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特点之一是精神自由,他们对物质世界很少依赖,常以想象弥补事实链条的不足。儿童自由精神的实质,正是童年所特有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他们能够在个体与环境之间建立起一种审美联系。作为个体对于环境的一种把握,这种把握不是物化的,也不局限于现象的世界。不是物质性和功利性的征服或拥有,而是儿童与环境之间的某种交流与融合,包括个体对于环境的改造,也是环境对于个体的改造。是所谓“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或“既为主体创造了客观,也为客体改造了主体”。
当儿童将黄沙堆为城堡,这城堡便是儿童的审美创造,这一创造尽管简陋和粗糙,但确实倾注了儿童的心血,寄托着儿童的审美理想。黄沙居然变成了城堡,于儿童实在是非常了不起的创造。在没有动手创作之前,儿童先在大脑里把它创造出来了。在完成了这一创作之后,儿童的创作能力与审美观念同时得到提升。因此,作为自由精神的审美创造活动,不仅让儿童完成了一件艺术作品,也培养了儿童的审美情趣、审美鉴赏和创造的能力。
换一个角度看,儿童是以自己的劳作,一种具体而微的形式,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实现“自然的人化”,这同时也是“人的自然化”。儿童是自然之子,与自然最有亲和关系,热爱自然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天性。改变自然的本来面目,让它们适合自己的理想和趣味,是儿童最直接的审美创造。不是为了物质性的需要,而仅仅是为精神的愉悦,是使自然“人化”,同时也在使人“自然化”,这两个进程积极互动并谐和统一。
不是为了占有物,也不是为了获得财富。尚未习惯功利性打量,也未经世俗熏染的儿童,在他们的眼睛里,一切都是有生命的。物与物之间没有界限,无不包含着丰富的审美意蕴——花儿会笑,鸟会说话,拍打布娃娃睡觉,老鼠与猫可以同时成为自己的朋友。几块砖头垒在一起,就成了一座小屋;一个空盒子,凭着想象而变成一辆小汽车或一艘船,甚至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所有象征性游戏都基于儿童的想象,它锻炼着儿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此相应,儿童的创造冲动需要凭借的材料极为简单:沙子、水、纸片、绘画笔,一些瓶瓶罐罐……童年的想象具有自然而又强大的赋形力量,正是这力量使童年的日常生活充满了奇幻的色彩,有别于成人生活世界的新鲜和光彩。
儿童可以将他们眼中的任何对象纳入自己的幻想中——将树枝插入腰带,就是佩剑的“将军”;戴一顶奇怪的帽子,披上一块黑布,就可以自称为“海盗”。他们都体验着玩具作为符号的不确定性,他们完全沉浸于角色的扮演中,淡化对象本身的外表和形式,而只是将它视为游戏中的想象之物。在没有玩具的情况下,儿童会捡起手边的任何东西,把它当作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手枪或什么法宝。儿童会把这些转换宣告给其他孩子,获得他们的认同并参与,这些孩子也会因扮演角色而进入游戏中。精神自由带来创造,使儿童有了活动的新天地,获得新的启迪,带给他们无穷的乐趣。
儿童是不成熟的,因此儿童是需要教育的。儿童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成长的主体,成人终究无法替代儿童成长。对儿童的教育,成人应给予儿童充分的自由,让他们有自主成長的机会和天地。早在17世纪,夸美纽斯就指出:“教师是自然的仆人,不是自然的主人;他的使命是培植,不是改变。” 蒙台梭利也提倡“跟随儿童”的原则,主张为儿童提供一种“有准备的环境”,充分发挥儿童精神和活动的自由。
苏霍姆林斯基特别提道:“对于教师来讲,在讲述上掌握分寸是很重要的,不能把孩子变成感知词语的被动物,要理解每个鲜明的形象,不论是实物的还是词语的,都要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善于给孩子以思考的机会,这是老师工作细心的一种素养。”给儿童以自由的精神活动的时机,避免对儿童的精神自由进行干扰,这是苏霍姆林斯基鲜明的教育主张,也是教师最为基本的职业素养。
(叶水涛,著名语文教育专家、江苏省教育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