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伟杰 刘德弟
摘要:本文分析了浙江省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设立合作协会、增强经营者品牌意识、加强资金的统筹规划、引导转变生产方式、推进农业保险体系建设以及规范化家庭农场的管理等6方面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家庭农场 发展现状 对策建议
家庭农场的发展,既与农户的内部因素如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家庭资本等有关,又受外部环境如政府的扶持政策、融资信贷状况、土地流转等因素的影响。本文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对省内11个地级市家庭农场的统计数据为基础,阐述了浙江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各地市对家庭农场的相关扶持政策以及家庭农场发展现存的问题等,并针对当前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浙江省的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借鉴,对于山区农民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浙江省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自2013年“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以后,家庭农场正式上升至政府政策的层面上,中央明确要为家庭农场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同年,浙江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为努力培育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经营主体,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帮助家庭农场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使之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各级政府政策的支持下,近年来浙江省家庭农场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从2015年的23719个增加至2019年的46051个,增长速率达到94.15%。家庭农场更加重视注册商标的建设和农产品质量的认证,在生产高质量的农产品满足了市场需要的同时,也帮助自身获得了更好的经济效益。
(一)家庭农场数量发展迅速,且增长速度逐年加快
浙江省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大户流转,努力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全省家庭农场发展迅速。2017年底,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累计34983个;2018年达到了40268个,同比增长20%;截至2019年底,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数量达到46051个,较2018年基期增长率达到14.4%。此外,从11个地级市登记的数量来看,丽水和嘉兴市年增率较快,分别为30.4%和21.5%。湖州、台州、金华、舟山、绍兴和衢州市的年增长率在10%-19%,温州和杭州市的年增长率小于10%(表1)。
(二)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主要来自流转
从家庭农场经营耕地的来源上看,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84.26%是通过流转得来,仅有15.74%的土地是承包经营得来的,这从侧面反映出浙江省“七山一水二分田”的省情,人均耕地匮乏,较难实现规模经营。
分地市来看,嘉兴和宁波市流转经营的土地面积分别为30006公顷和25544公顷,且流转经营的比例均超过95%。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嘉兴和宁波自然地理位置优越,地处杭嘉湖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其耕地细碎化程度相较于其他地市有所减轻;二是当地的政府政策的支持,两市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数量不断增加,从而派生出耕地的需求。另外,衢州、金华和温州等市流转经营的土地面积均超过10000公顷,由此可以看出浙江省家庭农场发展的趋势不断上升(表2)。
(三)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分布较为不均,但整体上适度规模经营意识较强
据统计,浙江省粮食类农场共有7651个,其经营的规模可分为四类:3.33—6.67公顷、6.67—13.33公顷、13.33—33.33公顷和33.33公顷以上。其中,经营数量最多的衢州市达到1957个,其次是嘉兴为1245个,最少的是舟山市仅为38个。由此可见,家庭农场经营的数量分布不均。此外,从四类规模经营的数量来看,浙江省73.2%的家庭农场经营的面积在3.33—13.33公顷,其中衢州、嘉兴和宁波的数量最多,分别是1348个、796个和630个由此可见,家庭农场经营者的适度规模意识较强,善于在有限的面积上使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四)家庭农场经营以种植业为主,其他类型作为补充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的统计数据来看,全省家庭农场以种植型农场为主,共有种植类家庭农场31618个,占全部农场的68.7%,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共有7651个、占种植类农场的24.2%,分地市来看,浙西地区多于浙北地区,具体表现为衢州、金华和丽水三市位于浙江的前列;畜牧业类农场共有3145个,占全省农场的6.8%。大体上看,各地市畜牧业都较为不发达,这主要是因为浙江地处东南沿海,缺少大型牧场和草料,对于从事大型畜牧业相较于其他省份不存在优势;渔业类家庭农场共有3042个,占全省農场比例的6.6%,该比例相对较低,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渔业类的家庭农场对农场主自身的要求较高,例如要接受专门的技术培训,且不同于种植类的农场,其初始投资较大,大部分地区农户筹集资金较为困难。另一方面,从事渔业类家庭农场存在较大的自然风险,例如台风、洪涝等,目前针对农业的保险尚不健全,所以该类型的农场数量发展较缓慢。
此外,种养结合类农场占比达到总农场数量的10.8%,其数量居于四类农场的第二位,虽然和种植类农场相比其数量不多,但目前国家正在推行绿色生产,提倡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民众对绿色有机农产品越来越青睐。因此,未来种养结合类农场将会快速发展。
(五)家庭农场年总销售额较高,但多数农场年销售额低于平均值
浙江省的家庭农场普遍采用了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现代化生产技术,且实施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带来了更高的收益。据统计,2019年浙江省家庭农场年销售总额达到192.03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的销售额为41.70万元。与此同时,2019年全省用于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的总成本为89.14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投入的成本为19.36万元。由此可得出,家庭农场平均的毛利润为22.34万元。
表3的数据显示,浙江省各地市大部分家庭农场年销售额为小于10万元和10~30万元之间。尤其是衢州、丽水和金华三市的家庭农场,年销售为10万元以下的比重超过了50%,这间接反映出家庭农场投入的生产成本过高,经营者收益普遍不高。因此,当地农业部门还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如技术指导、财政帮扶等,为其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提供助力。
二、浙江省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农场生产成本较高,融资不便利
家庭农场相较于小农户,其从事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从而获取规模效益。其投入的成本包括土地的流转费用、雇工成本、种子购买和肥料费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相对来看投入的成本较高。据统计, 2019年全省用于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的总成本为89.14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投入的成本为19.36万元,这对于经营者来说是一笔较大的资金负担;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设施不健全,农场主又缺乏抵押物,贷款较为困难。
(二)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数量较少,且各地市差异较大
随着国家提倡农业的绿色生产和消费者对健康生活的追求,具有注册商标的农场品可以按较高的价格出售。目前,浙江省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为3569个,其占全省农场总数的7.6%。由此可见,大部分经营者未意识到品牌作为无形资产的重要性。一是绝大多数经营者是从普通的农户转型而来,其文化程度不高,通过电子信息设备接触外界信息的频率较低;二是多数家庭农场处于偏僻的山区交通闭塞,农产品的信息无法形成较大的辐射面,从而无法形成强大的影响力。从11个地市拥有的注册商标的农场数量来看,其数量差异较大,分布不均。具体来看,杭州、宁波、衢州和丽水四个地市拥有的注册商标数量均超过400个,占总数量的60.3%;最少的是舟山市,仅为27个。
(三)获得财政扶持和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数量较少
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多数经营者由个体农户转变而来,自身无力提供发展的初始资金。因此,政府的财政支持和金融机构的信贷融资显得格外重要。据统计,2019年浙江省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以下财政支持的家庭农场总数为2389个,占全部农场比例的5.19%;各級财政支持总额达45171.88万元,其中获得中央资金799.15万元、省级资金3400.67万元、市级资金3035.87万元、县级以下资金37936.19万元。由此可看出,财政扶持主要以县级财政为主。此外,从各地市获得资金的数量来比较,不同的地市差距较大,浙西和浙北地区显著高于浙南地区。其中,浙北地区如嘉兴和杭州市分别获得财政扶持总额为30484.27万元、4164.04万元,分别占总资金的67.49%和9.22%。而浙南地区如温州和台州两市获得资金总额为1352.23万元,仅占2.99%。
从贷款支持方面来看,全省2019年所获得的贷款总额为132248.20万元,共有5141个家庭农场获得贷款,占全部农场比例的11.16%,相较于获得财政支持,其比例有所提高。其中,获得20万元及以下贷款的农场有2453个、获得50万元及以上的农场仅为801个,占比分别为47.71%和15.58%。在浙江省11个地级市中,嘉兴、衢州和宁波获得的贷款最多,分别为32883万元、28085万元和19362万元;舟山市获得的贷款最少,仅为460万元。
(四)家庭农场的保险体系建设不完善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过程,由此派生出外部性、弱质性以及不稳定性等一系列特征。种植类农场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养殖类的农场则易受畜禽瘟病等因素的影响。故而,农业保险对于家庭农场的培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实中,大多数家庭农场从未参与任何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尤其是浙南山区农村地区的某些偏远农场,从未听说过农业保险。许多家庭农场经营者在遭受外部环境影响时,往往自认倒霉、自己承担损失。在实际调研中,多数农场主抱怨经营家庭农场收益偏低,有部分经营者计划注销营业执照。
此外,从参与农业保险的家庭农场的调研现状来看,超过半数的经营者反映农业保险理赔较难,不同的种类的农作物理赔缺乏统一的标准,例如禽类的死亡的数量必须要达到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数量且需堆放在一起,等待保险公司的人清点之后才能理赔。但现实情况,当禽类非正常死亡,经营者为阻止病菌扩散及时采取掩埋等方式处理根本不会将其进行堆积。而像水稻、果树等受台风洪涝灾害影响,其理赔程序更是繁琐,保险机构时常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广泛存在。多数农场经营者反映,虽然参与了农业保险,但从未理赔成功过,从而对农业保险失去信心。
(五)家庭农场的管理不规范,存在“空壳农场”的现象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具有相当的必要性。现实情况中,存在较多的“空壳家庭农场”,具体表现为其在工商局注册登记过拥有营业执照,但其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经营。根据当地村干部反映,多数农户当初注册家庭农场的目的,是听闻政府对该方面有农业补贴,其举办农场纯粹是为了获取政府的补贴。此外,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会每年去工商局申报近一年的成果,其目的仅为其营业执照不被注销,其申报的内容真实性无从查证。根据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反馈,一些“空壳农场”获得了政府的补贴,而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的农场却未获补贴。
三、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
(一)设立合作协会加强帮扶,助力降低成本
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中处于幼儿期。因此,只有通过政府部门强有力的帮扶,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各地区可以在农技部门的引领下,以县为单位成立家庭农场互助协会,政府部门协调农技专家对接。一是互助协会可以指导经营者按照科学、合理的方式生产,改变传统粗放的高投入、高排放、低产出的生产方式,从而减少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的成本;二是通过协会与农业公司合作,以最低的成本获得各类农业生产资料,避免单个经营者的购买时的弱势地位,为获得更优质的服务提供保障。
(二)增强经营者品牌意识,助力商标建设
商标、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消费,诱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加强品牌建设,对于家庭农场更好发展有着关键作用。政府农技部门应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弥补其文化素质低的短板;农技部门可以制定本地区的品牌建设计划,为本地区的特色家庭农场做好定位。
(三)加强资金统筹规划,助力跨越资金障碍
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省政府关于家庭农场财政扶持政策解读,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经营者积极申报,强化申报流程的指导。要鼓励金融机构如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持续推进“银农合作”,针对辖区内的家庭农场上门对接,从生产资料投入到农场销售整个流程为家庭农场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创新贷款担保新形式如农宅抵押和土地流转权证抵押等。针对舟山等获得较少贷款的家庭农场,当地政府部门可对本区域的家庭农场进行信用评定,制定信用评定办法,对满足信用条件的农场无抵押、低息贷款,帮助解决资金瓶颈。
(四)加快推进家庭农场保险体系建设,规范理赔流程
为帮助家庭农场规避由外界环境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干扰,各地政府部门应以政府的名义和当地保险公司协商合作,推出农业综合保险项目,由政府牵头设立专项资金,降低保险费率,从而减轻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负担。要简化理赔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防止推诿现象发生。基层政府农技部門应实时监控辖区家庭农场的经营状况,参与农业理赔的过程中,保证程序公开透明,保护家庭农场经营者切身利益。在举办农业技术培训时,要积极宣传政府的农业保险政策,确保经营者广泛了解与之相关信息。
(五)规范化家庭农场管理,定期清理“空壳农场”
政府的补贴是为了帮助实际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人员减轻经营负担、顺利发展。因此,政府农技部门应在村干部的协助下不定期了解当地农场实际经营情况,避免“空壳农场”借助其拥有的社会关系实施人为暗箱操作,骗取政府补贴资格。可以针对某一区域制定家庭农场管理办法,将不实际从事农业的“空壳家庭农场”清除出家庭农场名录,责令注销营业执照。此外,政府农技部门在确定补贴名录时应严格把关,必要时可以选择抽查方式,保证程序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1]李秉龙,薛兴利,2009.农业经济学[M].第二版.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6.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Family Farms and Cultivation Countermeasures
Xu WeijieLiu Dedi
Abstract: This study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family farms in Zhejiang Province. 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number of family farms in Zhejiang Province has increased rapidly, but the scale is quite different. The land is mainly from circulation, mainly planting, and the average sales are not high. The main problems are: high production costs, uneven distribution of registered trademarks in various regions and cities, financing obstacles, large differences in model farms, imperfect insurance systems, and irregular management. This research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rom six aspects: establishing cooperative associations, enhancing the brand awareness of operators, strengthening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funds, guid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production methods,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system and standardizing the management of family farms.
Keywords: Family farms;Development status;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作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