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中小学教育惩戒要高度重视家校共育的独特价值,这是保障家长和学生权益、推进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互信的家校关系,充分发挥惩戒育人实效的基本前提。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具体要求,家校共育形成惩戒教育合力的策略与路径具体包括:学校要落实各项法规政策的要求,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办学质量和改进惩戒效能,开展以学校为主导的教育惩戒宣传;教师要转变观念,提高家校共育实施教育惩戒的水平,提高教育惩戒中家校双向沟通的效率;家长要信任学校和教师能够进行合法合理的教育惩戒,并积极配合管教违规违纪学生。
关键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家校共育;策略
作者简介 刘晓楠,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于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它从法律上明晰了教育惩戒的目的原则、实施主体、惩戒方式等重大问题,为学校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为准绳。教育惩戒的重要价值与意义,在社会民众,特别是家长群体中也取得了广泛共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12余万家长的大规模调研显示,79.58%的家长非常同意或比较同意学校和教师可以采用适当惩戒方式教育违纪学生,这为《规则》的实施创设了良好的舆论支持环境。教育惩戒涉及教师、学生、家长等多方利益主体,事关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要确保惩戒发挥教育实效,必须高度重视家校共育的独特价值,通过家校协作形成教育合力,达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在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明确家校双方的角色及具体要求,探索家校合作的有效策略与途径,从而推动教育惩戒的良性运行,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效能,确保《规则》有效落地和学校教育质量持续改进。
一、家校共育在教育惩戒中的独特价值
以往研究中,家校共育被认为是一种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中建立和发展的、多方教育主体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它能够“影响并改善家庭、家教和家风,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现“父母、孩子、教师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成长”。[1]通常而言,家校共育是指学校或教师与家长密切合作,创设良好环境,共同促进孩子在品德与个性、习惯与行为、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发展。《规则》第十六条强调,学校、教师应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家长应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明确了以学校、教师为主导,家长积极配合的教育惩戒家校共育机制。
(一)家校共育实施教育惩戒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
家长参与教育惩戒实施的全过程,有助于家长履行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同时也是其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规则》作为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理应保障各方利益主体的基本权利。家长积极参与教育惩戒的管理与实施,不仅是保障其权利义务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学校通过家校合作实施教育惩戒,有助于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校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依法治国的基本组成单元,能够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提出,学校应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反馈。教育惩戒作为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才能达到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的目的。
(二)家校共育是达到惩戒教育效果的基本前提
家校合作实施教育惩戒符合教育规律。夸美纽斯、苏霍姆林斯基等教育家均强调家庭教育在儿童身心发展中的重要性,缺少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实施对学生的教育培养活动。研究表明,被动接受学校教育惩戒的父母,无法从社会、文化和心理等方面“发挥对儿童在学校良好表现的支持”[2]。家庭环境是学校德育的基础环境,对学校德育的补充更具主动性和自觉性。[3]尽管教育惩戒发生在学校内,但矫正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衍生到学校之外的家庭中,在家长的积极干预下,才能充分达到惩戒的育人效果,使学生接受到更丰富、更完整的教育。
家校共育有利于构建和谐互信的家校关系。良好的家校关系不仅有助于保持教育效果的一致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而且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教育惩戒的实施尤其需要以和谐互信的家校关系作为强力支撑。通过家校合作实施教育惩戒,能够有效避免学校、教师与家长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从而促进其相互间的理解、默契与配合,最终形成积极、正向的教育大环境,使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均能处于一种信任和尊重的氛围之中,有助于违规违纪行为的矫正和健康身心的养成。
二、家校共育推动形成教育懲戒合力的策略
《规则》指出,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并要求两者相互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均负有不可推卸的教育责任。为此,学校需从构建家校共育机制入手,不断拓展家校共育的广度和深度,并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和落实。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学校层面
《规则》对家校合作实施教育惩戒提出了具体要求,共有十个条款涉及家长的参与权、知情权以及对惩戒的听证、申诉等各个环节,规定学校应吸纳家长参与到教育惩戒的民主管理与实施的过程中。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在教育惩戒中凸显家校共育。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落实家校共育的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等,规定了中小学要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学校领导首先应更新教育观念,充分认识到在教育惩戒中完善家校共育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全面掌握有关教育惩戒及家校共育的法律政策要求,在深入研究、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将家校共育机制全面融入学校教育惩戒管理的过程中。最后,提供必要的支持经费,用以保障家校共育的持续、有效开展。
二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家校共育机制。在教育惩戒中体现家校共育,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口号和理念上,要付诸行动,归根到底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的过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作为义务教育学校的六大管理职责之一。《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学校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旨在不断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此,学校首先应完善家长委员会章程,使家校合作实施教育惩戒能够有章可循;其次,制定严谨规范的教育惩戒程序,具体规定告知、实施、评估、记录、申诉等各个环节,确保教育惩戒合法依规;再次,建立家校联动的惩戒机制,吸纳家长参与到规则制定和执行监督之中,加大家校沟通力度,完善多向互动、持续改进的教育惩戒治理体系;最后,建立教育惩戒冲突处理和化解机制,成立冲突应对小组,妥善处理家校纠纷,尽可能将冲突消除于萌芽之中,同时密切联系家长,持续关注惩戒的后续教育效果。
三是提高办学质量和惩戒效能,营造家校共育良好氛围。首先,致力于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通过改进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和基本素养提升,逐渐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从根本上使家长和学生获得更多信任感和满足感,为教育惩戒实施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其次,加强案例深度研究,提升教育惩戒效能。教育惩戒的实施不是教师个人随意、主观的行为,要充分发挥艺术性、突出教育性、凸显人文性,就应将其纳入学校日常教研活动之中,通过群体的科学研究与反思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提高教育惩戒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获取家长更多的支持与认可。
四是开展以学校为主导的教育惩戒宣传和思想引领。学校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中发挥着主导、引领的作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出了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具体包括教师家访制度,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多种渠道,以及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指导形式,为在实践中开展学校主导的教育惩戒宣传与思想引领指明了路径。学校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首先,定期宣传教育惩戒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家长正确理解教育惩戒,统一思想认识;其次,加大校规校纪的宣传与解释力度,使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和权利义务,营造平等互信的家校合作氛围;最后,宣传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榜样人物、展示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增强家长对学校合法合理实施教育惩戒的信心,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
(二)教师层面
《规则》规定了教师实施一般惩戒后,应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积极沟通,并获得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根据相關要求,要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教师需从提高自身素养和与家长的双向沟通效率两个方面,来发挥教育惩戒的更大效能。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家校共育实施教育惩戒的水平与能力。教师应严格按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破除家校沟通即告状、批评的消极认知,在观念上将家长视为平等的合作伙伴加以尊重,在行动上积极组织、策划,推动家校共育,相信并支持家长开展科学的家庭教育活动。
二是提高在教育惩戒中家校双向沟通的效率。教师在按照学校规定流程与家长规范沟通时,应注意以下三点。首先,沟通及时迅速,避免家长因听信孩子的片面之词情绪激动、干扰认知,使惩戒行为获得家长的支持理解;其次,沟通信息全面准确,使家长能够全面了解事件的过程,达到惩戒的教育行为、教育过程透明化、民主化的效果;最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强化惩戒后续教育,给予学生人文关怀和道德感化,获得学生信服与家长认可,同时促使家长分担教育责任,达成对后续教育策略的共识,增强家校之间的信任感和凝聚力。
(三)家长层面
《规则》强调了家长应当积极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倡导家长在配合学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着重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信任学校和教师能够进行合法合理的教育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提倡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并规定学校和教师可以对受教育者进行奖励或处分。《规则》明确了学校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适用范围以及若干禁止行为,从法律上消除了家长对教育惩戒可能带来的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忧虑和担心。因此,家长应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充分认可并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其次,主动了解并熟知学校的惩戒规则和实施程序,增强对学校和教师开展合法惩戒的信任程度。最后,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校共育活动,逐渐与学校在育人理念上达成共识,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与能力。
二是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配合学校、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合格的家长应当承担起对子女的教育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家长有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的义务。在配合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时,家长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首先,重视孩子的行为习惯矫正,向教师详细了解事件经过,虚心听取教师的要求与建议,避免过于溺爱或不管不问;其次,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与孩子平等地沟通交流,让惩戒成为孩子成长的契机,避免因惩戒引发的过多抱怨或粗暴责备;再次,注意维护教师权威,避免在未了解事件详情的情况下向教师兴师问罪;最后,坚定教育好孩子的信心与恒心,避免因短时无法取得改进实效而放任自流、自暴自弃。
参考文献:
[1]朱永新.家校合作激活教育磁场—新教育实验“家校合作共育”的理论与实践[J].教育研究,2017(11):75-80.
[2]叶强.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需要家校共育[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报,2020(4):78-86.
[3]檀传宝.学校道德教育原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209-210.
责任编辑︱何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