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绍城 杨健兰 叶盛清
(福建省宁德市中医院,福建 宁德 352199)
不稳定型心绞痛(UAP)是一种严重的临床综合征,其临床表现为胸痛、呼吸不畅、心悸等。UAP 介于稳定型心绞痛(SAP)与急性心肌梗死、猝死之间[1]。但与SAP 相比,UAP 发病时间长,发病频繁,患者在运动量小甚至处于休息状态时也可能发病,若不及时采取措施,不仅对患者日常生活造成影响,甚至对患者生命造成威胁。硝酸异山梨酯、酒石酸美托洛尔为治疗UAP 的常规药物,两种药物在治疗UAP 方面虽有一定疗效,但酒石酸美托对部分患者并未见效果;患者在服用硝酸异山梨酯后易发生心率过快、头痛等不良反应。故单一使用西医治疗存在一定局限性。随着中医的不断发展,中药在心血管疾病方面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UAP 在中医方面属气虚血瘀证需用益气化瘀方治疗,故本研究将对益气化瘀方治疗UAP 气虚血瘀证的疗效进行探究,现报道如下。
选取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医院收治的86 例UAP 患者作为试验对象。采用随机数表法将患者分为两组,对照组43 例,试验组43 例。西医诊断标准:符合WHO 及国际心脏病学会临床命名标准化联合专题小组报告《缺血性心脏病的命名及诊断标准》:胸闷胸痛、心悸等临床症状持续30min 以上;冠脉造影或心电图呈阳性;中医诊断标准:符合《冠心病中医辨证标准》[2]:(1)证候:气虚血瘀证;(2)主要症状:胸痛、胸闷时作时止;畏寒、气短、不寐、心悸;面色紫暗、舌苔白、脉细而涩;符合以上症状则可判定为UAP。
纳入标准:(1)符合上述中医与西医诊断标准;(2)年龄46-80 岁;(3)治疗前为服用相关药物;(4)对本试验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排除标准:(1)对治疗药物过敏者;(2)治疗前参与过相关试验;(3)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不能继续试验者;(4)患有高血压、心血管功能障碍、肝肾功能不全者。
若研究过程出现病情加重、退出研究,后续治疗按胸痛中心治疗流程,进行下一步及时合理的治疗。
依据指南[3],对两组患者进行合理基础治疗(抗血小板聚集、抗动脉粥样硬化、控制心室率、改善心肌重构、扩冠等),对照组采用硝酸异山梨酯与酒石酸美托洛尔进行治疗,两种药物剂量分别为:酒石酸美托洛尔片(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50044)47.5mg/次,qd;硝酸异山梨酯片(珠海润都制药有限公司,H20073914)50mg/次,qd。试验组患者在服用硝酸异山梨酯、酒石酸美托洛尔的同时给予益气化瘀方治疗,益气化瘀方成分由丹参30g;太子参、红景天15g;麦冬12g;五味子、桂枝、桃仁、红花9g;柴胡、炙甘草、降香、桔梗6g 制成[4],清水煎服至500mL,分两次服用。两组均连续治疗8个疗程[5]。
(1)临床疗效[5]:根据临床症状以及心电图情况判断患者临床疗效:①患者胸骨疼痛、心慌等症状基本消失,心电图正常,则判定为显效;②患者临床症状、心电图显示患者有显著改善,则判定为有效;③患者临床症状、心电图较治疗前无显著变化,则判定为无效,有效率=(显效数+有效数)/例数×100%。
(2)中医症候积分[4]:对治疗前后症状进行调查,症状从轻到重对应1-4 分,记录总积分进行统计,分数越高说明症状越严重;
(3)内皮功能[6]:对治疗前后患者血管内皮舒张功能(FMD)、血清内皮素-1(ET-1)进行测定。
(4)不良反应:对治疗期间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
采用SPSS20.0 进行数据分析,一般资料、中医症候积分、内皮功能指标计量资料采用±s描述,组内及组间比较分别采用t检验;临床疗效、不良反应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行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
试验组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n(%)]
治疗前,两组患者中医症候总积分分别为:对照组(17.61±4.62)分、试验组(18.21±3.52)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患者中医症候总积分均有下降,但试验组中医症候总积分(14.34±3.64)分显著低于对照组(16.85±3.74)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治疗前,两组患者内皮功能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FMD、ET-1 水平均有改善,但试验组FMD 显著高于对照组,ET-1 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内皮功能比较(±s)
表3 两组患者内皮功能比较(±s)
注:与治疗前相比相比,①P<0.05;与对照组相比,②P<0.05
组别对照组试验组t 值P 值例数(n)43 43治疗前9.51±4.83 9.46±4.65 0.048 0.961治疗后10.52±5.63①13.24±6.51①②2.072 0.041治疗前67.31±4.82 67.58±4.53 0.267 0.789治疗后54.32±3.25①48.36±3.54①②8.132<0.001 FMD(%) ET-1(pg/mL)
治疗期间,对照组出现肠胃不适2 例,头痛1例,总发生率6.98%;试验组出现低血压1 例,肠胃不适1 例,总发生率4.6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UAP 可通过手术与非手术方式进行治疗,手术方式通常为经皮冠脉介入术(PCI),经PCI 治疗虽能达到一定疗效,但术后不良反应以及并发症发生情况难以控制,患者较为痛苦。为减轻患者治疗痛苦,通常采用药物治疗。治疗UAP 的常规药物有钙拮抗剂、抗血小板类、硝酸酯类、β 受体阻滞剂[6]等。硝酸酯类药物-硝酸异山梨酯与β 受体阻滞剂-酒石酸美托洛尔为本次研究的对照组,两者结合具有松弛血管平滑肌[7]、减少心肌耗氧量、缓解心绞痛[8-9]之效。二者虽为治疗UAP 的常规药物,但西医在治疗方面仍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中医在内科治疗方面优势显著,为使治疗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中医治疗UAP 被应用于临床。
中医学中虽无心绞痛之名,但UAP 患者常见胸痛彻背、心悸气促,舌苔白、脉细涩,故通常将之归属于“心痛、胸痹”范畴,气虚血瘀为UAP 的主要中医病理基础。治疗气虚血瘀证通常采用以“益气化瘀”为基本组方原则[10]的益气化瘀方。益气化瘀方中丹参、桃仁等中药具有活血化瘀之效;麦冬、五味子等可滋阴养气,为治疗心系统疾病的经典组合;柴胡、桔梗等可祛瘀消肿、活血理气,全方具有益气健脾、活血通脉之功,综合中医对胸痹的认识以及对血脉理论的阐述,采用益气化瘀方对UAP 患者进行治疗。西药酒石酸美托洛尔、硝酸异山梨酯与中药组方益气化瘀方联合治疗UAP 的效果如何尚待探究,故本研究对益气化瘀方治疗UAP 气虚血瘀证的临床疗效进行观察。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治疗有效率为93.02%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6.74%;治疗后,两组中医症候总积分均有下降,但试验组中医症候总积分(14.34±3.64 分)显著低于对照组(16.85±3.74分),显示益气化瘀方与常规治疗药物硝酸异山梨酯、酒石酸美托洛尔联合能提升UAP 治疗有效率,患者临床疗效得到更有效的改善;另有研究显示,治疗后两组患者内皮功能均有改善,但试验组FMD 显著高于对照组,ET-1 显著低于对照组,说明西药与中药两种方法联合能显著改善患者内皮功能。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6.98%和4.6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治疗方法安全。
综上所述,益气化瘀方治疗UAP 气虚血瘀证较单一使用常规治疗药物硝酸异山梨酯与酒石酸美托洛尔临床疗效更好,患者治疗有效率更高,内皮功能改善更显著。表明中医与西医结合能使患者得到更有效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