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丰雨
摘要:西南传统民居具有鲜明的山地特征,这种能适应各种地形变化的构筑方式和建造程式,经受了长期的实践考验,是山地人民生活智慧和集体创造的结晶。山地传统民居以其自身特有的造型显示了人与自然的对话。本文分析山地人民利用山形地势特征,构筑各式各样的适应山地地形和气候复杂变化的民居建筑,探讨山地人民自然天成的设计观念、和谐共生的营造理念、虚实相生的美学思想、遵从宗法礼制的设计尺度和亲近自然的空间格局,从而揭示出山地人民为构筑精神家园而体现出的设计智慧。
关键词:西南山地民族 山地建筑 传统民居 设计智慧
西南地区地形复杂多样,主要以高原、山地、丘陵为主,由于受海拔及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形成了地势险峻、地貌复杂的自然生活环境。长期生活在这里的山地人民,由于受层峦叠嶂、连绵起伏的大山和险峻的溪谷河流的阻隔,形成大小不一的封闭和半封闭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空间。由于山民们长期生活在丘陵沟壑纵横、交通闭塞的山地环境,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方式之中,过着“靠山吃山”、怡然自得的传统山区农耕生活。因此,在社会组织、家庭结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民俗习惯等方面千差萬别。以大山为屏障、以溪流为沟壑,在观念上更易形成族群的认同边界。山民普遍聚族而居,构成了千姿百态、丰富多彩的“族群文化岛屿”。长期生活在这里山民,按照所处的地形条件,结合自身的生产生活方式,因地制宜、趋利避害,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利用山形地势地貌的特征,就地取材,取自然之乡土材料,形成了独具山地民族风格和山野地域特征的山地民居建筑。这些民居以其自身特有的造型显示了人与自然的对话,体现了“天人合一”的营造思想、亲近自然的设计理念、虚实相生的美学思想、遵从宗法礼制的设计尺度,凝结了山地人民为构筑精神家园的智慧结晶。
山地民居与山地人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空间密不可分。一方面山地民居建筑取决于其所依赖的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另一方面取决于居住者对空间观念的理解和对自然环境的认识。生活在这里的山地人民受山地的限制和制约,不得不被动适应自然环境,建造了诸如吊脚楼、竹楼、石板房、土掌房、碉楼等形态各异且具有浓郁山地特征的民居。张晓洪在《山地建筑文化特征与发展特性探讨》中提道:“建筑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为了适应环境,满足自身需求而进行的对自然物的改造方式和劳动结果。”[1]聂森在《论西南山地民族建筑空间中的文化认同》中也明确指出:“山地建筑将人类活动印刻在这片山地之间,其建筑的空间形态与山地共生共融,其造型显示了人类与自然的对话。”[2]由此可知,山地民居建筑不仅是山地居民适应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活方式的体现,还是山地人民因地制宜的、“天人合一”的朴素自然设计观的彰显。其理念强调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注重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这种与山地协调共生的观念,显示出山地民族以积极的心态在探求改善居住生存的方式,以及其中蕴含的种种设计智慧。
一、自然天成的设计观念
我们常讲的“生态设计”,又叫绿色设计,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一种设计观念,其理念是设计不仅不能对环境、生态造成破坏,要能持续发展、循环利用,还要考虑人—社会—自然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3]自先秦诸子提出“崇尚自然之美,主张自然朴素”的造物设计观念以来,直到春秋末年的《考工记》倡导的“材美工巧”的设计原则,无不强调合理利用自然,发挥材料自然天成的美感。[4]千百年来,西南山地人民都秉承原始自然的生态观念,这是因为西南地区的山地人民长期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在长期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存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农耕生产理念和自然生活态度,十分重视对森林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在造物建屋活动中,按照尊崇自然、巧用地形、依山就势的营造理念,将一幢幢民居依山就势、随地形地貌化整为零,分散布局在群山怀抱之间。在不破坏山形地势、地质地貌的前提下,利用山地的高差错落,自然植被、山石溪流等自然屏障,将民居嵌入大自然的画面中,使建筑空间与人们的活动空间融汇交织在群山的大背景中,呈现出生动活泼的水墨风景般的图画式空间形态。自然环境的“底”与民居建筑及生活空间的“图”相映成趣,宛如一幅自然天成的优美山水画卷。譬如,贵州黔东南的苗族传统民居——吊脚楼,依山就势沿着山形坡面布置,利用木楼的吊脚将楼房植入山地自然环境中。又如,布依族石头寨落,就地取材,采用当地遍布的石材,利用石块砌墙,石板盖屋,并随山形地势地貌依山就势融入大自然中,呈现出鲜明的自然天成、原始粗犷的山地民居建筑特征。
这种“自然天成”的生态设计观念形成的原因,与山地人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是密切相关的。西南山地民族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重要地区,分布有苗族、侗族、瑶族、壮族、布依族、土家族等30多个世居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各民族在探索并认识自然规律,适应和改造生存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都形成了一系列的生态意识和设计观念,普遍存在对天地自然、万物神灵的自然崇拜,有些民族甚至将树木森林视为祖先,认为植物曾经拯救过他们的祖先,民族才得以繁衍。张泽洪先生在《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竹王神话与竹崇拜》中认为:竹王神话发端于夜郎国时期的夷濮族群,长期影响着西南各民族的精神生活。《华阳国志》卷四《南中志》载:“竹王者,兴于遁水,有一女子浣于水滨,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间,推之不肯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狄,氏以竹为姓,捐所破竹于野,成竹林,今竹王祠竹林是也。”[5]竹作为西南地区的自然物,被各民族加以崇拜,譬如彝族的洪水神话、布依族的竹图腾崇拜、瑶族的丧礼习俗、仡佬族的赛竹三郎民俗活动等,竹王神话成为西南各少数民族祖先崇拜的象征符号。
换言之,自然万物的崇拜思想影响了西南山地民族的造物设计观念。山地居民尊重自然山石,崇拜树木本性,体现了人与自然紧密联系的生活观念,因此,建造出来的民居被嵌入自然环境中,形成“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和谐画面。这些民居犹如从山地生长出来,与山地浑然一体,构成自然天成的生态建筑空间。因此,山地人民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生态环境融合,是“天人合一”“自然天成”设计观的体现。
二、和谐共生的营造理念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倡导“天人合一”的思想。据史料记载,“天人合一”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商代。到先秦时期,《庄子·齐物论》中就提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强调人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6]经过历代思想的演变,宋代张载首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概念。在我国第一部记录古代先民手工技艺的重要文献《考工记》中,他强调“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的设计原则。[7]所谓“天时”“地气”就是我们讲的天时、地利,要尊崇自然客观条件,“材美”“工巧”就是要充分发挥材料的自然美感和精巧的工艺。只有具备这四个条件,才能将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完美结合,达到和谐共生,其中蕴藏着丰富的“和合为美”的思想。这种“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设计思想深深地影响了西南的远古先民,在西南山地民居营造中,体现着当地民族朴素的自然生态营造观,包含了顺应自然、因地制宜的朴素的自然哲学思想,使人、屋与自然达到和谐共生,从而使人获得身、心、视、灵的贯通与愉悦。
具体而言,在山地民居的营造选址过程中,是以被动适应自然环境为主,无论是单个民居还是民居建筑群都是依山而建,随山就势分散布局在山脚、山腰或山顶上,形成了垂直错落的族群生活空间,构成许多小而分散的封闭、半封闭的寨落。究其原因,一方面受山地崎岖地形和西南复杂气候所限,另一方面则与民族习惯、生活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在西南山地,各个民族生活在不同海拔、不同高地,有各自的生活习惯。如民谚所说:“高山苗、水仲家,仡佬住在石旮旯”,就是山地民族居住习惯的真实写照。聂森在《西南山地民族建筑的特色及其成因》一文中提到,为了适应多变的山地地形地貌,山地民居采用了灵活的空间布局,主要概括为“融入型、共构型、超越型”三种布局方式。[8]从营建构筑方式来看,山地民居的营造特征主要表现在其接地形式的处理上,利用“借天不借地、天平地不平”的处理方式,以吊层式、错落式、架空式等构造方式,采用错层、掉层、筑台等合理的构筑手段,尽量不破坏地形地貌,利用底部架空的构筑方法,保留地面原来的树木和植被,使自然、建筑、人和谐统一,共生共融。简而言之,在西南山地民居建筑设计观念中,最有价值的是“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营造理念。正如史继忠在《论云贵高原山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一文中提出:“在山地民族‘原生态文化中,最有价值的是‘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它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良好的生态环境。”[9]西南山地民族传统民居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均就地取材,树木、山石、泥土等都是很好的建筑材料,在构筑上结合环境地貌,依据山势,取法自然,犹如一幢幢“生态建筑”从山体中生长出来,与山地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体现了山地人民与生态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造屋观念。
三、虚实相生的美学思想
“虚实相生”是重要的中国古典美学法则,其强烈地影响着中国传统民居建筑的审美意识。无论从建筑形态、空间结构,还是材质、色彩等关系上都强调变化中求统一,虚实中求和谐。尤其体现在山地民居建筑设计智慧方面,将“无”既是“有”,“虚”和“实”相统一的古典哲学观念运用到建筑空间营造过程中。老子提出了“有无相生”的观点,成为民居建造中重要的设计理念。《道德经》的第十一章说:“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牗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10]其中提到的虚实、有无关系,为我们探讨民居营造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器皿是因为有了中空的部分才成为器皿,房屋也是因为有四壁和门窗围合构成虚实空间才能成为房屋,“有”往往能给人便利,但“无”也能发挥其作用。从空间的意义来说,器具要留出空的部分才能发挥出作用。正是因为有了门窗和居住生活的空间,房屋才能发挥居住的作用。就民居而言,“空间”一般是指由建筑结构和构造界面围合而成的供人们居住、生活、活动的空的部分,“空”和“间”构成了民族建筑的基本属性,即“以空为内容,以间为骨架,以虚为用,以实为利”[11]。
可以说,西南山地多变的自然环境,正是受这种虚实相生的观念的影响。山地人民在长期与自然的抗争中,逐渐调适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方式,才能营造出具有典型特征的山地生态建筑,以最大化有利于人的生理活动。具体体现为:在山地民居的生活空间布局上,民居建筑内部空间通常由宗教祭祀的堂屋间、家庭聚集和餐食的火塘间、睡眠休息的卧房间、储放农具家什的储藏间、供串通内部空间的交通连廊间等建筑空间,构成必不可少的生活空间。但这些不同的生活空间受地形建构条件的影响,分别形成高低错落的封闭、半封闭、开放的生活空间,以满足不同生活的需要。譬如,卧房属于私密的封闭空间,而堂屋、火塘屋则属于半封闭空间,连廊、楼台、院坝是为了满足交通、休憩、戏耍的需要,属于开放空间。
根据马斯洛人类需求层次理论,人类总是从满足最基本的需求开始,追求自身的安全是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同时也有对情感交流的需要。体现在建筑民居上,居住空间一方面能满足山地人民渴望获得安全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也要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情感诉求。譬如,在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中至今还保留着对火的崇拜,认为火能带来光明、温暖,能摆脱野兽的攻击,把火视为吉祥神圣之物。彝族就有“生于火塘邊,死于火堆上”的民间谚语。西南山地民居大多数都设有火塘屋,成为一家议事、会客、取暖、饮食的重要场所。火塘屋不仅为山地人民提供了最基本的诸如取暖、照明、聚会的功能空间,还为山地人民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空间以满足其情感和精神诉求。这些山地建筑营造了实空间和虚空间的完美结合,达到了实用至上和精神追求的高度统一。
但是,“建筑空间从人们的心理感受来看,并不是越空越大越好,空间过空过大,会使人感觉到很难把握,常常会因为空间太大而感到无所适从,安全感也会减弱。在大的空间中,人们通常更愿意采用可依托的物件,在合适的范围内,形成合适的心理空间范围”[12]。在具体营造山地民居的过程中,往往利用梁柱结构、板墙楼层、连廊门窗,形成私密小空间、半开放生活空间和全开放休闲空间。根据精神的需要和情感交流的需求,营造充满神性空间的中间堂屋、凝聚人气的火塘间、私密性的儿女闺房屋、休闲纳凉的挑檐走廊和休闲戏耍开放的院坝空间等,利用虚实相隔,明暗布局,或隐或现,与山地环境相生相融,体现了山地人民虚实相生的美学理念。
四、宗法礼制的设计尺度
设计尺度一般分为客观尺度和主观尺度,客观尺度主要根据设计对象的具体数值或比例,而主观尺度则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判断和感受。比如人对客观事物空间比例等尺度引起的审美、伦理、情感等方面的体验,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说明了自然万物没有什么客观和永恒,它们是随着人感觉的变化而变化的。[13]在中国历来的造物活动中,从生活用具到礼仪重器无不体现出对尺度的理解和重视,甚至是社会等级秩序和礼仪规范。《考工记》不仅仅对各种器物的客观尺度进行了规范和描述,还对主观尺度诸如等级、秩序、审美、功能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简而言之,设计就是在“尺度”的规定中对物质对象、环境、空间等进行的设计、规划和制造,即是对“内在的尺度”的具体运用。[14]
山地传统民居的设计尺度主要体现在建造尺寸和空间布局上。西南地区的住宅建造尺寸一般尾数都取“八”,这是因为民间普遍认为“八”是“发”的谐音,俗话说“要得发,不离八”,寄望家庭兴旺,发家致富,认为吉利数字能带来兴旺发达的好运。在房屋的开间尺度上,堂屋一般为“丈五八”或“丈四八”,小二间的尺寸次之,一般为“丈四八”或“丈三八”,比堂屋开间尺寸小一尺(约33.3厘米)左右。房高尺度也有讲究,中柱的高度尺寸一般为丈五八至二丈一尺八(7米)。但是,民居的附属设施,比如牲畜牛栏,其尺寸取“六”为尾数,寓意“六畜兴旺”之意。
在空间尺度上,在满足基本的生存要求和安全需要后,更多的是体现在精神上的寄托和情感上的需要。山地传统民居的建造格局是以“家”为基础展开的,在建筑布局和空间结构的尺度上,按照层次序列来组合,按照长幼有序、尊卑不同来排列。以“堂屋”为礼制秩序的核心,在空间尺度上强调“尊卑有序、男女有别”的传统伦理秩序思想。“堂屋”在山地传统民居中具有重要的位置,除了供奉祖先神灵,它还是举行各种祭祀仪式的场所。在堂屋不铺天地楼板,寓祖宗“通天达地”之意,在堂屋后壁正中设神龛,供奉“家仙”(祖宗牌位)。神龛的尺寸也有讲究,俗话说:“神龛高过堂屋门,子孙发在自家门。神龛低于大门口,荣华富贵往外走。”所以堂屋神龛的尺度要高于堂屋大门的框架。
总之,设计尺度在山地民居建造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代表了山地人民的建造智慧和设计理念。一方面,通过设计尺度,当地人将宗法礼制的观念表现在空间平面布局上,建筑布局方式均采取对称结构,这种对称结构讲究一个中心,以一条不可见的虚线控制着整个建筑群空间;另一方面,通过设计尺度,在建筑空间纵向结构上体现等级秩序的宗法礼制观念,将“上下有礼、尊卑有序”的礼制观念体现在山地民居建筑空间中。
五、亲近自然的空间格局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因每个地区的水土不同,导致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甚至相貌特征、语气口音、性格特征都不一样。西南山地人民长期生活在多山地的环境中,他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受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复杂多变的气候影响,他们对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怀有特殊的情感,抱有虔诚的敬仰和崇拜心理。因此,在民居的建造及空间布局中尤其强调人与自然的亲近和谐、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可以这样说,西南山民散居深山、择地而居首要考虑的就是营造出与自然相互依存、亲近和谐的房屋,在房屋空间布局上以“认同”距离来调整人的亲近感。这种“认同”和“亲近”也符合山地人民淳朴好客、热情率直的个性,这种价值取向影响着民居的构筑形式及其居住空间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在院落处理上,山地民居建筑尽量依山就势,择地而建,住宅院落往往凭借自然山体、山石树木形成虚拟的院落空间。院落空间一般不设院门,民居周边更不会设围墙,往往是一条小道从住宅院坝穿过,院坝成为路过客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客人可以坐下来喝喝茶,与主人拉拉家常、聊聊天。这种开放式的院落空间,构成了山地人民自然质朴的生活交往方式,也体现了山地居民最原始淳朴的情感交流形式。
民居住宅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通过连廊形成过渡空间。这种构筑方式能减少对地表的破坏,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民居住宅常常采用“天平地不平”的建构方式,通过掉层、错层、吊脚等构筑形式与山体地形发生立体多层的接触关系,采用穿插、悬挑等架梁方式与山地环境交织嵌合,使民居住宅与山体地表产生千姿百态的接触方式。在山地民居建筑中往往会形成一半山体一半楼面的过渡廊道空间,这里视线开阔、采光足,往往是家人休憩、妇女手工勞作或接待客人的场所,成为山民们日常情感交流的主要空间。
山地民居内部空间往往要设一间火塘屋,这里烟火常年不息,既可用于生火煮饭,又可用于家人围坐火塘烤火取暖。据《凤凰厅志》记载,当时苗民被迫迁徙深山老林,栖身岩穴或搭棚为屋,避风躲雨,借助火炕烧火御寒。[15]据乾隆《辰州府志·风俗》卷十四引《沅陵县·郎志》载:“僻乡多设火塘,男女团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抄刻本《永顺府志》卷十《风俗》一文载:“每家设火床,中置火炉以炊爨,日则男女环坐,夜则杂卧其间。”[16]从这些相关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出,生活在大山里的山民对火塘有着特殊的感情,火塘既是御寒取暖之处,又是给家人带来无限温暖和惬意的地方。充满亲情和温暖的火塘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生活空间,是家庭生活的中心场所,更是凝聚家庭的重要精神空间。一家人围火塘而坐,吃饭、聊天,甚至敬神、待客都在这里进行。因此,火塘屋是西南山地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情感交流空间。
六、结论
毫无疑问,西南传统民居的构筑设计智慧是山地人民长期在生产生活中的经验总结。从西南传统民居的历史演变过程来看,不管是穴居、棚居,还是干栏民居,都离不开自然环境这一制约因素。
“空间形态是建筑空间环境的基础,它决定着空间的整体效果,是受功能要求制约的使用空间和受审美要求制约的视觉空间的综合。”[17]西南地区复杂的地理地貌和立体多变的自然环境,形成了“十里不同天,百里不同俗”的若干小环境。生活在这里的山地人民,经过长期实践,依据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地势情况,依山就势,因地制宜,以被动适应自然环境,主动利用自然资源,营造出了各式各样的生态建筑。无论是从最初搭建遮风避雨的棚居到后来防寒保暖的住宅楼房,还是从满足生活栖居到构筑精神家园,无不体现出山地人民的聪明才智和设计智慧。山地传统民居建筑蕴含了山地人民自然天成的设计观念、和谐共生的营造理念、虚实相生的美学思想、宗法礼制的设计尺度、亲近自然的空间格局,是山地人民在长期实践的经验积累,无不体现出山地人民传统民居的设计理念和建造思想,是山地人民生活智慧和集体创造的结晶。
注释:
[1]冯志成, 徐思淑. 山地人居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C].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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