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明, 韦思成, 刘家林
(安徽建筑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安徽 合肥 230601)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人口不断向城镇人口转移的过程。城镇化的程度可以反映一个国家工业化、产业化以及现代化的水平,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参考标准。城镇化水平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根据我国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的发展情况,城镇化进程主要分为4个阶段:1949~1957年的初始阶段、1958~1978年的波动阶段、1978~1991年的过渡阶段、1992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加速了城镇化的进程,发展速度稳步提高。截至2019年年末,我国城镇人口达到848 43万人,城镇化率60.6%,但我国的城镇化还存在着城镇化整体水平较低,地域性差异明显等问题。我国城镇化率的发展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我国城镇化率发展趋势
图2是我国1983~2019年的城乡收入比。从图中可以看出,1983年后,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大致呈“倒U型”的变动。根据图形可以将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分为4个阶段:逐渐增大(1984~1994年)、短暂缩小(1995~1997年)、不断扩大(1998~2009年)、不断缩小(2010年至今)[1][2]。
图2 我国城乡收入比的变化趋势
Lewis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将一个国家的生产部门划分为工业和农业两大部类。由于农业部门的生产具有周期性长易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原因,农业生产的生产率水平、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水平相对于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生产较低,在“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机制引导下,自由流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会流向工业部门,加快城镇化的进程[3]。库兹涅茨认为在工业化进程中,收入分配的长期趋势表现为“先恶化,后改进”。他认为收入差距可分为早期高速增长、中期短暂稳定和后期渐趋缩小等三个阶段,即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期趋势类似于“倒U型”[4][5]。笔者提出的数据模型是建立在库兹涅茨“倒U型”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中国的实际统计数据而构建的。
根据前述的理论分析,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必将加大贫富收入的差距。在城镇化进程的初始阶段,城乡收入差距加快;在城镇化发展到中后期时,城乡收入差距会慢慢减小;当城镇化发展到较高程度时,城乡收入差异将会消失。所以,随着城镇化程度的变化,城乡收入差距呈先扩大、后缩小“倒U型”的规律演变[6][7]。
城镇发展初期,城镇资本积累不足,生产资料匮乏。城镇建设需要的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大部分都由农村提供,使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8]。另外,在城镇化建设初期,我国政府采取了一些城市偏向性政策,如农业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份额常年较低、城乡劳动力资源由市场机制引导配置、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完善等,这些因素都会使得城乡收入差距一步步扩大。在城镇化中后期,城镇资源的饱和会使一部分适合在农村发展的产业转移到农村,这些产业不仅消耗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也增加了农民可获得的劳动报酬,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小城乡收入差距。
笔者借鉴大多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采用城镇化率作为实证指标来衡量我国城镇化水平。其表达式为
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衡量国内外学者大多采取城乡收入比、基尼系数、泰尔指数等。笔者综合分析3个指标的优缺点,采用城乡收入比作为实证指标来衡量城乡收入差距。
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中1983~2019年全国层面的数据。设城乡收入比(gap)为被解释变量,城镇化率(urba)为解释变量,建立二次模型。
gap=β1*urba2+β2*urba+c,
其中c,β1,β2为待估参数,β1<0,β2>0。
1.单位根检验
对gap、urba、urba2原始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其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ADF检验
由表1的检验结果可知,城乡收入比(gap)、城镇化率(urba)和城镇化率平方(urba2)原始数据具有不平稳性,但二阶差分后单位根检验P值均为0.000 0,均具有平稳性。相关检验结果如表2、表3和表4所示。
表2 城乡收入比(gap)二阶差分单位根检验
表3 城乡收入差距(urba)二阶差分单位根检验
表4 城乡收入差距平方(urba2)二阶差分单位根检验
表2、表3和表4的检验结果P值均为0.000 0,表明城乡收入比(gap)、城镇化率(urba)和城镇化率平方(urba2)二阶差分平稳,三个变量是二阶单整的。
2.滞后阶数确定
由于三个变量的原始序列具有不稳定性,需要确定整体模型的滞后阶数,假设最高滞后阶数为3阶。其滞后阶数估计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滞后阶数估计结果
由表5可知,根据AIC、SC和HQ准则,估计结果值越小越好,确定模型的滞后阶数为2阶。
3.协整检验
根据模型整体滞后阶数,对模型参数进行协整检验。其协整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协整检验结果
根据表6的协整检验结果P值<0.05,gap、urba和urba2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需要对残差项平稳性进行检验。其残差项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残差项单位根检验
从表7中可以看出P值<0.05,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gap、urba和urba2这三个变量之间协整关系成立,存在长期趋势。
4.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对gap、urba和urba2进行格兰杰检验,确定变量间因果关系。其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格兰杰因果检验
由表8可知,当因变量为gap时,被排除变量urba、urba2拒绝原假设的概率P<0.1,说明变量urba和urba2是引起变量gap的格兰杰原因,拒绝原假设;而且两者的联合统计量检验P<0.1也拒绝了urba和urba2不能同时影响gap的假设,说明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格兰杰影响。当因变量分别为urba和urba2时,被排除变量gap的P>0.1,接受原假设,说明gap不是urba和urba2时的格兰杰原因。
5.模型估计
根据前文的分析,对模型变量的回归系数进行最小二乘估计,其参数估计结果如表9所示。
表9 参数估计
由表9可知,模型估计的回归系数P值均为0.000 0,表明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故可以设计如下模型
gap=-25.738 61*urba2+23.192 86*urba-2.037 396。
模型表达式表明gap是变量urba和urba2之间存在倒U型的长期趋势。即在长期中,城乡收入比(gap)与城镇化率(urba)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
通过实证研究可以看出,笔者所构建的二次模型,即“倒U型”模型,通过了检验,说明改革开放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先增大后减小。2007年,我国城镇化率为45.89%时城乡收入差距出现拐点。此后我国进入城镇化中后期,城镇化发展情况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有利的,应采取相应的政策推进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020年5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综合带动作用。
第一,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在发展大中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同时,挖掘现有城镇潜力,发展镇域经济。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镇企业、农村服务业相结合,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差距。
第二,加快发展乡村经济,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失。可以筛选支柱性产业,对重点企业进行扶持和投入。加大对农业技术和人力资本的投入,更新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以此增加他们能获得的劳动报酬,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第三,实施区域差异化政策。考虑不同地区的要素差异和发展特点,根据当地的条件制定对应的指导方针,增加对落后省份的投资。健全土地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农村土地市场运营机制,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尽快实现城乡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