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煜城
长沙市南雅中学,湖南长沙410000
高中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在目前网络信息环境下,高中学生说是能够培养建立较好的法律意识,那么将会促进高中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由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迅速,使得人们并不能够对网络环境中的信息进行及时规范,这就使得高中生在获取网络信息时,网络中的不良信息会对其思想带来较大的冲击和消极影响,使高中学生较难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在此背景下,高中学生必须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网络信息,能够自觉进行信息的筛选,积极汲取正确的信息,逐渐内化为自身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本文将主要围绕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对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展开研究讨论。
网络信息是指在计算机互联网上进行传播的信息。与传统信息传播相比,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数量大、内容丰富、共享程度高以及质量不均等的特点[1]。首先是信息数量,基于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同时因为网络环境相对比较自由,因此使用者能够在较多的网络社区和聊天软件内进行信息传播,这就使得网络信息的传播数量较大,同时传播速度也是非常迅速的;其次,网络信息的内容丰富度较高,并且传播的范围较大,其中的组成成分复杂,包含了政治、工作、生活以及社会等多个方面;除此以外,网络信息的共享程度较高,这是因为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够了解到世界上的信息内容,在同一时间,数以万计的使用者能够快速传播并共同浏览着同一条信息;最后,网络信息的质量是高低不等的,这是因为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创办更加便捷,信息建立的准入门槛较低,因此会存在着较多的不良网络信息,都会对高中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正确建立产生消极影响。
在时代的发展背景下,互联网应运而生,其中所存在的不良信息会对高中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产生消极影响。在目前的自媒体网络环境下,网络信息具有数量大和形式丰富的特点,同时信息的质量高低不齐,其中包括消极的、虚假的和反正能量的信息,这些信息的存在都会对高中生正确三观的培养产生制约作用。在这一阶段,高中生对自身的约束能力较差,并且并没有完全绝对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在进行网络信息浏览时可能会受到虚假信息的影响,对其发展道路产生严重制约,甚至有可能会逐渐发展成为问题青年[2]。举例来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自身的利益,对高中生的心理特点和其关心的事情进行分析,进而有针对性的在网络上进行虚假信息的传播,高中生一旦看到就会逐渐关注起来,由于其判别能力不强,高中生就会轻易相信这些信息的存在,导致自身的三观逐渐扭曲,影响自身今后的发展进步。
公民培养和建立起良好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实现我国的社会和谐发展。对于高中生来说,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其本身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受到我国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高中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法律知识比较单一,并且学习渠道并没有实现多元化发展,严重阻碍了培养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步伐。在自媒体网络环境下,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渠道更加多样化,同时也不再受到书本和时间空间的限制,利用自媒体网络环境和网络信息接触到更加完善健全的法律知识框架,进而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3]。举例来说,在互联网的帮助下,高中生能够了解到违法行为的具体定义和具体内容,同时高中生也能够通过互联网查找我国法律的相关概念,进而逐渐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综上所述,自媒体网络环境对于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建立产生较大的影响。在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过程中,信息化已经逐渐普及,并且信息程度也在不断提升,自媒体网络环境是一把双刃剑,在帮助高中学生了解世界的时候,可能也会对学生产生消极影响,阻碍了学生三观的建立,不利于学生正确法律意识的培养。因此,高中生必须正确利用网络信息,实现自身法律素养的提升,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尽可能降低自媒体环境所带来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