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高校教师角色行为研究

2021-05-31 01:27郑芳高一鹏
现代教育科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委托高校教师

郑芳 高一鹏

[摘要]从职业角色定位角度来看,高校教师因为其职业特殊性会接受较多的角色期待。高校教师个人角色属性中兼有职业角色、社会角色。多重委托代理关系背景下,高校教师的角色行为中有诸多基于角色权利、义务形成的消极行为。围绕高校教师这一角色主体,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我国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的成因及调适策略,力图对改善我国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现状有所助力。

[关键词]委托—代理理论;高校教师;角色行为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1)02-0124-05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1.02.022

高校教师作为一项职业,因为其“职业功能的不可替代性、内涵的深奥复杂性、工作方式的科学有效性、权力的自主性、伦理的服务性”[1],而承载着较多的职业角色期待。高校教师作为普通大众的角色在实际行为中被强行割裂,对高校教师角色行为的预设使众多研究忽略了教师角色行为突变的可能性,制约了高校教师自身发展以及高校治理效能的实现。

从高校教师职业发展来看,教师发展应该强调教师的自主发展和自我提高,包括学术水平、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以及师德修养的整体提高。这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重要保障[2];从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来看,存在重考核、轻管理,重结果、轻过程,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全面,标准不清晰,教师在考核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考核定位模糊,结果偏差较大等问题[3];从高校教师职业伦理及师德建设方面来看,研究中呈现出的问题较多,表现为职业道德状况不理想、师德建设机制不全面等。高校师德建设需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从师德教育、师德评价、师德监督和激励等方面出发整体性地加以推进[4]。基于教师角色意识和教师专业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表明,教师专业发展对教师心理体验与感受有直接影响,从而支配教师的教育行为[5]。笔者围绕高校教师这一角色主体,借鉴委托—代理理论,分析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的成因及调适策略,以期对改善我国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现状有所助力。

一、委托—代理理论的适用性分析

(一)委托—代理理论的内涵

委托—代理理论作为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最早的数学模型是由威尔逊 、史宾斯、泽克豪森和罗斯等人在研究“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过程中给出,并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之上的。非对称信息是指基于私有信息以及社会分工的不同,因委托参与双方中一方拥有另一方不拥有的信息,从而导致信息的不对称。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关系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的,他认为:“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基于对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组织内部激励问题的解决,委托代理理论有了较为成熟的发展。肯尼斯·约瑟夫·阿罗将委托代理问题区分为两种类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即代理人占有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私人信息进行决策;道德风险指代理人借委托人观察监督困难之机而采取的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

(二)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高校教师角色行为

委托代理关系源于“专业化”的存在,代理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高校教师的角色行为过程事实上是多重委托—代理关系的结果。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体现的是社会公众对高等教育领域的一种“专业化”诉求,而这种“专业化”诉求的实现必须在高校内部完成。

第一层委托代理: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主管单位等公共部门委托高校完成人才培养的职能(如图1中的“委托代理关系①”所示)。与此同时,公共部门以人才培养成果、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社会发展参与度、文化传承创新程度等要素为参考,向高校进行资源及经费划拨;社会公众结合自身需求,按照公共部门给出的高等院校类别及层次进行“专业化”诉求进行选择,完成委托代理关系(如图1中的“委托代理关系②”所示)。第二层委托代理:高校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出发点,将人才培养任务委托给教师来完成。与此同时,高校通过年度教学评价、科研评价、职务评价、社会服务评价等考核方式完成绩效考核。事实上,高校履行职能的过程体现的是较为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涉及社会公众与公共部门、公共部门与高等院校、高等院校内部各层级等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如图1中的“委托代理关系③”所示)。各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还包括诸多的亚层级委托代理关系,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对实际发生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了简化。

二、高校教师角色行为审视

高校内部治理委托关系层级复杂,拉长了委托代理关系链条,信息传递有效性不足、信息不对称和契约完备性不足等问题突出。高校内部多重隐蔽契约关系的存在极易导致委托人、代理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的内部角色冲突问题。加之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代理人极有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做出有悖于契约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在高校教师角色行为过程中,委托代理风险随时存在。按照肯尼斯·约瑟夫·阿罗的观点,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两种主要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一)高校教师角色行为可能的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换言之,当交易双方中的一方对于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比另一方知道的更多时,便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高校教师角色行为过程有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性,故借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

作为约束与激励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主要方式,教师评价是现阶段高校教师角色行为效果评估的通行方式。从评价内容出发,一般包括年度评价、职务评价、教学评价、科研评价、社会服务评价等類别;从评价主体出发,可能分为自我评价、系主任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旨在提高教师评价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但从委托代理关系来看,教师作为代理人,其对自身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不充分;如果评价在同纬度层面发生,同行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也并不充分;而系主任作为学院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者,要接受学院对其代理绩效的考核,其对教师评价的真实性也有待考量。那么,在实际发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学生作为委托人的主观评价看起来是真实性最优的。但由于教师和学生双方在专业知识、合格教师评价标准信息上的非对称性,极有可能导致教师角色行为中的逆向选择。其一,教师的逆向选择首先表现为对学生评教结果的逆向认知。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周期性活动,如果教师在最初的评价中取得了合格或优秀,如无特殊的激励机制,教师有可能不会设法继续提高教学水平;如果教师在最初的评价中取得不合格的结果,而由于学生评价在教师整体评价中权重较小,极有可能会出现教师整体评价合格,教师最后脱责,教师更无改进动力的现象。其二,教师基于对合格评价的需要,学生基于对学分的需要,两者之间有可能达成非信息对称条件下的“一致”。即教师在专业上放低对学生的要求,宽松对待学生;学生基于对学分的需要,主观认可教师的“合格”。事实上,这是教师对非信息对称条件下的“一致”状态达成预测的逆向选择。综上,逆向选择必然导致教学水平的“柠檬市场”,最后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下降。

(二)高校教师角色行为可能面临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委托方不能完全监督或者监督成本太高时,代理一方在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这一概念由美国数理经济学家阿罗引入经济学,认为基于“保险”的保障而使得个体行为发生变化的一种客观事实,是在逆向选择之后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

由于制度安排等因素的影响,高校教师除了主动选择,几乎不会“失业”,鲜有因为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而离开教学岗位的教师。近年来,许多高校开始施行“非升即走”的人事制度,但该制度集中在对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数量的考核上,鲜见对教学评价的考量。基于这种客观现实,教师极有可能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做出对自身最有利的行为。其一,教师为了能在教学考核、人事考核中获得满意的结果,在教学过程中有意降低对学生的实际要求,使学生均能到达合格要求。教师的教学壓力变小,而学生实际获得则大打折扣。高校作为委托方对实际教学过程的监督仅停留在对程序性的监督上,而对实际教学效果并不能实现实时性的监督;社会公众作为委托方监督则成本太高;学生作为特殊的委托方缺乏客观主动监督的动力,教师角色行为选择的道德风险得以形成。其二,在各种评价机制将科研成果和论文数量作为主要评价指标的背景下,高校教师的主要压力也来源于此。在目标导向驱使下,教师必然将精力集中在科学研究上,教学只能停留在基本完成教学任务的状态。事实上,教师的选择呈现出一种“保险”局面下的自身利益最大化倾向。这对学生而言,应该享有的权利受到了损害。

三、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的成因

(一)高校教师角色行为目标不清

首先,如前文所述,高校治理涉及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多重委托代理必然导致信息传递速度减慢、有效性减弱,增加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代理成本也随之增加,教师作为终极代理人所做出的逆向选择和承担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增加。因此,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为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提供了可能的基础。其次,多重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使得不同角色在跨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既是委托人又是代理人,造成角色内部冲突,使得高校教师作为终极代理人完成不同委托方给出的任务时,目标不清。社会公众作为委托方,要求高校以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为目标;公共部门作为委托方,要求高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提供社会服务、进行文化传承创新等为根本任务,高校实际的履职情况则是公共部门财政拨款或资源争取的主要影响因素;高校作为委托方,要求教师完成社会公众和公共部门对其委托的全部内容,教师在角色行为执行过程中多针对目标组成较为复杂的任务,单一性不足,教师角色行为执行容易产生偏差。

(二)高校教师角色行为契约不完备

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是基于现代契约制度,委托代理双方按照完备的契约规则完成行为活动。在契约内容约束下,委托代理双方可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可见,完备的契约是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效性保证。高校教师角色行为中委托代理双方契约的不完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校对教师的委托是格式性的。高校教师一旦被录用,就会被默认为完成委托代理关系,对教师角色的要求在招聘环节即体现完毕。虽然会有诸如入职培训、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训练,但是契约内容不够具体,约束性较弱。二是高校和教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很少能用标准化的指标进行定量评价。尤其是人才培养效果,无法在契约中详细呈现,一一列明。在绩效考核中,无法进行量化评价。在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的情况下,高校教师角色行为呈现逆向选择和面临道德风险问题的可能性增大。

(三)高校教师角色行为中缺少风险制约机制

高校教师角色行为缺少风险制约机制有其主客观背景。主观上,高校和教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为主的委托内容,很少能用标准化的指标进行定量评价,尤其是人才培养效果,这就给高校教师角色行为评价的不精确性提供了自然合理的解释。如以基本合格为标准,那么在合格线以内的消极行为将不承担任何风险。客观上,基于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和其实现过程的复杂性,我国公共部门对高等院校的委托有行政命令色彩,并不是完全基于独立评价之后做出的选择。换言之,公共部门对高等院校的委托有其必然性和不可选择性。委托链较长、委托内容较多,使得高等教育治理过程中的委托目标呈现多维化、非量化的特点,这也必然导致对委托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估和考核的不可操作性。公共部门作为委托人无法对高等院校委托目标做出量化要求,亦即高等院校的目标完成程度几乎不影响高等院校的经费拨付。由此可知,高等院校缺少积极主动的风险防控机制。此外,社会公众对高校的委托,以学生获得毕业证书为委托代理关系结束的表征,社会公众无法及时监督教师角色行为过程的有效性;高校既是委托者,又是委托代理结果的“评价者”,自然不会对教师角色行为做出负面评价,教师角色执行无任何机制上的风险。加之,高校教师角色行为结果及人才培养呈现不可逆的特点,即使社会公众对人才培养结果不满意,也不会对教师有任何针对性的斥责;且由于重新完成委托代理过程所需的成本较高,社会公众也不会再冒风险。

(四)高校教师角色行为存在与激励不相容的问题

激励不相容是指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都会以利益最大化来指导自身行为,制度安排使他们在目标和行为上出现不一致,那些符合委托人利益的目标却无法对代理人产生激励作用的现象。教师作为终极代理人,在角色行为过程中势必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来安排自己的行为。如果科研成果能带来更多的激励,那么教师必然将精力倾斜于科研领域,忽视教学过程,教师自身没有动力主动寻求在教学和科研之间的最优平衡。如果在实际教育科研活动中,重教学和重科研两类之间的激励机制并无明显差异,那么教师在角色行为过程中,完全可以选择不以高校的效益最大化为标准来安排自身行为。

四、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的调适

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的发生与存在既有其主观上的偶然,也有客观上的必然;既有高校教师对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中角色职责认知模糊的原因,又有委托代理关系激励约束机制乏力的原因。因此,鉴于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在我国高等教育中长期存在的现实,高校教师消极角色行为的调适应该依赖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主客观因素协同发挥作用。

(一)激发高校教师对角色的主观责任自觉

教师职业有其特殊性,“在功能上体现学校教育的有效性;内涵上体现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的神圣性;工作方式上体现为教育思想的深刻性,以及教育实践的本真性;权力上体现为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和教师职业的自主性;道德伦理上则体现为爱心与德性的流溢”[6]。高校教师也不例外,其角色责任应该由高校的职能来限定。即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任务,以科学研究为助推力,以社会服务发展为使命,以文化传承创新为引领。这4项职能对高校教师的职业角色提出了基本要求。高校教师作为普通社会成员,其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也不应该被忽略,但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主要角色责任和贡献都在高校中实现,所以其职业角色作为核心被体现和关注。

激发高校教师对角色的主观责任自觉,理应从教师本身出发,强调角色主体依赖其自身价值观、信仰、角色自觉和独立人格来完成自身伦理的调适,实现其对角色行为的心理认同,经由价值认可,最后以教师职业伦理被确认,在角色行为的实现过程中由主观责任自觉转向主观行为自觉。首先,高等院校要营造极具深厚人文精神的文化。“人文精神在今天应是指人类文化创造的价值和理想,是指以人的主体生命层面的终极关怀;其本质上是一种珍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精神,只有将科学真理的认识与道德的真诚和情感的趋势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现代的人文精神”[7]。通过人文精神的价值引领,逐步增加教师对角色的内在认同。其次,需要完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现阶段,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很大程度上依赖教师的自律意识和自我教育,对多元价值目标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他律的约束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作为补充性手段助力教师实现角色认同。最后,需要强化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榜样的宣传,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以实现角色认同从主观责任自觉到主观行动的自觉。

(二)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理解误差

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关键之处在于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理解误差。首先,高校应尽可能详细地将其作为委托方希望完成的具体微观职能、中长期发展愿景等内容,作为共享信息向教师做出清晰的阐释,避免信息传递的滞后与被动,避免教师在对委托职能的揣摩和角色职责识别中产生误差。其次,高等院校作为委托方可以制订一段时期内高校教师的“职责清单”,尽可能清晰地呈现高校教师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中所要承担的角色职责,对于可以量化的角色职责务必量化;对于不可量化的角色职责,增加过程管理的维度;针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多发的环节,提高其行为成本;建立“消极角色行为档案”,保障角色职责效能的实现。最后,高等院校需要直面校内委托代理关系中所存在的问题,不能因为考虑公共部门经费及资源拨付的实际情况而主动忽视校内委托代理关系中所暴露出的问题。长远来看,公共部门的委托、社会公众的委托与高等院校自身的使命是一致的。因此,高校要有长远意识,理顺各个角色的终极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级各类委托人的效用目标,从机制上保证高校教师角色职责的自我实现。

(三)完善高校教师角色行为的激励相容机制

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有效方法在于构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代理人的契约行为最大程度地满足委托人的效用目标。 “激励相容”理论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激励理论——通过有效解决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使双方目标函数一致,最后实现行为效果符合集体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在本文所研究的委托代理关系中,首先需要尽可能排除高等院校内部激励不相容的问题。如高校内部权力结构和层级管理所涉及的各级利益主体间的目标函数不一致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激励不相容现象随时发生,影响教师角色职责的效能。高校内部治理是一个复杂的命题,从经验治理走向科学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众多,在此不做太多分析和阐述,只作为一个必要条件予以表明。其次,需要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和手段。从操作层面来看,高校教师激励最直接体现在职称评聘和薪酬分配中。如前文所述,教师评价作为现阶段通行的方式,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可通过对教学、科研、师德等内容的单项考量加总后完成对教师的整体评价。教学评价主要来自于学生评价,而学生评价也可能存在逆向选择行为;科研评价主要来自于论文的数量,论文质量只进行类别划分,而非对实际价值的衡量。教师的薪酬分配直接和职称挂钩,这必然导致教师在角色行为中以职称评聘和薪酬提高为目标导向,忽视教学过程中对人才的培养、科学研究中对真理的探索。在激励机制构建过程中,需要夯实价值指向,完善人文关怀,尝试探索拓宽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打破职称评聘、薪酬分配之间的简单联系。这是委托代理双方价值追求相容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双方效用最大化的机制保障。

参考文献:

[1][6]朱新卓,陈晓云.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与专业性[J].高等教育研究,2012(08):44-52.

[2]潘懋元,罗丹.高校教师发展简论[J].中国大学教学,2007(01):5-8.

[3]李军.高校教师绩效管理体系的构建[J].高等教育研究,2007(01):54-58.

[4]陈潮光.构建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理论与实践[J].高教探索,2007(02):123-125.

[5]梁玉华,庞丽娟.论教师角色意识:内涵、结构与价值的思考[J].教育科学,2005(04):39-42.

[7]毛连军,成容容.大学教师文化构建与高校师德建设[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學版),2005

(05):121-123.

(責任编辑:德华)

Research on the Role Behavior of University Teachers Based on the Principal-Agent Perspective

ZHENG Fang1, GAO Yipeng2

(1 Jilin University of Arts,Changchun,Jilin 130021,China;

2 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Jilin 130021,China)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ofessional role positioning, university teachers will accept more role expectations because of their professional specificity. In the personal role attributes of university teachers, professional and social roles are both.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ultiple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s, the role behavior of university teachers has many negative role behaviors based on rol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role of university teache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incipal-agent theory, analyzes the causes and adjustment strategies of the negative role behavior of university teachers in my country, hoping to help improve the status quo of the negative role behavior of university teachers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  principal-agent, university teachers, role behavi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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