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珊 王全年 李秀美
中华民族一直秉承着“和为贵”的思想,在中国古典哲学中,老子以“冲气”喻之,孔子以“中庸”悟之,太极图说以“一阴一阳之为道”划分之。王全年教授基于中国古典哲学系统发生同构律推导出“宇宙演化同构律”[1],揭示出每一哲学元素蕴含着的哲理和数理2种思维模型。“和”思想为中国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里一个重要的概念,对中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起到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今简述之以期赐教。
宇宙演化同构律认为[1],宇宙任何相对独立的演化单元或演化系统,均围绕一个“致中和”的中心而演化,以“一阴一阳之谓道”向着2个反演极端而演化;并以“四象三元”为统一演化模版;以象数偶数律演化公式S1=4n演化其象、象类奇数律演化公式S2=2n+1演化其类;“象偶类奇”规律反映了宇宙万物演化本质。“太极说、道生论还是中庸观”等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共同揭示了宇宙演化同构律。见图1。
图1 中国古典哲学视域下的宇宙演化同构律
n取自然数。当n取0、1、2、3、4……象数偶数律演化为0、4、8、12、16……分别代表零象(阴阳差异为0,即元卦)、四象(四卦)、八象(八卦)、十二象(十二卦)、十六象(十六卦)、三十二象(三十二卦)等。特别说明:零象,是太极元气在没有演化出阴阴之时形成的高度统一之象。象类奇数律演化为1、3、5、7、9……对应象的分类为一类(元类,对应太极)、三类(一分为三,对应三才)、五类(一分为五,对应五行)等。
宇宙演化同构律在中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认为“和”是一个“演化基”。“和”是一种存在状态,表示太极演化单元演化出系统中的“演化基”。正所谓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二章提出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中的“和”。“和”作为演化基一般处于演化系统中的中心或中轴,与原子中的“中子”、太阳系中心的“太阳”、叶片中的“中叶脉”等。
“和”即《说文》“龢”字之初文。“龢”从侖从禾,“侖”是“龠”之省写,“龠”为乐器,古代编竹管乐笙竽之属。而“龢”是从“龠”得意,从禾得声的形声字,即乐器发出的和谐乐声[2]。甲骨文中取其形意表“和乐”,如《乐律全书》道: “以阳配阳,以阴配阴,谓之同而不和。以阳召阴,以阴召阳,谓之和而不同……”[3]。后引申为饮食五色五味调和后的“和美”之义,所以《尚书·说命》记载: “若作和羹,尔惟盐梅”。
《易经》为中国古代“和”文化的源头,曰“一阴一阳之谓道”,老子在此基础上提出“道生论观”,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至西周太史伯阳提出“和”“同”之辨,进一步丰富了“和”的思想,史伯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金、木、火、水杂而成百物”。史伯提出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哲学概念,与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以及管子的“和合故能谐”相得益彰,由此可知哲学中的“和”包含着:异与同,异之在于差异、对立,而同之在于相同、统一,“和”则体现了对立和统一辩证法思想,所以万事万物在矛盾中变化,不断地向美好的方向发展,前提条件是矛盾双方必须达到和谐的状态,并且始终以“和”为轴心。除了在音乐、美食等中寻求“和”,中国人在治国之道中同样遵循“和谐”发展的理念。
宇宙演化同构律在中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认为“和”状态潜阴潜阳。“和”的状态潜阴潜阳,阴阳潜在而不显。即在“和”的状态中不显示阴或阳的任何偏性,只有概念中的阴和阳相互制约,形成阴平阳秘合和状态,似乎阴阳都独立存在,这就是中庸思想“和而不同”的“和”的含义。
《中庸》中讲“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这里的“中”指的是不偏不倚,就是“和”的状态,强调一个适度的原则,正是儒家所提倡的做人做事的“中庸之道”。中庸的本质且其最终追求的也是“和为贵”的思想,如《中庸》 所说“喜怒哀乐未发之为中,发而皆中节之为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矣,万物育矣”。中国古代当权者,施政布政以“中道”为政治原则,“和谐”为社会理想,使国家社会稳定发展,达到一派和谐繁荣之象。例如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南宋吕祖谦评价:“当时之治,不唯贞观而已,虽并隆于尧、舜可也。”汉代文景二帝的“文景之治”,《资治通鉴·卷十五》记载:“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至近代中国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外交方针,当代中国仍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八大提出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2年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2015年提出的横跨亚非欧“一带一路”的建设。自古以来国人一直以“和谐”为理想,小到个人,大到国家,并为之奋斗。
中医学理论以阴阳为首,所谓“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阴阳二气的协调、均平就是“和”,下面笔者会从生理、病理、治则、治法4个方面来探讨中医学的“和”之道。
4.1 生理之“合和”所谓生理之“和”即在形体脏腑气血经络处于“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的调和状态。阴阳二气平衡统一,机能活跃旺盛,所以在生理状态下人体展现出一派平和之象,阴阳内部对立制约维持阴阳的动态平衡,人体生命活动健康有序,达成“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的默契。在气血,气血为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景岳全书·血证》曰:“人有阴阳,即为血气。阳主气,故气全则神旺;阴主血,故血盛则形强。人之所赖,唯斯而已”。人体则以气血和合为常态,气血“和”,则气可帅血,血方可载气。在脏腑,脏为阴、腑为阳,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资生,五脏六腑之精气血阴阳平衡,如“肾”为先之本提供原动力,气血化生之源“脾”养先后天。
4.2 病理之“离和”所谓病理之“离和”即阴阳不协调,或为阴盛,或为阳盛,使阴阳偏离“和合”状态。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故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疾病是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正气与之相争,人体生命活动遭到破坏,出现阴阳失调、形质损伤、机能失常或心理活动障碍,表现为一系列临床症状和体征的异常生命过程[4]。如《素问·著至教论》说:“合而病至,偏害阴阳”。当外感六淫之气或内伤七情太过,又或嗜食肥甘之品,导致脏腑气血经络的阴阳失衡,主要表现为阴阳的偏盛偏衰和互损,“阴盛则阳病,阳盛则阴病,阳盛则热,阴盛则寒”,且“孤阴不长,独阳不成”,甚则“阴阳离决,精神乃绝”。
4.3 治则求“和”所谓治则求“和”即调整阴阳,促使阴阳达到“和合”状态的原则。中医基础理论以“治病必求于本”为指导思想,“本”的含义即是治则求“和”,“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如《素问·至真要大论》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所以自古医者在诊治时常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为准则。
4.4 治法求“和”所谓治法求“和”,即中医的各种治法都是依照治则来指导的,并且制定出相应的治疗大法、治疗方法和治疗措施,以促使阴阳二气在机体的各个部分恢复平衡和谐,达到“和合”状态,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而致和平,此之谓也”。在此以“医门八法”为治疗大法为例,《医学心悟·医门八法》说:“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盖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病变虽多,而法归于一”[5]。虽法多药众,其最终目的为调整人体内部紊乱的状态,使机体回归“内稳态”,亦为“阴阳和合”的状态。八法中的“和”法,仅以一字一法便对治疗大法进行了高度总结,在《景岳全书·新方八略》云:“和方之制,和其不和者也。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温而和之;兼热者,凉而和之。和之为义广矣。亦犹土兼四气,其于补、泻、温、凉之用,无所不及。务在调平元气,不失中和之为贵也”[6]。对于具体治疗方法如邪在少阳、半表半里之证,以小柴胡汤为用,和解少阳;肝郁克脾之证,以痛泻要方为用,调和肝脾,所以徐宜兵认为:寒热并用谓之和、攻补兼施谓之和、调理气血谓之和、平衡阴阳谓之和[7]。治疗措施上常用药物、针灸的方式,还有按摩、导引、熏洗等调整阴阳,以达到阴阳“和谐”的目标。
综上所述,中华大地以其独特的文明孕育出极具有包容性和思想性的“和”文化,并且反映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医学中“和”思想的发生严格遵循宇宙演化同构律思维。阴阳合和,万物自生,“和”是宇宙的基本原则。其中不论是调和阴阳治则、治法还是在生理与病理状态,均符合同构律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