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军 方 盈 田艳君(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蚌埠233000)
目前,我国社会60 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5 亿人,占总人口数的18%以上,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老龄化状态。长三角地区经济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医疗养老相关资源分布不均,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对社会医疗和养老带来巨大压力,如何协调资源配置来有效解决社会难题至关重要。
一方面,长期以来,长三角地区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①,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缺口,养老资源地区差异大、养老机构定位不明确、养老护理人员数量缺失、养老服务供给群体质量不高等问题造成了养老服务供给效率低下。与此同时,相关资料显示我国老年群体慢性病患病比例和生活自理能力也在不断地下降,传统的“医”“养”分离的模式无法适应当今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医疗和养老服务属于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长三角地区养老和医疗需求的攀升与养老资源和医疗机构的有限供给矛盾,导致养老公共产品的供需失衡,而仅依靠市场调节机制远远不够,政府的积极介入有利于充分平衡市场供需。“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集中养老医疗于一体,综合提供健康、保健等多种服务,是重大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度创新整合。在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中,积极构建长三角地区“医养结合”一体化养老服务金融体系,协调区域养老金融一体化格局,积极有效配置区域金融资源,对于缓解长三角地区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医疗卫生压力和养老压力,具有积极作用。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要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其供给和有效需求应该保持一致,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关于“医养结合”方面。自2013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医养结合”这一概念并鼓励发展“医养结合”模式,众多学者开始探索我国“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道路。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并非简单地为老人提供护理和照料,而是将医疗、养老资源有机结合到一起,使其融为一个新的主体,为老年人带来新的生活方式(龚俊杰和邓国印,2020)[1]。“医养结合”模式能够提高老龄人口对医疗服务和养老照护的可及性,老年人在获得养老服务的同时能方便、快捷地得到医疗服务(朱凤梅和苗子强,2018)[2]。
关于养老金融方面。养老金融是满足社会成员养老需求而开展的各类金融活动,包含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和养老服务金融三个方面,具有普惠性、多样性、长期性及稳定性等特点(侯明和熊庆丽,2017)[3]。商业银行对养老产业的支持研究方面,根据2019年《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显示:银行存款和银行理财目前还是我国不少居民的养老投资首选[4]。与其他涉及养老金融的机构相比,商业银行在渠道、技术、客户、资金融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杜亭亭和姜倩,2019)[5]。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银行机构所占比重最大,对养老金融影响最大(李思遥,2019)[6]。保险机构对养老产业支持的研究方面,养老产业和保险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一方面,保险企业借助需求老人信息,为他们提供专业性、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积极发挥保险业对养老、医疗保险领域的补充功能(张艳英和温烨清,2020)[7];另一方面,养老产业投资具有稳健的资产回报率,保险投资养老产业既有一定的社会价值,还可以实现资金的长期经济效益(姚大锋,2018)[8]。
以往文献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医养结合”模式开展以及对养老金融发展的行业支持方面,缺少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金融体系具体有机构成的研究,对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特定区域的长三角地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金融发展也缺乏系统研究。基于现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老年群体养老需求的多样化以及养老机构存在着重大的弊端,我国对于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的需求愈发强烈。本文分析长三角地区医疗与养老资源的现实承担能力,并基于供给平衡视角分析医疗与养老资源供需缺口,以此确定“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开展的基本方向,提出构建多维度的“医养结合”一体化协同发展体系。
1.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重,医疗养老需求显著增长。长三角地区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呈现明显增长的趋势,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愈来愈大。长三角地区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导致老年群体社会医疗和养老问题突出(见表1)。
表1 长三角省份与全国65 岁及以上占总人口比重(%)
老年人是疾病高发群体,他们往往更容易受到疾病带来的困扰。据调查显示,我国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超过1.8 亿,慢性病在老年人群中极具普遍性,慢性病因素导致老年群体自理能力下降,医疗资源的需求攀升。医疗支出方面,以上海市为代表,老年人口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速远高于人均消费支出增速。由此可见,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对医疗需求在不断扩大。
2.传统医疗养老制度存在弊端,医养资源需求量显著增加。长三角地区养老市场的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扩展。从养老保险覆盖率来看,长三角地区虽有逐年攀升的趋势,但总体上来看参与程度仍不够活跃。养老保险关乎着社会个体老年生活的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养老需求的重要参考指标。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养老保险的参与率不足八成,且参与程度存在明显地区差异,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最高,江苏省、浙江省次之,安徽省明显偏低(见表2)。
表2 长三角地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单位:万人)
由于民众参保意识缺乏以及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逐渐变窄。2014年江苏省参保率达到98.92%,2016年为92.25%,下滑了六个百分点②。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在大病时无法获得国家给予的医疗救助,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反映了发展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可持续性。基金结余方面,2019年安徽省达到710.80 亿元,江苏省更是突破2 000 亿元。人均结余呈现增长趋势给不能自理的老年群体提供医养照护服务提供了可能性。基金支出方面,医疗支出总额不断增加,基金支出增长速度逐渐达到并超过基金收入的增长水平。如果态势继续发展下去,医疗保险基金将会陷入巨大的困境之中(见表3)。因此,传统的医疗保险制度亟待改革,依托制度的传统养老模式也需要创新。
表3 长三角地区基本医疗基金收支统计(单位:亿元)
一般而言,养老模式主要分为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据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医院调查,我国老年群体表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比重高达10%,远超全球5%的平均水平。随着中国老龄化进程推进,预计老年群体对于养老机构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我国长三角地区生产力水平存在差异,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人均医疗资源供求矛盾明显,无法满足老年群体对于优质的医疗资源的需求。2015—2019年长三角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数目保持增长,但总体增速放缓。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及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增速保持5%以上。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三省份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省人均床位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资源相对较充足(见表4 与表5)。
表4 2015—2019年长三角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统计(单位:家)
表5 2015—2019年长三角地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统计(单位:张)
我国养老机构发展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当今仍然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供需方面的巨大矛盾。《长三角养老服务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长三角三省一市养老机构的总数目达到7 928 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10 万个,机构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67.65 万张。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4 676.89 万人,按照老年群体10%的机构养老意愿来计算,长三角地区对于养老机构床位数缺口将扩大到330 万张左右,远远超过了当前市场已有的供给数量,随着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凸显,床位数缺口还会进一步扩大。
基于供需平衡视角,一方面,老年群体对于医疗和养老资源的需求不断攀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存在明显的供给缺口;另一方面,随着长三角地区老年群体特别是患有慢性病的失能老人对于医疗和养老资源的双重需求,传统的医疗与养老资源相分离的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我国实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基金风险和覆盖率低等问题。进行医疗养老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推行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成为解决长三角地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不仅有利于缓解地区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还有利于老人同时享受医疗、养老、照护的全方位服务,大大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减轻家庭的养老负担。
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养老金融资源分布不均,势必在医疗和养老机构发展的进程中给予的支持力度存在差异,有效整合养老金融资源,积极推进养老金融一体化路径优化,对“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可以起到支持作用,进而拉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经济协同增长。
长三角地区凭借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的生产总值分别为:上海市38 701 亿元,江苏省102 719 亿元,浙江省64 613 亿元,安徽省38 681 亿元,合计244 714 亿元,占我国2020年生产总值的24.09%①。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增长,经济发展呈现稳步增长的状况。长三角地区的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保持稳步增长,并且江苏省一直占整个地区的最大比重,均超过30%。其中,安徽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差距较大,占比在10%左右。保险业发展方面,2012—2018年长三角地区保费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8年我国保险行业加强了监管,保险收入略有回落,江苏省在整个地区的保险收入占比最大,安徽省与其他省市差距明显(见表6)。
表6 2020年长三角地区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
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保险业发展的“新国十条”,提出2020年实现保险密度达到3 500 元/人,保险深度达到5%的目标。从整体上看,在保险密度方面,2020年整个长三角地区只有安徽省未达到3 500 元/人,但保险深度方面,整个长三角地区与既定目标都存在差距。整个长三角地区金融业处于稳定发展状态,但通过各省市之间对比可以看出,长三角地区内部金融发展还存在不均衡的问题。
养老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养老投资。养老金金融方面,商业银行对养老资金进行积累并管理使其得到保值增值,并且在养老金托管和代发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商业银行参与企业年金管理,年金管理既要保证养老金的安全性,又要提高收益性。商业银行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效率,针对不同资产规模的企业制订年金计划。尤其是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年金规划,让中小型企业职工也能享受到合理规范的养老金融服务。
养老产业金融方面,商业银行在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建设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养老机构或者养老社区的建立除了政府拨款还需要其他的融资,银行在资金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资产规模大且具有长期性,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为养老产业进行融资规划,另一方面还可以投资入股建立部分养老机构或者养老社区。另外,农村地区的养老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老年人收入低,银行可以设置特别通道或者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养老服务金融方面,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提供养老储蓄、理财以及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等养老金融产品。以个体的风险偏好和经济状况为根据,设计符合客户多样化需求的产品。例如:老年人基本偏向保守型投资方式,更加注重投资收益的稳定性,银行可为老年人制订安全、稳定的理财产品;相比老年人而言,中青年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强,可以接受收益的波动性,银行可设计收益较高但具有一定风险性的理财产品;另外,不同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存在差距,银行可提供不同规模的理财产品。
保险公司通过创新性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既促进养老金融发展,也鼓励更多居民自费购买养老产品,提高居民自费养老意识,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积极应对老龄化[9]。
保险公司可以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保险公司应加大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内容,满足参保老人的基本护理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减轻政府的养老压力[10]。“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6年长三角地区中上海市、南通市、苏州市、宁波市、安庆市入选首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服务方式包括如下类型:第一,社区护理模式,由就近的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中心对投保长期护理保险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者社区护理;第二,养老机构照护模式,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老人在指定的养老机构居住,由专业的护理人员提供服务;第三,医疗机构护理模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院和部分医疗机构,对居住在机构护理性病床的参保老人提供护理服务。
同时,大力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建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倡导“以房养老”的创新性保险产品,主要针对人群是60—85周岁以上且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老人。2014年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开展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有助于丰富养老产品,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养老金融带来的福利,缓解政府养老压力,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积极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业务拓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一种利用保费可税前列支扣除,仅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递延机制。2018年我国首先在上海市开展了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试点。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养老生活品质,减轻政府和社会养老负担,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
积极发展“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是缓解长三角人口老龄化的有效途径。长三角地区“医养结合”一体化养老金融需要构建多维度的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养老和医疗机构及大众参与的协同发展体系:政府参与管理和制定政策、商业金融机构作为主体参与、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相互融合发展、居民配合参与。
“医养结合”一体化养老服务金融体系构建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引导。第一,发挥政策优势,加强资金建设,出台政策鼓励、支持更多的医疗和养老机构加入医养结合的队伍中,给予政策补贴,激发相关机构积极性,提高机构运作效率。逐步提高养老金额和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使老年人具备资金能力支付他们的医养费用。实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养结合机构中,支持和引导民办医院开办养老服务,使得更多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参与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中来,同时还能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投资养老产业的积极性。第二,政府鼓励高校多开设护理专业,培养专业医养服务人才,积极引导医护人员选择养老社区进行就业发展。第三,政府要加大养老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培养和提升居民保险素养,对商业养老保险进行正面的肯定,激发居民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热情。
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对养老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提高养老产品的创新性和完整性,减少产品同质化现象。在长三角地区推行建设“医养结合”一体化的机构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不仅需要政府对机构建设提供政策帮扶和资金补贴,更需要来自于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凭借先天的资金优势,为医养结合提供主体补充资金,成为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强大后盾。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护理保险面向长期失能老人和不能自理的老人,这类老年人身上不仅暴露出社会养老问题,还面临着高额的护理费用支出,长期护理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巨额的护理费用,降低了老年群体的医养费用。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首先,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方法等做出详细规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其次,确定资金筹资主体和筹资方式,采取政府、单位、个人共同筹资的方式,依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规定合理的缴费率。再次,建立完善的支付和管理体系,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尽可能多地保障失能老人的利益。同时,对应老年慢性病治疗和护理,商业保险公司可以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国内已经有相关保险企业进行试点,可以极大提高“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实施效率。
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培养医养服务专业人员,提高机构服务水平的综合性。作为医养结合供给主体,应以满足需求为出发点,均衡发展不同层次等级的医疗养老机构,同时注意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医疗养老机构的均衡发展,切实满足各类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在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的环境下,老年群体对于医养机构的需求很大。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要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新模式发展进程。第一,要积极发挥医疗卫生服务对于养老机构的支撑作用,医疗机构应携手养老机构充分做好慢性病老年患者的管理与康复工作。第二,在统筹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过程中,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积极推动医院与养老机构间转诊合作,提高医养服务质量。
居民要积极学习国家养老方面的政策方针,培养个人养老意识。在选择养老产品时,一要了解金融机构的资质,二要仔细阅读养老产品的条款内容。在非必要的情况下,鼓励老年人优先选择居家养老或者社区养老方式时,不占用过多的医疗资源。年轻人在选择从业方向时可以多考虑医疗或者护理方向;另外,已从事医疗或者护理的人员可以全面学习医养服务知识和技能,为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储备人才。
长三角“医养结合”一体化养老金融发展需要秉承“合作与共享”的理念。不仅是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等省市之间进行合作,而且是各省市之间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养老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合作。而“共享”包括:政策共享、权利共享、经验共享、资源共享。通过坚持这一发展理念打造标准化、合理化、高效化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充分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的个性化需求,推动长三角养老金融服务产业一体化建设,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为我国其他地区养老金融发展提供范本。
长三角地区人口老龄化现象促使医疗与养老需求攀升,供给缺口扩大,加剧了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供需不平衡。“医养结合”养老金融一体化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积极协调分配医疗和养老资源,将资源使用效率发挥到最大化,不仅能有效提升社会养老金融服务效率,还能有效改善当前长三角地区社会养老保障服务碎片化的问题,极大提高社会养老福利。为此,通过商业银行和保险产品推进养老金融一体化路径优化,积极构建多维度的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养老和医疗机构及大众参与的协同发展体系:政府参与管理和制定政策、商业金融机构作为主体参与、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相互融合发展、居民配合参与,减轻长三角地区人口老龄化压力,促进新型养老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
①数据来源参见《长三角年鉴》(2018)。
②数据来源参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nh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