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楠,林 翔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知识管理是指组织为了提高生存能力和竞争优势,对存在于组织内外部的个人、群体中的知识资源,进行系统的定义、获取、积累、存储、共享、利用等一系列的开发和管理活动。[1]知识管理强调的不仅是组织管理结构的改变,更重要的是组织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改变,即营造一种有利于知识创新的组织氛围。[2]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学习型组织的兴起,充分开发组织知识的积累,共享和利用能力成为公安机关有效应对“风险社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
情报搜集是公安情报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没有情报搜集就没有后续的情报分析和传递评估过程。公安情报民警的情报搜集能力受到自身知识能力的限制,只有通过提高公安情报人员的知识水平,才能提高公安情报人员的情报搜集能力。具体而言,我国公安情报部门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组织,情报民警在情报工作过程中积累的海量知识和丰富经验是公安机关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形势的宝贵财富。加强公安情报部门的知识管理,旨在挖掘组织内部的隐性知识,通过隐性知识的社会化和显性化,推动知识在组织内部的流动,从而有利于公安情报人员将显性知识内化为自己的工作技能和经验,为提高公安情报民警和公安情报部门的情报搜集能力奠定基础。
本研究的分析资料主要来源于N 市市县两级公安综合情报部门中专职从事情报搜集、分析研判和应用工作的情报民警。N 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大多能够紧跟公安机关情报体制的改革要求,设立相应情报部门并配备一定警力和硬件设备,但其建设力度又远不如一线经济发达和科技领先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不受重视、警力不足、投入有限等诸多困境。
在具体访谈对象的选择上,本研究采用“分层+判断”抽样方法。首先,从市县两级综合情报部门中随机抽取半数人员进行访谈;其次,获得省级以上公安情报领域荣誉者也将纳入访谈名单,由此得到最终名单共计15 人,并对该群体进行一对一半结构化访谈;最后,从中确定多位对本研究问题具有较深体会且沟通意愿较强的民警进行二次访谈。访谈问题主要围绕情报搜集工作的知识需求、民警情报搜集能力提升的困境、相应的改进方法等主题。
表1 访谈对象基本信息表
通过对访谈资料进行编码和词频分析后可以发现,公安情报民警从事情报搜集工作需要具备的显性知识主要包括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数理统计知识、警种业务知识、社会面知识。这五类知识在公安情报工作中发挥着相互补充的作用,具体而言:法律知识是公安情报民警开展情报和执法工作的基础,包含基本的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知识,其作用在于使情报民警对于罪与非罪的界限、可采用情报手段的边界和程序等内容有清晰的认识,为公安情报工作划定工作框架;计算机知识和数理统计知识则属于工具性知识,是在信息化社会中有效开展情报搜集、数据清洗和情报分析工作的基础,情报民警需要灵活运用交集、并集、函数等数理统计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常用办公软件、情报数据库和话单分析软件等工具,对已有数据进行清洗筛选、统计分析,从而发掘其中有价值的信息;警种业务知识和社会面知识则是公安情报民警对情报信息线索具备高度敏锐性的前提,鉴于公安情报搜集工作的工作任务既包括对毒品犯罪、金融犯罪、盗抢类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不同类型犯罪进行预测预防,也包括对治安群体性事件、重点人员管控等重点事项进行定期监测。情报民警只有对不同警种的业务知识和社会面知识都有所了解,才有可能见微知著,在海量的日常信息中发现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从而提前发现情报线索。“金水桥”事件的发生,正是由于民警缺乏相应的恐怖主义相关知识,见到“圣战”旗帜后没能及时将其与恐怖主义联系起来,遗漏了关键的情报信息。
表2 民警访谈中的显性知识高频词统计(近义词经过合并处理)
隐性知识是指存在于人的大脑中,未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表达的知识。[3]就公安情报民警从事情报搜集工作而言,既包括情报搜集过程中的信仰、直觉、经验、思维等认识类隐性知识,也包括技能、技巧和诀窍等技能性隐性知识。其中,前者包括办案经验、对环境/异常情况/数据/信息的敏锐性、不断学习的热情、对情报的兴趣和保密意识,后者包括人际交往能力和表达能力。
认识类隐性知识中,办案经验是有效开展公安情报搜集工作的首要前提。公安情报工作人员需要有一定的基层公安工作经验,对于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案件有基本的认识,才能明确可能的情报搜集方向。其次,不断学习的热情和对情报工作的兴趣则是情报搜集工作不断精进的动力。情报工作的突出特点是技术迭代极快,且工作内容繁琐,只有具备对情报工作的兴趣和学习热情,才能跟上科技更迭周期和社会态势的发展,紧跟社会现实对公安情报工作的需要。再次,对数据和信息的敏感性是深度挖掘情报线索的基础,而对数据信息的敏感性是在长期的工作锻炼中形成的。公安情报民警需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积累广泛的社会面知识和警种业务知识,在情报搜集的过程中不断发现情报信息来源,在分析研判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对于情报信息的价值判断标准,从而降低对情报信息的感知阈值,提高数据信息敏感性。最后,保密意识是情报搜集工作效能的保障。情报搜集手段、搜集内容、工作对象都具有高度的保密要求,任何一个环节的泄密都可能导致情报搜集工作失效,情报民警在情报搜集、分析、存储、传递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保密意识,才有可能保障情报搜集工作的实战效能。
技能类隐性知识则主要包括人际交往能力和表达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一方面,公安情报部门作为全局的情报信息中枢和决策辅助机构,既需要从基层一线部门和其他警种部门获取情报信息,也需要物建各类人力情报网络,在此过程中,情报民警必须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才可能获取和挖掘到有价值的情报线索。另一方面,无论何种情报信息,都需要通过语言、文字进行传递,若情报民警无法准确表述情报信息需求或情报研判结果,情报信息价值则会受到较大贬损。因此,情报民警应对注重锻炼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为情报信息的传递奠定良好基础。
表3 民警访谈中的隐性知识高频词统计(近义词经过合并处理)
保密意识往往是民警进入公安情报部门后被传授的从事公安情报的首要准则,对于情报搜集工作效能而言,对外界保持情报搜集手段和情报内容的保密性无可厚非,但对于组织内部而言,过于强调保密的组织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组织业务知识的积累和共享。“秘而不宣”导致情报搜集的相关知识难以显性化,在日常的文字交流过程中,使用拼音、代号描述某类知识内容也屡见不鲜,在此种情形下,制度化的知识积累更是无从谈起。保密的组织文化和泄密的严重后果导致老民警在向新民警传递情报搜集手段和方式等相关业务知识时,时常抱有顾虑情绪。对于基层情报部门民警而言,基于情报手段的保密性要求,他们无法获得较高的情报系统使用权限,因而对情报信息的种类认识不全,对于更高权限(往往也具有更高价值)的情报信息缺乏价值认知,从而容易产生对情报搜集工作可运用手段、发展方向、惯用技战法的迷茫感。
目前,公安情报源可主要分为人力情报源、技术情报源和开源情报源三大支柱,三类情报源的情报搜集方法、搜集技巧、搜集内容侧重点、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均有不同。例如,常与各类“耳目”“眼线”打交道的人力情报工作需要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而从浩如烟海的情报系统和互联网开源信息中搜集情报则需要情报民警具备较强的信息系统操作能力和情报分析思维,但对于初入情报部门的民警而言,过高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常使其难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在此情境下,高效的组织知识共享本应承担着引导新民警快速入门的任务。通过体系化的知识图谱、指导手册等组织显性知识资源库进行情报搜集业务的基础学习,在此基础上进行特定情报源的深入学习,从而形成“厚基础、专领域”的情报搜集知识体系。但正如有学者指出,“警务实践工作的一个中心原则就是‘你不能按照书上说的做’”,公安机关长期存在着经验主义传统,其天然存在着保持猜疑和务求实效的职业文化,使得通过感官体验、语言交流和形体动作在实践工作中进行个体层次的知识获取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4]通过“摸索、试错、反馈、修正”不断循环的自我探索过程,形成基于个体经验的工作模式是初入情报领域的民警成长的主要路径,由此易导致成文规范被架空的现象。对于公安情报搜集工作而言,敏锐、高效、准确、迅速地发现可能的线索并获取所需情报是基本要求,这种基于经验主义和“自我探索”的人才培养模式显然难以培养出能够有效应对当前流动人口不断增多、信息化和大数据迅猛发展等多重压力接踵而至的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态势所需要的公安情报民警。
知识共享是指知识以各种方式由知识源转移、扩散到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其所理解、掌握的过程。[1]171-178在公安情报部门知识共享过程中,知识源主要是指具有扎实的情报业务知识、积累丰富的情报工作经验、掌握娴熟的情报工作方法技巧的“老情报民警”。但由于地方基层公安情报部门的设立很多是为了响应公安情报体制改革的要求而仓促组建的,在人员配备上以抽调人员和辅警为主,许多情报民警在此之前并未接触过情报搜集工作,基层公安情报部门的人员素质有时并不能满足日趋复杂化的情报搜集工作的实际需求。此外,一些年纪较大的情报民警也因不熟悉一些新兴情报源而出现知识结构无法适应有效地从事信息化情报搜集工作。充足的知识源和知识势差是有效开展知识共享的前提,当公安情报部门和情报工作仍处于专业主义精神尚未建立、专业人才尚不充足的局面之际,有效的情报搜集知识共享和人才培养显然无从谈起。
以知识共享的覆盖对象为标准,当前,公安情报民警之间关于情报搜集知识的共享途径主要有三种,可分为“个体层面—基于师徒制的传帮带、群体层面—各类相关讲座、组织层面—基于公安内网的经验交流文章”,三个层面的共享均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公安情报搜集业务知识在公安情报部门内部和跨部门之间的流通,但也均存在某些局限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师徒制弱化”是当前公安机关知识共享过程中较为突出的现象之一。一般情况下,“师徒制”被认为是公安机关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和独特优势,但在公安情报部门中可以发现,传统意义上的师徒制已经淡化。过去,师徒制在特别的“拜师”仪式和由此建立的情感作用下,师徒之间的联系和情感会更加紧密,对于知识的交流共享也会更加高效,但目前的师徒制很大程度上弱化为同事们之间的日常交流,在此情景下,个人的学习自觉、努力和兴趣对于学习过程将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其次,培训交流会效果有限。许多公安情报知识培训会、业务交流会的教官并非来自一线的实战专家,大多是从事理论研究的学者或是公安部门领导,虽然能够提供不同视角对情报搜集业务进行阐述,但也容易给参训民警造成“培训内容脱离实战”“官方培训都是纸上谈兵”的印象。此外,培训名额未向基层倾斜也是影响情报搜集知识共享的重要原因之一,基层一线民警是从事情报搜集业务的主力军,但由于培训名额有限,加之基层警力紧张,导致民警参与培训的机会和意愿有限。
最后,公安内网的经验交流文章“滥竽充数”现象突出。得益于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有序推进,公安内网成为情报民警交流情报搜集业务知识和技巧的重要阵地,各类经验交流、调查研究和先进典型文章成为民警开展情报搜集知识共享的重要知识来源。但在此过程中,由于基层警力不足、时间精力有限、保密纪律要求等因素与上级考核要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导致“添油加醋”“滥竽充数”成为公安情报知识显性化过程中最为明显的负面评价,进而又进一步造成民警对组织显性知识资源的不信任,导致公安情报搜集知识共享仍保持在以“口口相传”为主的初级阶段。
与刑事警察侦破刑事案件所需要的侦查思维类似,情报搜集工作也需要情报发现思维、办案经验、侦查思路和直觉等隐性知识。此类隐性知识和思维往往难以在书本中直接获取,无论是认知类隐性知识还是技能类隐性知识,都需要情报民警在从事情报搜集工作的过程中不断领悟。在经验主义传统浓厚的公安机关中,基于“师徒制”的言传身教是实现公安情报搜集隐性知识传递的最重要途径。新民警在和师傅长期工作的过程中,通过观察、模仿和实践,逐步获得师傅的工作技巧和经验。在此过程中,由于以师徒情感为基础,老民警也更加愿意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思维传授给徒弟,实现隐性知识传递。因此,公安情报部门必须重新建立“师徒制”传统,选任有多年情报工作经验的民警作为新民警的师傅,灵活运用各种形式的拜师仪式,通过宣传引导、树立先进典型等方式,使真正意义上的“师徒制”在情报部门重新焕发生机,为实现民警情报搜集能力的有效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一方面,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实战导向的经验交流会是促进情报搜集隐性知识资源显性化的重要途径。[5]必须形成定期召开经验交流分享会的制度传统,针对不同层级的民警形成不同的培训课程,确保根据情报工作实际需求提高培训的覆盖度和针对性。对于机关领导和部门领导可重在理念、制度交流,针对一线实战民警则要注重分享内容的实战性。其中,前者是推动公安情报部门和工作整体发展的重要动力,后者则是有效提高民警个体情报搜集能力的关键路径。通过经验交流会,能够有效实现公安情报部门的情报搜集知识积累,实现公安情报部门内部和跨部门之间的知识共享。
另一方面,建立基于兴趣的虚拟知识社群则是信息化社会推进知识共享的发展重点。知识社群是人与人之间由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发形成的知识分享团体,兴趣和信任使得他们更乐于分享知识和经验,从而相互学习。[6]在基层公安机关,精通各类情报工作技能、拥有完整的情报知识体系的民警往往是有限的,通过建立虚拟知识社群的方式,能够连接全国各地的情报民警。虚拟知识社群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实时通讯工具、论坛和在线学习平台。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虚拟知识社群,情报民警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地进行沟通交流,将自身知识结构中可以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进行知识的传递和创新。
在公安情报民警的知识学习过程高度依赖个人探索的情况下,提升外部知识资源库的体系化将有利于情报民警迅速进行工作状态,弥补自身的知识空白,为实现“干中学”提供知识基础。显性知识具有可编码化、易传递的特点,可以通过语言、文字、比喻等形式有逻辑性地表达出来。一方面,建立公安情报知识资源库,情报民警可以了解在较短时间内全面了解基本的公安基础知识、情报业务知识、对情报搜集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有所了解,知道常见情报信息的种类和情报信息的搜集途径,从而具备一定的情报搜集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基层警力紧张,从事情报搜集工作的民警往往并非专职情报民警,对情报搜集工作的了解必然有其局限性,通过构建组织知识地图,将精通情报工作的专家和骨干民警纳入其中,并列明其擅长领域,将有利于基层民警迅速找到擅长情报搜集工作的专业骨干,针对任务需求和重点情报搜集领域提出知识获取请求,实现情报搜集任务的快速解决。此外,情报部门也可以定期将热点事件和重点工作领域中涉及到的情报搜集知识整理成册,分发给各部门的情报工作人员,提升相关业务知识的体系化。
显性知识虽然具有可表达性高、传递性强等特征,但仍需通过实践活动才将其融会贯通,真正形成自身独特的工作方法,从而将学到的显性知识转化为隐性知识并提高情报搜集能力。日常工作是民警获得相关知识的主要途径,但日常的工作内容往往不能涵盖情报搜集工作的所有内容,导致民警在接到全新的情报搜集任务或临时需求时,常常无处下手。因此,公安机关情报部门需要建立实战化演练机制和阶段性考核,围绕各种可能的情报搜集情境设置相应的任务,让情报民警在实战演练过程中发现自身知识空白,在完成演练目标的过程中将情报搜集方法、技巧和相关业务知识牢记于心并应用于实际,实现显性知识的内隐化,切实提高情报搜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