与。因此,这些治理策略的介入一般适用于前述治理效果甚微或疫情问题较严重的情况。
注释:
①孙中伟、徐彬:《美国灾难社会学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2期。
②④亨利·欧内斯特·西格里斯特:《疾病与人类文明》,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240、182页。
③劳里·加勒特著,杨岐鸣、杨宁译:《逼近的瘟疫》,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1页。
⑤杨念群:《再造“病人”:中西医冲突下的空间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导言第3页。
⑥ !6杨念群:《防疫行为与空间政治》,《读书》2003年第7期。
⑦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⑧刘炳辉:《大流动社会:本质、特征与挑战——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社会基础变革》,《领导科学论坛》2016年第5期。
⑨加耳布雷思著,徐世平译:《丰裕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⑩景天魁:《时空压缩与中国社会建设》,《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1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24页。
!2倪安平:《何谓“超级传播者”?》,《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03年第7期。
!3龚长宇、郑杭生:《陌生人社会秩序的价值基础》,《科学社会主义》2011年第1期。
!4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第28页。
!5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 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5页。
!7李路路:《社会变迁:风险与社会控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8乌尔里希·贝克著,刘宁宁、沈天霄编译:《风险社会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3期。
!9陈军杰:《几个具有隔离项的传染病模型的局部稳定性和全局稳定性》,《生物数学学报》2004年第1期。
@0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44页。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嘉兴市委党校、浙江红船干部学院
(责任编辑 矫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