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霞
(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01)
《教育管理词典》将“向学生提供的资助”解释为政府部门为保障学生顺利接受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而采取的一系列财政资助政策[1]。王康平从资助的类型角度,将资助定义为面向学生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基金、学费减免等各类经济资助[2]。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创举,是依据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情况设立的教育阶段,既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又是衔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过渡阶段。教育资助既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又是预科生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预科教育既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视,也充分维护了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各级人民政府和学校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3]立法的保障,会让国家对民族教育的重视直接体现在财政保障方面,财政保障对民族教育发展发挥推动效能。少数民族预科教育作为民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为国家和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这些成就离不开立法和财政对民族教育的保障。
本文以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8级1420名内地两年制预科生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梳理、问卷统计、访谈记录、跟踪研究等方法进行研究,立足预科生的生源、目标院校、学生家庭经济等方面的情况,概述学院目前实施的资助机制,从学生的学习动机、学习心理、学习成就方面分析资助机制对预科生人才培养的推动效能,梳理资助机制运行存在的困境,以期为完善预科生资助机制和提升预科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可借鉴的建议和对策。
1.预科生生源状况。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8级内地两年制在校预科学生1420人,其中男生550人,占学生总数的38.73%,女生870人,占学生总数的61.27%;生源地属于南疆地区的学生有928人,占学生总数的65.35%,生源地属于北疆地区的有492人,占学生总数的34.65%;维吾尔族学生1089人,占学生总数的76.69%,哈萨克族学生157人,占学生总数的11.06%,柯尔克孜族学生47人,占学生总数的3.31%,其他民族学生17人,占学生总数的1.20%。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8级两年制预科生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8级两年制预科生基本情况
2.预科生目标院校概况。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8级内地两年制1420名预科生的理科生数量明显多于文科生数量,其中文科生368名,占学生总数的25.92%;理科生1052名,占学生总数的74.08%。学生来自内地七十三所不同层次的高校,其中七所985高校,占总目标院校数量的9.60%,十三所211高校,占总目标院校数量的17.80%,五十三所普通高校,占总目标院校数量的72.60%。目标院校分布于我国的绝大部分省份,基本隶属于内地援疆省份。
3.预科生家庭经济情况。教育成本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密切相关。教育个人成本是教育成本的一部分。教育个人成本是指受教育者个人或者家庭亲友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支付的全部费用[4]。家庭中教育成本的投入取决于家庭经济期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决定了教育投入的能力。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1420名预科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整体不乐观,主要体现在家庭出身、家庭成员中子女的数量、居住地的城乡差异三个方面。
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1146名学生出身于农牧民家庭,占1420名预科生的80.70%,152名学生出身于工薪阶层家庭,占1420名预科生的10.70%,89名学生出身于商人家庭,占1420名预科生的6.30%,33名学生出身于其他情况的家庭,占1420名预科生的2.30%。上述生源地数据显示,绝大多数预科生家长来自农村和牧区,家庭所在地属于新疆南疆地区的学生所占比例高于家庭所在地属于新疆北疆地区的学生所占比例。预科生家庭经济收入普遍不高,经济困难是阻碍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障碍。
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8级两年制预科生家庭出身情况,见表2。
表2 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8级两年制预科生家庭出身情况
家庭中子女数量较多,是家庭经济贫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新疆由于地理环境恶劣,农民在农村可支配耕种的土地较少,人均耕地面积小,农牧民家庭中子女较多。父母有三个(含)以上子女的学生占1420名学生的56.80%,多数家庭处于几个子女同时上学的境况。长此以往,家庭经济收入水平较低,短期内明显得到改善的可能性很小。新疆城乡经济发展差异性大,城镇化发展缓慢,乡镇就业机会有限。部分学生的家庭成员通过外出务工方式改善家庭经济面貌,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子女上学产生的经济压力,但是由于务工收入具有短期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这种增收方式难以给家庭带来长期有效的经济援助。
此外,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诸多,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单亲、留守等情况都会对预科生的学业产生负面影响。
教育财政投入,也称教育资源、教育投资、教育经济条件等,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投入教育领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总和,或者是指用于教育、训练后备劳动力和专门人才,以及提高现有劳动力智力水平的人力和物力的货币表现[5]。教育部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推进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学生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政策及绿色通道”[6],促进高校健全以“奖、贷、补、助、减”为主体的资助体系。少数民族预科教学的经费源于教育部民教司的生均专项拨款、其他省市委派新疆师范大学培养预科生的专项拨款、新疆教育财政拨款等,这些资金为预科教学的有效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1.奖学金保障机制。奖学金最初是指政府、高等院校、其他资助机构为奖励优秀学生而设立的资助资金[7]。奖学金具有导向性、激励性、自主性三大功能,激励性是奖学金的核心功能,主要通过评奖、评优等外在因素的刺激,使学生以高度积极的状态完成目标,进一步鼓励、激发、调动内在的积极因素,对学生的学业完成和独立品格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在对预科生的访谈中了解到,学生通过奖学金获得的自我与他人的双重认可,能够为未来学业目标的制定和完成提供内源动力。《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指出,学院每年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奖学金按照学生学习成就设定不同等级,同时鼓励学生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和外语,为通过MHK四级考试、普通话二级以上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预科生提供单项奖学金,通过种种举措激学院、教师、学生携手攻克生活难关,完成预科学业。这些奖学金资助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塑造了学生自强自立的品格。
2.助学金保障机制。目前,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为学生设立基本助学金和专项助学金。2018年度内地协作计划预科生助学金援助705名学生,受益学生占内地两年协作计划预科生数量的49.70%。个人资助形式也是助学保障的方式之一,例如:知名企业家为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预科部设立了“扬帆助学金”,每年资助5万元,奖励品学兼优的预科生,为学生提供赴内地参加夏令营的机会。但是,个别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受益面较窄,受众群体较小。
3.补助金机制。补助金机制是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保障机制的一部分,学院主要针对家庭突发变故、家庭成员突发疾病等情况的学生进行临时补助。补助金机制具有资助的功能,目的是解决学生短期内遇到的经济困难,减轻经济问题给学生带来的学业困扰。补助金机制与其他保障机制不冲突,学生可以同时享受这些待遇。
4.勤工助学机制。勤工助学机制是学生接受度比较强的补助形式,特点是能够体现学生主体的劳动价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心理压力。有学者专门就学生领取助学金的心理压力进行研究,发现二者存在正相关的关系。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为家庭贫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发放一定额度的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生活问题。我们通过对结业学生的访谈获悉,勤工助学机制可以培养学生独立生存的能力。预科阶段是学生走向社会的初始阶段,凭借自身能力和劳动付出获得等值收入,有利于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接受勤工助学方式的部分学生进入目标院校学习后,也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短期收益,助力个人顺利完成学业。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形式有利于学生接触社会、磨练意志、健全人格。
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指少数民族公民为了人格的自我发展和完善,提高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能力而具有的要求国家提供教育机会与设施并且不受侵犯的受教育自由[8]。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是从基础教育向高等教育的过渡阶段,预科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在高等教育阶段,为使受教育者平等接受教育,国家设立教育保障机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补助。罗尔斯提出补偿原则,认为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天赋较低和出身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9]。新疆师范大学有四十多年预科教育的发展历程,一直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发展理念,坚持教育公平的原则,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关注经济困难致使学业完成受阻的学生群体,给予他们物质援助,充分保护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预科生人才培养质量是预科教育的核心问题,预科教育的一切教学活动都是围绕人才培养质量展开的。教育资助机制设定的最终目标也是保证预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为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补助金等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在生活上和学业上的自信心,激励学生通过优异的学业成绩获得内心的满足,同时消除或者减轻来自家庭的经济压力。我们通过对预科生的问卷调查获悉,94.50%的学生认为教育资助机制能够对学生自身学业发展产生动力,82.10%的学生认为教育资助机制可以克服经济压力带来的自卑感,95.50%的学生认为教育资助机制可以减轻一定的生活压力。因此,发挥好教育资助机制的激励作用,能够为培养高质量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提供物质保证。
学业目标是获得学业成就的标杆,包括具体的近期目标和具体的远期目标。教育资助机制中的奖学金机制是一种激励性质很强的机制,可以促使学生制定学业目标,付出时间和精力取得学业成就。奖学金不仅是物质上对学业水平优异者的一种奖励,也能够让受益者在精神上得到自我认可和满足,继而不断树立新的目标,制定新的学习规划,在这种良性循环中逐步实现个人理想。
激励机制是指激励主体在组织系统中通过激励因素或者激励手段与激励客体之间建立的相互作用关系的总和,即组织激励内在关系结构、运行方式、发展演变规律的总和[10]。预科教育阶段的教育资助机制以预科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基点,以民族预科生的发展为主线,以培养民族骨干人才为目标,这是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和培养的“催化剂”。同时,预科生的激励机制注重学生的个性需求和发展,对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教育资助机制在高校中发挥激励的实质功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学生的社会需求,促进教育的公平性,促使高校长期保持健康、和谐的发展。
预科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指定的接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开展预科教学的院校,主要任务是为目标院校的本科人才实施“预”与“补”的教学。不同院校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目标不同,不同院校培养人才的重点也不同。每所目标院校的性质属性不同,发展方向不同,为新疆学生分配的专业不同,因此,我们可以在预科阶段为学生提供相应的线上选修课程,使预科生了解自身今后发展的方向。
总之,目标院校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做好与预科教育基地关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对接工作,同时也需要关注即将步入所属目标院校的预科生,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资助机制促进预科生的学业成长。
大部分预科生来自南疆四地州,受地理、历史、经济和环境的等多方面因素的长期影响,南疆地区的社会、经济、教育发展缓慢,耕地少,农牧区家庭经济收入与支出比例失衡,子女数量多,教育支出多,经济收入无法满足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上述调查数据显示,超过80%的学生需要学校和学院提供教育资助,这样庞大的受援体给预科院校带来过大的财政压力,倘若兼顾每一位贫困生,真正落实到学生身上的实际经费就会减少,保障的效果不理想。
目标院校无论是办学实力还是教学资源都远远优于新疆的预科教育基地。预科教育基地要与目标院校加强合作与交流,对预科生的人才培养目标达成一致意见,共同采取行之有效的援助措施,使学生在预科阶段感受到目标大学的关怀,为自己进入目标高校的专业学习树立学习目标、做好学业规划。这种协同管理既有利于高校之间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交流,也能够在人才培养方面互相学习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预科教育基地为目标院校和学生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目标院校可以依据学生学业水平制定学业目标,与奖学金挂钩,实现从预科到本科学习对学生的动态监测,不仅发挥奖学金的实质功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求学的主动性。目标院校既能够体现目标院校的主人翁精神,而且能够为学生提供学习的动力和支持。
此外,高校一般采取颁发证书和发放奖金两种形式实现奖励,应当在保留物质奖励的同时丰富奖学金的奖励形式,围绕学生成长成才的培养目标探索多元化的奖励形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机会,多一些非物质奖励,以提高奖学金的实际效果。
预科阶段的助学金的流向主要是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问题,实际是学业上的“扶贫”,采用的形式多是资金的援助方式。现实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援助群体庞大,资金有限;局限于基本生活的保障,未对人才培养形成深层次的影响。
预科阶段应当积极探寻助学金评定的评价指标,促使助学金的效果从单一性走向多元性。
第一,将德育评价指标纳入评价指标体系。高校教育要强化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加强少数民族学生德育教育中的感恩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中。第二,将养成教育纳入评价指标体系。预科生从基础教育迈入高等教育,在养成教育方面还存在诸多不理想的方面,可以借助助学途径加强养成教育的效果。第三,对预科阶段学业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纳入助学金的指标体系。高校助学不同于社会扶贫,差别在于助学的目标指向是完成学业,所以应当让学生明确认识助学金的本质。
民族预科对新疆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党针对民族地区发展需要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需要而创办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为新疆加快培养民族地区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政策支持。教育资助机制是推行预科教育并且实现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有力保障,资助机制的完善需要较长的形成过程,需要政府、目标高校、预科基地等各方面的协调,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