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的研究与实现

2021-05-22 15:45刘家粮
关键词:关口党风廉政廉政

王 强,刘家粮

(沈阳建筑大学a.马克思主义学院;b.纪委,辽宁沈阳 110168)

能否有效解决腐败问题,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2020 年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本方针[1]。如何实践这一要求,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强化党的执政能力,推动党员干部队伍清正廉洁,需要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渠道。高校是高科技人才的集聚地,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与使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此,做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保持高校正确发展方向,切实履行高校职责使命,处处体现“三全育人”、立德树人具有重要意义。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在进行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前移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是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先导和实质,不仅可以有效预防违规违纪,减少犯罪,而且可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营造良好的高校育人环境。

一、高校廉政风险点及主要特点

近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也不再是纯洁的“象牙塔”或与世无争的“一方净土”,校区置换、招生规模扩大、自主招生、大宗物资采购、科研立项、经费使用、职称评聘等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诱惑,一些领导干部、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个人欲望膨胀,理想信念缺失,利用手中的权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高校的腐败案件呈现了多发态势,仅2020 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通报了近30名高校厅局级领导被查处。通过对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的梳理,高校廉政风险点大致见表1:

表1 高校廉政风险点

通过梳理高校廉政风险点,可以看到,高校腐败较党政机关腐败既有共性,也有其自身特点。高校腐败的特殊性可以概括为以下两方面特点:

一是行政权力腐败与学术权力腐败并存。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存的权力结构特点决定了高校腐败呈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滥用并存的特点。从图表中可以清楚看到,高校中行政机关的基建、采购、财务是腐败的重灾区,与权利紧密结合在一起,属于职务上的腐败;而学术活动中的职称评审、项目申报、论文发表同样也是腐败的重灾区,与个人利益的获取密不可分,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2]。

二是腐败人员领导级别、学历层次相对较高。高校是高级知识分子的集聚地,高校腐败人员普遍呈现学历层次、领导级别较高特点。在职务级别上,高校腐败人员多为处级以上行政人员,在全国高校腐败案件调查中,高校腐败人员行政职务多集中于校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基建处、财务处处长等相关级别人员。在知识层次上,高校腐败人员多为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由于学历和资历使有些人能够有机会去拉关系、跑课题,而资历浅学历低的年轻学者往往这样的机会少,发生腐败的可能性也越小。

二、现阶段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剖析

1.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

一是纪检部门认识不到位。对于“三转”缺少明确的认识,监督的内容什么该转,什么不该转,以及对于高校的“三重一大”事项如何开展监督缺少明确的认识。二是高校其他业务部门对监督责任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还是习惯于把纪检部门加入到具体的工作小组中,造成了纪检部门不断按照“三转”的要求退出不相关工作小组,而其他业务部门又不断地把纪检部门加进工作小组的“窘境”,似乎没有纪检部门的加入,工作小组就不健全。

2.制度建设和执行有待强化

制度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不能腐”机制的重要前提,当前一些高校的制度建设不健全或不适用,成为影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因素,具体表现在:一是制度设计不规范,缺乏有效的顶层制度体系设计。一些高校缺乏统筹全局的顶层制度体系设计,导致不同行政部门以及学校与二级学院之间存在制度冲突、制度重复与制度空白现象,这不仅会使部分工作人员对于业务的合规性存在疑虑,而且严重制约了高校治理效能的提升。二是制度适用性不足。一些高校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不考虑高校工作实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规定或其他学校的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制度作用。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高校把注意力放在制度的制定上,却忽视了对制度的执行,制度制定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制度不进行宣传与解读,导致其他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甚至不知道此制度的存在或是对制度解读有偏差而导致违规。一些部门明知制度的存在,在制度执行上搞形式主义,搞变通,影响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3.监督滞后,不能及时发现风险

由于事后监督的时效性差,许多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遏制。如招标采购监督,多数高校是在公开招标评标过程中现场监督,或是招标过程结束后,对过程的结果公示监督,而实际上,招标事项的舞弊行为往往都发生在公开招标现场外,出现问题时,常常为时已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追溯源头,寻找证据,对查处的违规行为只关注表面现象而未挖掘问题深层次原因,降低了监督质效[3]。

4.廉政教育效果与质量有待提高

加强执纪问责,是构建“不敢腐”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是构建“不能腐”机制,而构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想腐”的机制则要依靠廉政教育,提高认知、文化与自律。当前,绝大多数高校都重视廉政教育,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但教育的效果与质量不高。一是与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不够密切,没有将廉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特别是如何将廉政教育融入到思政课教学体系中,融入到课程思政中,还缺少有效探索。二是廉政教育的覆盖面虽然很广,但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普通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的教育形式缺乏针对性,表面上热热闹闹,但如何入脑入心思考不足,影响了教育的效果。

通过对高校党风廉政风险点及存在问题的剖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虽已形成,但监督检查的力度还远远不够,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党务政务公开还没有做到不打折扣,认真履行,一些高校党政负责人还没有把权利实实在在放进“笼子里”,接受纪律的制约,特别是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事先提醒、事先警示、事先教育还做得不够,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坚决。对此,遏制高校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及机理分析

关口前移是指围绕廉政风险多发的关键点,以事前监督介入为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抓早抓小,将风险控制在腐败发生之前的一种有效方法和措施。在高校中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是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要举措,主要是着眼防范,强化纪律教育功能和作用,转变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普遍存在的“事后教育”“事后处置”“事后严惩”的惯性思维,强化“事前教育”“事先预防”“事先提醒”“事先警示”意识,以实现高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现阶段坚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是有效抑制高校腐败,破解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瓶颈的重要突破口。

“关口前移”就是立足高校实际,狠抓教育引导这一前提。针对廉政教育效果与教育质量不高问题,“关口前移”强调道德教育,通过实现廉政教育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引导高校职工坚定理想信念;针对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事先提醒、事先教育模糊等问题,“关口前移”要求明确高校相关部门事前教育职责,强化事前教育使命,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工整体的思想认识,确保每一位行政人员和科研工作者对腐败的后果有一个事先预判,实现全校职工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转变。

“关口前移”就是立足防范未然,强化建章立制,狠抓制度建设这一基础。针对高校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健全、不适用问题,“关口前移”强化相关责任部门从体制、机制入手,坚持顶层制度体系设计,确保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针对高校党风廉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关口前移”强调实行层层责任制原则,通过严格层层签订责任书、问责制等形式把制度贯彻落实到个人确保党风廉政制度的有效落实。通过“关口前移”,在高校推进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建设中,党员干部能够做到及时校准偏差,不隐瞒、不遮掩已经存在的思想、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全方面接受政治体检,全方位采取补救措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防腐拒变能力[4]。

“关口前移”就是立足突出实效,狠抓内部管理这一关键。针对事后监督时效性差,风险不能及时遏制等问题,“关口前移”强调创新权力事先约束机制,从权力的授予环节开始,通过健全完善权力赋予机制、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以及“一把手”监督机制等,事前科学配置权力,确保党风廉政事前监督机制始终在协调、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有效实现了将腐败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的目标。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为高校健康发展提供了前提性保障。

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的措施和途径

1.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谋篇布局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围绕中心整体谋篇布局、科学研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定力,统筹协调,综合施策。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把关口前移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亲自部署,督查落实,探索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高校党委要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干部培训、廉政谈话、基层调研、风险点排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自重自警自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开展工作,不加门槛,不设障碍,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健全机制体制,明确重点明晰权责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覆盖,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预防提醒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跟踪整改机制、督促落实机制,厘清职责,明确分工,形成权责明确、逐级负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党风廉政建设发展提供保障。高校党委要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通过谈心谈话,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怕批评,红红脸,出出汗,扼杀腐败苗头,不压红线,不碰底线,不触高压线。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细微处着眼,从小事抓起,不放过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严明党的纪律,做坚定的党纪国法的维护者、践行者。

3.加强学习教育,实施源头风险防控

要提升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的实效性,一要加强学习教育,明确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落实学习任务。通过学习,查不足,找问题,认真检视自己,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二要不断推进廉政教育进课堂。将廉政文化系统地、隐形地融入到思政课的教学中,潜移默化地影响、教育学生,强化思政课的廉政育人功能,提升廉政文化的建设水平。同时要把廉政文化的元素融进课程思政中,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协作共进,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提升思想素质、构建思想防线,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要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讲好党风廉政故事,做好典型案例宣传,通过开展演讲、辩论、书画、歌曲、表演等形式,使廉政文化经常性地入目入耳入心,达到提醒警示的目的。

4.推进监督下移,全面构建监督网络

要提升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的实效性,完善和推进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的三级监督机制的建设[5],既要点面结合,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还要抓好“关键少数”,构建“惩防兼修”的监督网络。一方面要发挥上级纪检委派驻高校监察专员的作用,独立开展纪检工作,抓好对“关键少数”“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事前检查力度,把工作做到基层,通过开展巡查、廉政谈话等举措,化解廉政风险,帮助基层堵塞漏洞。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6]。同时,要通过院级纪委的设置,推进监督关口下移,有效进行责任传导,在校级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起科学的监督网络。

五、结语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是基于新时期高校腐败案件不断增多的形势下提出的,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密集的地方,本应成为知识的集散地和道德的制高点,而不应成为腐败的高发区,为此,有效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关口前移工作,就可以通过制度建设,变事后为事前,加大事前教育和警示,有效地遏制腐败,减少腐败,还高校一片蓝天、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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