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的限度

2021-03-26 08:36
青年作家 2021年4期
关键词:商业性组织者公关

王 蒙

有一些人或许可以称做“文学活动家”。这里指的不是文学事业、作家团体或编辑出版科研活动的组织者,这种组织者全世界哪里都有、哪里都需要:这里指的是一种以文学活动牟取私利,为此而大搞“公关”、实为对公关的亵渎的人物。

在我国,文坛是一个公众园地,是一条“战线”,是一个方面,是一支不大不小的队伍。因此,文学就与别的事业特别是与公务商务人员的其他活动一样,常常变为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的事业。众人及其代表者的好恶、评价、对待,对于一个从事文学工作的人,关系颇大,不但影响他或她的情绪,也影响其物质利益。确有这样的人,善于活动。虽然文章不怎么样,但是评上了“一级作家”(我猜测,后人将不会理解我们的一级、二级作家与创作员之分,就像今人难以理解“蝌蚪文”一样),得了奖,分了几室几厅的房子,出了国,当了什么什么理事、委员,频频出镜亮相,并在自己的作品讨论会上请到了大人物出席。老诗人艾青早就对我讲过这种“著名作家”,说是“他们并没有著名作品”。此外文坛还有一种说法,说这样的活动家“功夫在诗外”。

同时,也有一些比活动家们写得好得多的人,由于生性木讷,不善交际,只能是形影相吊、寂寞贫寒,是斯人独憔悴的命运。

当然这种事不仅文学领域里有,你不可能完全杜绝黄钟喑哑、瓦釜轰鸣的错位。文学事业中也大有活动的余地,文学事业中的活动也不能小看了。那么,这样的劣性至少是低级公关活动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呢?

说得简单一点:无非是涂脂抹粉而已。涂脂抹粉也有用,也有效,但毕竟作用有限。一个人美不美还是要靠自己的条件,一个屎壳郎,再涂脂抹粉得很过,只会引起更大的反感,只会更丑、更恶心。

以评奖为例,第一,你的作品太差,发表都勉强,硬要争奖,恐怕实在不易。六十分争到七八十分的收益,偶尔一次两次还是可能的;二十分要争取一百分的奖励,就大不易了,哪怕你的活动能力出类拔萃。第二,就算评上了,一定能贴金而不是出丑么?不见得,得了奖同时又被人耻笑,被人戳脊梁骨,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得了奖然后立即朽掉,无人问津,被读者也被专家抛弃的更不在小数。第三,在“活动”上愈成功,人们的逆反心理就愈大。愈是“活动家”,愈是被人所轻视,你在这一头占了便宜,你就会在另一头大大地丢分掉价。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这也算天道有常吧。

有一种活动是弄几个情投意合的知己,准桃园,准结义,有意无意地抱成一团,一呼百应一唱百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样搞起来倒也有些声势,也能挟威裹众。但这仍然不是文学,而是狭隘庸俗的公关;没准儿实质是商业性的,或地盘争夺性的;反正绝对不是文学性不是艺术性的。

至于纯商业性炒作,也不过是广告一流,对于增加书籍销路兴许真有些用处,但那是出版商的事,作家不必太上心。作家太分心了一定写不好。

我从来不认为文学高于其他,但是你如果搞文学最好真的爱文学,说话还是得靠作品也只能靠作品,别的说多了就会是泡沫。一个没有文学感觉文学追求的诗外“作家”,比一个没有性别的男人可悲得多。如果,你的着眼点是在“诗外”,不如去财政部门、物资部门、人事部门谋求发展,岂不比在文人骚客里混更有出息?如果您志在赚钱,文学也绝对不是最佳选择。作家是一些敏于言、拙于行、目光如电、口舌如刀、手底下磨磨唧唧、能把死人说活的“人精人核”(后四字引的是浩然语),在本来应该屏气凝神、苦心孤诣、才华横溢而又志存高远、升华坐化的这一群里,利欲熏心地上蹿下跳,恐怕要倒霉,今天占的便宜愈大, 明天倒霉也就倒得愈大。文人们一人一口唾沫也够淹死这种活动家的了。几年过去,几十年过去,几百年过去,你的作品摆在那里,你在作者姓名上加头衔加级别加获奖经历也不灵,如果你的书只能令人皱眉摇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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